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建筑设计规范
厂房设计基本规范

2.0.10 多层厂房(仓库)multi-storied industrial building2 层及2 层以上,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的厂房(仓库)。
2.0.11 高层厂房(仓库)high-rise industrial building2 层及2 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厂房(仓库)。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3.3.8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 的规定。
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3.7.1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7.4 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表3.7.4 的规定。
3.7.5 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表3.7.5 的规定经计算确定。
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
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规范

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规范仓库布局设计是仓库设计的首要环节。
自动化立体仓库的设计应考虑到货物运输线路的最短化和最顺畅化,以及设备的布置和使用空间的合理化。
通常,货物运输路线应沿着主要流动方向布置,以减少不必要的运输和等待时间。
此外,仓库布局还应充分利用可用空间,确保设备和货物的流动畅通,并避免堆垛机和输送设备之间的冲突。
货物存储设计是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货物存储设计应考虑货物的种类、尺寸和重量,以及货物的存取频率和存取方式。
对于不同种类、尺寸和重量的货物,应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和方式,例如堆垛机、货架、料架等。
此外,货物存储设计还应考虑货物的分类和标识,以方便货物的检索和管理。
设备选型和配置是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的核心内容。
在选型和配置设备时,应考虑到货物的种类和流量、作业能力和效率、设备的可靠性和维护成本等因素。
例如,对于大量流动的小件货物,应选择高速、高密度的堆垛机和输送设备;对于重量较大的货物,应选择承重能力较大的设备。
此外,设备的布置和联动控制也是关键,应确保设备之间的衔接顺畅和工作协调。
安全保障是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的重要目标。
在设计中,应考虑到货物和设备的安全性,以及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例如,设备和货物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如防尘、防火和防爆等;设备和货物的操作区域应设置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栏杆、防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设备和作业的安全规程,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环境保护是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在设计中,应考虑到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例如,应优化设备的能源利用率,选择节能设备和技术,合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等。
此外,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振动的影响,处理废水和废气,防止污染和浪费。
综上所述,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仓库的正常运作和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仓库布局设计、货物存储设计、设备选型和配置、安全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仓库的设计规范

仓库的设计规范篇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仓库3 厂房和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商品仓库的建筑规范要求

商品仓库的建筑规范要求1. 引言商品仓库是仓储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存储、保护和分发商品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商品仓库的高效运作和安全性,建筑规范要求成为必要的指导。
本文将介绍一些商品仓库的建筑规范要求,以便于各类建筑师、设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在商品仓库设计过程中遵循。
2. 建筑结构要求2.1 载荷承受能力商品仓库的建筑结构要求能够承受存储在其中的商品的重量。
建筑结构应能够经受得住大型货物的承载,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2 地基设计地基设计要求充分考虑到仓库可能承载的货物重量,并确保地基稳固。
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以防止地基沉降和结构损坏。
2.3 屋顶设计屋顶设计要求考虑到货物的安全保护、防水、保温等因素。
屋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防水性能,以保护货物免受外部环境的影响。
3. 功能区划要求3.1 存储区域存储区域是商品仓库的核心功能区域,它需要合理规划,以提高存储容量和货物取用的效率。
存储区域的规划应考虑货物的分类、尺寸和存储方式等因素,以便于货物的管理和检索。
3.2 搬运区域搬运区域是货物进出仓库的通道,它要求宽敞、平整,并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搬运区域应配备适当的设备和标志,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畅运输。
3.3 作业区域作业区域是商品仓库的操作中心,它需要配备适当的货物处理设备和作业平台。
作业区域应有足够的空间和机动性,以支持各类货物操作和作业流程。
4. 安全要求4.1 防火措施商品仓库的防火措施至关重要,它能够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最大程度地保护货物的安全。
建筑布局应合理,灭火设备和安全出口应设置在适当的位置,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有效逃生途径。
4.2 盗窃防护商品仓库应具备有效的防盗系统和安全设施,以保护货物免受盗窃和破坏。
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等,这些设施应合理布局、灵活可靠。
4.3 环境安全商品仓库的环境安全包括通风、温度、湿度等方面的要求。
仓库的建设标准

仓库的建设标准
仓库的建设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结构标准:仓库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包括抗震、防火、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面积和高度标准:仓库建设需要根据贮存物品的数量和类型确定建筑总面积和层高,确保存储能力满足需求。
3. 通风和照明标准: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系统,确保储存物品的新鲜度和无菌环境。
4. 温湿度控制标准:根据贮存物品的特性(如食品、药品等)确定相应的温湿度控制标准,确保物品不受损坏或变质。
5. 安全设施标准:仓库应配备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防火设备、入侵报警系统等,保障仓储物品的安全。
6. 环保标准:仓库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7. 车辆和货物流通标准:仓库应设计合理的交通路线和停车场,以方便车辆和货物的流通,提高工作效率。
8. 库存管理系统标准:仓库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系统,包括货物入库、出库、盘点和调拨等环节,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仓库建设标准,具体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物品类型进行细化和补充。
仓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仓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第一、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第4.1.1条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4.1.1分为五类。
注: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②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第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第4.2.1条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2.1的要求。
注:①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⑥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第4.2.2条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冷库,每座库房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隔面积,可按《冷库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4.2.3条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第4.2.4条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不宜超过三层。
第4.2.5条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
第4.2.6条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其顶部盖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面积。
粮食筒仓的工作塔、上通廊的泄压面积应按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执行。
第4.2.7条库房或每个防火隔间(冷库除外)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宜少于两个。
厂房设计规范

厂房设计规范篇一:厂房设计要求1、建筑物和施工1.1 高度生产厂房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1.2 占地面积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0m2高度不低于3m。
1.3 地面1.3.1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
其他厂房也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
1.3.2 地面应平整、无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扫和消毒。
1.4 屋顶1.4.1 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刷、消毒。
1.5 墙壁1.5.1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0m的墙裙。
1.5.2 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弯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1.6 门窗1.6.1 门、窗、天窗要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要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1.6.2 窗台要设于地面1m以上,内侧要下斜45度。
1.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下洗刷。
1.7 通道1.7.1 通道要宽畅,便于运输和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1.7.2 楼梯、电梯传送设备等处要便于维护和清扫、洗刷和消毒。
1.8 通风1.8.1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1.8.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 GB 14881-94 护罩。
1.8.3 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
1.9 采光、照明1.9.1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标准化仓储建设规范书

标准化仓储建设规范书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管理部一、仓库的平面布局与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2)1.仓库的平面布局 (2)2.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2)二、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3)1.仓库建筑形式 (3)2.仓库主要建筑要求 (3)2.1地坪承载要求 (3)2.2库房建筑要求 (3)2.3多层库房的一般建筑要求 (5)2.4室外料棚一般建筑要求 (5)2.5室外露天堆场一般建筑要求 (5)2.6道路一般建筑要求 (6)2.7卸货平台要求 (6)3.仓库配套工程和设施要求 (6)3.1排水系统 (6)3.2电气系统 (7)3.3防雷系统 (8)3.4通讯和信息 (8)3.5消防设施 (8)3.6安保设施 (9)4.改造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9)三、货架的选择及托盘的选择 (10)1.层架 (10)2. 托盘货架 (11)3. 阁楼式货架 (13)4.其他类型货架 (13)5.托盘 (15)5.1 平托盘 (17)5.2 柱式托盘 (18)5.3 其他类型托盘 (18)5.4 托盘规格 (19)四、仓库设备选择 (20)1. 物资搬运设备 (20)1.1 低举升托盘叉车 (20)1.2 平衡重叉车 (21)1.3 前移式叉车 (22)1.4高架堆垛机 (23)2. 仓库养护设备 (23)2.1通风系统及通风机 (24)2.2减湿设备 (25)2.3空气幕 (25)五、标准化仓库标识设置 (26)一、仓库的平面布局与储存区域空间规划1.仓库的平面布局仓库库区平面布局是指一个仓库的各个组成部,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平面和立体的全面合理的安排。
1)仓库库区平面布局的要求(1)要适应仓储单位生产流程。
①单一的物流方向。
②最短的运距。
③最少的装卸环节。
④最大的利用空间。
(2)有利于提高仓储经济效益;①因地制宜,保证仓库充分利用。
②平面布局应与竖向布置相适应。
③能充分使用机械化设备。
(3)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①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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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建筑设计规范篇一:化学品仓库建设设计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设计前言化学品因其本质固有之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及反应性等危害性,无论制造、使用、储存、运输及废弃等运作过程中皆可能会产生严重事故。
据多位学者研究指出,化学品的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中约有14~32%是发生於储存过程中,故必须加强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厂区现用到多种化学品,通过统计分析,主要分为易燃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金属制品(锡膏锡丝、锌粉等)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是含有酒精,异丙醇,石油烃类等闪点小於28℃的危险化学品,为加强危化品存储管理,减少存储过程事故发生率,特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文件制定危险化学品仓库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3.2甲类火灾危险性包括: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3.5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3.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3.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3.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3.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3.10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3.11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12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3.13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信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14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15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16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选址1.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1.2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1.3厂区化学品仓库,应距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25.0米,与厂房的间距达到12.0米,于主要道路间距10米,次要道路5米;1.4根据新乡的气候特点,由於新乡小店工业区常年最多风向为东南风〈夏季〉,其次为西北风〈冬季〉化学品仓库应该建在园区的西南或东北角,避免建在上风位。
5、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设计5.1仓库消防系统 5.1.1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厂区化学品仓库所存储的溶剂、清洗剂、助焊剂含有闪点低于28℃的酒精及异丙醇等有机溶剂,所以属於甲类火灾仓库.5.1.2仓库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5.1.2.1厂区所有化学品仓库构件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具体耐火时数为:防火墙4.00h,承重墙3.00h,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2.00h,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1.00h, 非承重外墙0.75h, 房间隔墙0.75h,柱2.50h, 梁2.00h, 楼板1.50h,屋顶承重构件1.50h。
5.1.2.2 一级耐火等级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5.1.3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5.1.3.1 厂区化学品仓库采用单层结构建筑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分别为750 m2和180m2。
5.1.3.2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5.1.3.3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5.1.3.4厂区化学品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5.1.4 化学品仓库的防火间距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m)注:园区化学品仓库储存之化学品,危险级别最大的化学品即属於甲类储藏物品中的第1项,所以间距以甲类储存物品1、2、5、6项的数据为准(考虑储存量;蓝色字体标出)。
5.1.5 灭火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对灭火系统进行设计。
目前,本园区化学品仓库潜在的火灾类型主要为严重危险等级的B类火灾,所以园区化学品仓库内不设计自动喷淋头和消火栓(B类火灾不能用水灭火)。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BC乾粉灭火器、磷酸铵盐ABC乾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园区目前配备的是乾粉灭火器。
仓库内还可设置消防沙。
注:灭火器配置一乾粉灭火器为例:5.1.5.1.由於园区化学品仓库属於B类火灾,危险等级严重5.1.5.2手提式灭火器在B类火灾,危险等级严重的化学品仓库的有效保护距离为九米,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为89B,所以需配备8公斤6公斤或5公斤的乾粉灭火器,如下表SQ = K —— ( 2.1.5.2 ) U式中 Q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S ——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U ——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 或 m2/B);K ——修正系数(园区化学品仓库K=1)。
上述计算公式,代入灭火级别,可以得到单元的保护面积:如1个8公斤乾粉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44*0.5=77 m21个5公斤或6公斤灭火器最大保护面积为89*0.5=44.5 m2通过综合考虑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和最大有效距离,来确定灭火器设置点的个数,同时每个设置点不少於2个灭火器,不大於5个灭火器。
5.2 仓库防爆系统5.2.1化学品仓库的防爆建筑设计 5.2.1.1防爆地面由於园区化学品仓库,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一般采用环氧树脂覆盖地面。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用导线将静电导除。
5.2.1.2泄压设施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面积按下式计算。
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於3时(如果是长方形,则长宽比大於5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於等於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A=10CV2/3式中: A-泄压面积,m2;V-仓库的容积,m3;C-该仓库泄压比,取≥0.110 m2/m3。
注: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化学品仓库需设置一面泄爆墙,泄压设施的设置要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幷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可视具体情况设置於屋顶。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泄压的门、窗等,但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
屋顶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5.2.2 防爆设备 5.2.2.1防爆电器化学品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如灯具,火灾探测器,冰箱,空调,机械进排风系统等电器设施均应为防爆电器。
其安装、维护、检测等应满足《防爆电器设计、安装、维护、检测与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实用手册》的要求。
篇二: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在介绍工业厂房设计规范钱,先解释下:这里的工业厂房,是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房屋。
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如厂房宿舍,食堂,办公楼等配套房屋。
(中工招商网整理提供)工业厂房的特点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工业厂房方案设计-满川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
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
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
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
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
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最大可达800t)。
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