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3天以内的血标本,标本无溶血、无霉菌和细菌生长。
二、严格执行查对:对姓名、科室、床号、血型。
三、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必须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做到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三者不分离。
四、ABO血型和RH血型的鉴定必须用两种方法鉴定,注意观察抗A、抗B试剂反应时间,严守标本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作好标记。
注意血清、血球比例适度,反定型时配制的2~5%红细胞悬液不能溶血。
五、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正规操作程序,认真观察结果、反复确认,如果病人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多个献血员作交叉配血,发现不相合时要查找献血员之间的配合情况。
六、观察合血结果后认真填写报告单,并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报告单要求字迹工整、记录完整、准确无误。
七、如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八、严格核对制度,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登记签字。
整个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做到3项逐项核对,即合血前核对、合血时核对、合好血填单子时再次核对。
九、配血者标本及合血管保留7天后才能处理。
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冻保存。
输血科工作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为规范、合理用血,保证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输血管理规定。
一、临床医师工作人员应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临床输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和浪费。
二、输血申请(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须依据《临床输血同意书》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委托人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疗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取血单送交昌乐县人民医院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三)输血前,必须完成血常规、肝功、肝炎病毒、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的检查;急症患者应在输血前需先抽取血样备查。
(四)手术大量用血及特殊血型用血时,必须提前两天与昌乐县人民医院输血科联系,以便备血。
三、交叉配血交叉配血由我院科室医护人员带患者血样到昌乐县人民医院输血科协助完成。
四、发血(一)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昌乐县人民医院输血科取血。
(二)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成分类别、血量、血袋编码、失效日期、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五、输血(一)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二)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并签名后进行输血。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血库交叉配血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血库交叉配血管理。
(四)职责:1、科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工作;2、科内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1、交叉配血试验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与配血标本的姓名、性别、科室、病案号和血型(AB0、Rh);申请用血指征应符合临床输血适应症;输血申请单项目应填写齐全(急诊输血可先将患者血样留出于输血后1天内将空项结果填写完整)。
2、受血者血液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以内的,标本量2ml~5ml,无稀释、溶血或重度脂血,能代表受血者当前的免疫学情况。
供、受双方血标本标签完整或标识清晰。
3、常规检查患者的AB0血型和Rh(D)血型,复查受血者、供血者的AB0血型(包括正、反定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原则要求同血型配血(除干细胞移植、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特殊治疗时需异型输血),血液发放按有效期的长短顺序选择,血液品种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5、同时使用两种介质(检查IgM和IgG)按照操作说明进行交叉配血。
交叉配合试验持续在显微镜下观察l5min,结果必须是无配合禁忌。
6、血型相同但交叉配血结果不合,表示存在有未检出的同种抗体,需用抗人球蛋白(或凝聚胺)介质逐袋筛选出相合血液发出;有条件时应做抗体鉴定。
7、凡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8、当有二人值班时,交叉配合试验结果由两人互相核对;当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9、凡输注全血、红细胞、白细胞、手工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合试验;凡输注血浆、冷沉淀、机采血小板应AB0血型同型输注。
输血查对制度(七篇)

输血查对制度ii.输血前准备:为病人抽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输血申请单与病历首业,有两人以上抽血时,一次只能拿一个病人的试管和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查对床号、姓名、输血申请单与试管标签是否相符,要作到准确无误。
iii.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血袋质量,血袋有无渗漏,血液有无血块等情况。
iv.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患者输血申请单与供血者血袋标签上的血袋编号、血型、血量品种、供血时间、供血量是否相等,交叉配血试验是否相等,再查对申请输血病人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及血型是否相等。
查对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血库联系。
自己不得擅自涂改,必要时由血库更正后方可再用。
v.输血时必须悬挂与病人血型相符的标志牌。
vi.输血后,护士必须再输血申请单和医嘱单上签全名,并写好执行时间,贴好输血申请单。
vii.输血过程中,速度先慢滴,严密观察输血反映及尿量,____分钟后调整滴速,如果病人出现反映,应立即停止输血,接上液体观察,并再次核对血型,遵照医嘱使用药。
如果药继续输血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输入。
viii.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____小时,病人物反映方可弃去。
医嘱查对制度i____.各班医嘱必须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由护士长参与大查两次,并由登记有签名。
____.处理医嘱后,应作到班班查对,当日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护士核对。
小夜护士核对白天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办护士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____i.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经济情况,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保留口头医嘱用过的安剖,必须经在场的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抛弃。
抢救病人结束,督促医生安执行时间及时补上医嘱。
____ii.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全名和执行时间,对由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全名,治疗医嘱不注明时间计量,用法者不执行。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医院血液科医护人员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认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降低输血风险,特举办此次交叉配血管理制度培训。
二、培训对象医院血液科全体医护人员、输血科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 交叉配血的定义及意义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主侧配血,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次侧配血。
交叉配血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环节,对预防输血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2. 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1)核对受血者、供血者信息,确保无误。
(2)采集受血者、供血者的血液样本。
(3)进行主侧配血,即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4)进行次侧配血,即将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5)分析交叉配血结果,判断是否可以输血。
3. 交叉配血结果的判定标准(1)主侧、次侧均无凝集现象,可以输血。
(2)主侧、次侧有一侧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3)主侧、次侧均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4. 交叉配血异常情况的处理(1)出现主侧、次侧凝集现象,应立即停止输血,报告上级医师,查找原因。
(2)如怀疑受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3)如怀疑供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更换供血者。
四、培训要求1. 全体参会人员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 培训结束后,对参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 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提出,培训讲师将进行解答。
五、总结交叉配血管理制度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希望大家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充分认识到交叉配血的重要性,掌握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和结果判定标准,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
希望各位医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为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3篇)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1.2抽血时____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1.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2.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2.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2.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3.1输血前查对:须由____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采血日期、有效期。
3.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3.3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血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3.4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应观察____分钟再离开。
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3.5输血完毕,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
如实填写输血安全记录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夹在病历中。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1.目的: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2.交叉配血试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试验前及试验后必须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病人的姓名、血型、标本号及献血员血型、血袋编号。
4.每次交叉配血时须鉴定病人的ABO、Rh(D)血型及用正、反定型法复查病人的ABO血型。
5.配血试验统一采用低离子强度聚凝胺法,必要时做抗人球蛋白配血。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贮先用,成分优先的原则。
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7.填写配血报告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8.配血完毕必须做好试验登记备查。
并收拾好所用物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交叉配血是一种临床常规操作,主要是通过将输血者的血液测试与供血者的血液进行比对,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交叉配血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临床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目的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输血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或交叉配血错误导致的意外事件。
具体目标如下:1. 确保输血的准确性:通过交叉配血测试,确保输血者所需的血型与供血者的血型相匹配,避免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
2. 防止交叉配血错误:建立严格的标本采集、测试和记录流程,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操作规程,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
3. 提高交叉配血的效率:通过合理安排输血队列和优化测试流程,提高交叉配血的工作效率,缩短供血者和输血者的等待时间。
4. 强化交叉配血的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交叉配血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测试误差和随机因素的影响。
三、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内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叉配血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明确交叉配血测试所采用的方法和流程,包括标本采集、试剂种类和使用方法、测试步骤和判断标准等,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2. 标本管理和追踪:建立标本采集及传送的记录系统,确保每一份标本都能够被准确追踪,避免标本混淆或丢失导致的错误。
3. 交叉配血的相关培训和认证:对参与交叉配血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熟悉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和测试方法,并通过认证考核,保证他们能够准确执行任务。
4. 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控制样本的使用、质量控制记录的保存等,定期进行质量评估,监测交叉配血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5. 记录和报告:建立交叉配血的记录和报告系统,记录交叉配血的相关信息,包括测试结果、输血者的血型信息、供血者的血型信息等,为交叉配血的追踪和分析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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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四条规定,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目前普遍认为,输血前血标本要能够代表患者当前的免
疫学状态。
如果患者最近的红细胞输注发生于 24 小时之前,现在又要输注红细胞,最好重新采集一份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因为患者接受献血者红细胞的免疫刺激,可迅速产生针对献血者红细胞的抗体,所以为确保患者始终接受配合的血液,新鲜的血标本是非常必要的。
若患者反复输血,则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
但是应该每隔三天对这些患者进行一次抗体筛选及鉴定,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献血者血标本,复查受血者和献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 (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配血完成后要对每一袋待发血液贴上配血试验相合性标签。
3、凡输注全血、红细胞制品、手工分离的浓缩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的浓缩血小板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
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 ABO 血型同型或相容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
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5、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坚持复核制度。
两人或两人以上上班时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将结果先填写在《血型、交叉配血登记表》上,然后填写《血型鉴定报告单》和《交叉配血报告单》。
最好在报告单上盖上“已复核”印章,签上全名方可发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