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6篇)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2、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在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4、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5、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6、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3、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5、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7、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2、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4、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____、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____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模板范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模板范文村卫生室是服务农村居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村卫生室各项制度的模板范文,供参考使用。
一、村卫生室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制度(1) 执勤时间:村卫生室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5点进行执勤,中午12点至1点午休,周六、周日休息。
(2) 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需要灵活调整。
2. 值班制度(1) 村卫生室设置每日轮班,确保每天有医护人员执勤并提供服务。
(2) 值班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做好接听病人求助电话的准备,并及时做好记录。
3. 医生签到制度(1) 每位医生每天到岗前须在工作日志上签到,由主管医生确认。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提前请假并征得主管医生批准。
4. 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医生在接诊完病人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记录在病历上,并签名确认。
(2) 病历归档:病历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整理和归类,并妥善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 药品采购:村卫生室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药品采购,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效期。
(2) 药品存储: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分类存放,并做好药品的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
(3) 药品报废:药品过期或者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村卫生室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 服务态度要求(1) 服务热情:医护人员应对每一位病人都热情接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耐心解答病人的疑问。
(2) 服务礼貌: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得在工作中出现侮辱、冷漠等不良行为。
2. 医疗过程管理(1) 诊疗工作: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诊疗程序进行诊疗活动,严禁随意开药和乱用抗生素。
(2) 治疗安全:医护人员应加强对诊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对重要操作和风险较大的治疗行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篇1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篇2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村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村卫生室由卫生室主任、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护人员组成,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1.卫生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卫生室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医生负责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工作,确保医疗质量;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病人护理工作;药剂师负责合理管理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三、服务内容乡村卫生室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常见疾病的诊疗、健康指导、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同时还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患者挂号:患者到卫生室就诊时,需先到挂号台进行挂号登记,获取就诊号码。
2.初诊检查: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初步检查,作出初步诊断。
3.确诊治疗:医生根据初步诊断结果,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后给予相应治疗。
4.随访工作:对患者进行治疗后,医生需要进行随访工作,检查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五、医疗质量为保证医疗质量,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医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做好医疗服务。
2.医疗器械设备要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3.药品要合理管理,遵守用药规范,确保用药安全。
六、卫生环境为保证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定期对卫生室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保持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八、附则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一、乡村卫生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1、管理机构和职责:规定乡村卫生室的工作组织机构、各管理岗位、职责和任务,确保卫生室的规范运行。
2、卫生室设备和物资管理:规定卫生室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标准,及时更新和保养卫生室设备,合理使用和管理物资。
3、医药品管理:规定医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报废、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及措施,保障用药安全。
4、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医疗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管理方法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
5、医务人员管理:规定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制度等,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6、收费管理:规定卫生室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收费管理措施,推进医疗费用公示和医保报销工作。
7、医疗纠纷处理: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责任分工、处理方式等,有效维护医患关系和卫生室形象。
8、应急管理:规定卫生室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措施,保障卫生室在紧急时刻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9、卫生室安全管理:规定卫生室内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卫生室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10、信息化管理:规定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目标和任务,推进信息化办公和服务。
11、业务宣传管理:规定卫生室的宣传策略和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12、日常工作管理:规定日常工作的流程和标准,推进卫生室日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13、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卫生室的合法经营、医疗服务等各方面须遵循的法律法规,保障卫生室合法经营。
14、考核和评估管理:规定考核和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加强对卫生室的内部监督和管理。
以上就是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卫生室的稳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依法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第三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职责制度,完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基本职责和服务内容第七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基本职责是为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急慢性病的诊疗、预防、保健服务。
第八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
第九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确保合理用药。
第十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确保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三章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制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负责人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会诊、病例讨论、医学教育等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处理和申诉机制,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疫情。
第四章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精确度。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德医风。
乡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规章制度乡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一: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
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
乡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一、卫生室的基本建设1.乡村卫生室应当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建筑面积不得低于XX平方米,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
2.卫生室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定期做好消毒、除虫、清洁工作。
3.卫生室应当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确保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4.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来访患者进行健康档案记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医疗服务规范1.卫生室应当严格按照医学规范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医师合法执业,医疗行为符合医学伦理,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对于患者的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他人。
3.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诊疗记录,确保医疗过程可追溯,不得随意修改病历。
4.医疗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听取患者的意见,给予患者充分的沟通和解释。
5.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医疗工作不足之处。
三、药品管理制度1.卫生室应当合法购进药品,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确保所购药品质量安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2.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管理台账,对进货、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嘱和处方规定用药,不得滥用药品,防止药物滥用。
4.卫生室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检查,避免药品过期、受潮等现象。
四、医疗设备管理1.卫生室应当定期维护和检修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2.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医疗设备。
3.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4.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台账,对购进、维护、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五、急救措施1.卫生室应当建立急救预案,明确医务人员分工,并定期进行急救演练,提升急救技能。
2.医务人员应当熟悉急救知识,能够迅速有效进行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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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1篇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2篇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3篇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4篇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5篇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卫生室)的财务管理,规范卫生室账务处理,确保各项资金有效使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卫生室执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统一管理、分室核算,专职、专人负责。
二、账簿设置卫生院要按照一室一账的方式建立总分类账、业务收支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收支管理实行卫生室与卫生院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采取微机化、网络式管理。
月度会计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按月核算并编制报表。
卫生室业务收入应按日编制收入日报表,每10天编制一张汇总报表,每月编制一张月度总报表。
现金收入每10天上缴一次,按照卫生院安排的报账时间,将现金和10天收入汇总表一起上缴(报)到卫生院。
严禁坐支现金。
四、资金管理卫生院在银行开设用于卫生室经费收支的专用存折,用于核算卫生室所发生的各项资金。
其中,收入包括:1、卫生室上缴的日常业务收入;2、卫生院转入的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及其他经费补助等)。
支出包括:1、支付卫生室购药品及卫生材料款;2、支付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各项收入返还;3、发放村医财政补助;4、发放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5、其他支出。
五、固定资产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对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财产安全。
固定资产发生自然损耗的,必须填报书面说明,经卫生院核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发生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其他事宜卫生院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确保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
卫生室管理人员及卫生室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严禁卫生院将不属于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收支范围内的资金转入专用账户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6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
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
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
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
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