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确保村民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乡镇卫生管理中心直属卫生机构,负责本村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工作和医疗服务。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宗旨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第四条村卫生室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村民的健康需求,承担好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加强与乡镇卫生管理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参与乡镇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积极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乡镇卫生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功能第七条村卫生室的位置、面积、设备和人员结构等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村卫生室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提供初级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村卫生室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组织居民参与卫生防疫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
第十条村卫生室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的工作,参与疫情防控、流行病监测和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管理和运营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卫生机构的管理、运作、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要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要注重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要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选拔、培训和管理医务人员,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监督第十七条村卫生室要坚持服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规范、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范本(4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加强卫生工作,保障村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的场所,依法履行卫生职能,提供卫生教育和预防保健服务。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卫生室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村卫生室应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卫生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卫生室医务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医疗技术;(三)组织和协调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四)制定卫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协助卫生室医务人员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由村委会派出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人员任命应合格医务人员。
第九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包括:(一)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二)急救抢救和创伤处理;(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检测;(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五)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六)其他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服务。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免疫接种服务,保障儿童和妇女的健康。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证书,遵守医疗纪律和规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隐私,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保证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全科医生意识,提供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四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1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2一、传染病管理制度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____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6篇)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2、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在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4、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5、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6、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3、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5、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7、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2、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4、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____、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____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4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卫生室的服务质量,保障村民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村的卫生室,所有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卫生室作为村民健康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村民的健康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行业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卫生室必须遵守村民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六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记录的准确性。
第二章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卫生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休息时间。
第八条卫生室必须每天做好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九条卫生室必须每天按照医疗工作计划,完成当天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条卫生室必须确保药品和医疗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挪用或浪费。
第十一条卫生室必须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不得敷衍患者,提供不合格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卫生室必须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十三条卫生室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科学性。
第三章卫生室的医疗服务第十四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五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报表,确保患者的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第十六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七条卫生室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工作的伦理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
第十八条卫生室必须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疾病传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十九条卫生室必须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健康服务的发展。
第四章卫生室的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资金的安全和合理管理。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3篇)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村卫生室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制度:1. 设立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村委会应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委员会成员可包括村委会成员、村医及相关专业人士。
2. 完善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制定村卫生室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工作计划等。
建设方案应结合村民需求和实际情况,注重功能性和实用性。
3. 确定基本服务项目:确定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常见疾病诊疗、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
服务项目应根据村民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4. 落实村医管理制度:明确村医的岗位责任和职责,建立村医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村医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 加强设备采购和管理:按照卫生部门要求,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做好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和更新工作。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6.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如开展健康讲座、发布卫生宣传资料等。
7. 加强卫生室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室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感染病防控等工作。
8. 建立村卫生室档案:建立完整的村卫生室档案,包括建设、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定期对档案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
9. 定期评估和监督:定期对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优秀的卫生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2)村卫生室是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场所,也是解决农村居民就医问题的重要窗口。
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满足,下面是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的示范,共____字。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5篇)

村级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____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____、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____(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创卫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增加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除害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四条创卫工作实行政府____、分级负责、科学治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各村级领导应当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社会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第六条镇和村委员会应当成立创卫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卫会)。
创卫会由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参加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每个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各级创卫会的主要职责是:(一)____贯彻实施有关创卫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三)____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加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四)进行群众性卫生监督和效果评价,制定有关卫生检查评比标准,____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命名;(五)执行上级创卫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各项卫生管理任务。
第九条创卫会下设办会室(以下简称创卫办),是同级创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爱卫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爱国卫生____或配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创卫卫生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活动。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5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5篇】【第1篇】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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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并精神并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
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
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
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并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