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优化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智慧的政府治理

(上接第184页)和上海市的做法,政府部门设置完备的专业 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工作 效率,激发工作热情,在职业道德修养、政务工作和现代化工 具使用等多方面打造综合本领过硬的专业人才。借鉴青岛市 的做法,成立专门的电子政务发展机构来吸引人才,培养全 能型人才队伍。也可以从其他部门借调有熟悉业务流程、实 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还可发挥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的作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专业的政务平台运 营团队,使之适应新时期电子政务管理的需求,最终促进更 高质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优化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现更智慧的政府治理
文/东北农业大学李杨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民众对政府的服务质量 和效率要求日益增加。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移 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黑龙江省电子政务 蓬勃发展,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文章借鉴了中西方的发展 优势,着重分析发展现状,归纳总结发展问题,探索改革方 案,实现更智慧的政府治理。
(一)加强政务平台的联动机制建设,实现服务创新 目前,我国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已全部建成, "一网通”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的主要形式。政府应当加 快政务服务从中央进一步向地方延伸的步伐,尽快实现"互 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村全覆盖,加强政务平台 的联动机制建设,推动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通信息壁垒, 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休系。黑龙江省也可以参考部分政 府在选择政企合作运作模式和管理手段时探索形成的多种 实现方式,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服务、政务信息资源 利用等方面积累的经验。 "服务型政府”以为民众提供合理、合法、优质的公共服 务为目标。政务服务平台应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通过热点 话题讨论、在线问答、微直播等形式,倾听民意、了解民生, 根据自身优势及目标受众的特点,推进服务标准化和实用 性,以打造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服务力为追求,及时更新平 台信息,打造精品内容,传达受众真正关心的事,推进电子 政务高标准建设、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各级政府 也可根据情况需要进行服务创新,例如疫情防控阶段开通 专门的防疫网站和应用程序,向公众及时准确提供疫情的 官方最新信息。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护公众的电子信息安全 "互联网+政务服务”需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实 现长远有序的发展。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国家应出台 政务平台的法律制度保障措施,出台《电子政务法》《电子政 务安全法》等基本法,明确电子政府的法律地位、主管部门职 责;出台《信息公开法》《网络信息安全法》等配套法律,保护 公众的电子信息安全。国内一些省市的法律法规也为黑龙江 省提供了经验借鉴,例如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 法》、安徽省《5联网+政务服务办法》等。总之,黑龙江省要 建立高质量的网络安全防护网,为数据开放和数据保护提供 制度保障,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打造政务平台专业运营团队 人才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的充分发挥具有决 定性作用o政府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的经验,委托科研机构、 高校等单位培养电子政务人才。借鉴安徽省(下转第192页)
【精编范文】客运站建设可行性报告-范文模板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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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某某区交通运输分析................................................................... .. (20)3.3项目旅客发送量分析预测................................................................... (23)3.4站内作业量指标预测................................................................... .. (27)第四章站场位置及建设条件 .................................................................. .. (30)4.1 站场位置................................................................... (30)4.2 建设条件................................................................... (32)第五章建设内容及规模 .................................................................. . (37)5.1 设计生产能力及功能定位................................................................... .. (37)5.2项目设施组成................................................................... .. (39)5.3 建设规模及内容................................................................... (40)5.4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 (41)第六章项目建设方案 .................................................................. (42)6.1 工程概况................................................................... (42)6.2 交通组织方案................................................................... . (42)6.3 站场总平面布置................................................................... (52)6.4 建筑设计................................................................... (55)6.5 结构设计................................................................... (59)6.7 电气设计................................................................... (63)6.8通风与空调设计................................................................... . (69)6.9 消防设计................................................................... (70)6.10 无障碍设计................................................................... (73)6.11 总图工程 .................................................................. .. (74)第七章节能 .................................................................. (78)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 (78)7.2能耗状况分析................................................................... .. (78)7.3能耗指标测算................................................................... .. (79)7.4节能措施................................................................... . (80)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 .. (86)8.1 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及标准................................................................... .. (86)8.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86)8.3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 (87)8.4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 (90)8.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94)第九章项目实施方案 .................................................................. .. (95)9.1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 (95)9.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96)9.3 项目招标初步方案................................................................... (100)第十章项目运营管理及人力资源配置 (102)10.1 项目运营管理................................................................... ........................ 102 10.2 人力资源配置................................................................... ........................ 103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104)11.1估算依据与说明 .................................................................. ...................... 104 11.2建设投资估算 .................................................................. .......................... 105 11.3流动资金估.......................... 109 11.4项目总投资 .................................................................. (109)11.6资金使用计划 .................................................................. .......................... 110 第十二章财务评价 .................................................................. . (110)12.1依据、方法与说明................................................................... ................. 110 12.2基础数据................................................................... ................................. 111 12.3营业收入与税金估算................................................................... ............. 112 12.4生产成本估算................................................................... ......................... 114 12.5经济费用效果分析................................................................... ................. 114 12.6偿债能力分析................................................................... ......................... 115 12.7不确定性分析................................................................... ......................... 116 12.8财务分析结论................................................................... ......................... 119 第十三章国民经济评价 .................................................................. .. (119)13.1影子价格及通用参数选取................................................................... ..... 120 13.2效益费用范围调整................................................................... ................. 120 13.3效益费用数值调整................................................................... ................. 121 13.4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 122 13.5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 122 13.6国民经济评价结论................................................................... ................. 122 第十四章社会效益评 (123)14.1项目对所在地生产建设的影响................................................................123 14.2项目对当地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容量的影响........................................ 124 14.3项目对所在地居民就业和收入的影响.................................................... 125 14.4项目对区域土地价值的影响.................................................................... 125 第十五章风险分析 .................................................................. . (125)15.1风险因素识别................................................................... ......................... 125 15.2风险因素评估................................................................... ......................... 127 15.3风险防范对策................................................................... ......................... 128 第十六章结论及建议 .................................................................. (129)16.1 结论................................................................... . (129)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某某客运站建设项目1.1.2 项目业主某某省某某交通发展公司1.1.3 项目性质新建1.1.4 项目建设地点拟建的某某客运枢纽站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绕城路东侧(泗义村、万和村),项目地处某某中心城区东南部,东靠成绵乐高速、成绵高速公路;西临绕城路;南临南二路;北接电子路。
佳木斯地区大豆生产情况调研报告

家决 策支持 系统 ,加强耕作 制
度 建 设 。 在 栽 培 管 理 方 面 ,大
力 推 行 以 深 松 为 主 、 以 大 型 机 械 作 业 为 核 心 的 “ . ” 耕 三 三 轮
小垄 窄 行 密 植 技术 ,在 萝北 、 绥 滨 等 地 大 面 积 应 用 ,应 用 面
积 占本 地 大 豆 面 积 的 1%以 上 。 0
效 益 不 好 ,进 行 了 种 植 结 构 调 整 ,增 加 了水 稻 、玉 米 的 播 种
面积 。
天左右 ,品种需 求 的熟 期跨度 很 大 。全 区 2 1 年 生 产 上 应 用 01
的 面积 在 1 亩 以上 的品种 共有 万
()大 豆 连 片 种 植 的 面 积 2 大 ,最 大 的 地 号 可 以 达 到 1 万
亩 , 占 佳 木 斯 地 区 总 面 积 的
2. 8 %;其次 为抚远县 ,3 4 年平
均 为 1 69 亩 , 占佳 木 斯 地 区 8 .万
收稿 日期 :2 1 —0 ~0 02 6 7 第一作者 :王树圆 ,农 险业务部副经理 ,农艺师 ,研究方 向为大豆栽培
蒡
总 面 积 的 2 .%;第 3 是桦 南 07 位 县 ,3年 平 均 为 12 7 . 亩 , 占 9万 佳木 斯 地 区总 面积 的 1. 92 %。各 县 市 大 豆 种 植 面 积 出 现 波 动 式
保 障豆农 增收 ,建议各 级政府
关 注 、重 视 与 支 持 大 豆 发 展 , 希 望 政 府 能 够 制 定 和 实 施 切 实 有 效 的保 障 措 施 ,大 豆 发 展 需 要 政府 给力 。
2 佳 木 斯 地 区大 豆 品 种 、技 术
新建办公楼申请报告1

新建办公楼申请报告新建办公楼申请报告篇一:关于新建办公楼的请示XXXXX有限公司文件XX〔2011〕1号签发人:XXX关于新建办公楼的请示瓯江市市政府:我公司2000年为解决办公场所紧张状况,已将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但仍无法满足公司规模不断扩大。
为解决公司办公用房紧张问题,欲在原建筑规划中的宿舍楼位置新建一幢综合办公楼,高六层,占地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为顺利开展公司工作,特向市政府请示。
妥否,请批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 12345678999)主题词:新建办公楼天开办公室2011年11月16日 (共印1份)篇二:拟建办公楼申请报告× × 林场关于拟建办公楼的申请报告××××市林业局:我场现有办公用房,系1991年所建。
由于年代久远,已经破旧不堪,简陋落后,加之我场森林公安派出所亦无办公场所,与我场场部同在现有办公用房中办公,已无法满足办公及工作需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适应国有林场标准化建设及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改善办公条件,我场(含派出所)在邻近G111国道处拟建一栋二层办公楼,设计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工程造价为元,所需工程资金自筹,恳请市局予以批复。
附:××林场关于拟建办公楼所需资金筹措情况的报告特此报告××××市××林场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篇三:综合办公楼申请报告目录第一章申报单位概况 ..................................................................... ............................... (1)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1)二、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 ............................... (1)三、申报单位资产与信誉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总结范本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总结范本今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过政府的全面推进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国有资产保持了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是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质量评价制度,筑牢了国有资产安全之基。
同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国有资产流转、处置情况的精准监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和合理流转。
二、优化国有资产运营在2024年,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国有资产运营。
通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同时,我们加大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国有资产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在2024年,我们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审计制度,完善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了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和增值保值。
四、推动国有资产转型升级在2024年,我们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的转型升级。
通过改革和创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价值最大化。
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实现了国有资产的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
同时,我们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创新投资和科技创新支持,提高了国有资产的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创新,加强监督,推动改革,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和高质量发展。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产的转型升级,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佳木斯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

佳木斯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市综合考核办庄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关于这方面的通用规范很少,2009年,中组部出台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中,《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是最新的年度考核工作的制度规范,共15条(其中包括一条由中组部负责解释、一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际就是13条),非常宏观。
在具体操作上,各地都是在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在摸索、总结。
所以下面与各位领导和同志的交流和汇报,很多内容也是就我市开展考核工作的一些理解和认识,受工作视野和自身能力所限,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目前对考核工作的叫法比较多,有叫目标考核的、有叫年度考核的,有叫实绩考核的,也有叫综合考核的。
这些称谓哪一个比较准确?我的理解是:首先,就目标考核而言,这是一种纯粹的定量考核,主要是通过目标责任制这种手段对工作进行打分排出先后顺序,是在开展考核的初期,单纯就目标抓目标的一种考核方法,现在来看,这种考核方法重点适用于推进工作。
其次是实绩考核,这是在目标考核的基础之上延伸而来的一种称谓,本质相差不多,同样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但是在内容上已经从单一考核工作目标向评价工作实绩过渡,比起目标考核增加了一些测评等评价手段,考核的落脚点也从着眼于推进工作向进一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过渡,考核作用也发挥的更加全面。
第三是年度考核,这是从考核周期上来说的,也是我们当前采用的一种考核方式,在实绩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增加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考察内容,相对更加全面和系统,就是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每年度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通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考察、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及对群众认可度的了解,综合考核、综合分析、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状态。
那么,2009年中组部“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提出了“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佳木斯市对俄区域合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佳木斯市对俄合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佳木斯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发展情况近年来,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俄战略伙伴关系全方位拓展的大背景下,我们紧紧抓住俄罗斯实施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发展战略的有利契机,坚持“一城三基地”(打造龙东地区中心城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基地、能源重化工业基地、现代农业一体化基地)的发展战略,强势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贸易额逐年大幅攀升,经贸科技合作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6年全市对俄进出口总额完成9.9亿美元,同比增长46.3%,使我市成为黑龙江省第四个进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的地区。
今年上半年,完成对俄贸易4.6亿美元,增长56.6%。
对俄经贸合作领域越来越多,涵盖旅游贸易、劳务输出、建筑开发、资源开发等十几个领域。
对俄经贸合作范围越来越大,全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301家,其中年贸易额超亿美元的2家,超千万美元的23家。
对俄经贸合作规模越来越大,总投资40亿元的中铝集团与俄阿里阔姆公司合作开发的3万吨海绵钛项目,总投资80亿元的中国国旅公司与香港ARC工业原料公司合资建设的100万吨纸浆等一大批项目相继签约,即将开工建设。
对俄经贸合作基地越来越壮大,佳木斯对俄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南京雨润集团、福州壮安投资公司等一批国内外企业落户;同江对俄高科技机电产品基地一期工程完工,年出口DVD产品5万台套;对俄蔬菜出口基地、轻工市场、木材园区、机电园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对俄经贸合作平台越来越完善,全市水运口岸吞吐能力达260万吨,同江对俄铁路大桥、抚前铁路、抚远江海联运码头等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全部投入使用后,对俄运力将空前提升。
二、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机遇和优势当前,中俄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两国建立平等互信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来,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特别是中俄两国先后举办国家年,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俄罗斯实施远东、东西伯利亚地区发展战略,给我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4•【字号】佳政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通知(佳政发〔200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现将《佳木斯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第一条为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生产(含粉磨站,下同)、经营、运输、使用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发展散装水泥,应当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佳木斯市经济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装办)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本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对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提供服务和进行监督管理。
(四)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负责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研成果的开发示范和推广。
(六)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受市经济委员会的委托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第五条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交通、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环境保护、统计、审计、税务、规划、城管、物价、人民银行、铁路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互通信息,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2020支付结算调研报告3篇
2020支付结算调研报告3篇【篇一】支付结算调研报告根据xx银行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的精神,我行经过研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针对排队的问题,我行主要做了如下工作:1、因为我行是社会养老金的集中办理行,而每月的15日是社保将退休金转入退休人员银行账户的日子,所以每逢每月的15-17日,退休老人都会按时到我行取款,致使这几天排队的老人比较多。
针对此种情况,我行已张贴公告,同时要求柜员在老人家支取养老金的时候向老人家做好解释,说明养老金在老人家的账户里随时可到银行领,不是非得在这几天才可以拿,但是收效甚微。
2、要求每家支行设臵大堂经理,做好客户的分流。
3、对外开设机动的业务办理窗口,在客户人流偏多的时候开放,在客户人流正常的情况下关闭。
4、拟在今年内增加投放自助柜员机40台。
二、由于个人信用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我行对个人开办支票业务设有一定的限制。
1、要求开办人在我行有一定的存款。
2、如客户非东莞本地人,要求有本地人提供担保。
三、在目前情况下,东莞的企业、个人仍有大量空头支票,而本票相对而言还缺少了银行监管,如果推出必然会引发更大的风险。
因此我行认为暂不宜推广本票业务。
四、我行对个人汇兑业务的收费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结算手续费标准、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实时贷记业务收费标准、支付结算业务收费表。
五、我行已落实了提高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上限至每卡每日累计2万元,效果良好。
【篇二】支付结算调研报告</p为进一步优化ⅩⅩ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更好服务“三农”,人行ⅩⅩ支行组织人力深入到农垦建三江分局进行实地调研,拟采取延伸服务窗口的形式,在建三江地区设立支付结算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
一、建三江地区金融服务现状(一)基本概况农垦建三江分局位于三江平原腹地,辖区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
现有耕地1,000万亩,下设15个大中型农场,2009年,实现GDP91.3亿元,人均GDP4.3万元,是全省1.87万元的2.3倍,已达到国内发达省份水平。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佳政发〔2021〕5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佳政发〔2021〕5号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市政府决定,将87项行政权力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三江管委会”)行使。
建三江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做好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授权和衔接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建三江管委会有效承接。
建三江管委会要加强业务学习,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标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附件: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9日附件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目录(共计87项)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名称类型实施依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注1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4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对危树枯树的砍伐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移植树木的审批5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6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7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的确认行政确认《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9对权限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0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改正的;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1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或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建立并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一、《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2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3对擅自占用、封闭、损毁、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未免费对外开放,未经批准养殖家禽家畜,在公共空间搭建鸽舍,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即时清除,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或者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从事店面餐饮经营,未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垃圾,将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未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运输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4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5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6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17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失职的;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且不进行扩建或改建的,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进行改造或者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的;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8单位或个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清扫冰雪的;未按照规定堆放冰雪的;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者倾卸冰雪的;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9未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融雪剂的、未按照要求堆放或者运送含有融雪剂冰雪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20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在人口集中地区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1对于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行政奖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2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行政奖励《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3城市道路占用费征收行政征收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关于佳木斯市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佳发改联〔2019〕1号)24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行政征收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将住房交易手续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25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建筑工地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开设道口工程)对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批准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权属辖区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应急、抢险、抢修工程)26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新办)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变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延续)28房屋抵押合同备案确认行政确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29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0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1建设单位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对注册建造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3对权限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和许可范围承揽业务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4对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消防等专业设计、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的,与相关企业或者部门串通承包建筑工程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5对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36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7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38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9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对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未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0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安全的意见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1对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2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3对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未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4对监测单位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未编制监测方案的、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5对未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负责维护,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或者未对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密闭式防尘网的;未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或者在施工工地通道以及出入口周边的道路存放建筑垃圾,或者未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6对施工单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4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49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1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3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4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5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6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57勘察、设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出借、涂改、伪造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8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9对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行为(降低企业原资质等级)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60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61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或未取得资质承接业务、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房地产估价机构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63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房地产估价师、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64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65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66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对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对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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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佳木斯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1年10月25日在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佳发〔2018〕2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一、国有资产的总量及构成我市国有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如下:(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0年末,纳入财务报表体系的市本级非金融国有企业共45户。
资产总额535.8亿元,负债总额248.09亿元,资产负债率46.3%,所有者权益总额287.71亿元。
区县国有企业共115户。
资产总额393.56亿元,负债总额130.52亿元,资产负债率33.16%,所有者权益总额263.04亿元。
汇总全市情况,2020年末,资产总额929.36亿元,负债总额378.6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0.75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0年末,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1户,资产总额2.73亿元,负债总额1.69亿元,资产负债率61.9%,所有者权益总额1.04亿元。
区县国有金融企业5户,资产总额9.8亿元,负债总额 1.91亿元,资产负债率19.49%,所有者权益总额7.89亿元。
汇总全市情况,2020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53亿元,负债总额3.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9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截至2020年末,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5.33亿元,负债总额19.1亿元,净资产76.23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5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8.81亿元。
2020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0.06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01亿元。
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5.4亿元,负债总额49.7亿元,净资产175.7亿元。
国有资产出租收入0.18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45亿元。
汇总全市情况,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0.73亿元,负债总额68.8亿元,净资产251.93亿元。
国有资产出租收入0.24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46亿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佳木斯市国有土地面积236.37万公顷,其中:耕地129.34万公顷;园地0.06万公顷;林地49.31万公顷;草地8.94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26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98万公顷;其它土地9.24万公顷。
地质找矿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6种,探明重要矿产地28处,其中煤炭矿产地4处,保有储量约0.7亿吨。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一是谋化起草方案,明确行动纲领。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署,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国资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思路,谋化起草了《佳木斯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佳木斯市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性调整“十四五”规划(讨论稿)》,为我市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二是加速职能转变,简政放权。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办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工作,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涵盖7个方面,29项权利。
权责清单的制定,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减少了审批事项,进一步厘清了我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促进了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企业亏损治理,止住国有经济出血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明两年我市国有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亏损面需双降30%。
为完成这一工作目标,市国资办本着一企一策,统筹推进的治亏方针,深入到重点亏损企业,分析亏损原因,寻找解决亏损途径,编制亏损治理规划,突出考核约束,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结合国企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亏损治理工作。
四是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市国资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机制的通知》、《佳木斯市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办法》、《佳木斯市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佳木斯市市级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从董事会建设、企业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将国有企业发展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一是严格制度执行,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包括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保值增值、绩效评价、薪酬管理、重大投资、派出董事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能力。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等事项进行审核,加强董事、监事管理,强化内控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积极防范风险,筑牢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基础。
按照监管要求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指标,完善授信限额管理,积极防范政策性、系统性行业风险。
严格贷前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信贷管理制度。
加强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修订完善不良资产管理补充规定,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及时调整贷款政策。
多措并举,筑牢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基础。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是加强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认真做好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等基础工作;做好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统计分析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结合,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减免租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应对新冠肺炎,我市出台了《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佳政办规[2020]2号)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办法》(佳政办规[2020]4号)。
市国资办积极落实这一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出租房屋逐个核查,共有9个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152.51万元。
三是深入研究,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推进5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对相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研究化解改革成本的路径,指导参改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落实限制、禁止供地目录和划拨用地目录。
2020年有偿出让土地10宗,面积30.3公顷,有偿出让收益6.1亿元。
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4宗,面积434公顷。
二是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开展补充耕地的项目入库工作,2020年我市汤原县吉祥乡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入库,新增耕地面积130.16公顷。
三是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全市共核查发现违建别墅9项共26栋,拆除8项共17栋,没收1项9栋,已录入国家系统。
四是国有自然资产确权登记。
全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45695件、宅基地及房屋登记86件、林权登记8件。
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农垦森工国土系统属地化管理的部署要求,我们迅速完成了建三江、佳南农场数据拷贝、权籍信息坐标和软件系统转换,建三江、佳南农场已于6月26日、7月1日开始办理全市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
三、存在的问题(一)国资监管职能不健全,只管资本,不管人,对企业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淡薄,政治站位不高;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内部制度建设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个别企业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求稳怕乱,致使改革进展缓慢,改革效果不明显,效率不高。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统一,出资人职责与公共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的边界不够清晰,存在职责错位等问题。
(三)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时,不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不审批不公开不备案;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善,责任不清,存在盘亏现象,且盘亏原因说不清楚;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重视,对本单位多年沉积的往来款项不催促、不对账、不清理,易形成呆账坏账;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业务脱钩,资产的增减变动,不能在账面上及时反映。
(四)国有自然资源林权登记现在仍属探索阶段,困扰的问题有以下几项:一是现行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缺少明确的登记程序、要件标准,在实际操作的规范性要求上存在困难;二是林权审批和林权登记的关系如何理顺也存在一定的认识问题;三是由于过去分散登记,林地、耕地等权属界线不明确,造成登记困难;宅基地房屋首次登记尚未全面开展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一是重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工作。
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企业纳入监管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全部实行脱钩划转,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办履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
二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亏损治理工作,深入研究亏损治理措施,确保在2022年完成国有企业亏损双降30%的工作目标。
三是推进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5户市属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助力企业高效快速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一是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明确授权经营体制、出资人职责、监管权限等。
二是加强监管的统筹协调力度,厘清出资人管理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的边界,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健全产权管理,资本评估、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风险防控,责任追究。
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动态排查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并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逐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