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供电公司是一种公共事业企业,负责向用户提供电力服务,并与其他企业和个人进行往来交易。
往来账款是供电公司和其他企业和个人之间发生的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往来账款的管理是供电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够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分析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方法。
一、往来账款的管理原则1. 准确性与完整性原则:往来账款的记录应准确无误,反映真实的交易情况,并保证交易的完整性,即所有交易都能够被记录和追踪。
2. 及时性原则:往来账款的记录应及时进行,以确保交易及时反映在账务中,防止遗漏或延误。
3. 安全性原则:往来账款的管理应确保账款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4. 保密性原则:往来账款的管理应确保交易信息的保密,避免信息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1. 建立清晰的流程和责任制度:供电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往来账款管理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和权限。
2. 实施严格的凭证制度:供电公司应建立凭证制度,要求每一笔发生的往来交易都必须有相应的凭证支撑,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收据等。
凭证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编号、归档和保管,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建立健全的账务核对制度:供电公司应建立账务核对制度,包括主管部门的制度和财务人员的操作制度。
主管部门应对账务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财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日常的账务操作,包括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记账。
4. 强化内部审计和监控:供电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和监控机制,对往来账款的管理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应建立监控系统,对重要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或进行调查。
5. 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供电公司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信息系统应具备严格的权限控制和审计功能,在账务操作中进行纪录和监控,确保交易的准确记录和追踪。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供电公司的往来账款是指该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方等之间存在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是公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财务流程。
因此,如何加强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合理管理和运用资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是供电公司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是供电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是加强往来账款内部控制的关键。
供电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资金计划和预算体系,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
二、健全应收账款管理系统为了降低供电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应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日常业务操作规程、应收账款记录和核算方法、收款进度跟踪和催收程序等,通过严格管理,及时核算,积极催收,确保应收账款按时回收。
三、规范应付账款管理程序应付账款是供电公司的负债,规范应付账款管理程序可以保持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同时降低未来的财务风险。
对供应商的付款周期、付款金额等应进行严格规范化,同时建立资金流转体系和记录,及时、准确地清算账款。
往来账款管理需要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因此加强数据管理是加强往来账款内部控制的必要手段。
应建立数据规范管理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五、增强内部人员意识加强内部人员意识是加强往来账款内部控制的根本措施。
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内部人员的责任感和意识,确保夯实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加强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是当今经济环境下优化公司财务管理的必要措施,只有全面控制资金流转、规范往来账款管理、强化数据管理、加强内部人员意识等综合治理,才能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运营。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供电公司往来账款是指供电公司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往来账款的管理对供电公司的财务运营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法来确保往来账款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
下面将对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方法进行分析。
1. 建立完善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供电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往来账款管理制度,规定了往来账款的核算、登记、结算、核对和审计等具体步骤,确保往来账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分离往来账款管理职责供电公司应将往来账款的核算、登记、结算、核对和审计等职责分配给不同的人员,避免集中职责导致的问题,确保往来账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建立严格的往来账款核对机制供电公司应建立往来账款核对机制,即将公司与往来单位的账目进行核对,包括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账目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 强化往来账款的内部审计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内部审计,确保往来账款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内部审计应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措施。
5. 建立严格的往来账款支付和收款程序供电公司应建立往来账款支付和收款的程序,确保往来账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支付程序包括付款的授权、验证和支付核对等环节,收款程序包括收款的验证、登记和核实等环节。
6. 加强往来账款的风险防范措施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建立往来账款的风险评估模型,对往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避免因往来单位经营不善导致的账款风险。
7. 做好往来账款的保密工作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保密工作,确保往来账款的机密性和安全性,避免往来账款信息泄露导致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害。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方法应包括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分离管理职责、建立核对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建立支付和收款程序、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保密工作等。
只有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法,供电公司才能确保往来账款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供电公司往来账款作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与控制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对供电公司往来账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控制方法。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账务制度和流程。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会计政策和程序,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与权限,确保账款的收付过程规范和透明。
应设立专门的往来账款管理部门,加强对账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供电公司要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实与核对。
对于客户和供应商的往来账款,在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时,应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客户或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信用评级等,以及应收或应付款项的金额、起止日期等。
在往来款项的结算过程中,应核实销售或采购方的金额、日期等与合同或协议的一致性,确保应收或应付款项的准确性。
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催收和付款管理。
对于到期未付的往来账款,应积极与客户或供应商沟通,催促其按时付款。
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例如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发出催款函等,确保到期款项的及时回收。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付款流程和授权制度,确保付款手续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止出现错付或重复付款等问题。
供电公司还需要加强对往来账款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公司应定期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额度和供应商信用评级制度,明确不同信用等级的授信额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对于风险较高的往来账款,公司应加强对其监控和管理,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增加预付款、使用保函等,以降低坏账和信用风险。
供电公司应加强对往来账款的审计和内部监督。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往来款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内部人员滥用职权或进行欺诈行为。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管理与控制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全的账务制度和流程、加强核实与核对、催收和付款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以及审计和内部监督等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往来账款,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国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往来款项的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往来款项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往来款项的监督管理,确保往来款项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全面管理,包括:(一)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台账,定期进行核对。
(三)对往来款项进行审批、支付和结算。
(四)监督、检查往来款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本制度,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
(二)及时、准确地向财务部门提供往来款项的相关信息。
(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往来款项的核对、审批和结算工作。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流程如下:(一)发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往来款项申请。
(二)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其合规性。
(三)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四)结算:财务部门与对方单位进行结算,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五)核对: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往来款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往来款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往来款项的审批、支付和结算是否符合规定。
(三)往来款项的台账、凭证、合同等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第八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为准。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方法分析供电公司往来账款是指供电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之间相互借贷、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
往来账款的管理对于供电公司的资金运营和财务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供电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法来管理往来账款。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控制方法。
供电公司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账款的收付流程、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等内容。
制度要明确规定每个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范围,确保账款的收付过程规范、有序。
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往来账款的核查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核查供电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账款金额、期限、相关依据等。
核查应由专门核查人员进行,确保账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查人员应该定期向管理层报告核查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供电公司应该建立往来账款的计提制度。
这个制度要求根据供电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往来账款的实际情况,计提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
计提应收账款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供电公司的资金状况,坏账准备可以降低账款风险。
第四,供电公司应该建立往来账款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实现供电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账款的在线对账、结算和查询等功能。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账款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第五,供电公司应该建立往来账款的跟踪和催收制度。
这个制度要求对于到期未收的账款,及时跟踪和催收。
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催款团队,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确保账款的及时回收。
第六,供电公司应该加强对应付账款的管理。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岗位,审查和确认应付账款的金额、合规性和准确性。
公司可以与供应商签署合同,明确应付账款的条款和期限,确保供应商按时提供服务和货物。
供电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审计。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审计。
公司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往来账款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账款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供电公司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方法包括建立管理制度、核查制度、计提制度、信息化管理系统、跟踪催收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第八条各级单位财务部门是往来款项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国网财务部负责明确往来款项内部管理职责,制定往来款项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二)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会计核算,并定期组织业务经办部门开展往来款项核对、清理和处置工作;(三)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回收;(四)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开展往来款项分析并向上级单位和本单位管理层报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级单位业务经办部门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按照“业务归口、谁发生、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经办业务涉及的往来款项进行管理。
(一)负责建立本部门往来款项的管理台账,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往来单位核对一致;(二)负责相关应收款项催收和追索工作,及时将回收资金交财务部门入账;(三)负责评估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定期向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相关应收款项挂账年限、回收风险评估等证据材料。
(四)负责办理相关应付款项资金支付申请和审批手续;(五)协助财务部门向上级单位和本单位管理层报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经济法律部门负责对往来款项的管理提供法律指导,并协助办理往来款项的清理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应收款项信用政策,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台账管理、加强跟踪分析、落实核对清收责任,降低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余额,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核算管理(一)各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科目体系要求,按业务内容和往来单位(个人)进行往来款项核算,做到挂账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二)业务经办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业务审批单据、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财务部门及时入账。
每月终了,财务部门应按往来核算对象列出明细清单,及时提供给经办部门组织清收。
第十三条各级单位业务经办部门要按客户设置应收款项台账,并要做好台账管理,逐笔反映应收款项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账龄等相关信息。
台账应至少包括:债务人名称、业务内容、发生时间、金额、应收回时间、是否逾期,逾期原因分析等信息,并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
同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按时回收应收款项。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的核对和催收(一)对于公司系统内单位的应收款项,应严格按照凭证协同和集团对账的要求,及时确认挂账并每月核对一致,杜绝单方挂账行为。
(二)对于公司系统外单位的应收款项,业务经办部门应负责做好核对和催收工作,确保每年至少与对方单位核对一次,对账结果应形成询证函、对账确认书等书面材料,及时提交财务部门。
(三)各级单位应按照“谁发生、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应收款项的催收和清理责任。
对即将到期的应收款项,及时提醒客户履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款项进行催收,限期收回。
核对和催收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交财务部门连同各种函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四)对同一债务单位的多笔应收款项,当期收到的金额,如无法准确认定归属期,应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除上述之外的各种临时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按照业务或对方单位(个人)进行明细核算,加强清理核对、催收力度,原则上挂账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五条重点应收款项管理要求(一)与售电有关的应收款项,应严格按照公司电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管理。
(二)应收票据管理1.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原则上只允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各单位要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登记票据的种类、编号、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收回金额以及退票情况等信息。
2.已到期收回的票据应及时在登记簿中注销,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应及时在登记簿中进行标识。
3.对于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较小的应收票据,业务经办部门应及时将信息及证据资料报送财务部门,经批准后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
(三)预付账款管理1.预付工程、物资款:合同规定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需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必须收到对方单位保函后才能支付,且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等。
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工程项目,预付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10%;主要材料由承包单位代为采购的工程项目,预付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30%。
2.其他预付款:应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原则上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3.对于合同期满仍未冲账或因其他原因长期挂账,经过认真清理确实无法转销或收回,已不属于预付性质的预付款,应将其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四)其他应收款管理1.工程前期费用。
工程项目未核准立项前发生的前期费用,财务部门根据业务经办部门提供的合同、发票等资料,经审批支付后暂挂其他应收款。
业务经办部门应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如相应工程项目被核准立项的,应及时取得相关证据,提交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应将已发生的相关支出从其他应收款及时转入相应工程成本。
如相应工程项目未通过核准,业务经办部门应及时取得相关证据,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后,将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门,及时核销其他应收款,转入当期损益。
技改项目如有前期支出,可比照工程项目处理。
2.职工备用金借款。
严格按照“一事一借、清旧借新”的原则办理,员工借款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单、本人领取。
非正式员工不得办理备用金借款。
备用金借款原则上应在一个月之内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当年借款应当年报销,不得跨年度使用。
备用金借款报销的内容应与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应付款项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应付款项核算确认、台账管理和资金支付工作。
第十七条应付款项的确认和支付(一)应付款项应根据业务经办部门提交的业务审批单据、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严禁无依据挂账。
对于应付物资款,业务经办部门还应提交采购订单、入库单等相关资料,财务部门对采购订单、入库单和发票等相关信息进行匹配,进行发票校验确认后挂账。
对于应付工程(劳务)款,业务经办部门还应对工程进度或劳务进行确认后提交采购订单、服务确认单,财务部门对采购订单、服务确认单和发票等相关信息进行匹配,进行发票校验确认后挂账。
(二)业务经办部门应加强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动态跟踪供应商交货和结算情况,对已交货但因结算单据传递不及时而形成的应付暂估款挂账应及时清理,原则上应付暂估挂账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三)对到期应付款项,业务经办部门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据此办理款项支付和清账工作。
(四)购买材料或接受劳务,应当预留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质保金的支付。
第十八条应付款项的台账管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供应商建立应付款项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对方单位核对,对账结果应形成询证函、对账确认书等书面材料,及时提交财务部门,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十九条重点应付款项管理(一)预收账款。
各单位要加强预收账款的核对与检查,严格预收账款冲抵应收账款程序。
对于挂账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应分析成因,符合结转收入条件的要及时结转收入。
(二)用户工程款。
财务部门根据业务经办部门提供的用户工程确认单、合同(协议)、银行收款回单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
业务经办部门应严格按照用户工程建设进度办理支付申请,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已完工程项目转资和工程款结算工作,及时清理往来挂账。
(三)临时接电费。
各单位业务经办部门应建立临时接电费管理台账,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及时办理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续约或清退工作,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又未办理续约的临时接电费,应按规定结转收入。
临时接电费管理台账应详细登记客户编号、客户名称、容量、电压等级、收费标准、收取金额、收取时间、合同约定退费时间、实际退费时间、实际退费金额、结转收入金额、结存金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条长期应付款管理。
对于应付融资租赁款,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办理款项支付,并定期进行余额核对;对于其他长期应付款,应加强管理,对符合支付条件的及时办理款项支付,对超过3年的其他长期应付款,要逐项分析原因,由业务经办部门提出清理处置建议,对符合清理处置条件的款项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应付款的管理。
各单位应分清各专项应付款的用途,严格按照用途及规定办理款项支付,对结余款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转(退回)手续。
第五章坏账准备及往来款项处置管理第二十二条各级单位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含长期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评估,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的办法,对年末应收款项计提或转回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