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管理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六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当地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
第八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促进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离退休干部,包括退休干部、离职干部、离职教师、离职科技人员等。
第三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服务至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二)制定本地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四)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五)指导基层开展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六)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七)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一)党委: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政府:负责制定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待遇;(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离退休干部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和保健服务;(五)教育部门:负责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培训权利,组织开展适宜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六)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离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离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离休干部管理制度,始终关心关爱离休干部的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和重视,提高离休干部的待遇和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离休干部。
第三条离休干部是指在国家有关规定年龄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休干部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的津贴、医疗等福利待遇。
第五条市各级单位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离休干部的关爱和帮助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离休干部在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待遇的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离休干部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第八条离休干部要遵守社会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九条离休干部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离休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离休干部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第十一条离休干部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
第十二条离休干部有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离休干部有义务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第十四条离休干部有义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得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离休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帮助。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离休干部的政策宣传力度,让离休干部及时了解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离休干部生活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离休干部工作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在重大节假日和离休干部生日等特殊日子,政府要组织活动,让离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第二十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离休干部的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文化和科技水平。
第四章离休干部的待遇和福利第二十一条离休干部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津贴、医疗等福利待遇。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一、引言离退休干部是我们党宝贵的财富,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合理管理和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权益,确保他们过上安定、幸福的晚年生活,制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权益保障及服务保障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干部退休后能够有序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根据《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离退休干部管理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任何干部无论职位、级别或退休时间长短,都应受到平等的待遇和管理。
2. 多部门协同原则:各级政府、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管理离退休干部的事务。
3. 民主原则:离退休干部管理应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需求,积极回应他们提出的合理诉求。
4. 透明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相关政策和规定应及时向他们宣传,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三、离退休干部的权益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权益保障是保证他们晚年生活稳定和满意的关键。
根据《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应严格履行以下权益保障措施:1. 经济保障:离退休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其退休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障待遇应按时足额发给,确保他们的经济收入稳定。
2. 精神关怀:政府和社会应组织开展关爱离退休干部的活动,如组织文体活动、提供心理咨询等,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
3. 社会地位保障:离退休干部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各级政府和组织应优先考虑离退休干部的兴趣和需求,在各个领域给予他们适当支持和优待。
四、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是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他们需求的重要方面。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服务保障措施:1. 医疗保障:离退休干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政府应完善退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他们的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报销。
2. 文化教育:各级政府和组织应加大对离退休干部文化教育的投入,提供各类学习机会,满足他们继续学习和提升自我素养的需求。
离休老干部的有关规定

离休老干部的有关规定离休老干部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因其在工作期间对国家和人民作出了突出贡献,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和权益保障。
为了确保离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规定。
本文将对离休老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
一、退休待遇离休老干部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保险法》规定,离休老干部的退休金和退休生活费应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上,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离休老干部的退休待遇还包括医疗保险、住房优惠等多种福利待遇。
二、荣誉称号离休老干部由于其在工作期间的突出表现和贡献,有时会获得一些荣誉称号和奖励。
比如,他们可以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
这些荣誉不仅是对离休老干部的肯定,也是激励其他人员向他们学习的榜样。
三、医疗保障离休老干部享受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离休老干部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此外,他们还可以享受定期的体检和门诊服务,以保障其身体健康。
国家还鼓励各地建立离休老干部社区医疗保健中心,为其提供更为便利的医疗服务。
四、社会保障离休老干部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
在社会福利方面,他们可以享受养老金、低保金等福利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离休老干部还享有优先购买国有住房、养老护理服务等特殊待遇,以解决他们的居住和生活需求。
五、活动娱乐离休老干部在享受福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参加各种活动娱乐。
例如,各级党政机关、机关团体为他们组织文体活动、文化讲座、旅游等,以满足他们的娱乐需求,提高生活品质。
此外,离休老干部还可以在退休之后继续从事一些有益养老和社会公益的工作,保持身心健康。
六、精神关怀对于离休老干部来说,精神关怀同样至关重要。
国家和各级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会关心离休老干部的身体健康、生活情况,提供帮助和支持。
各级机关还建立了离休老干部联系工作机制,定期与他们进行交流和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发展和精神需求,以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休老干部。
二、工作安排1.离休老干部应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参加离休工作,如参加单位文化活动、教学辅导等。
2.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单位安排,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3.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和调查。
三、考核评估1.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单位要求,参加年度考核评估。
2.考核评估主要从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学习进步等方面进行评估。
3.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离休老干部享受待遇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和激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离休老干部,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离休老干部参与工作,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单位应为离休老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工作。
五、工作交流与合作1.单位应定期组织离休老干部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
2.单位应建立联系渠道,及时向离休老干部提供工作信息和政策动态。
3.单位应支持离休老干部间开展合作项目,共同完成有益于单位发展的工作。
六、其他1.离休老干部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离休老干部应保护单位的利益,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3.离休老干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热情,不得怠工懒散。
4.离休老干部应主动提出工作建议,为单位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5.单位应加强对离休老干部的关心和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公布。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篇)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离休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工作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发挥离休老干部的积极作用,提高他们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工作机制1. 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应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循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的阵地化、规范化。
3. 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跟踪、考核、评价等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权益保障1. 离休老干部享有党和国家法定的权益,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等,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2. 务必保障离休老干部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过上安稳幸福的晚年生活。
四、工作内容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培训离休老干部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2. 转发信息离休老干部作为组织和基层的桥梁纽带,应时刻关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所在单位转发相关信息,帮助传达上级指示,保持组织和老干部之间的联系。
3. 参与评议离休老干部可以参与所在单位的各类评议活动,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决策,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4. 志愿服务离休老干部可以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工作调度1. 根据离休老干部的特点和能力,科学合理地进行工作调度,将其优势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2. 定期安排离休老干部的工作任务,确保他们的工作不会超负荷,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工作考核1. 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的工作考核机制,将其工作绩效纳入考核体系。
2. 考核重点应围绕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评价。
七、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离休老干部,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2. 对于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离休老干部,可以视情况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工作水平。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离休老干部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年龄原因离开正常工作岗位,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享受离休待遇的人员。
离休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长期从事党和国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党和国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对于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应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保障他们的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离休老干部的待遇和权益保障离休老干部享受的待遇是他们多年来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贡献的体现,也是对他们付出和贡献的肯定。
离休老干部的待遇和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经济待遇:离休老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经济福利待遇,包括离休金、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离休金是离休老干部的基本经济保障,根据离休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岗位补贴等计算,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保险是离休老干部的重要保障,对于老年人来说,健康问题尤为关键。
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为离休老干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养老金是离休老干部的养老金制度,根据离休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工龄计算,确保其在老年生活中有足够的经济保障。
2. 政治待遇:离休老干部在政治地位上享有特殊待遇,应保留其参加党内活动的权利,可以继续享受党的组织生活和宣传教育。
离休老干部对于党和国家的建设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应积极发挥余热,为党的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3. 社会待遇:离休老干部在社会地位上应受到尊重和关爱,社会各界应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离休老干部的经验和智慧是宝贵财富,应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以上是对离休老干部的主要待遇和权益保障,为了确保这些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二)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安排:离休老干部根据其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可以参与一些符合自己能力和条件的工作,如担任一些社会组织或公益项目的顾问、志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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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管理规定
根据中央和省、市1982年以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
1.1 公司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组员: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劳资部门、保卫部门、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2 党委办公室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3 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负责离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2 管理职责
2.1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2.1.2 研究、决定公司老干部的重要问题。
2.1.3 审批党委工作部提出的老干部工作计划。
2.2 党委办公室
2.2.1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制订具体执行方案。
2.2.2 负责安排老干部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参加重要
会议及其他活动。
2.2.3 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2.2.4 组织走访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2.5 落实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体检工作。
2.2.6 按规定编制并合理使用老干部活动经费。
2.3 离休干部党支部
2.3.1 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和党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参观活动。
2.3.2 了解老干部的思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3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3.1 离休干部根据离休后享受的职级,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和参加某些重要会议。
对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离休干部,重要文件或精神要派人上门送阅或传达。
3.2 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资料,同样发给离休干部。
3.3 离休干部要编入学习小组,定期组织政治学习。
3.4 离休干部党员要编入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
3.5 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邀请离休干部或他们的代表参加,并安排适当的席位就座。
3.6 公司领导定期参加老干部会议,通报公司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和要求。
3.7 适当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了解改革开放后国家和家乡的巨大变化。
外出参观要周密组织,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3.8 重大节日、高温期间、生病住院,要召开茶话会或走访慰问,为他们排忧解难。
4 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4.1 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办理增加离休金的手续。
4.2 上级规定由公司发放的各种费用,及时领取发放。
4.3 根据离休后的职级,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住房待遇。
4.4 做好老干部开会学习和参观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按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健康体检。
4.5 根据上级规定和公司老干部会议决定,离休干部看病和参加会议,乘公共汽车有困难的,乘出租车,费用凭发票给予报销。
4.6 离休干部除享受上级规定的各项离休待遇外,享受在职同级干部的各项非生产(工作)性福利待遇和退休职工的各项待遇。
制订部门:党委工作处(党委办) 审核:杨伟良管理处审定:宣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