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章程
教学督导章程

教学督导章程一、引言教学督导章程是为了规范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章程旨在明确教学督导的目标、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为教学督导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二、目标1. 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教学督导,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2. 促进教学改革:教学督导人员应积极参预教学改革工作,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创新,促进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和个性化。
3. 建立良好的教学氛围:通过教学督导,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动力。
三、职责1. 制定教学督导计划:教学督导人员应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需求,制定年度教学督导计划,明确每一个学期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
2. 组织教学观摩和评估:教学督导人员应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观察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进行评估和反馈。
3. 提供教学指导和培训:教学督导人员应根据教师的需求和问题,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指导和培训,匡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提升教学能力。
4. 采集和分析教学数据:教学督导人员应采集和分析教学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反馈等,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协调教学资源:教学督导人员应协调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教学设施和教学材料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四、工作内容1. 教学观摩和评估:教学督导人员应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观察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观摩活动可以包括课堂教学、教师讲座、教学示范等形式。
2. 教学指导和培训:教学督导人员应根据教师的需求和问题,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指导和培训。
指导和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
3. 教学数据采集和分析:教学督导人员应采集和分析教学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反馈等。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章程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强化教学治理和教学进程监控,增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成立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
为便于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二)各学院参考本章程,依照学院具体情形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组,检查督导本院的本科教学工作,同时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性机构,直接由主管校长领导,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指导和咨询,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治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治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
二、组成(四)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由本科教学或教学治理体会丰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躯体健康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治理人员组成。
(五)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和委员假设干人。
委员实行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相结合的原那么,经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学校聘用。
(六)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形。
(七)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用制,每届任期2年,委员依照躯体和工作情形可连聘连任。
为维持工作的稳固性和持续性,每届改换的委员人数一样不超过三分之二。
三、职责(八)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要紧职责:1.增强学习,更新观念,把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树立符合我校办学定位要求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观,宣传学校教学治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研究、论证和审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的建设。
3. 依照学校和本科生院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勤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对出台的教学治理相关文件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4.参加本科教学工作研究、评判和咨询活动,踊跃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腕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等教学大体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现行的人材培育方案等方面的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学校决定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了便于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各学院可参考本章程,根据学院具体情况成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本院的教学工作,同时报发展规划与教学评估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审议、评估以及提供咨询的专家组织。
第二章组成第四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发展规划与教学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每届更换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二分之一。
第八条任期内需要调整及增补委员的,由主任提名,经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1.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研究、审议学校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
3.对学校各学科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学校有关教学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4.审议有关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管理的重要制度。
5.研究并指导学校开展本科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
6.研究、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审议并指导学校本科教学专业、课程、实验、教材、基地等基本建设。
7.指导建立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建设督导工作的专家组织,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估和提供咨询,确保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委员会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督促导”的原则,以促进教师教学发展、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为核心目标。
第三条委员会接受本科生院领导。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和委员若干人。
第五条委员会按职责分为教学建设督导组和教学质量督导组。
其中,教学质量督导组根据校区和学科大类分为理工一组、理工二组、文体艺组和医学组。
各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主任委员兼任教学建设督导组组长,副主任委员兼任教学质量督导组组长。
第六条各学院(系、部)参考本章程,根据学院(系、部)具体情况成立学院(系、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组,检查、督导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工作,同时报本科生院备案。
第三章聘任第七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三)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向。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突出;(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六)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教学督导职责,并能确保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七)委员人选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八)各级“教学名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聘任。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2年,委员根据身体和工作情况可连续聘任。
委员在聘任期间年龄达到70周岁,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中途终止聘任。
第九条委员实行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经二级单位推荐,本科生院组织资格审查,学校聘任。
教学督导章程范文

教学督导章程范文
一、总则
1.1本督导章程旨在规范教学督导工作,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提高,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2本督导章程适用于本校所有的学院和教学单位的教学活动。
二、督导安排
2.1教学督导专员由学校负责,由学校教务处主管,按学科和专业设置,定期排查学校教学活动。
2.2教学督导安排以学期为计划单位,学校将统一安排督导日程表。
2.3学校要在每学期的档案管理系统中记录督导信息。
三、督导内容和方式
3.1督导内容:根据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成绩,了解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课堂观察,审查教学档案,督促教师履行学术责任,及时发现教
学风险和存在问题,并制定后续解决方案,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3.2督导方式:采取文件调研、课堂观察、档案审查、评教意见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督导。
四、督导报告
4.1督导完成后,专员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填写督导报告,详细
阐述督导过程及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建议,根据督导结论给予提出表扬、警示、整改等处理意见。
4.2督导报告要提交至教务处存储,用于审阅、汇总、报送学校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设立XXXX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督导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本科教学相关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指导,通过跟踪教学运行、指导教学环节、规范教学活动、稳定教学秩序、反馈教学信息、指导教师成长等举措,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3 名,委员若干。
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副处长担任。
第四条委员会委员由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关心学校教育事业、能积极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在职或退休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委员以教学单位推荐为主,由教务处遴选和审定,主管校长聘任,每届聘期四年,可连聘连任,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岁。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为委员会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委员会内部联络,收集整理各种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协助完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等。
第六条委员会可视工作需要,临时聘请有关学科的教师参与工作,选聘条件比照第四条有关规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教学秩序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1 次。
工作重点: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有缺课、随意调课等情况;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等现象。
(二)深入课堂听课: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课时。
工作重点: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及行为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组织及整体效果,重点对新办专业主讲教师、申报各类教学奖的任课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重点建设课程授课教师、教学评价排名靠后教师等进行检查和评价;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学活动参与情况及课堂气氛等,并于课间、课后了解学生的听课感受及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分析教学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形成听课报告。
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育督导工作的宗旨是:根据高职教育的类型特征,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师资培养、科研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导督并举、重在引导。
第四条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研究,多渠道快速反馈教育教学工作信息,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保证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教师是指承担学校各项教学任务的所有专任、兼任教师和兼职教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督导体系,由来自行业和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教育专家、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及资深教师组成校、院两级督导专家组,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评估。
第八条学校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其成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校长聘任,任期一般为2年。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督导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督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级学院(部)组建相应的教学督导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并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组长一般由学校督导委员会成员担任,督导组成员由校内兼职督导和行业督导和组成。
校内兼职督导由教学管理人员和资深教师代表组成,行业督导以行业、企业专家为主。
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由二级学院聘任、学校备案,办公室设在二级学院办公室。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或补充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应由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向校长办公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督导和决策咨询机构。
其任务是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障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
第三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成员若干,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现职(含返聘、延聘)或离退休教师及教学管理干部组成。
教学督导委员会三年一届,委员会成员实行一年一聘,无特殊情况自动续聘。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三)能够较好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高校教改动向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主任、副主任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均应成立相应的督导小组。
二级学院督导小组组长可由校级督导兼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开展教学调研,收集教学信息,指导教学管理,根据学校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履行“督教、督管、督学”职能。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对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
(二)对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评估。
以课堂为中心,全面了解教风和学风情况,包括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师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交流情况,广泛收集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的评价等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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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监控,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成立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
为便于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二)各学院参考本章程,根据学院具体情况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组,检查督导本院的本科教学工作,同时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性机构,直接由主管校长领导,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指导和咨询,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全校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
二、组成
(四)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由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五)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和委员若干人。
委员实行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经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学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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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
(七)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2年,委员根据身体和工作情况可连聘连任。
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每届更换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
三、职责
(八)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树立符合我校办学定位要求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观,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
2.研究、论证和审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规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的建设。
3. 按照学校和本科生院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对出台的教学管理相关文件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4.参加本科教学工作研究、评价和咨询活动,积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的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5.深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第一线,检查和督导教学全过程,收集教学信息,分析教学状况,发掘优秀的教学典型,发现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学质量,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形成研究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本科生院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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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检查和听课过程中,主动与主讲教师或学院交换意见,将新办专业、申报各类教学评奖的任课教师、新开课主讲教师、年轻教师的教学工作督导作为工作重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及时了解本科教学的教风、学风等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以及师生对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等。
8.对教室和教学设备等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应限期予以答复。
9.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四、工作制度
(九)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每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每学期集中研讨工作不少于3次;对学校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院反映,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十)加强与学院的联系,指导、参与学院的教学法研讨活动,每学期同有关学院举行1-2次座谈,交流情况。
五、附则
(十一)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并给予委员相应的工作补贴和劳动报酬。
(十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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