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查验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要求等。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自合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采购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二)含有非法添加剂的食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采购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与制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与制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二)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和培训制度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3.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需接受临时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3.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3.4当观察到以下症状(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3.5从业人员必须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一)进入经营场所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
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
男士禁止长发、长胡须。
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平安生产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关于餐饮的食品平安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怎么制定?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带来餐饮食品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盼望大家喜爱!餐饮食品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平安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平安、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其次章食品卫生平安管理第一节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业职工必需到市疾病掌握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学问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连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发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平安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觉自己染病须准时报告,暂停工作。
其次节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第六条从业职工必需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需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食品选购索证管理第九条食品原料必需定点选购,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需仔细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选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
严防选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选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每次选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特别。
第四节食材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餐饮)食品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餐饮)食品一、食品安全基本规定1.1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3 餐饮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2.1 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信誉良好的原则。
2.2 食品原料采购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2.3 食品原料储存应分区、分架、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2.4 易腐食品原料应低温储存,生熟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食品加工制作3.1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 食品加工制作前,从业人员应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3.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
3.4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规定要求。
四、食品销售与供餐4.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展示应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4.2 食品销售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4.3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应保存至少48小时。
4.4 餐饮单位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容器,确保食品卫生。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餐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
5.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3 餐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4 针对食品安全事故,餐饮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6.1 餐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查找潜在安全隐患。
6.2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餐饮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3 整改完成后,餐饮单位应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4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自查、整改等情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10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10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相关的制度又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精选,欢迎借鉴参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精选(篇1)一、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1、生疏隔离;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3、食品与杂物隔离、药物隔离;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品用具实行“五过关”1、洗;2、刷;3、冲;4、消毒;5、保洁。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工作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规定精选(篇2)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
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 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 1 ― 2 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
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
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工作总结、策划方案、演讲致辞、报告大全、合同协议、条据书信、党团资料、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y, planning plan, speeches, reports, contracts and agreements, articles and letters, party and group material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the model essay!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篇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共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要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疾病、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货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培训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共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管理员制度1、负责对本单位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账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监督检查。
3、负责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查。
4、负责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
5、负责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记、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7、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8、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使食品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落实各类卫生管理制度。
9、负责保存食品卫生档案,收集保存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制度、食品卫生宣传材料、卫生监督部门下达的监督意见书等。
10、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目的12、为了保证餐饮食品的质量以及餐饮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13、适用范围14、适用于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15、职责16、3.1质量负责人:负责餐饮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商、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17、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18、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19、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20、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1、4.要求22、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23、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24、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5、4.1.2当有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26、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27、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28、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9、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30、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1、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32、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33、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4、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35、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常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6、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37、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8、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9、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40、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1、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2、4.3.8提交自查报告。
43、4.4纠正措施44、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5、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6、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7、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48、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9、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0、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1、餐饮经营过程要求:52、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1.供货商的选择和平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方案。
3.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4.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的食品。
53、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1.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2.食品运输应采用复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
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是顺序操作。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
冲洗消毒40秒以上。
⑵化学消毒。
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收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采购洗涤剂、消毒剂时要索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合格检验报告等。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外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1)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3)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4)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5)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合法来源证明;2、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于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于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