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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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技术操作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a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EN ISO 15883-1.:2006《清洗消毒器》(EN ISO15833-1:2006《washer disinfector》)和EN285:2006《大型蒸汽灭菌器》(EN 285:2006 Sterilization steam sterilizers Large sterilizers)。

本标准第5.5.1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74、5.76、5.77、5.8.1.4.2b)和e)、5.8.2.21、5.9.51、5.9.52、6.1.1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PartII: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1eaning,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回收 a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 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 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 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 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 理。 b不应再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 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c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手工清洗




1 操作程序 a 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b 洗涤:冲洗后,应用酶清洁剂或其它清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c 漂洗:洗涤后,再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 d 终末漂洗:应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进行冲洗。 2 注意事项 a 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b 去除干固的污渍应先用酶清洁剂浸泡,再刷洗或擦洗。 c 刷洗操作应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d 管腔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可拆卸部分应拆开后清洗。 e 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 、用品,避免器械磨损。 f 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天清洁与消毒。
注:CSSD指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PartII: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1eaning,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理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理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清洗 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

1。

1 冲洗 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3。

1。

2 洗涤 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

.1。

3 漂洗 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

1.4终末漂洗 end rinsing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3.3清洗消毒器 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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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3.4 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的规定。

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 呼吸机管路等消毒后使用的物品与高度危险物品应分开处理、 不应混同装载进行清洗。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 器械清洗前的分类操作原则:
• 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进行分类,保证清洗的质量,防 止器械损伤。
• 将器械关节打开,摆放在清洗篮筐中。 • 管腔器械应放在专用清洗架上。 • 难以清除的污染器械,应分开放置处理。
洗涤 • 是指使用清洗剂,乳化、分解和分离表面污 物的过程。
.
6
漂洗
•用流动水冲洗去被清洗剂分散脱离的污染物 和化学清洗剂残留的过程 •防止污物重新沉淀在被清洗器材的表面,保 证器材洁净度 。
终末漂洗
•终末漂洗用于机械清洗、精密器械的清洗步骤 •终末漂洗是最后一次清洗的步骤,应选用软水、 纯化水或蒸馏水进行漂洗,可进一步提高器材洁
.
28
温度
清洗温度
– 合适的清洗温度 可提高酶的活性,依据厂 家的说明设置
– 高温下使用碱性清洗剂通常会得到很好的 清洗结果,通常在70-90度范围清洗。
.
29
日常维护
• 每天清洗机器底部过滤网 • 每天清除清洗腔内异物 • 定期检查管路有无漏水现象 • 定期检查架子及旋转臂是否工作正常
.
30
超声清洗:
•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 理方法。
如何应用清洗、消毒、灭菌技术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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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过去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 非感染 — 消毒 — 消毒 — 清洗 — 灭菌 • 感染 — 消毒 — 消毒 — 清洗 — 灭菌 — 灭菌 • 消毒 — 消毒 — 灭菌 — 清洗 — 灭菌等 过去的选择 • 通过反复消毒处理增加安全性 • 通过选择超出规定的消毒作用水平增加安全性 忽视环节质量、器械损伤问题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 核查。
管理要求 • 应采取 的方式,对所 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 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 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建筑布局分为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卫生 间、办公室、休息室等。 •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 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机械清洗的注意事项
• 被清洗的器械、器具、物品应充分接触水流,轴关节充分 打开,拆开至最小化。 • 精密器械和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 • 定时检查清洁剂管是否通畅,检查方法有:在酶清洗液和 润滑液的瓶身划线并标注时间,保证用量准确。
• 手工清洗过程应注意水温,酶清洗剂的浓度,浸泡时间等 对器械清洁度的影响。 • 清洗步骤包括清洗、冲洗、洗涤、终末漂洗四个步骤。
包装基本要求 • 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手术器械应 采用闭合式包装,由2层包装材料分两次包装。 • 开放式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纺织品材料应一用 一洗,在冷光源灯桌上检查有无破损,有无污渍。 • 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范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 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 械不应完全锁扣。
灭菌操作的要求
• 应观察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 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行情况
灭菌物品的卸载
• 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待温度 降至室温方可移动,冷却时间要大于 30分钟。 • 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内 包外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有无湿包 现象,防止无菌物品损坏和污染。 • 无菌包掉落在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 应视在无菌 物品存放区。 • 物品存放架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 面5cm--10cm,距离天花板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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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阴凉、干燥、通风处密闭, 减少有效氯丧失 2.不稳定,现配现用 3.有腐蚀及漂白作用,不易用于 金属、衣物及油漆家具
碘伏

0.5%:皮肤 20%:体温计浸泡两次30’
1.不稳定:现配 2避光阴凉处保存 3.易受溶液中拮抗物影响
乙醇 中 70%:皮肤 95%:燃烧
1.易挥发 2.刺激性 3.易燃性
苯扎溴 铵酊

0.1%用于皮肤、粘膜消毒
新洁尔灭+曙红0.4g+95%酒精 700ml+蒸馏水至1000ml
a
10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
氯已定 洗必泰
0.02%:手浸泡30’ 中 0.05%:粘膜
0.1%:器械浸泡 30’
忌与肥皂及盐相遇
苯扎溴铵 新洁尔灭

0.05%:粘膜
1.与肥皂有拮抗作用
0.1%:皮肤,金属器械泡30' 2.对棉纱有吸附作用
a
8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
药名 效力
使用范围
碘酊 高 2%:皮肤(脱碘)
过氧 乙酸 PAA+
戊二 醛
甲醛 福尔 马林
0.2%:手泡2’物表擦泡 10’ 高 0.5%:餐具泡30-60’ 1-2%:空气 1%:体温表浸泡30’
2%碱性戊二醛+0.3%NaHO3 高 器械,内镜消毒 :30-60’
灭菌:10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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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PartII: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1eaning,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
•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 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 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 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注:CSSD指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a
13
department
括分支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对 细菌芽胞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 ➢中效消毒剂:可杀灭分支杆菌、真菌、病 毒及细菌繁殖体,不能杀灭芽胞。 ➢低效消毒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 病毒。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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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浸泡法(immersion) ➢擦拭法(rubbing) ➢喷雾法(nebulization) ➢熏蒸法(fumigation)
加亚硝酸钠防锈
3.对铝制品有破坏作用
a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9〕10号 现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
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管理规范; (二)WS 310.2-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
操作规范; (三)WS 310.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
监测标准。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二)WS/T 312-2009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三)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以上标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1.日光暴晒法 2.紫外线灯消毒法 3.臭氧灭菌灯消毒法 4.电离辐射灭菌法
过滤消毒
化学
浸泡法
擦拭法
a
喷雾法
薰蒸法
5
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使用原则: 1.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2.严格掌握浓度、时间及方法。 3.定期更换。 4.消毒灭菌前的准备。 5.消毒灭菌后的处理。
a
6
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分类: ➢高效消毒剂: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
1.穿透性差:悬挂、抖散 2.室温>18C,湿度70-90% 3.对呼吸道和眼有刺激,需防护
9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
药名 效力
使用范围
注意事项
含氯消 毒剂: 漂白粉 氯胺T
中高
0.5% 漂白粉,0.5-1%氯胺 餐具,便具浸泡30’ 1-3%漂白粉、0.5-3%氯胺 喷擦地、墙、物表 1:5/干粉:粪便搅拌放置2h 1g干粉:尿100ml放置1h
• 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接触,而不进入无 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 黏膜的物品。胃肠镜、气管镜、喉镜麻醉机管道、 压舌板等。
• 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 触的器材。听诊器、血压计、生活用品。
a
4
消毒灭菌的方法
热力消毒灭菌
物理
照射消毒灭菌
1.燃烧灭菌法 2.干热灭菌法 3.微波消毒灭菌 4.煮沸消毒法 5.低温蒸汽消毒法 6.压力蒸汽灭菌法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临沭县人民医院 李健
a
1
概念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 见污然物过程。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 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 终末漂洗。
➢消毒: 是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 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上一切微生物的过程。
• 2 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的规定。 • 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 5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
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

40%甲醛熏蒸空气、物品 4-10%浸泡器械、内镜
a
注意事项
1.过敏禁用 2.禁用粘膜 3.腐蚀金属 4.加盖保存
1.对金属有腐蚀性 2.易氧化,需现配 3.高浓度有刺激性及腐蚀性 4.高温易爆,置阴凉处.
1.过滤/周,更换1次/2-3周 2.酸性戊二醛加亚硝酸钠防锈 3.碱化后稳定性降低,应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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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概念
• 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 支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大多数细 菌芽孢。
•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 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支杆菌。
• 低水平消毒: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支杆菌 除外)和亲脂病毒。
a
3
概念
• 物品分类:(斯波尔丁分类法)
• 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 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 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 有极高感染风险。手术器械、穿刺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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