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导言幼儿园是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场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确保幼儿园建筑能够满足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安全需求。
二、整体设计原则1.儿童为中心:设计应以儿童的需求为出发点,关注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趣的学习环境。
2.绿色环保:强调环保概念,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设计,创造绿色、健康的室内外环境。
3.功能合理:合理规划功能空间,确保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等功能有机分布,并符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
4.安全可靠:确保建筑结构牢固、防火设施完善、儿童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三、建筑规划设计1.幼儿园布局:建筑布局应围绕中心活动场所或广场,便于集中管理和监控。
同时,应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如教室、卫生间、餐厅、操场等,并设置合适的连通通道。
2.建筑外观设计:外墙颜色应鲜明热情,造型应简洁明快,富有亲和力。
同时,门窗的设计应考虑儿童的身高和安全性,避免尖锐的边角或易开启的窗户。
3.室内设计:室内空间应明亮、通风,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墙面材料应环保、易清洁。
教室的布局应灵活,可供不同教学活动使用,并配备符合儿童身高的家具、玩具和活动器材。
4.活动场所设计:操场、游戏室、图书馆等活动场所应视儿童使用需求而定,场所的设施布局应符合儿童活动特点,提供各种安全、有趣的活动方式。
四、安全管理1.防火安全:建筑应符合消防法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
教室和活动场所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并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
2.安全设施: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护栏、栏杆和儿童用品存放区,以保证儿童的安全。
卫生间、厨房等区域应设置幼儿专用设施,并保证通风、引水和排水正常。
3.疏散通道:教室、活动场所和走廊等区域应有宽敞、畅通的疏散通道,避免尖锐障碍物和易滑倒物品的存在,并标识明确疏散路线。
4.监控系统:建议在幼儿园内部和外部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幼儿园安全可控,防止不法侵入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引言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需求等多方面考量。
本文将就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探讨。
二、环境选择1.选择安静的建筑环境,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等噪音源;2.保证周围空气清新,避免污染源存在;3.通风良好,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公园、医疗机构等。
三、建筑布局1.分区明确,划分成幼儿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区域;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域必须有专门幼儿厕所,保证卫生设施;3.考虑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儿童顺利疏散;4.室外活动场地要充足,有利于儿童体育锻炼。
四、建筑设施1.教室内部设计应美观、明亮,色彩丰富,布局灵活;2.活动室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儿童受伤;3.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建议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餐厅设施要卫生干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五、安全考虑1.建筑结构强度要达到规定标准,有抗震设计;2.火灾安全设施完备,定期组织演练;3.室内设施避免尖锐物品,防止儿童受伤;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清晰,方便儿童识别。
六、装饰设计1.底层装饰物尽可能做圆弧处理,避免尖锐角;2.墙面装饰以绿色、亲和色为主,符合儿童审美;3.设计可触摸的装饰物,鼓励儿童参与。
七、教育环境1.设计富有创意、互动性的空间,激发儿童学习兴趣;2.考虑灯光和音响设计,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3.配备体育器材、益智玩具等教育器材。
八、总结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设计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应注重细节,全方位考虑儿童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成长的空间。
以上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探讨,希望对相关规划者和设计师有所启发,为孩子们打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小班 20~25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之间宜采60m2。
各游戏场地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 180+ 20(N-1)注:1、 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度不超过 0.3m的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 2.8M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 3.6M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医医务保健室1/5 1/6其他房间1/8(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2.5)幼儿园:小班 20~ 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2020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精华版)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篇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来源---众智建筑资源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JGJ 39-2016前言1 总则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托儿所 nursery用于哺育和培育3周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场所。
2.0.2 幼儿园 kindergarten对3周岁~6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2.0.3 全日制幼儿园 full-time kindergarten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4 寄宿制幼儿园 boarding kindergarten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5 幼儿生活用房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的空间。
2.0.6 幼儿生活单元 unit of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7 活动室 play chamber;activity 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2.0.8 寝室 bed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2.0.9 多功能活动室 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幼儿进行文艺、体育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建筑规模与布局2.幼儿园建筑应采用合理的布局,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办公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方便幼儿及教职工的使用。
3.教学区应包括教室、活动室、游戏室、音体室等,每个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教室内部应设置合理的分区,包括教学区、游戏区、休息区等。
4.生活区应包括食堂、厨房、卫生间、保健室等。
食堂和厨房的设计应满足卫生、安全、环保的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男女分开的蹲位,每个蹲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二、建筑安全与环保1.幼儿园建筑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的规定,确保幼儿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筑材料应选择环保、无毒、无害的产品,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抗震设防烈度不应低于6度。
建筑物的防火、防盗、防滑、防电等安全措施应到位。
4.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幼儿及教职工的呼吸健康。
三、室内环境与设施1.室内环境应温馨、舒适,色彩搭配和谐。
室内装修材料应易于清洁、耐磨、耐腐蚀。
2.教室内的照明应充足、均匀,照度不应低于300勒克斯。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摄氏度,湿度应保持在40%-70%。
3.教学设施应满足幼儿教育需求,包括教具、玩具、桌椅等。
桌椅应根据幼儿身高调整,保证幼儿舒适学习。
4.活动区内应设置丰富多样的游戏设施,如滑梯、摇马、跳床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四、室外环境与设施1.幼儿园室外环境应宽敞、明亮、安全,设有足够的绿化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应铺设防滑、防摔的材料,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2.室外设施应包括滑梯、秋千、跳床、沙池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设施的设计应注重安全、环保,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遮阳设施,避免幼儿在烈日下活动。
同时,应设置休息区,供幼儿及教职工休息。
五、建筑设计与施工1.幼儿园建筑设计应遵循简洁、实用、美观的原则,注重功能性与艺术性的结合。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建筑安全:幼儿园建筑应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建筑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物应有足够的紧急出口,消防设施应齐全,并配备适当的疏散标示。
2.儿童友好:建筑物应考虑到儿童的身高、活动范围和独立性,如洗手台、厕所、上下楼梯等设施应设计成适合孩子使用的高度。
门窗应有安全锁具,以避免孩子受伤。
3.空间规划:幼儿园的内部空间应体现出灵活多样的特性。
例如,教室应设计成能够容纳多种不同的活动,包括游戏、学习、观察等。
活动室、图书馆、厨房等功能区域也需要充足的面积,以满足幼儿的需求。
4.自然光线和通风:幼儿园的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和通风,以改善室内环境。
阳光可提供更好的视觉效果,并有助于孩子们的生长发育。
同时,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通,提供一个清新、舒适的学习环境。
5.安全围栏和游乐设施:室外区域应设置安全围栏,以防止幼儿外出时发生意外。
游乐设施如滑梯、秋千、跷跷板等应选用材料坚固、平整,并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幼儿发生意外伤害。
6.绿化环境和景观设计:幼儿园建筑应注重营造一个绿色、自然的环境,以促进孩子们的身心发展。
可以设计室内或室外花园,栽种植物和树木,提供幼儿亲近自然的机会。
7.声学设计:在建筑设计中应注意隔音效果,防止幼儿在学习或玩耍时受到噪音的干扰。
教室和活动室需要隔音,保持室内相对安静的环境。
8.卫生设施:幼儿园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厕所和洗手池,以满足幼儿的日常生活需求。
同时,厕所和洗手池的布置应便于幼儿使用,比如使用低档设备、易于清洁和维护。
以上是幼儿园建筑设计的一些规范,旨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环境,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当然,具体的规范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教育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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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网络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
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3.1.4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的规定。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m 音体活动室 3.6m
第3.1.7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活动室、音体活动室、乳儿室 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1/6 其他房间 1/8
第3.1.9条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75dB。
第3.2.3条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
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
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4条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第3.2.5条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污水池 (1位) 大便器/沟槽(4位) 小便槽(4位) 盥洗池(6~8个) 淋浴(2位)
第3.3.1条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
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室50 m2 喂奶室15 m2 配乳室 8 m2 卫生间10 m2 贮藏室6 m2
第3.3.4条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第3.6.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耐火等级的建
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
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第3.6.3条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3.6.3的规定。
生活用房 1.8M(双面布房) 1.5M(单面布房或外廊) 服务供应用房 1.5M(双面布房) 1.3M(单面布房或外廊) 第3.6.4条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
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3.6.5条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3.7.2条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四、不应设置门坎
和弹簧门。
第3.7.3条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
0.60m。
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3.7.4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3.7.5条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4.2.1条采暖区托儿所、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
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0℃。
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须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
第4.3.2条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用房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用白炽灯照明。
当用荧光灯照明时,应尽量减少频闪效应的影响。
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房可设置紫外线灯具。
第4.3.3条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的规定。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乳儿室 150 LX 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 100 LX
寝室、喂奶室、配奶室、厨房 75 LX 卫生间、洗衣房 30 LX
门厅、烧火间、库房 20 LX
第4.3.4条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
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第2.2.3条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
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2。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2.2.4条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2。
第2.3.5条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
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第2.3.6条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
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第3.2.1条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