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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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思考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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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背景
改革前的行政许可权分散问题
行政许可权分散在各个部门,导致审批流程繁琐 不同部门之间的审批标准不统一,影响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权的分散导致监管难度增加 行政许可权的分散还可能引发腐败问题
改革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行政许可权分散导致的问题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优势 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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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观点
操作风险:操 作不当可能导 致改革失败或 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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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观点
社会风险:社 会舆论可能对 改革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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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观点Βιβλιοθήκη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核心内 容
核心概念及基本原则
核心概念:将分散的行政许可 权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基本原则:合法、合理、高效、 便民
实现方式:通过机构改革、流 程再造等方式
目的和意义:提高行政效率, 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人 民群众
改革的主要形式和手段
确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范围 建立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实行“一站式”服务 推行网上审批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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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2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背景 3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核心内容 4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践探索 5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效果评估 6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未来展望
改革的可行性及风险性

行政许可表态发言稿

行政许可表态发言稿

行政许可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今天有幸在这里给大家做一次行政许可的表态发言。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者特定的资格的鉴定、确认、认可、批准等,在法定的条件下,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活动。

是行政管理中具有一定特点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项行政管理活动,行政许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行政许可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另一方面,行政许可也能够促进企业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动力。

在当前经济转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行政许可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我们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内外协调,推行简政放权,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要切实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的决策结果。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创新,完善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行政许可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推动行政许可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和融合。

行政许可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极高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同,共同努力。

希望我们能够以务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创新的思维,加强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行政许可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执政能力建设,特别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也是我们党始终面临和不断探索的一个重大课题。

依法执政离不开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研究和解决当前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提高司法及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密切需要,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尤其是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之后,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经费保障不足,驱使部门执法利益化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的开支、生活福利及办公经费等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或仅仅保障人员开支,其他费用由单位自酬,使其正常执法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往往就要以收费或罚没收入充抵执法经费,方能保障正常办公。

在我市今年查处的某县煤炭管理部门乱施处罚的监督案件中就有这样一幕:执法人员披星戴月上路执法,一旦遇到违规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率按上限实施处罚,待罚没款上缴财政后,财政又以95的比例反拨经费,以保证执法人员开支。

导致了该部门不是为了管理而执法,而是为了“生存”而处罚。

这样的情况还致使一些执法部门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未彻底脱钩,自办经济实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下设协会巧立名目收费,甚至向行政执法人员和下级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没款指标的做法。

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影响,有的执法人员为谋取单位、部门利益,乱施处罚,重复处罚,致使“乱关人、乱扣押、乱罚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造成行政执法不公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关于规范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事项的思考

关于规范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事项的思考
认 为 ,这 些 进 出 口项 目 的登 记 和 审 业 资 格 认 证 .工 商 部 门未 将 其 纳 入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事 批 ,是 作 为 能 否 出 关 放 行 的 依 据 ,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范 围 。 不 应 作 为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 商务 部 则 认 为 ,《 国务 院关 于 取 消 第
发展 观 ,推进政务公开 ,依 法行 政 , 等 特 定 产 品 的 出 口经 营 许 可 、 美 术 门仍持须 为登记 前置的意见 。比如 ,
正 确 履 行 审 批 、登 记 职 能 的 客 观 要 品 进 出 口经 营 活 动 审 批 、 黄 金 及 其 关 于 报 废 汽 车 回收 审 批 问 题 。 鉴 于 求 ,必 须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 制 品 进 出 口 审 批 等 项 目 ,一 种 意 见 国 务 院 已 取 消 报 废 汽 车 回 收 拆 解 企

直 未 能 予 以 采 纳 。 各 省 市 工 商 部 位 许 可 问题 。 根 据 《 版 管 理 条 出
应 当 依 照 法 定 权 限 、 范 围 、条 件 和 门 迫 于 工 作 需 要 ,虽 然 自行 编 制 了 例 》 ,出版单 位既包 括 各类 出版社 , 程 序 。 但 现 行 的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执 行 目录 ,但 因 理 解 上 的 差 异 。 其 也 包 括 报 社 、 期 刊 社 , 出 版 单 位 应 许 可 事 项 中 , 尚存 在 不 少 不 符 合 上 目录 中 涉 及 的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许 持 出 版 许 可 证 向工 商 部 门 登 记 。工 述 要 求 、规 定 不 明 确 的 地 方 。导 致 可 事 项 差 异 较 大 。导 致 在 实 际 操 作 商 部 门 将 其 纳 人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行 政 机 关 执 行 难 、矛 盾 多 。企 业 苦 中 争 议 时 常 发 生 。 这 中 间 ,既 有 工 许 可事 项 范 围 。 但在 具 体 执 行 中 , 不 堪 言 ,社 会 反 响 强 烈 。 我 认 为 , 商 系 统 或 者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内 部 产 生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只 对 出 版 社 核 发 出 版 规 范 企 业 登 记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 的 争 议 .也 有 工 商 系 统 与 行 业 管 理 许 可 证 。对 报 社 、期 刊 社 不 核 发 出 关 系 到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部 门 之 间 产 生 的 争 议 . 还 有 工 商 系 版 许 可 证 。 二 是 企 业 登 记 机 关 依 规 中 法 》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统 或 者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与 司 法 部 门 之 定 认 为 不 属 于 或 者 不 再 属 于 企 业 登 有 效 实 施 ,也 是 行 政 机 关 落 实 科 学 间 产 生 的 争 议 。 例 如 ,军 品 、 烟 草 记前 置 的许 可项 目,但 行业 主管 部

行政许可制度思考

行政许可制度思考

行政许可制度思考行政许可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通过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或活动进行预先审批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行政许可制度的具体设计和实施方式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许可制度的定义、功能、存在问题和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思考。

一、行政许可制度的定义和功能行政许可制度是主权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的特定活动或行为进行许可、批准或认可的过程。

行政许可制度主要包括许可的范围、权限、程序、条件、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许可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具有以下重要功能:1. 保护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制度可以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进行预先审批,限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从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 维护市场秩序:行政许可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竞争,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和行为的规范管理,减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公平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促进经济发展:行政许可制度可以为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准入条件和规范,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审慎地控制和管理行政许可,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发展,提高经济效率。

4. 保障行政效能:行政许可制度可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通过统一的许可标准和程序,减少重复的审批和行政干预,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和公众的负担。

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行政许可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力过于集中:在行政许可制度中,行政机关对权力的行使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出现滥用和不公正的情况。

一些行政机关可能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受贿行为,损害公众利益。

2. 程序复杂繁琐:行政许可程序通常较为复杂繁琐,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的审批,时间长、程序多、材料复杂,不利于企业和公众的操作和发展。

2024年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体会心得例文(2篇)

2024年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体会心得例文(2篇)

2024年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体会心得例文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行政许可成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因此我在学习行政许可法这门课程时,对其含义、原则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思考。

通过学习行政许可法,我从中获得了许多体会和心得。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总结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行政许可法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行政许可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个体或组织的特定活动进行审批或准予的行为。

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程序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程序正义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任意扩大行政权力范围,不得滥用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程序正义对于行政许可的重要性。

程序正义不仅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增加政府的公信力。

在我国,许多行政许可案例中,由于程序不公正、执法不公平等原因,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纠纷和不满情绪。

因此,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锻炼自己的程序公正能力,这对于未来从事行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学习行政许可法我还深刻认识到权力与责任的高度统一。

行政许可是政府行使的一项特殊权力,行政机关在行使这种权力时,有责任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时,不仅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还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

在学习过程中,我意识到权力与责任的高度统一不仅意味着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时要依法公正办事,还意味着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对许可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发挥好许可的约束作用。

只有在权力与责任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最后,学习行政许可法让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行政许可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许可法是行政许可活动的基础性法律。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了许可的基本制度和许可的调查、审查、决定和批准等程序,以及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这些内容为我从事行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

农机监理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几点思考

农机监理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几点思考
能力 , 改进 服务质 量 , 强工 作效率 等 内容做 为工 作 增 重点 , 建立 了长 效工 作 机 制 , 善 了各项 管 理 制 度 , 完
强 化 了监 督 检 查 措 施 , 高 了贯 彻执 行 《 政 许 可 提 行
法》 的重要性 和必 要 性 的认 识 , 增强 了贯 彻 执行 《 行

1 进 一 步 提高 认 识 , 强 法 律 观 念 , 针 对 性 . 增 有
地 加强 对农机 监理 人员 学 习 和培训 工 作 , 高农 机 提
为切实 推进 《 政许 可 法》 彻执 行工 作 , 机 行 贯 农
监 理 队伍 的整体素质 。
2 加强 各 项 规章 制度 建 设 , . 简化 办 事 程序 , 对 各种制 度和 办事流程 、 岗位 职责 在公示栏 中公布 , 接 受 群众 的监督 。
维普资讯
2o o8 ̄
3期
农 机 使 用 与 维 修
农机 监 理 所贯 彻执 行《 政许 可 法》 几点 思考 行 的
辽 宁省农 业机械 化研 究所 高 占文
《 行政 许 可法 》 布和 实施 , 颁 为农 机 监理 工 作 提
行 政执 法人手少 且具有 动 态性 , 因此 , 提高办 事效率 和服务 态度 , 强工作 的 主动性 就 能变被动 为主动 , 增
3 有 的职工没 有运 用规 定 的接 待文 明用 语 , . 态
度还 不 够热情周 到 , 决 群 众 反 映 的问 题工 作 方 法 解 简单 、 生硬 。
4 有些 办事 制 度 和政 务 公 开 的 内容 更 换 不及 . 时 , 作不 够细致 。 工
五、 整改措 施
在农机 监理 工作 的 重 要位 置 , 持把 提 高依 法 行政 坚

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几点思考

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几点思考

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几点思考[摘要]《行政许可法》在克服许可行为失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许可的一般程序与听证程序,还有若干环节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本文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实现许可法定原则为宗旨,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案。

[关键词]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程序法定《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在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成果,克服许可行为失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法以合法、高效、便民为原则,揭开了建立现代法治理念下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序幕,标志着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但是,该法实施几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试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角度加以分析。

一、《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特别程序,本文主要分析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

1.一般程序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主要分为:申请程序、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和决定程序。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申请方式一般要求是书面申请。

许可法还规定其他一些方式,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并且示范如何填写。

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就有进行审查的义务。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且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后提出申请。

审查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初步审查即形式上的审查,是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实质性审查是指对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2.听证程序听证是指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尤其是行政主体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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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的思考
程坤鹏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本文在分析了《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试图分析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运行,对这一制度的完善进行一定的思考。

【关键词】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完善
广义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是指对行政许可机关的许可行为以及被许可人的实施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其中对行政机关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的主体主要是其上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主体是行政许可机关。

狭义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是指行政许可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管的措施。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止行政许可人员滥用权力,必须加强对行政许可机关的实施许可活动和呗许可人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范围内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法规体现1.加强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

如果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过大,势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是一种侵害,公权大行其道,而私权却逐渐萎缩。

如果过窄,放任自流的私权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

严格限制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取消了部门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设定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规章只能就行政管理急需的事
项,且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情形下设定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行政许可。

2.多种监督手段。

书面检查。

书面检查是行政机关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的方式,实行间接监管。

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是指行政机关进入被许可人或者与被许可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场所所进行检查的一种监管方式。

抽样检查、检验、检测。

这是行政机关采用随机的方式抽取待查产品的一部分,经检验以确定待查产品是否全部合格的一种监督方式。

定期检查、检验。

定期检查检验是现在机关针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被许可人自检等等。

3.拓展信息交流渠道。

异地抄告制度可以加强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换,可以有效改变被许可人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实施违法行为无人监管的情况,使被许可人的行为始终处于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管之下。

另外,充分利用外部力量,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法活动的举报、投诉是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中重要的一环。

二、行政许可监督的缺失1.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动力不足。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属于行政机关自律性质的监督,具有明显的缺失。

一是内部行政许可主体的依附性。

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主体隶属于本机人大和行政机关,它们共同控制了人事权和财产权,在监督活动中难以保证独立性和公正性。


督中卖面子讲人情,有效的监督无法真正落实。

二是双重从属体制使得行政监督难以进行。

2.行政机关外部监督的缺失。

人大监督的缺失。

人大对行政的监督与宪法的期望有很大的差距。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时间难以保证,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常委会因其有限的精力和时间也难以监督庞杂的国家事务。

人大代表没有法定的责任形式。

监督与责任是紧密相连的,没有相应的责任为后盾,必然导致软弱无力的监督。

检察和审判监督的缺失。

检察机关并不具有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实际功能,并不能真正防范和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

另外,公诉权和检察院的自侦权却没有明确的监督。

审判活动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

我国审判机关的人事权受制于权力机关,财政权受制于行政机关,这就很难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

社会监督的缺失。

目前,我国社团组织、人民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具有较大的依附性,还不能实现对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有效监督。

3.法律责任的不完善。

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这里并没有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及补偿的方式。

刑事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有规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追究的程序,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怎样进行刑事追究,取决于刑事法律的规定。

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例举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3中具体情形,并没有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职责、违反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违反法定期限、越权行为。

三、对行政许可监督的思考首先,要有一个整体的关于权力监督体系设计的思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决策、立法和监督权,议行合一。

“一府两院”分别行使行政权、检察权和司法权。

三权地位平等,各为独立互不统属,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分别设置,人事和财政各自独立,相互制约。

同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

其次,转变行政许可监督的观念。

长期以来,行政许可监管主体形成了只许可不重视监管的习惯,观念的转变是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的前提。

把行政许可的监督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形成良好的责任意识。

再次,完善各项行政许可监督的法律机制。

完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完善法律责任机制。

逐步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制度,保证人大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履行监督职责并规范人大监督的法定责任形式。

切实保障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完善司法机关
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

对于社会监督,发展独立、自主的公民社会,保护合法的言论和出版自由。

此外,要完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最后,提高行政许可监督人员的素质。

对监督人员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岗位培训和责任考核制度,严禁临时工和合同工从事行政许可监督工作。

加强在岗监督人员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姜明安.追求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的贡献[J].法学,2003.
应松年,杨解君.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制度解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3公共管理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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