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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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Evaluation index of logistics service topharmaceutical wholesale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2-09-19 发布2012-12-01 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概念 (1)4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能力划分 (3)5 评估办法 (5)附录A(规范性附录)分级标准 (6)参考文献 (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国药控股股分有限公司。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组成的要素和评估指标,并对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进行了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政府许可的药品批发企业,经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药品委托贮存、配送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也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2006 物流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2000年第20号3 术语和概念GB/T18354-2006中肯定的和下列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

3.1药品物流服务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service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有与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仓储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条件的企业,通过对药品运输、贮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管理等大体功能的组织与管理,保证药品在流通进程中的质量稳固性,并知足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药品需求的物流活动。

2018年的新版GSP体系文件资料

2018年的新版GSP体系文件资料

实用标准文案XXXXXXX大药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017年7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用说明1、本书是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的规定,结合本药房实际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各岗位管理职责、操作规程、质量记录表格。

2、文件根据组织机构职能框架图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合理设置本药房的各岗位。

3、文件经药房负责人批准签发有效执行。

目录一、任命书 (8)二、组织机构职能框架图 (9)三、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0)2、组织机构设立及岗位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2)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14)4、质量否决权管理制度 (16)5、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9)6、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22)7、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5)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27)9、供应商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30)10、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31)11、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34)1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7)1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40)1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43)15、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45)16、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47)17、中药饮片(预包定装)进、存、销管理制度 (48)18、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50)19、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52)20、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54)21、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56)22、药品追回、召回管理制度 (58)2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0)24、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1)25、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63)26、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64)2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制度 (66)28、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69)29、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71)30、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3)四、各岗位管理职责1、药房负责人岗位职责 (74)2、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6)3、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78)4、药品收货员岗位职责 (79)5、药品验收员岗位职责 (80)6、药品养护员岗位职责 (81)7、营业员岗位职责 (83)8、处方审核、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84)9、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85)五、操作规程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86)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91)3、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96)4、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100)5、药品储存养护操作规程 (105)6、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11)7、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13)8、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销售操作规程 (116)9、店内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118)10、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120)11、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124)12、药品有效期管理操作规程 (125)13、药品追回、召回、退回管理操作规程 (127)六、质量记录表格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 (133)2、药房员工花名册 (134)3、供货方汇总表 (135)4、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 (136)5、制度检查考核记录表 (137)6、证件过期提醒预警表 (138)7、员工培训记录表 (139)8、员工培训计划一览表 (140)9、药师在岗服务记录表 (141)10、药师信息表 (142)11、药品追回记录表 (143)12、药品召回记录表 (144)13、药品销售记录表 (145)14、药品停售通知 (146)15、药品拒收报告单 (147)16、药品解除停售通知 (148)17、药品采购记录表 (149)18、销售退回记录表 (150)19、温湿度检测记录表 (151)20、数据修改审批表 (152)21、数据修改记录表 (153)22、首营企业审批表 (154)23、首营品种审批表 (155)24、缺货登记记录表 (156)25、员工健康检查汇总表 (157)26、员工健康档案表 (158)27、设施设备一览表 (159)28、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登记表 (160)29、购进药品验收记录表 (161)30、供货方人员资质表 (162)31、处方药销售记录表 (163)32、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 (164)33、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表 (165)34、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166)35、报废药品销毁表 (167)36、顾客意见征询表 (168)3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169)38、药品质量信息汇总分析表 (170)39、中药饮片(预包定装)采购记录 (171)40、重点养护品种记录表 (172)41、药品出库复核记录表 (173)42、可见异物检查记录表 (174)43、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 (175)44、购进药品退出记录表 (176)45、购进中药饮片(预包定装)验收记录 (177)46、计算机系统授权权限审批表 (178)实用标准文案XXXXXXX大药房47、文件(秘)密第[2017]0101号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任命XXX为XXXXXXX大药房负责人。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标准》团体标准 .doc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标准》团体标准 .doc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三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18]101号),《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正式批准立项,列入了2018年三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小组(以下简称标准起草小组),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囯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成。

二、标准名称变更最初起草小组拟上报名称为《医院院内医药商品物流一体化(SPD)服务规范》,经咨询标委会专家后,在四月下旬的团标研讨会上提名为《医院院内物流一体化服务规范》,随后根据九月中旬团标立项会上专家们提出的建议,将该团体标准的名称修改为《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并成功立项。

在11月中旬团标上海调研的过程中又讨论了标准名称,确定为《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主要表达三层意思:适用地点——医院院内,适用范围——医药产品,适用内容——物流服务。

三、标准编写的目的和意义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传统的医院物流服务结构已经无法适应医改的趋势和供给侧改革的需求,必须从源头重新设计医院内部供应链,因此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模式顺应而生。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以下简称SPD服务),是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流程优化为重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智能设施设备让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在供应、整理、配送等各个环节在供应商、医院、患者之间实现一体化、精细化管理,达到全程质量监管、高效运营的医院供应链营运方式。

药品物流服务规范(草案)

药品物流服务规范(草案)

药品物流服务规范(草案)次目前言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5 药品物流仓储作业 26 药品物流配送 47 药品物流信息服务 58 风险控制 59 投诉处理 510 药品物流服务的主要评价指标 5言前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建议稿起草单位:中国药品商业协会、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建议稿主要起草人:王锦霞、李光甫、顾一民、赵桂芝。

药品物流服务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药品物流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及若干量化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也可为第三方药品物流服务提供指导。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45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2000年第20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GB2894 安全标志GB16179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T18354-2006 物流术语术语和定义GB/T18354-2006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药品Pharmaceuticals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冷藏药品 Cold Pharmaceuticals对药品贮藏、运输有温度要求的药品。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冷藏药品应在2℃~8℃避光贮藏、运输,不得冷冻。

特殊管理的药品 Special Management Pharmaceuticals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国务院规定须特殊管理的其它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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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Logistics Service Capabi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of Pharmaceutical HandlingEnterprises(修订)2018-08-1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3)5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 (4)6 评估办法 (7)附录A(规范性附录) (8)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修订单位: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诺菲(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江苏有限公司、礼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构成的要素和评估指标,并对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进行了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企业,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医药物流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 物流术语SB/TXXXX 涉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管理规范(编号待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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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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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新版GSP的关系:法律条款一致性; 任务和定位不同:gsp: 行业门槛;行业 监管;标准:通过规范推动行业发展; 2与物流企业分级标准:淡化了资产的比 重;突出了动态的、从供应链角度对能力 的考察;强调了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专 业性。主要概念基本不存在雷同
专业性指标
物流服务基础能力 一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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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规划和创新能力
核心是创新
静态物流要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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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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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表达:条件+综合反映 将仓储与运输两个基本的物流作业进行了分解
仓储能力表达:GSP中对仓储管理要求、
运输配送能力:只在标准中重点强调了涉及药品
质量的几个关键控制指标。在本标准中涉及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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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敏感型药品比 重的增加,使药品物流环节安全受到挑战
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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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社会物流专业化能力不足,绝大多数 社会物流企业不能承担医药物流的责任:药品 安全意识差;人员;设备设施欠缺;作业过于 粗放;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弱;多数没有取得药 监局第三方物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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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 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将所生产和经营药品 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储存、配送的业务模式。
具有药品现代物流服务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可 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
要点提示:
1 承认委托储存配送的业务模式;
2 明确了委托储存、配送的前提——进行能力
判断——这与GSP要求一致
四章的4个指标
4.2.6 冷藏设备完好率 :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送审稿)》-9页word资料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送审稿)》-9页word资料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XX/T XXXXX—XXXX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Evaluation Index of Logistics Service to Pharmaceutical Wholesal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讨论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能力划分 (4)5 评估办法 (5)参考文献 (10)前言为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行为,提高药品物流服务水平,保障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中国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划分和能力评估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政府许可的药品批发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2019 物流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18354-2019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我国物流企业的定义与分类原则、方法,明确了我国物流企业的类型与评估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物流企业的界定、物流市场对物流企业的评估与选择,也可作为对物流企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354物流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1835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物流企业logistics enterprise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非法人物流经济组织可比照适用。

注:改写GB/T18354-2001,基本概念术语3.123.2物流服务logistics service物流供应方通过对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管理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来满足客户需求的行为。

3.3综合物流服务integrated logistics service为客户制定整体性的物流方案,并对物流活动要素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系统化运作。

3.4物流信息管理logistics information management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完成物流过程中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实现物流信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

4 分类原则、方法4.1 分类原则分类原则如下:a)符合3.1的企业,b)相近业务合并为同一类型;c)应将传统单项服务功能与物流服务功能相结合。

4.2 分类方法根据物流企业以某项服务功能为主要特征,并向物流服务其他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物流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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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Logistics Service Capabi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of Pharmaceutical HandlingEnterprises(修订)2018-08-1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3)5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 (4)6 评估办法 (7)附录A(规范性附录) (8)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修订单位: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诺菲(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江苏有限公司、礼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构成的要素和评估指标,并对药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进行了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企业,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医药物流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 物流术语SB/TXXXX 涉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管理规范(编号待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2016年7月13日修订发布施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4月23日发布。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国卫疾控发【2017】60号,2017年12月28日发布实施。

3.术语和定义GB/T18354 物流术语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现代医药物流Modern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依托一定的现代化物流设施设备、技术和物流信息系统电子客户签单及时率,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送环节中的验收、储存、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作业过程,有效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药品现代物流需满足附录A中 项指标要求)3.2 医药物流服务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Service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备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运输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条件的企业,通过对药品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物流包装、流通加工和信息管理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保证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性,并满足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等药品供应流转需求的物流活动。

3.3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 Entrust Services for Pharmaceutical Storage andDistribution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所生产和经营药品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储存、配送的业务模式。

3.4 物流信息管理 Logistics Information Management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成物流过程中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实现物流信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

3.5 医药物流服务能力 Capability of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Service药品经营企业利用企业所具备的条件,从接受客户需求、处理订单、分拣货物、组织配送到交付给客户的全过程中,通过有效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达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系统运行有效、及时、准确、经济等要求的综合反映。

医药物流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在整个物流服务过程中的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静态物流要素能力、物流服务基础能力、物流规划和创新能力、社会和客户认可度、企业社会责任和信用体系建设。

3.6 药品质量管理能力 Capability of Pharmaceutical Quality Control企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在药品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环节具备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条件,实现药品物流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和可追溯。

3.7 药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Capability of Pharmaceutical Security Risk Control药品经营企业为本企业或接受客户委托完成规定的物流服务任务或合同时防范、控制风险和应对处理风险的能力。

药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可通过企业药品储存和运输安全风险预案完备程度、风险预案的可行性评价来衡量。

3.8 静态物流要素能力 Capability of Static Logistics Elements药品经营企业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各种资源,包括物流设施设备、劳动力、资金和信息等所形成的客观能力。

静态物流要素能力通过企业拥有和实际控制的用于仓储、分拣、运输、配送作业的车辆数量、车辆类型、特种车辆的比重、实际有效的工作时间数、仓储面积、药品仓储管理和分拣效率、计算机信息化程度以及人员等要素与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相适应程度来考核。

3.9 药品物流服务基础能力 Basic Capability of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Service药品经营企业完成本企业或接受客户委托的药品储存、运输、配送和信息服务等物流基本需求的能力。

物流服务基础能力包括仓储能力、运输能力、信息服务能力、物流管理能力等。

物流服务基础能力通过收货准确率、验收准确率、出库差错率、帐货相符率、货物提取准时率、货物准时送达率、运输包装完好率、运输过程信息可追溯率、冷藏药品温度控制合格率、客户有效投诉率等指标来评价。

3.10 物流规划与创新能力Capability of Logistics Planning Innovation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或客户需求,在实施物流服务功能性活动前或实施过程中对物流实施方案、运作过程的整体把握和策划、研究、开发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3.11 社会和客户认可度 Social and Customer Recognition(新增项)从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出发,讲求质量上乘,服务到位,让合作企业或者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认同的程度。

3.12 企业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新增项)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自我发展的同时,承担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3.13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新增项)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社会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符合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评价技术、组织形式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4.基本要求4.1 质量管理体系4.1.1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建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4.1.2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物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4.2 组织与人员4.2.1 企业组织机构和职能健全,岗位职责清晰。

4.2.2 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4.2.3 各岗位人员应符合相应资质要求,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4.3 设施和设备4.3.1 企业应当具有符合GSP 要求与其所药品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源配备。

4.3.2 企业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并定期维保。

4.4 物流信息技术4.4.1 企业具有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完成药品物流过程中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实现物流信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

4.4.2 企业应使用计算机化的仓储、运输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仓储、运输过程信息可追溯。

5.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5.1 指标统计分析机制(新增项)企业应建立物流运营指标统计与分析机制,持续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率。

5.2 药品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分类药品物流服务能力按照九个方面指标开展评估。

包括:基本要求、物流配送规模、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静态物流要素能力、物流服务基础能力、物流规划和创新能力、社会和客户认可度、企业社会责任和信用体系建设。

5.3 物流服务指标计算公式5.3.1 收货准确率(新增项)考核一定时限内(年/季度/月)药品在收货环节的准确程度,计算方法:考核期内累计收货准确订单行数占收货总订单行数的比率,按式(1)计算:式中:P 1——收货准确率;P 1=N1M 1×100% (1)P 3=N 3M 3×100% ………………………………………(3) P 4=N4M 4×100% ………………………………………(4) N 1——收货准确订单行数;M 1——收货总订单行数。

5.3.2 验收准确率考核一定时限内(年/季度/月)药品在仓储验收环节的准确程度,计算方法:考核期内按时准确验收批次数占验收总批次数的比率,按式(2)计算:式中:P 2——验收准确率; N 2——准确验收批次数;M 2——验收总批次数。

5.3.3 出库差错率考核一定时限内(年/季度/月)药品出库环节的差错占比,计算方法:考核期内累计出库差错笔数占出库总笔数的比率,按式(3)计算:式中:P 3——出库差错率;N 3——出库差错笔数;M 3——出库总笔数。

5.3.4 帐货相符率盘点库存药品帐货相符的准确程度,计算方法:盘点物品帐货相符的品规批次数与盘点物品总品规批次数的比率,按式(4)计算:式中:P 4——帐货相符率;N 4——盘点帐货相符的品规批次数;M 4——盘点物品总品规批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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