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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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加强少年儿童的身心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组成部份。

第三条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泛博少年儿童,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有红色品质的新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为基本单位,实行班级组织制度,每一个班级设立一个少先队支部。

第五条少先队支部是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委员组成。

第六条少先队辅导员是指由教育工作者、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社会成员担任的,负责指导少年先锋队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少先队委员是指由少先队支部选举产生的负责组织和协调队内事务的领导人员。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八条任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少年儿童,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愿意加入少年先锋队,接受队纪和章程的约束,均可申请入队。

第九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向所在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提出入队申请。

(二)少先队辅导员组织申请人进行入队发誓。

(三)少先队辅导员将入队申请报送少先队支部审批。

(四)少先队支部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和资格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允许其入队。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少年先锋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参预各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二)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参预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和身心健康。

(四)享受少年先锋队组织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少年先锋队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纪律,尊重队旗、队徽、队歌等队徽象征。

(二)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训练,提高自身素质。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学习,争做优秀的少年先锋队员。

(四)维护少年先锋队的形象,不做伤害队伍荣誉的行为。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他们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优秀少年。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由中央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地级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县、自治县、市辖区少年先锋队委员会、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少先队小队,每个小队由7至21名少先队员组成,设立少先队辅导员。

第六条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员进行思想教育和集体活动的基本单位。

第七条少先队小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定期召开队会,组织队员进行集体活动,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中国国籍,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程序是:少年儿童经过申请,由所在学校、社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并经少先队小队审核通过后,进行入队宣誓。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活动,享受集体生活的乐趣;2.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学习和训练,提高自身素质;3.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经验;4.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兴趣爱好;5.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体育运动,促进身体健康;6.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创新意识。

(二)义务:1. 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队纪队规,遵守组织安排;2. 爱护集体荣誉,维护队旗队徽;3. 尊敬教师、辅导员和队员,团结友爱,互助合作;4. 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水平;5. 培养劳动意识,积极参与劳动实践;6.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身心健康教育,推动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少年儿童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四条少先队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第五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党委领导下的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少先队的政治原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七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党委领导下的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少先队的组织包括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

第九条少先队总支部是少先队的最高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少先队工作。

第十条少先队总支部设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下,由中央委员会指定书记负责。

第十一条少先队总支部的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少先队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国少先队工作,加强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二条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少先队活动。

第十三条少先队支部设在党的基层组织下,由党的基层组织指派书记负责。

第十四条少先队支部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少先队章程,组织和指导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十五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年满六周岁,具备中国国籍,无不良行为,愿意加入少先队,并经支部批准。

第十六条少先队的入队程序是:申请入队→接受入队教育→参加入队发誓→经支部批准→成为少先队员。

第十七条少先队员的退出条件是:年满十四周岁或者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因特殊情况不适合继续留队,经支部批准。

第十八条少先队员的退出程序是:提出退出申请→支部审查→经支部批准→退出少先队。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和少先队员的行为,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道德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

二、少先队组织的任务2.1 少先队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负责组织和管理少先队员的活动。

2.2 少先队组织的任务包括:(1) 组织少先队员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感和民族自豪感。

(3)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先队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开展体育活动,促进少先队员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5) 组织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三、少先队员的权利和义务3.1 少先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2)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尊重和回应。

(3) 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发表自己的意见。

(4) 受到公平对待,不受歧视。

(5) 获得思想道德教育和成长发展的机会。

3.2 少先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少先队组织的章程和规定。

(2) 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3) 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不歧视他人。

(4)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5) 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活动,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少先队组织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4.1 少先队组织的组织形式包括:(1) 少先队总支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少先队支部:负责地方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 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组织的基本单位,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管理。

4.2 少先队组织的管理机构包括:(1) 少先队组织负责人: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2) 少先队辅导员:负责指导和教育少先队员,组织活动。

(3) 少先队委员会:负责协助组织负责人进行具体工作的决策和执行。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是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是培养少年儿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组织。

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主义事业,努力学习,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团结一致,民主集中,个人服从集体,少先队员相互关心,相互匡助,共同进步。

第五条少先队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少先队员学习,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文体活动,组织队员参加劳动实践。

第六条少先队的组织机构包括: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少先队大队是少先队的最高组织机构,由本学校的少先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

第八条少先队中队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机构,由少先队大队指导员负责领导。

第九条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机构,由少先队中队辅导员负责领导。

第十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的成员由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

第十一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的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各级少先队组织的规定,执行少先队工作任务。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十二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少年儿童,可以申请加入少先队:(一)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三)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学习和劳动。

第十三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填写入队申请书,由少先队员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字;(二)接受少先队组织的考察和审查;(三)参加入队发誓仪式,发誓加入少先队;(四)佩戴少先队员红领巾。

第十四条入队后,少先队员应当参加队伍的日常活动,积极参预学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华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直属的群众性团体,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和道德品质,加强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观念,锻炼他们的坚强意志和勇敢品质,为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少年儿童工作方针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少先队支部,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六条少先队支部的组织机构由队部、队委员会和队员大会组成。

(一)队部是少先队支部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秘书组成,队长由支部书记担任。

(二)队委员会是少先队支部的决策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由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队员大会是少先队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少先队支部应当根据队员的年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立相应的小组活动,如科技小组、文艺小组、体育小组等,以满足队员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八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劳动、勤俭、诚实、友善,并遵守队的章程和规定。

第九条申请入队的少年儿童应当经过队部审查,并经过所在学校或社区的推荐。

第十条入队仪式应当庄重而隆重,由队部组织实施。

入队仪式包括入队宣誓、佩戴队徽、领取队徽证书等环节。

第十一条退出队伍的少年儿童应当向队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队部审查同意,方可退出。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观革命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举办纪念活动,培养队员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集体的优良品质,增强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全体少年儿童,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先锋队组织。

第五条先锋队组织是由少年儿童自愿参加的,由少年儿童组成的基层群众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组织的组成原则是:少先队员组成一个小队,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中队组成一个大队,大队组成一个支队。

第七条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构是支队委员会。

第八条先锋队组织的积极份子和优秀少先队员可以组成少先队员代表大会。

第三章入队发誓第九条进入先锋队组织的少年儿童必须进行入队发誓。

第十条入队发誓的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财物。

第四章教育活动第十一条先锋队组织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观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劳动,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第十四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科学实验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少年儿童遵守组织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先锋队组织要定期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组织生活,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讨论问题、交流心得等。

第十七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支部工作第十八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支部工作,提高支部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少年儿童在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教育下,自愿参加的先进组织。

第三条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四条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方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党的领导,以团结、教育、奖励为主要手段,发挥少年儿童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班级队伍和学校队伍。

第六条班级队伍是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每一个班级都应组织少先队活动,指导队员学习、生活和活动。

第七条学校队伍是少年先锋队工作的组织形式之一。

学校队伍由各班级队伍组成,由学校队务委员会领导。

第八条学校队务委员会是学校队伍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各班级队长组成。

第九条学校队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队伍的工作,制定队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上级队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十条想要加入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爱国主义情感,热爱祖国;2. 遵守纪律,恭敬师长,团结同学;3. 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 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品格和习惯。

第十一条入队程序如下:1. 申请入队:少年儿童向所在班级队长提出入队申请;2. 推荐审批:班级队长对申请人进行推荐,并报学校队务委员会审批;3. 入队发誓:经过审批后,申请人在队伍集会上进行入队发誓;4. 颁发队徽:申请人完成入队发誓后,队伍领导向其颁发队徽。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少年先锋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队伍活动,享受集体生活的乐趣;2. 参加集会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预队伍的民主管理;4. 获得表彰和奖励,激励积极向上的表现。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少年儿童的智力、体质和劳动技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少年群众组织,是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先进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锻炼自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建设而奋斗。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按照团组织的原则和形式,在学校、社区、农村等地建立组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少先队委员会制度。

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设置包括: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委员会、地、市、县(市、区)少先队委员会、学校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是中央少先队委员会。

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设立,负责领导全国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组织形式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自愿加入,年满六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十条少先队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成员,是队伍中的积极分子。

少先队员应当自觉遵守章程,参加队伍的活动,努力学习,积极锻炼,树立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第十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者和教育者。

少先队辅导员应当具备党性、爱心和责任心,关心、爱护和教育少年儿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一)少先队员享有平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的权利。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引导全体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行动习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机构包括:队总支部、队支部、小队和队员大会。

第五条队总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全队的工作领导和指导。

第六条队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负责所在单位或者学校的工作。

第七条小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由少先队员按照年龄分组组成。

第八条队员大会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集体决策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义务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活动。

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

2.热爱祖国,恭敬父母,关心集体,友爱互助。

3.勤奋学习,努力进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

4.积极参加劳动,锻炼身体,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5.保护环境,爱护公物,树立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6.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如队员大会、主题教育活动、劳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等,以培养队员的思想品德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励队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参观学习先进事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第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队员进行劳动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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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章程正确认识少先队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整个少年儿童教育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少年儿童实施教育的问题,涉及到如何确定少先队在学校整体中的地位和如何发挥少先队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作用的问题。

依据《纲要》精神,可从三个方面认识少先队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一、正确认识少先队在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少先队组织是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是社会的共识,少年儿童教育应是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少先队教育共同完成的。

之所以把少先队教育臵于如此位臵,就在于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群众组织,党要求全体适龄的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组织。

因此,少先队组织必然成为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的重要组织部分,她必将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承担对少年儿童教育振奋业。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少先队教育,彼此相到联系、相互依靠、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统一的少年儿童教育体系。

二、少先队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在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占有主体地位,它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制定的教育法、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由教师通过系统的教学和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的教育。

少年儿童在学校这个特定环境中学习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在生动、活泼的环境中,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

少先队教育是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她与学校共同承担对少年儿童教育的任务。

少先队接受共青团的领导,承担对少年儿童的教育任务与学校是一致的,由于少先队建在学校由学校统筹管理,因此要接受学校基层党、团组织的直接领导。

少先队组织的领导与学校的领导、少先队的教育目标与学校的教育目标都是一致的。

因此,少先队与学校教育是紧密关联,相辅相成,各有侧重,不可分割。

为了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作贡献的一代新人,少先队工作不能脱离学校工作的实际教育工作的规律;同时,学校根据少先队的性质和任务,也要重视和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

三、少先队在学校中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与作用,表现在"少先队组织是学校教育的得力助手",是"学校教育的有力补充"少先队组织与学校具有同样的教育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新一代,但是他们进行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不一样。

"少先队组织是学校教育得力助手"这个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的确立,是少先队的性质所决定的。

少先队有党组织的领导,以先锋命名;少先队有光荣的历史,鲜明的标志;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队员是自己组织的主人,这些都有利于少先队发挥学校教育的助手作用。

少先队的性质特点决定了少先队组织具有其他教育渠道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这种作用是学校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

其特殊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1.从政治上、思想上对少年儿童的启蒙教育作用。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具有鲜明的政治方向,对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少先队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少先队的标志、队旗、队礼、队歌、呼号、誓词,都有鲜明的启蒙教育作用。

从小学生入队开始,在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下,队员有入团、入党的追求。

这对日后形成共产主义世界观打好了基础。

其次,少先队引导队员在集体中按集体主义要求来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逐步养成集体主义的思想与良好的行为习惯。

少先队以其特殊的活动形式渗透着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集体的组织生活,在集体中实践、熏陶、磨练每一个少先队员,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

还有,少先队组织可以教育队员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性,队员们从小在自己的组织里,过着有组织、有纪委的生活,这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

最后,少先队是孩子们自己的组织,是队员们自己当家作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集体,有利于他们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提高自治能力和参与民主生活的能力。

少先队组织在这方面的教育功能,具有学校教育和其他教育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以上所述的政治思想启蒙,道德品质的培养,组织观念的熏陶、民主精神的哺育,都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特殊作用。

2.在实践中促进少年儿童素质的提高。

少年儿童在学校学到的知识,掌握的基本技能,树立的道德观念,需要在实际生活中去体验和巩固,否则只停留在书本上和认识上。

少先队教育就是组织少先队员参加队的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学、练和经受考验,促进少年儿童素质的提高。

3.用组织观念、集体力量教育少年儿童。

少先队教育是通过少先队组织实现的,如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

少先队的每一个成员既是教育对象,又是教育力量。

少先队集体具有巨大的教育力量,她对少先队员的关怀、教育、鼓励和监督,是使少年儿童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保证。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就必须保证人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多年来,少先队以其特殊的地位与作用,配合、帮助学校完成育人工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正确处理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1984年,团中央和国家教育部(现国家教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小学少先队工作几点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强调指出:"少先队组织是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的得力助手。

她与学校教育紧密关联,相辅相成,各有侧重,不可分割。

为了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作贡献的一代新人,学校少先队工作不能脱离学校工作的实际和教育工作的规律;同时,教育部门和学校更要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否则,是不能全面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的"。

这段话,全面而深刻地论述了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辩证关系。

少先队与学校具有同样的教育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这里对少先队如何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如何正确处理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这个问题,作简要的说明。

一、要实现学校教育目标,少先队组织要千方百计为少先队员的成长寻找动力。

运用少先队特有的优势,使少先队员产生进步愿望和动力。

例如: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学习先辈、英雄、模范,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教育活动,让队员们远学有目标,近学有典型。

二、为实现学校各个部门的教育要求,少先队要利用组织的优势为之服务和配合。

少先队要为学校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帮一把,使活动更加深入、更有实效。

三、为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以少先队组织的名义,发挥少先队开展实践活动的优势,为少先队员搭设实践的舞台。

学生各种素质的发展需要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要靠在实践中去考验和养成,少先队的实践活动独具特色。

四、发挥少先队自身的优势,对学校教育进行补充和完善。

办好学校,培养现代化需要的人才,不仅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也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而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是把学校自上而下的教育和学生自下而上的学习积极性结合起来的好办法。

在调动学生积极性方面,少先队具有特殊的优势,从这方面来看,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完善。

五、利用少先队组织的运转机制,协助学校完成有关活动和工作。

少先队自身具有独立运转的机制,各级组织均有一批小干部,他们热心为少先队组织工作,积极为少先队员服务。

在他们的带领下,学校的有关活动,有了组织保证,得以顺利进行。

少先队教育和学校教育都要充分发挥彼此的优势,共同为培养新时代的人才,努力奋斗。

第三章组织建设规范化实施细则机构建设: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

因此,它必须依照建队目的完善组织机构,以保证对全体少先队员的领导和组织,进而实现少先队的培养目标。

少先队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具有组织教育的意义,是少先队员形象地体会和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当家作主"的能力、发展个性的重要保证。

一、少先队的大队、中队、小队少先队章程规定:"在学校(或村)建立大队和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1.少先队大队及大队委员会少先队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

如果学校队员人数不足两个中队,也可以单独成立中队,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不必与别的学校合并成立大队。

大队工作由大队委员会领导。

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7-13人组成,由校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队员人数较少的大队可由全体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大队委员会一般可设大队长、副大队长、旗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劳动委员、对外联络委员、维权委员等各一人。

大队委员会必须备有图章,其规格与式样由所在区、县少工委统一规定。

刻章手续按国家公章申请规定办理。

2.少先队中队与中队委员会少先队中队以班级为单位建立,两个小队以上的班级可以建立中队。

如果一个班级的队员人数不足两个小队,可以与相近班级队员合并为一个中队,也可以暂编入友谊中队。

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由3-7人组成,由中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

中队委员会委员一般可设中队长、旗手、组织委员、学习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劳动委员等各一人。

中队委员会也可聘请有特长的队员协助上述各委员的工作,可称干事,但不记入干部系列。

3.少先队小队少先队小队在中队的范围内组建。

可依据学生友谊、兴趣爱好、住家远近、行政小组等进行编队。

在"雏鹰行动"中涌现的"特色小队"是根据队员兴趣爱好和特长编队的,"双休日小队"则根据学生住家远近编队。

组建小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多听取队员意见,以有利于开展小队活动为标准。

小队由5-13人组成。

小队设小队长、副队长各一人。

二、少先队代表大会1.少先队代表大会是少先队各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少先队员全面参与少先队民主生活的具体体现。

大会要有工作报告、民主选举、表彰奖励、大会决议,并建立代表提案制度。

2.校级少先队代表大会校级少先队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一次。

其一般操作方法如下:(一)会前准备(1)确定方案:大会的主要内容有工作报告、队员提案、队干部选举、倡议决议等。

表彰先进、专题访问、考察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

(2)起草文件:根据会议内容,准备相应的文字材料及有关的表格。

起草工作报告需广泛征求意见,即要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又要实事求是找到不足。

所有文字材料要按代表数量打印,保证代表人手一份。

(3)确定候选人:队干部候选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名额,民主推荐。

(4)产生代表:代表中有规定代表,如中队长、新大队委员候选人。

推荐代表应注意以下几个比例,即男女队员比例、队干部和普通队员的比例、少数民族队员的比例、高中低中队队员的比例等,要重视代表性。

代表中还应该有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及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的代表。

(5)征集提案:提案要由中、小队按一定数量酝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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