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注释
农产品范围说明

辨别标准主要是:是否是生的;是否是炒过的、碾磨过的。
一、植物类(二)
分类
解释
易混淆的项目
备注
药
用
植
物
<包括> :
用于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
中药饮根;
各种药用植物组成的汤料。
例如:
淮山、霸王花、枸杞、党参等
<包括> :
实际是药材但名称是茶的商品。
< 不包括> :
水
产
品
<包括> :
生的、干制的、冷藏的、冷冻的、盐渍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
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例如:
鱼、鱼干、鱼苗、三文鱼;尤鱼;花蟹;九节 虾;速冻水产品等
< 不包括> :
熟制的及罐头类水产品
例如:
虾丸、蟹丸、鱼饼、鱼罐头等
新鲜或速冻的带鱼是,带鱼饼或经红烧的带鱼不是。
< 不包括> :
各种罐头、真空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蔬菜。
例如:
罐装咸菜、袋装密封咸菜、特乳瓜等
榨菜、咸菜:散装的是,真空包装的不是
保鲜蕨菜、保鲜贡 菜、紫大头(散装)是
袋装咸菜较难区分,辨别标准应是:是否真空、排气密封。
供应商提供有税局证明文件的,按文件上确认的税率执行,如爽哥牌泡菜,其公司韩荣实业有税局文件说明爽哥牌泡菜税率为13%
例如:
猪肉丸、牛肉丸、牛筋丸;酸牛 奶、甜牛奶;茶叶蛋等
腊肉、腊肠、金华火腿是;
火腿肠;红肠、高钙牛奶;狮子头不是。
其
他
动
物
组
织
初级农产品定义标准

初级农产品定义标准一、概述初级农产品是指未经深度加工、初次加工或粗加工的产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采集业、饲养动物及自产物以及其他农业产品等。
这些产品直接来源于自然,未经深加工,因此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和天然风味。
二、种植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获得的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等。
这些产品包括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西红柿、黄瓜、辣椒等蔬菜作物。
水果类产品包括苹果、梨、柑橘等。
这些产品通常以新鲜形式销售,有时也会进行初步的加工,如烘干、冷冻等。
三、畜牧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是指通过养殖获得的肉类和奶类产品,包括猪肉、鸡肉、鸭肉等肉类和牛奶、鸡蛋等奶类产品。
这些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
畜牧业产品的质量与饲养环境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因此不同来源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
四、渔业产品渔业产品是指通过捕捞获得的海洋和淡水产品,包括海鲜、水产等。
这些产品包括鱼类、贝类、甲壳类等,通常以新鲜形式销售,有时也会进行加工,如冷冻、腌制等。
渔业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受到捕捞环境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来源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
五、林业产品林业产品是指通过森林采伐和采集获得的木材和林产品,包括木材、木制品等。
这些产品包括原木、板材、家具等,通常以不同形式销售,如原木、切片、粉末等。
林业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受到森林资源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来源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
六、采集产品采集产品是指通过采集获得的天然产品,包括草药、山货等。
这些产品通常以新鲜形式销售,有时也会进行初步的加工,如烘干、腌制等。
采集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受到采集环境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来源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
七、饲养动物及自产物饲养动物及自产物是指通过养殖获得的动物产品和自产物,包括牛奶、鸡蛋等动物产品和自产物如蜂蜜等。
这些产品通常以新鲜形式销售,有时也会进行加工,如烘干、冷冻等。
饲养动物及自产物的质量和数量受到饲养环境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来源的产品质量存在差异。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之附件《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界定。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范围包括:植物类、畜牧类、渔业类。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范围包括:一、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
范围包括:(一)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
范围包括: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1.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范围包括:(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
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初级农产品范围注释

初级农产品范围注释
初级农产品是指经过简单加工或未进行加工的农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粮食类:包括小麦、玉米、稻谷、大米、高粱等。
2. 油料类:包括花生、大豆、油菜籽等。
3. 蔬菜类:包括青菜、白菜、萝卜、西红柿、黄瓜等。
4. 果品类:包括苹果、梨、桃、杏、葡萄等。
5. 畜产品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等。
6. 禽蛋类:包括鸡蛋、鸭蛋、鹅蛋等。
7. 水产品类:包括鱼、虾、蟹、贝类等。
8. 其他类:包括蜂蜜、花粉、茶叶等。
需要注意的是,初级农产品范围注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初级农产品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

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一、初级农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初级农产品是指从农业生产中直接获得的产品,主要包括粮食、油料、棉花、糖料、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
这些产品直接参与人类的食物和生活用品的生产,所以其质量的优劣对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根据初级农产品的不同特点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比如,粮食可以分为稻谷、小麦、玉米等子类;蔬菜可以分为叶菜类、根茎类、果菜类等子类。
不同类别的农产品在生长期、品质标准、储存方式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对其进行不同的执行标准和检验方法制定是必要的。
二、制定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的意义制定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的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执行标准的出台可以规范农产品的认定和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执行标准可以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评价,从而保证农产品贸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执行标准还可以促进初级农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增进国内外初级农产品贸易的互信和合作。
三、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的制定方法制定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需要通过科学研究和实践积累的方式进行。
首先,需要调研和分析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和市场情况,了解农产品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其次,需要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再次,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和田间试验等手段,验证和修订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
最后,需要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征询等程序,形成最终的执行标准。
四、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的内容初级农产品执行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要求、品质标准和质量检验方法。
生产要求包括如何选择播种材料、如何进行田间管理、如何使用肥料和农药等方面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农产品的生长环境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可持续。
品质标准包括外观、大小、色泽、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口感。
质量检验方法包括重量、含水率、营养成分测试等方面的方法,主要是为了检测农产品的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
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1:介绍初级农产品概念和定义
初级农产品指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产品,包括种子、农作物、
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这些产品是农业生产链上的最初产品,通常
经过后续加工和加值才能成为最终消费品。
2:种子类产品的范围
种子类产品包括各种传统农作物的种子,如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
此外,还包括新型农作物的种子,如转基因作物、特种作
物等。
3:农作物类产品的范围
农作物类产品包括传统农作物的原料和成品,如谷物、蔬菜、
水果等。
此外,还包括特色农产品,如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
品等。
4:畜禽产品的范围
畜禽产品包括各种家禽、家畜的肉类和副产品,如牛肉、猪肉、鸡肉、鸡蛋、牛奶等。
5:水产品的范围
水产品包括各种淡水和海水中的动物类和植物类产品,如鱼类、虾类、贝类、海带、紫菜等。
6:附件
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附件1:初级农产品的品种分类表格
附件2:初级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图表
7:法律名词及注释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指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交易和消费等各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
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是指对农产品的产地、品种、质
量等特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3)转基因生物安全法:是指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
用等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一〕营业税1.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摘自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批复?(国税函[1998]82号)精神,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假设干工程免征营业税通知?(财税字[94]002号)第三条规定免征营业税。
——摘自苏地税发[2001]72号通知3.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工程征收营业税。
如果转让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假设干工程免征营业税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
——摘自国税函[2002]700号批复〔二〕企业所得税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方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工程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方法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摘自农经发[2000]008号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完整版)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文中的附件所表述: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范围包括:一、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
范围包括:(一)粮食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
范围包括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1.蔬菜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范围包括(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
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欧阳光明(2021.03.07)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
包括:
一、烟叶。
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
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
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
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
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
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
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
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梁、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
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
5、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
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
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
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
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
2、原竹。
是抬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
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
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