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
下文是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措施简介一、奖励措施(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设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四个等级。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20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5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000元、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700元。
(2)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2、各类单项奖(1)学习进步奖学习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300元。
(2)社会工作奖社会工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3)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4)突出才艺奖突出才艺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5)见义勇为奖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给予500-3000元的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作出决定,给予奖励。
(6)创新创业奖创新创业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500-2000元的奖励。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每学年上学期进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学年下学期还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等。
二、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学校已制订了多项资助措施,学校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入学报到前,需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准备好认定材料,便于入学后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6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6分。
2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一“特贫困生”奖学金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贫困生”学习奖。
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为国家级1000元、市级500元、其他300元。
1、科技新星奖:在市级以上刊物乃至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作者);全国科技竞赛优秀以上、全市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市级成果奖前三名或在某一领域有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的学生。
2、单科优秀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四级成绩621分及以上,六级成绩576分及以上);全国、全市大学生竞赛(英语、数学、计算机、电子设计等)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艺术竞赛奖:在全国、全市文艺汇演取得前三名的学生(实际参赛者)。
4、精神文明奖:在维护校风、校纪、精神文明建设和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市、校级表彰者;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并受到市、校级表彰或媒体报导者。
5、社会实践奖:荣获市级先进个人和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凡符合以上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请于11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将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获奖等级和金额不要填写,申请表格从药学院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院办公室。
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1.11.28。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关于奖学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2〕教字17号)精神,结合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拟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等10项)学生单项奖学金。
具体设奖项目及相关事项如下:一、学术科技成果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学术研究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学习,积极提升学生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 评奖条件论文、著作在昆明理工大学所列核心期刊上发表。
发表的论文及著作第一署名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 评选等级论文发表在A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2000元;论文发表在B类核心期刊上的,每篇奖励1000元;论文发表在C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500元。
同时颁发“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证书。
(四) 评奖周期每学年评定一次。
(五) 评奖程序1、每学年10月至11月进行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每学年开学后的前两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评议。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本班级人数的30%。
评议小组对本班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民主评议和初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并广泛征求班级学生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上报学院。
4、学院审查。
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
经综合评定,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5、学生处存档。
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处存档备案。
二、技术发明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技术发明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 评奖条件学生为所申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昆明理工大学。
专利获国家授权后方可参评。
(三) 评选等级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000元;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500元。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 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3〕36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纳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研究生的学业表现逐年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学校可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覆盖面做动态调整。
第二章参评条件及资格第五条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单独命题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申报。
在修读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进入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3.考试作弊者;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5.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6.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7.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学制者;8.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9.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10.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者;11.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实用文_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

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分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良好。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5000元/年。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元/学期。
国家助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1500元/学期。
在本学年所有考试课及考查课成绩全部及格,无任何挂科,补考或重修行为。
学校奖学金一.院长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课全部及格。
2.额度每生元/年。
二.一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500元/年。
三.二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000元/年。
四.三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500元/年。
评优1.项目:优秀学生(每班2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团员(每班1个),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2.不能参加条件:有不及格科目。
备注1.奖学金每生只可申请一项,不可兼得。
2.申请国家奖学金要准备一份竞聘稿,说说自己的特点以及为什么要申请该奖。
各奖学金评定标准评选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 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20 小时,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校园爱心服务工作、朋辈辅导工作、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设立学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办法如下:一、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二、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共设置学业进步、练技修能、自立自强、道德模范和活力创新五项单项奖学金,其中设置学业进步奖学金120名,练技修能奖学金120名,自强自立奖学金80名,道德模范奖学金80名,活力创新奖学金80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四)当学年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各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喜爱阅读,上一学年内有图书馆借阅记录。
2.上一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上升10%及以上,如符合条件学生超过预定名额,依据排名上升比例数高低排序而定。
(二)练技修能奖学金对专业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平时能苦练技能、钻研技术,动手能力较强,注重职业道德养成,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考证取得优良成绩。
2.有参加职业类社团活动记录,是社团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且有个人设计或制作的专业作品(有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3.被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赛前训练,表现良好(有大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4.参与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自强自立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助意识较强的学生。
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1. 前言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大学生,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风建设和全面发展。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正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确保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别2.1 奖学金类别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2.2 荣誉称号类别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秀团员称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优秀社团成员称号、优秀志愿者称号等。
3. 评选对象与条件3.1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一般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
3.2 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为具有一定学业成绩和社会实践经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
4. 评选标准4.1 奖学金评选的主要标准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学业服务等方面。
其中,学习成绩占比最高,占总分的60%;其他方面各占比10%。
4.2 荣誉称号评选的主要标准包括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组织管理等方面。
其中,学业成绩占比30%;社会实践占比30%;组织管理占比40%。
5. 评选程序5.1 确定评选项目和标准:学校制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项目和标准,明确各项评选内容。
5.2 公布评选通知:学校在每学期初公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时间、条件和流程,并公示评选要求和标准。
5.3 提交评选材料:学生根据评选通知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所需的评选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提交至所在学院或学校评选办公室。
5.4 评选材料审核:学院或学校评选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5.5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择优评定。
5.6 公示结果: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公示评选名单,同时公布评分情况及评选意见。
5.7 颁发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经学校批准后,评选办公室颁发奖学金与荣誉称号,并在相关场合进行颁奖仪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5分)。
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
(一)“特贫困生”奖学金
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
贫困生”学习奖。
2、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学习奖的评选。
“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三)学习进步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但外语过级成绩可适当放宽。
2、以学生在本班前学期智育基础分总评名次为起点,学生人数在30(含30)人以内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0名以上(含10名)者;学生人数在30—60人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5名以上(含15名)者;学生人数在60人以上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20名以上(含20名)者,均可评学习进步奖。
(四)见义勇为奖
1、奖励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或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并颁发“昆明理工大学见义勇为奖”证书。
2、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一般给予500-3000元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做出决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