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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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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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导言幼儿园是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场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确保幼儿园建筑能够满足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安全需求。

二、整体设计原则1.儿童为中心:设计应以儿童的需求为出发点,关注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趣的学习环境。

2.绿色环保:强调环保概念,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设计,创造绿色、健康的室内外环境。

3.功能合理:合理规划功能空间,确保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等功能有机分布,并符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

4.安全可靠:确保建筑结构牢固、防火设施完善、儿童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三、建筑规划设计1.幼儿园布局:建筑布局应围绕中心活动场所或广场,便于集中管理和监控。

同时,应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如教室、卫生间、餐厅、操场等,并设置合适的连通通道。

2.建筑外观设计:外墙颜色应鲜明热情,造型应简洁明快,富有亲和力。

同时,门窗的设计应考虑儿童的身高和安全性,避免尖锐的边角或易开启的窗户。

3.室内设计:室内空间应明亮、通风,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墙面材料应环保、易清洁。

教室的布局应灵活,可供不同教学活动使用,并配备符合儿童身高的家具、玩具和活动器材。

4.活动场所设计:操场、游戏室、图书馆等活动场所应视儿童使用需求而定,场所的设施布局应符合儿童活动特点,提供各种安全、有趣的活动方式。

四、安全管理1.防火安全:建筑应符合消防法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

教室和活动场所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并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

2.安全设施: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护栏、栏杆和儿童用品存放区,以保证儿童的安全。

卫生间、厨房等区域应设置幼儿专用设施,并保证通风、引水和排水正常。

3.疏散通道:教室、活动场所和走廊等区域应有宽敞、畅通的疏散通道,避免尖锐障碍物和易滑倒物品的存在,并标识明确疏散路线。

4.监控系统:建议在幼儿园内部和外部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幼儿园安全可控,防止不法侵入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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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引言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需求等多方面考量。

本文将就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探讨。

二、环境选择1.选择安静的建筑环境,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等噪音源;2.保证周围空气清新,避免污染源存在;3.通风良好,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公园、医疗机构等。

三、建筑布局1.分区明确,划分成幼儿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区域;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域必须有专门幼儿厕所,保证卫生设施;3.考虑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儿童顺利疏散;4.室外活动场地要充足,有利于儿童体育锻炼。

四、建筑设施1.教室内部设计应美观、明亮,色彩丰富,布局灵活;2.活动室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儿童受伤;3.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建议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餐厅设施要卫生干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五、安全考虑1.建筑结构强度要达到规定标准,有抗震设计;2.火灾安全设施完备,定期组织演练;3.室内设施避免尖锐物品,防止儿童受伤;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清晰,方便儿童识别。

六、装饰设计1.底层装饰物尽可能做圆弧处理,避免尖锐角;2.墙面装饰以绿色、亲和色为主,符合儿童审美;3.设计可触摸的装饰物,鼓励儿童参与。

七、教育环境1.设计富有创意、互动性的空间,激发儿童学习兴趣;2.考虑灯光和音响设计,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3.配备体育器材、益智玩具等教育器材。

八、总结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设计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应注重细节,全方位考虑儿童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成长的空间。

以上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探讨,希望对相关规划者和设计师有所启发,为孩子们打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3.1.4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的规定。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m 音体活动室3.6m第3.1.7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 (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一览英才网是基于行业垂直细分和区域横向细分的网络招聘网站平台,国内各行业各地区首选求职招聘网站平台!活动室、音体活动室、乳儿室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1/6 其他房间1/8第3.1.9条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7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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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班 20~25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之间宜采60m2。

各游戏场地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 180+ 20(N-1)注:1、 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度不超过 0.3m的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 2.8M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 3.6M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医医务保健室1/5 1/6其他房间1/8(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2.5)幼儿园:小班 20~ 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2020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精华版)

2020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精华版)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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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篇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来源---众智建筑资源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JGJ 39-2016前言1 总则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托儿所 nursery用于哺育和培育3周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场所。

2.0.2 幼儿园 kindergarten对3周岁~6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2.0.3 全日制幼儿园 full-time kindergarten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4 寄宿制幼儿园 boarding kindergarten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5 幼儿生活用房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的空间。

2.0.6 幼儿生活单元 unit of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7 活动室 play chamber;activity 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2.0.8 寝室 bed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2.0.9 多功能活动室 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幼儿进行文艺、体育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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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
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 (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
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 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 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 1/5 寝室,医医务保健室 1/6 其他房间 1/8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 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
1 1 1 1 1 4 1
139 30 20 18 24 12 48 10 12
三、供应用房
合计面 积
98
118
142
主副
食加
工间
厨房
(含 配 餐) 主副

54 15 8
61 20
9
67 30 10
食库
烧火

开水、消毒间 炊事员休息室
8 13
10 18
12 23
使用面积总计 每生使用面积
等,各部分最小使用面积,见表4-1;
4.幼儿生活用房部分,除音体活动室为全园共用面积外,其它房间面
积均为每班最小使用面积。
5.本表根据《托儿所、幼儿园规范》(JGJ 39-87)编制。
城市幼儿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表4
-2
6班(180人) 每间使
9班(270人)
12班(360人)
房间名称 用面积
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
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 (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
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 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 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 1/5 寝室,医医务保健室 1/6 其他房间 1/8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幼 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 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
1080 180 180 180
二、服务用房 合计面 209 积
265
313
办公室
资料兼会议室 教具制作兼陈
列室 保健室 晨检、接待室 值班室 贮藏室 传达室
1 1 1 1 1 3 1
教工厕所
75 20 12 14 18 12 36 10 12
1 1 1 1 1 4 1
112 25 15 16 21 12 42 10 12
房间名称
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50
50
50
幼儿生活用
50
50
50

15
15
15
9
9
9
150
120
90
12
12
10
服务用房
2×8
8
8
15
12
10
主副食加工 45
36
30
供应用房
幼儿 用厨房
主食库 副食库 冷藏室
15 15 8
10 10 6
15 4
配餐室
18
15
10
消毒间
寄宿制幼儿园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m2) 表4-3
增加或扩大面积
备 注
房间名称 6班 9 12
班 班
卧 室
54
54
54
每班增加一间54m2卧室,相 应减少表4-2中分班活动室
面积36
隔离室
10 13 16
供病儿临时观察治疗、隔离 使用
(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 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 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2.8M 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3.6M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 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 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
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
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 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 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2.8M 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3.6M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 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 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
(试行)》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
用房面积,见表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的规定。
幼儿园主要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m2) 表4-1
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 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
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
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
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
1
乳儿室
50
2
喂奶室
15
3
配乳室
8
4
卫生间
10
5
贮藏室
6
注:本表引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 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此外,还与各个时 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
范》(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
1111 6.17
1549 5.74
1983 5.51
平面系 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建 使用面积/建筑面
数 建筑面积 筑面积

活动室(楼 房)
K= 0.61
985/1615
1400/2295
1807/2962
晨检接待、传 达室和生活用 房(平房)
K= 0.81
126/158
119/186
6 6
6
指各种规模均增加的使用面
部分
烧火 间
2 2 2

扩大保育员、炊事员 按增加的保育员、炊事员人数、每人分别增加使用
休息室
面积2m2及2.5m2
注:本表根据《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编制。
乳儿班主要房间最小使用面积(m2) 表4-4
序号
房间名称 使用面积
12
10
8
洗衣房
15
12
8
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卧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各的
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
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
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厨房面积包括主、副食加工间、主食库、副食库、冷藏室、配餐间
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
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
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
(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 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 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 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 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 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 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 组成。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 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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