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加强少年儿童的身心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组成部份。
第三条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泛博少年儿童,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有红色品质的新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为基本单位,实行班级组织制度,每一个班级设立一个少先队支部。
第五条少先队支部是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委员组成。
第六条少先队辅导员是指由教育工作者、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社会成员担任的,负责指导少年先锋队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少先队委员是指由少先队支部选举产生的负责组织和协调队内事务的领导人员。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八条任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少年儿童,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愿意加入少年先锋队,接受队纪和章程的约束,均可申请入队。
第九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向所在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提出入队申请。
(二)少先队辅导员组织申请人进行入队发誓。
(三)少先队辅导员将入队申请报送少先队支部审批。
(四)少先队支部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和资格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允许其入队。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少年先锋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参预各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二)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参预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和身心健康。
(四)享受少年先锋队组织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少年先锋队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纪律,尊重队旗、队徽、队歌等队徽象征。
(二)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训练,提高自身素质。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学习,争做优秀的少年先锋队员。
(四)维护少年先锋队的形象,不做伤害队伍荣誉的行为。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他们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优秀少年。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由中央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地级市少年先锋队委员会、县、自治县、市辖区少年先锋队委员会、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少年先锋队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少先队小队,每个小队由7至21名少先队员组成,设立少先队辅导员。
第六条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员进行思想教育和集体活动的基本单位。
第七条少先队小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定期召开队会,组织队员进行集体活动,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中国国籍,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程序是:少年儿童经过申请,由所在学校、社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并经少先队小队审核通过后,进行入队宣誓。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活动,享受集体生活的乐趣;2.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学习和训练,提高自身素质;3.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经验;4.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兴趣爱好;5.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体育运动,促进身体健康;6.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创新意识。
(二)义务:1. 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队纪队规,遵守组织安排;2. 爱护集体荣誉,维护队旗队徽;3. 尊敬教师、辅导员和队员,团结友爱,互助合作;4. 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水平;5. 培养劳动意识,积极参与劳动实践;6.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身心健康教育,推动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少年儿童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四条少先队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第五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党委领导下的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少先队的政治原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七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党委领导下的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少先队的组织包括少先队总支部、少先队支部。
第九条少先队总支部是少先队的最高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少先队工作。
第十条少先队总支部设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下,由中央委员会指定书记负责。
第十一条少先队总支部的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少先队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国少先队工作,加强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二条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少先队活动。
第十三条少先队支部设在党的基层组织下,由党的基层组织指派书记负责。
第十四条少先队支部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少先队章程,组织和指导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十五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年满六周岁,具备中国国籍,无不良行为,愿意加入少先队,并经支部批准。
第十六条少先队的入队程序是:申请入队→接受入队教育→参加入队发誓→经支部批准→成为少先队员。
第十七条少先队员的退出条件是:年满十四周岁或者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因特殊情况不适合继续留队,经支部批准。
第十八条少先队员的退出程序是:提出退出申请→支部审查→经支部批准→退出少先队。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决议》,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素质,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中队、大队和总队。
第五条中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由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
中队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组织少先队员的学习、游戏和实践活动。
第六条大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中级组织,由若干中队组成。
大队负责指导和协调所属中队的工作,组织集体活动和竞赛。
第七条总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退出条件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为:1.年满六岁至十四岁的中国少年儿童;2.爱国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各项规定;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退出条件为:1.年满十四岁的少年先锋队员;2.家长或者本人提出退出申请;3.违反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各项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四章组织原则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原则为: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党的领导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委派中共团中央负责领导和管理中国少年先锋队。
第十二条群众路线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基本路线,要密切联系泛博少年儿童,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他们的需求。
第十三条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同时保证集体决策和集中行动。
第五章工作任务第十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任务包括:1.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2.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3.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组织各类学习、实践和文体活动,丰富少先队员的课余生活;5.关心和支持难点少年儿童,开展帮扶工作;6.培养少先队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和少先队员的行为,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道德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
二、少先队组织的任务2.1 少先队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负责组织和管理少先队员的活动。
2.2 少先队组织的任务包括:(1) 组织少先队员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感和民族自豪感。
(3)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先队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开展体育活动,促进少先队员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5) 组织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三、少先队员的权利和义务3.1 少先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2)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尊重和回应。
(3) 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发表自己的意见。
(4) 受到公平对待,不受歧视。
(5) 获得思想道德教育和成长发展的机会。
3.2 少先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少先队组织的章程和规定。
(2) 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3) 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不歧视他人。
(4)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5) 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活动,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少先队组织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4.1 少先队组织的组织形式包括:(1) 少先队总支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少先队支部:负责地方范围内的少先队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 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组织的基本单位,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管理。
4.2 少先队组织的管理机构包括:(1) 少先队组织负责人: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2) 少先队辅导员:负责指导和教育少先队员,组织活动。
(3) 少先队委员会:负责协助组织负责人进行具体工作的决策和执行。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是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是培养少年儿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组织。
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主义事业,努力学习,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少先队的组织原则是:团结一致,民主集中,个人服从集体,少先队员相互关心,相互匡助,共同进步。
第五条少先队的基本任务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少先队员学习,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文体活动,组织队员参加劳动实践。
第六条少先队的组织机构包括: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少先队大队是少先队的最高组织机构,由本学校的少先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
第八条少先队中队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机构,由少先队大队指导员负责领导。
第九条少先队小队是少先队的基层组织机构,由少先队中队辅导员负责领导。
第十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的成员由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
第十一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和少先队小队的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各级少先队组织的规定,执行少先队工作任务。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十二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少年儿童,可以申请加入少先队:(一)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三)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学习和劳动。
第十三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填写入队申请书,由少先队员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字;(二)接受少先队组织的考察和审查;(三)参加入队发誓仪式,发誓加入少先队;(四)佩戴少先队员红领巾。
第十四条入队后,少先队员应当参加队伍的日常活动,积极参预学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华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直属的群众性团体,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和道德品质,加强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观念,锻炼他们的坚强意志和勇敢品质,为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少年儿童工作方针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少先队支部,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六条少先队支部的组织机构由队部、队委员会和队员大会组成。
(一)队部是少先队支部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秘书组成,队长由支部书记担任。
(二)队委员会是少先队支部的决策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由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队员大会是少先队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少先队支部应当根据队员的年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立相应的小组活动,如科技小组、文艺小组、体育小组等,以满足队员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八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劳动、勤俭、诚实、友善,并遵守队的章程和规定。
第九条申请入队的少年儿童应当经过队部审查,并经过所在学校或社区的推荐。
第十条入队仪式应当庄重而隆重,由队部组织实施。
入队仪式包括入队宣誓、佩戴队徽、领取队徽证书等环节。
第十一条退出队伍的少年儿童应当向队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队部审查同意,方可退出。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观革命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举办纪念活动,培养队员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2023年少先队章程
2023年少先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良好的品德品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团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少年组织,是中国青少年走向共产主义事业的先锋队。
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感情,培养他们遵守纪律、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品质,培养他们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为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奠定基础。
第四条少先队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少先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共产主义事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少先队按照班级为单位组织,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少先队辅导员是班级教师中的先进分子,他们应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热爱少年儿童,关心他们的成长,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育指导能力。
第七条少先队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少先队员进行集体活动,如队会、主题讨论、社会实践等;2. 关心少先队员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教育少先队员遵守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4. 激励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5. 协助学校和家长共同关心和教育少先队员,形成家校合力。
第八条少先队辅导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不断完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
第三章入队程序第九条想要加入少先队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六岁至十四岁;3. 爱国、助人、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第十条入队程序如下:1. 学生向所在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提出入队申请;2. 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谈,并了解其基本情况;3. 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入队宣誓仪式;4. 学生正式成为少先队员,佩戴少先队徽章。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集体的优良品质,增强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全体少年儿童,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先锋队组织。
第五条先锋队组织是由少年儿童自愿参加的,由少年儿童组成的基层群众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组织的组成原则是:少先队员组成一个小队,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中队组成一个大队,大队组成一个支队。
第七条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构是支队委员会。
第八条先锋队组织的积极份子和优秀少先队员可以组成少先队员代表大会。
第三章入队发誓第九条进入先锋队组织的少年儿童必须进行入队发誓。
第十条入队发誓的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财物。
第四章教育活动第十一条先锋队组织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观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劳动,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第十四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科学实验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少年儿童遵守组织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先锋队组织要定期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组织生活,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讨论问题、交流心得等。
第十七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支部工作第十八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支部工作,提高支部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少年儿童在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教育下,自愿参加的先进组织。
第三条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四条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方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党的领导,以团结、教育、奖励为主要手段,发挥少年儿童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班级队伍和学校队伍。
第六条班级队伍是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每一个班级都应组织少先队活动,指导队员学习、生活和活动。
第七条学校队伍是少年先锋队工作的组织形式之一。
学校队伍由各班级队伍组成,由学校队务委员会领导。
第八条学校队务委员会是学校队伍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各班级队长组成。
第九条学校队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队伍的工作,制定队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上级队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入队程序第十条想要加入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爱国主义情感,热爱祖国;2. 遵守纪律,恭敬师长,团结同学;3. 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 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品格和习惯。
第十一条入队程序如下:1. 申请入队:少年儿童向所在班级队长提出入队申请;2. 推荐审批:班级队长对申请人进行推荐,并报学校队务委员会审批;3. 入队发誓:经过审批后,申请人在队伍集会上进行入队发誓;4. 颁发队徽:申请人完成入队发誓后,队伍领导向其颁发队徽。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少年先锋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队伍活动,享受集体生活的乐趣;2. 参加集会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预队伍的民主管理;4. 获得表彰和奖励,激励积极向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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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章程第一章纲要少先队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广大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少先队以其独立的组织机制、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发挥组织的教育作用,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少先队教育的目的是使少年儿童从小在自己的组织里接受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接受集体与民主生活的教育和锻炼;引导他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参与实践、全面发展;养成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少先队教育的基本原则一、面向全体的原则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要坚持把全体少年儿童都组织起来的方针,着眼于全体队员接受教育和锻炼,促进全面发展。
二、自我教育的原则少先队教育的主体是少年儿童,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组织的教育作用,在辅导员的精心辅导下,通过正面激励的手段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帮助队员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在教育中学习民主生活。
三、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原则少先队是以开展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活动为主教育形式的,活动中应体现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教育内容和办法。
四、注意发展个性的原则少先队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启蒙学校,少先队的各项活动要注意发挥每个队员的才能,为他们发展个性,增长才干,形成特长积极创造条件。
五、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少先队是对少年儿童进行基础共产主义教育的组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与行相统一的方针,注意把少先队的教育与少先队员的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与其他教育工作相配合的原则少先队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力量,但不是唯一的力量,要坚持在学校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支持和统筹安排下,与其他各项教育工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少先队特有的教育优势,不应互相取代。
要发动社会、家庭等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少先队工作。
少先队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根据少先队组织的性质和教育特点,少先队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包括:一、共产主义的启蒙教育按照党对少年儿童教育的要求,依据少先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目的、比较有系统地对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共产主义启蒙教育,培养少年儿童振兴中华的爱国意识、自强自律的生存意识、团结协作的群体意识、追求真知的创造意识,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学先锋、长才干、做主人。
二、少先队组织教育与组织建设培养少年儿童向往、热爱少先队组织的感情和组织观念;发展少先队的各级组织,实现少先队建设的制度化和阵地化;开展大、中、小队活动;锻炼队员在少先队集体中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习民主生活,培养少先队员的自主精神。
三、培养基本能力和发展良好个性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优势,配合学校在诸方面教育中,着眼于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引导和帮助队员学会生存,自理自律;学会服务,乐于助人;学会创造,追求新知;培养少年儿童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培养队员初步的生存与发展技能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共产主义的启蒙教育是少先队教育的根本;少先队组织教育与建设是少先队教育的基础;培养能力、发展个性,是少先队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者互为依存,互相补充,各有丰富的教育内涵和形式,并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体现出有联系的渐进性和阶段特点。
各阶段教育内容与要求第一阶段"我爱红领巾"(一二年级)一、学生特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正处在幼儿期向童年期(学龄初期)的过渡阶段,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生活环境的变化,从幼儿园(家庭)进入学校;二是生活方式的变化,从原来的以游戏为主转变为以学习为主。
主要表现特点为:新鲜好奇,活泼好动,喜欢模仿,易于教育。
由于其神经机能不健全,思维方式与幼儿期相近,所以,表现出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以我为中心去认识事物的特点。
因此,依赖性强,感情较脆弱,任性,娇气。
二、教育内容与要求这个阶段少先队的主要工作可围绕"争取加入少先队,戴上红领巾"的主题展开。
配合学校教育,帮助一、二年级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劳动的习惯;培养热爱少先队的感情,发展少先队员,做好建立少先队组织的工作;进行心中有他人的教育。
(一)我要戴上红领巾1.在新生中宣传少先队组织,扩大少先队的影响,树立优秀少先队员的形象,组织好以少先队的名义欢迎新生入学的工作。
2.学习队的知识,做到"四知道"、"四会"、"一掌握"。
即:知道红领巾、队旗、队礼、呼号的基本含义;会系红领巾、会行队礼、会呼号、会唱队歌;掌握少先队仪式的基本技能。
3.进行争取加入少先队的教育,指导学生在入队前做一件好事,学一个本领,改正一个缺点,争取一点进步。
4.选择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和场地,举行庄严隆重的入队仪式。
(二)关心他人,不能只想自己1.教育学生知道关心他人,不能只想自己的道理。
引导学生观察、了解家长、教师及各行各业的人们如何工作和生活,想一想自己应当怎样做,怎样从小学先锋。
2.教育学生尊敬长辈,爱教师、爱同学;同学之间不吵架,要谦让。
3.针对学生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讲英雄模范故事,树立先锋的榜样。
4.开展以团结友爱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1.教育学生做生活的小主人,学会自己穿衣、叠被、洗脸、洗手绢,学会自己打扫房间,学会做值日,学会自己上下学不用家长接送。
2.教育学生做学习的小主人,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作业,会整理学习用具。
3.教育学生做时间的小主人,指导他们自己制定作息时间表,按时作息,做事不磨蹭,不用家长催。
4.辅导学生做家长的小帮手。
5.开展"争当自理小能手"的竞赛活动。
第二阶段"集合在星星火炬旗帜下"(三四年级)一、学生特点三四年级的小学生即将进入第二次成长期。
身高、体重、运动能力均有较快的增长,是一个浑身充满活力的阶段。
其心理特征为:自我意识和独立性要求渐强,不满足家庭和学校的活动天地,喜欢结成"小集团"活动。
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他们好奇心更强,疑问增多,开始对社会问题及未来的事情感兴趣。
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逐渐显示出个性和爱好。
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精力充沛,但情绪不稳定;热情活跃,但不能控制自己,易受不良倾向的影响。
由于他们适应学校生活,社会生活范围正在逐渐扩大,正是加强教育的关键时期。
二、教育内容与要求这个阶段少先队的主要工作可围绕"让中队齐步前进"的主题展开。
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完善少先队中、小队组织建设,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中、小队活动;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激发队员主动学习的精神;配合学校巩固并继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劳动能力,增强责任感。
(一)在中队旗帜的指引下齐步前进1.建立健全少先队中、小队组织,民主选举中、小队长,建立中队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编队改选工作。
2.进行少先队的组织纪律教育,培养队员的组织观念。
3.指导队员学习过民主生活,逐步学会制定和执行中、小队决议,民主评议队干部,民主选举少代会代表,行使代表的权利,建立民主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中、小队集体制度。
4.逐步建立健全少先队中队教育阵地,辅导队员自己动手建立适合本中队特点的"队务",实行轮流管理。
5.培训少先队干部学习"五会",即会订计划,会做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会处理活动中出现的简单问题,会记中、小队长日记,会汇报工作。
6.组织队员过一次夏(冬)令营生活。
(二)我为集体添光彩1.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学先锋"活动。
指导队员选择一位英雄作为自己的榜样,建立英雄中队。
开展以此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教育队员维护集体的利益和荣誉,服从集体的决议。
2.学习少先队的光荣历史,教育队员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队的光荣传统,为少先队增光添彩。
3.教育、鼓励队员关心、热爱集体,人人为集体献计献策,开展各种类型的集体性竞赛。
4.关心、帮助有困难的伙伴,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三)集体的事情大家做1.在校内外建立中、小队"红领巾"服务岗、利民岗,开展实践服务活动。
2.进行生活、劳动、服务、创造的技能训练,开展"争当小能手"的竞赛。
3.开展绿化、美化教室、校园的活动。
第三阶段"时刻准备着,做祖国的主人"(五六年级)一、学生特点五六年级的小学生仍处在人出生后的第二次成长期,并开始从童年期向少年期(学龄中期)过渡的阶段。
身高、体重、运动能力继续明显增长。
肌肉、骨骼和身体系统的发展渐趋完善,小脑和神经系统已接近成年人水平。
少年期的生理、心理特征开始有所表现,抽象思维和创造思维能力,独立生活和独立评价能力迅速发展。
已经能够掌握一些比较抽象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习惯趋向稳定。
由于生活范围进一步扩大,交往增多,使他们的求知欲强,思维活跃,开始注意与自己无直接关系的外界事物,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喜欢丰富多彩的活动。
但仍缺乏自控和辨别能力,思想不稳定,感情易冲动。
言与行、认识与行为脱节的情况较普遍。
二、教育内容与要求这个阶段少先队的主要工作可围绕"我们是祖国的小主人"的主题展开。
调动少先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自主精神和集体责任感;引导队员把自己与祖国、人民联系起来,加强心中有祖国、有人民的思想教育,激发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注重队员良好个性的发展;配合学校教育,继续养成、巩固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我们是少先队的主人1.帮助队员运用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少先队的民主制度。
建立队委会定期向队员报告工作情况的制度。
采取必要的形式,鼓励队员对少先队员工作和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少先队的阵地化建设,由队员自己建立、管理和使用各项少先队"队务"和阵地。
3.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与低年级建立友谊中队,帮助他们建立少先队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
4.进一步认识呼号和队礼的含义,懂得入队、入团、入党是人生中的三件大事。
5.鼓励、表彰有特长的队员,创造条件让队员表现各自的才能。
6.组织远足和夏(冬)令营活动。
(二)我爱祖国,我爱人民1.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的教育。
引导队员了解祖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培养队员的主人翁精神、爱国热情、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2.继续进行"学先锋"的教育。
了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和革命先烈的光辉业绩;学习为四化建设忘我工作的先进模范人物及身边的普通劳动者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