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2012年农村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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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黔农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畜牧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提高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效能,进一步规范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2]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2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抽样、检验工作。

一、组织工作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市、州、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兽药监察机构开展抽样工作,并对被抽样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地方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立案查处。

省兽药监察所负责样品检验、质量分析和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二、抽检数量及送样时间2012年全省兽药抽检计划为300批,其中国家任务150批,省级任务150批。

各地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将样品送达检测单位。

(各市、州、地具体抽检数量及时间详见附件1)。

三、抽样原则及要求(一)抽样原则1、本年度对重点环节、重点范围和重点品种实施抽检。

各地抽检的水产、蚕、蜂用兽药产品抽检批次应占抽检批次总数的5%以上。

2、为提高抽检产品覆盖率,保证抽检产品均衡性,各地对每家兽药生产企业(即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抽检总数)的抽检批次累计不应超过本年度抽检总批次的1%,但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抽检到不合格产品时,应采取监管措施并增加对该企业产品的抽检批次。

(二)抽检类别1、监测抽检近年来未曾被抽检过的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本辖区新建(近两年建成投产)或新增剂型的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地标升国标试行标准转正产品列入监测抽检范围,其抽检批次应占全年抽检批次的25%。

乡镇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乡镇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何官镇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草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园),机关各部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青州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鲁食安办字〔2012〕2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出台2012年何官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法》为指导坚,按照“政府总负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联合行动、全面整治与重点加强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整治,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两员”建设,加强重点品种检测、综合评价、机制创新、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组织机构成立何官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常方刚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王学典党委副书记赵宏杰纪委书记张怀富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张文霞党委委员、副镇长、孙坂管区总支书记姜明副镇长、刘河管区总支书记徐明莹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全波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张志平南张管区总支书记杨传永口埠管区总支书记高良章何官管区总支书记张华生财政所所长刘洪富规划办主任付秀民农技中心主任刘玉红经贸办主任王新安监所所长史世武环保所所长赵经泉何官派出所所长吴华昌口埠派出所所长王春盛工商所所长梁建平劳保所所长文长庆教管办主任张贵军卫生院院长王世盛执法中队队长曲玉功兽医站站长冯金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贸办公室,张怀富担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冯金龙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收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024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____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假冒伪劣食品是一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社会问题,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

为了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饮食安全,____年我县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整治目标和措施针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特点和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治目标和相应的措施:1. 目标:在____年内,消除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和销售行为。

(2) 完善法规体系:修订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提高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惩处力度和打击手段。

(3) 提高农民意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监测检验: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三、工作进展1.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

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每月定期开展巡查,严查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

2.修订法规体系:结合前期调研成果,制定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

成立法律顾问团队,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增强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组织食品安全宣传队伍,走访农村地区,向农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4.加强监测检验:建立了健全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定期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发现问题食品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不达标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四、取得的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本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1.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经过整治工作,农村地区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农办政[2012]4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农办政[2012]4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农办政[201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部内有关司局: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2012年我部在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按照我部的部署,2012年各省有组织地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在各单位自查、省级组织评查的基础上,各省向我部报送参评案卷117卷。

我部组织评查组对上报的案卷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审,评选出44卷案卷为2012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见附件)。

从评查情况看,各级农业部门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整体上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一些过去未获评过优秀案卷的省份经过不懈努力有了长足进步。

但同时,仍有个别省份差距依然较大,亟待下大力气提高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二、需要改正的问题今年上报参评案卷虽然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每卷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案卷甚至还存在严重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

对饲料的查封扣押决定本应由饲料管理部门作出,但查封扣押决定书却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抽样取证凭证加盖执法机构印章与现行规定不符。

二是当事人认定不准确。

没有正确区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类主体,将其他组织混同个人或法人,或将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混同其他组织。

未准确区分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等称谓之间的异同,错误适用相关称谓。

文件标题

文件标题
州食药局
关于转发《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餐饮具消毒监督管理》的通知
州食安办发【2012】6
关于印发《三穗县关于规范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综治办通【2012】5号
黔东南州卫生局关于转发《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州卫发【2012】35号
关于开展春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州食药局
转发《关于报送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监管相关信息的通知》的函
黔食药监督发【2012】3号
州食药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营养餐饮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黔食安办发【2012】号
黔东南食药食【2012】29号
州食药局
关于印发2012年黔东南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监办【2012】20号
州食药局
关于印发2012年黔东南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监办【2012】21号
州食药局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监办【2012】15号
州食药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监办【2012】2号
州食药局
转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监办【2012】1号
州食药局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康爱斯螺旋藻片等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
黔食药监督发【2012】138号
清单
文件标题
文件号
来文单位
转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限期整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黔东南食药食【2012】23号

我省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我省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我省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作者:刘畅
来源:《湖南农业》 2012年第6期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 16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省农业生产和农药使用情况,湖南省农业厅制订了《2012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湘农业办发[2012] 63号),加大了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2012年全省计划抽查样品1000批,4月~10月开展农业部200批样品的市场监督抽查,5月~6月开展省工商局300批样品的市场监督抽查,5月~8月开展省农业厅400批样品的市场监督抽查,6月~8月开展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抽查样品100批。

要求每市州选定一二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二三个农药经销门店。

重点抽查近年来质量和标签存在问题的农药产品和农药经营门店。

抽查品种为2011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重点抽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杀虫剂含有效成分的产品。

省农业厅将及时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及结果处理情况。

湖南省农药鉴定所(410005)刘畅。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一、概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村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

本制度包括巡查的组成、流程、内容、标准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旨在全面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的监管和管理,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巡查的组成1.巡查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巡查组负责实施。

巡查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巡查工作。

2.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且无任何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记录。

他们应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规。

三、巡查的流程1.巡查计划乡镇政府应每年制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和范围,并将计划发布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巡查准备巡查组在巡查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搜集信息、制定巡查方案、准备巡查工具和设备等。

3.巡查执行巡查组按照巡查计划前往农村地区进行实地巡查。

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农村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和评估。

4.巡查记录巡查组应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巡查地点、时间、巡查内容、巡查结果等。

并将记录及时报告给乡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

5.巡查整改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乡镇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四、巡查的内容1.生产环境巡查组应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的环境进行检查,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情况。

2.原材料及进货渠道巡查组需要核实农村食品、药品生产者的原材料来源和进货渠道,要求其合法合规,并防止使用劣质原材料。

3.生产过程巡查组应对农村食品、药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包括产品加工、配料、挑选等环节,确保合规运作。

4.产品质量巡查组需要对农村食品、药品的质量进行抽检,检测有无超标、假冒伪劣等情况。

5.销售环节巡查组要检查农村食品、药品销售环节,特别是加工品的销售情况,防止市场上存在的不合规行为。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7.04•【字号】陕食药监安发[2006]126号•【施行日期】200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食药监安发[2006]126号)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做好全省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四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按照《全国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省药品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要求通过专项检查,使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监管职责,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并保证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各相关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二)全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对企业生产许可、GMP认证、跟踪检查、药品批准文号、日常监督检查等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并存档,每年对企业诚信情况和安全等级进行评价。

(三)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职责。

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需要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规定的,依法收回《药品GMP证书》;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川食药监法[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法〔2012〕18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局《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国家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法函[2012]83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了解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三是发现问题并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检查重点内容(一)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二)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要执法行为中建立了监督机制。

如果建立了,实施情况如何;(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情况;(五)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按照地方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各地应结合实际,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制度、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时间安排在9月至10月中旬。

各地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时间,周密组织实施。

省局将派出检查组,实地抽查部分市、县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各市(州)局应将201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和统计数据(附件1、2、3)于10月20前书面报省局法规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通过QQ:2399961或者****************予以报送)。

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

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一、总体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为创建食品安全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抽检方案要科学合理,确保抽检范围、频次、项目等方面的科学性。

2.公开透明:抽检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抽检结果公正、客观。

3.突出重点:针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种类、区域和环节,加大抽检力度。

4.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抽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抽检范围及对象1.范围: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各类食品。

2.对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

四、抽检项目及频次1.项目:包括食品中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等指标。

2.频次:根据食品种类、风险等级、区域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检频次。

五、抽检流程1.制定抽检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明确抽检范围、对象、项目、频次等。

2.抽样:按照抽检计划,对指定范围内的食品进行随机抽样。

3.送检:将抽样后的食品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

5.结果反馈: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处。

6.结果公示:将抽检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保障1.组织保障:成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2.经费保障:确保抽检工作经费充足,保障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3.人员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4.技术保障:加强与检测机构的合作,提高抽检技术水平。

七、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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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80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国家十部委《关于开展农村重点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和意义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家乐、餐饮店、食品小摊贩、药店、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

通过开展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
1、强化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经营。

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变更、延续及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范围,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
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餐饮单位。

2、加强对象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农家乐、餐饮店、学校食堂等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帐、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仍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未建立台帐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3、严查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核查餐饮单位内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

核查餐饮单位是否配备有效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规范餐具消毒及食品清洗行为,改变过去重消毒设施轻操作或不操作的现象。

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5、提高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能力。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出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要认真核对事件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做出处理,确保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率达
100%。

(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
1、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

加强与卫生行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工作;要针对当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新动向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涉刑事案件移送制度,重点突击大案要案的查处。

2、检查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要完善广告监督考评机制,充分利用药品广告监测设备,加大广告发布的监测和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经营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协助做好违法广告品种公告,及进落实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宣传和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站者,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3、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专项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移送查处工作,协查
公告违法产品名单,进一步规范非药品与药品分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

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

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
1、加强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对农村市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商店、超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经营企业的合法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帐并如实记录产品信息。

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2、加大对重点产品经营企业检查力度。

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产品,祛斑、育发、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和超保质期销售行为。

3、检查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
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一年对相关企业检查2次以上,检查率100%。

(二)加强配合,落实责任。

在检查过程中,要与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公安、商务、新闻媒体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手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举报和投诉渠道,鼓励和发动广大群众
参与监督。

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新闻报导,及时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凤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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