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定(2)
医院生活垃圾回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就诊人员等。
三、垃圾分类1. 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消毒剂、废口罩等。
3. 厨余垃圾:食堂剩余食物、蔬菜、水果、茶叶渣等。
4. 其他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烟蒂、尘土等。
四、垃圾投放要求1. 各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明确各类垃圾投放区域。
2. 垃圾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 严禁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五、垃圾收集与运输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垃圾收集,每日定时收集,确保垃圾不过夜。
2. 收集后的垃圾应采用密封容器进行封装,防止二次污染。
3. 垃圾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垃圾不泄漏、不撒落。
六、垃圾处理1. 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2. 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3. 厨余垃圾:采用生物降解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其他垃圾: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处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第五条医院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容器、废矿物油容器等;(二)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纺织品等可回收的废弃物;(三)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茶叶渣等;(四)干垃圾(其他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引导员工和患者进行分类投放。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分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收集与运输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分类结果,分别收集各类生活垃圾。
第九条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专门处理。
第十条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路线,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
第四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档案,记录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以上的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管理生活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医院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生活垃圾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废纸、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等。
第二章生活垃圾收集与分类第四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明确标识并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第五条医院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医院内各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分类投放意识。
第三章生活垃圾运输与处理第七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垃圾运输工具和人员,进行生活垃圾的定期运输。
第八条医院应选择合法的垃圾处理单位,委托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或私自处理生活垃圾。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与垃圾处理单位的合作,定期进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生活垃圾处置第十条医院应制定生活垃圾处置方案,根据垃圾分类情况和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后的监测工作,定期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对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应给予相应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应积极宣传生活垃圾管理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医院的环境卫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属于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一般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三、责任部门1. 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2. 总务科:负责医院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等工作。
3. 宣传教育科:负责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四、管理制度1. 生活垃圾分类(1)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2)厨余垃圾:剩菜、剩饭、果皮、茶叶渣等。
(3)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破损的陶瓷、竹木制品等。
2. 生活垃圾收集(1)各科室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总务科负责定期清理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整洁。
3. 生活垃圾清运(1)总务科负责将收集到的垃圾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清运。
(2)清运过程中,应避免垃圾污染环境,确保运输工具清洁。
4. 生活垃圾处理(1)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2)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生物处理。
(3)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卫生填埋。
5. 环保宣传教育(1)宣传教育科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利用宣传栏、海报等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五、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负责对全院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务科负责对各部门、科室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生活垃圾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保障医院环境整洁,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医院生活垃圾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工作。
三、生活垃圾分类1.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等;(3)厨余垃圾:食堂、厨房产生的食物残渣、菜叶、剩饭等;(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垃圾。
2. 生活垃圾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收集,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合收集。
四、生活垃圾收集1.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和职工投放垃圾。
2. 收集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标识。
3. 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五、生活垃圾运输1.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密闭、防渗、防遗撒等性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运输生活垃圾时,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装载,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合装载。
六、生活垃圾处理1. 医院应与具备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处理协议,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应设立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我院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为患者和职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已成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实现医院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医院环境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垃圾分类标准(一)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未被污染的纸张,如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塑料(各种塑料制品,如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金属(各种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餐具、金属工具等)、玻璃(各种玻璃制品,如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碎片等)、织物(未被污染的衣物、床上用品、书包等)。
(三)厨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上述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一)在医院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分类垃圾桶,分别标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标识。
(二)垃圾桶应放置在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投放的位置,如病房区、门诊区、公共区域等。
(三)对于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存放和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四、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一)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的收集工作,每天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清理。
(二)收集人员在收集垃圾时,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装。
(三)有害垃圾应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可回收物应定期交由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五)厨余垃圾应委托专业的厨余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六)其他垃圾应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工、患者及其家属、外包服务人员等在医院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分类标准1. 可回收物:废纸张、报纸、杂志、书籍、塑料瓶、玻璃瓶、金属罐、硬质塑料、橡胶、布料、衣物等。
2. 厨余垃圾:食堂剩余饭菜、菜叶、果皮、茶叶渣、过期食品等。
3.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消毒剂、油漆桶、废针筒等。
4. 其他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烟蒂、尘土等。
四、管理职责1.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3. 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检查和清理。
4. 全体员工、患者及其家属、外包服务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五、分类投放1. 各科室、部门应设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桶,明确标识,方便分类投放。
2. 员工、患者及其家属、外包服务人员应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准确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桶。
3. 环卫部门定期检查垃圾桶,确保分类投放的准确性。
六、分类收集与运输1. 环卫部门负责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收集至指定地点。
2. 与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合同,确保生活垃圾及时、安全、无害化处理。
七、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2.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八、监督检查1.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物业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医院物业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医院环境整洁,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物业管理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三、职责分工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3. 各科室、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垃圾收集,并按规定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
4. 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应遵守本制度,自觉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四、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要求1.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2.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再利用的物品。
3.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消毒剂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4. 湿垃圾包括食材残渣、废弃食物、废弃饮料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
5. 干垃圾包括受污染的纸张、烟蒂、尘土等无法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
6. 各科室、部门应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
五、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1. 环卫部门应按时收集各科室、部门的垃圾,并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拣。
2. 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3. 环卫部门应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4. 有害垃圾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
六、监督管理1.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物业管理处负责修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7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定(2)
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hospital domestic waste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员工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此制定。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二)
一、医疗垃圾决不能混入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积压。
三、不允许外来人员到生活垃圾收集处捡垃圾。
四、做好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工作。
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地的卫生,防止蚊、蝇、蟑、鼠的孽生。
六、生活垃圾要纳入正常的管理工作。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 Design Co., Ltd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