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1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保障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提升公务员绩效和能力的关键机制之一。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务员在国家改革和发展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公务员考核制度作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从“构建考核指标体系、引进市场化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的三个方面来探讨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一、构建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标准。
但是当前,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存在指标过多、指标难以量化、指标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建立优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首先,考核指标应体现工作质量和绩效。
工作绩效是考核的核心内容,应通过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同时应注重工作积极性、服务意识、法纪观念、责任心等其他方面的考核指标。
此外,考核指标应基于职责、任务和工作环境,区分不同岗位的不同评估方法。
其次,考核指标应量化且具有可操作性。
现行指标体系指标较多,难以量化。
因此,我们需要逐步减少指标数量、提高指标质量,使指标适合量化考核和实操。
考核指标应可操作,应基于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设计指标的得分项。
同时,应将考核结果与职业晋升、培训机会等人力资源激励相结合。
二、引进市场化机制市场化是现代管理的一种趋势,可以提高效率和竞争。
我们可以将市场化的机制引入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建立竞争的激励机制,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实现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首先,可以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市场化评价机制。
向公民和社会组织征求对公务员绩效的评价,引入市场化机制,让市场的需求和公务员的竞争意识相结合,形成市场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绩效考核机制。
其次,建立优秀公务员奖励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在人事晋升、提高岗位薪资、资格准入、组织表彰、专项福利等方面给予资格、名誉和其他奖励,激励公务员不断提升绩效和能力。
三、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公务员考核结果应用是考核的一个重要目的。
从结果应用中,我们可以了解公职人员是否在工作中秉持公正、诚信、问责等职业道德,是否达成规定目标。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河北省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考核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人事行政的重要环节,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公务员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尤其是近年来考核制度发挥的作用愈加明显。
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考核,为公务员的使用、培训、晋升、奖惩等管理活动提供了科学依据,激发了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应有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及操作过程的不规范,目前考核工作中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须探索加以改进。
一、目前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考核工作的实践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制度本身和具体操作工作两个方面。
首先从制度本身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考核内容、标准不够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差。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指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但从《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内容与各等次的考核标准看,表述不够具体,难以准确把握。
表现在:一是不论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是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论是领导岗位,还是业务岗位,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没有体现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没有建立规范、具体、可操作的适合不同层次级别、不同职位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框架体系;二是考核的标准大都是抽象的语言概述,没有根据各个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的特点,量化考核标准,《规定》中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考核内容与标准显得过于笼统,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
2、考核的激励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考核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其落脚点在于使考核结果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但从考核等次比例的分配与考核结果的使用看,其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一是优秀等次比例偏低。
《考核暂行规定》指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关于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几点思考考核是《公务员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人才评价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发现、选拔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
目的在于激发公务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办事效能。
但是,考核本身也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一)考核过于笼统,内容细化、量化难在现实中,公务员分布在公安、政府机关、法院等各个部门,具体到一个单位而言,每个人根据职责不同,其分工也不一样,分配到的年度目标任务亦不一样。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考核的表述,“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但是要量化到每一位公务员身上,标尺不易掌握,并且在机关公务员内难以平衡,实际操作难度大。
(二)考核有流于形式现象1.注重年终考核,忽视平时考核。
所谓的考核,则变为年底大家根据平时印象进行的民主测评,这样既不科学也会挫伤部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而平时考核形同虚设,工作完成情况如何、个人表现如何,更多的是凭印象,实在工作难以开展了,也是口头批评得多。
2.重集体考核,轻个人考核。
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中,更—1—多的是注重对某个乡镇、部门、科室集体的考核,而从乡镇、部分、科室等延伸到个人的考核则少之又少。
因此,就形成科室之间考核有区别,而科室内部因碍于面子,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造成个人之间则不平衡,影响工作积极性。
3.重“优秀”,轻“其他”。
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大部分单位注重“优秀”等次人员评比。
由于大部分单位“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10%,对这部分人的考核在单位来讲相对较为重视,能够较为准确、客观的选出工作拔尖、品行优良的人才来。
而对于“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其他三个等次的确定,就有流于形式的趋向了。
只要不是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个人,都倾向于息事宁人,勉强确定为称职。
(三)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体现在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公务员考核结果更多的是用于工资晋档的一个依据。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考核制度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防止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及方法,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同时结合自己的观念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加以深入的理解。
关键字:国家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国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考核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成分,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人事行政的重要环节,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自从公务员考核建立实施以来,考核制度的作用愈加明显。
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考核,为公务员的使用、培训、晋升、奖励等管理活动提供了依据,并为人事决策科学化合改进人事制度提供了指导,激发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也有一定的弊端,由于考核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及操作过程中的不科学性,从而导致考核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如人意之处,应当给予探索并加以改进。
一、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作中存在的问题1、公务员考核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导致工作效率低。
2、公务员考核的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及考核结果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3、公务员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4、公务员考核体系不够科学、健全。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的要求,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85%左右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等次,极个别的公务员被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
事实上,在大约85%左右的称职等次人员当中,有部分德才表现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的人员,这些人的表现超出了称职的标准而离优秀的标准差距较小,也有部分是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一般的人员。
然而,这部分公务员都被评为称职,享受同样的待遇, 没有任何差别,致使他们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产生了考核的大锅饭现象,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大大削弱。
关于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公务员是国家机构中非常重要的群体,他们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制度和发展。
因此,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让公务员更加负责、更加专业化和更加可
信赖。
首先,公务员考核制度应该明确和规范化。
应该确立追求质量、高效率的制度,不仅
要注重实效,还要注重制定全面的考评制度,以全方位评估公务员的表现。
同时,评估方
式应该与工作岗位相应,在适当的时间周期内进行考核,确保公正公平的考评结果。
再次,考核制度应考虑对于技能的重视。
技能水平是公务员工作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
因此,尤其在技术领域,公务员的能力和水平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考核制度应该重视技
能方面的考察,特别是在一些技术领域,通过技能水平来评价公务员,可以保证公务员在
技能方面不断提升自我,不断更新能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考核制度应该注重具体的考察范围。
在考核制度的制定中应该考虑公务员工作
的具体性质和职责,灵活适应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公务员考核制度应该鼓励优秀
表现和成果,而不是通过简单的计分罚分来进行考核。
这样,公务员才有了展示自己工作
成果的机会,也能够被认可和激励进一步努力。
总之,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相对公正、专业和高效工作的关键因素。
只
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务员考核制度才能真正的体现出干部个人的能力、素质和价值,为公务员从事日常工作提供指导性的建议。
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几点思考

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几点思考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对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工作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考核,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为公务员的培养任用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
但公务员考核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 致使考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操作办法,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应有的功效, 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下面结合我县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提出几点思考和对策。
一、当前我县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对公务员考核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目前我县一些单位领导,对考核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把“管人”的工作作为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来抓,把“管人”和“管事”绝然分开,或者重“管事”轻“管人”,没有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对考核工作重视不够。
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一个样,公务员考核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
二是不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一些单位对公务员的管理碍于情面,搞一团和气,工作认真与否,任务完成得多少,职责履行得好坏都不去评定,只要不严重违纪违法都给称职;一些单位没有认真学习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违纪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仍然给予优秀、称职或合格,做好人把最终的评定推到组织人社部门;一些单位已有人受到处罚不能参加年度考核,单位还继续对其进行考核,并给予称职以上评价;一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个别领导说了算,致使单位的大部分人员认为工作做得好不好都无所谓,反正都不会得优秀,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造成这部分人员对考核工作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甚至有些人都不愿参加年度考核。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由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影响了公务员考核的全面、客观、公正性,失去了考核工作的意义。
关于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能够促进公务员个人的成长发展。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
一、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和指标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核心在于考核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目标和指标要能够准确地反映工作实绩和服务质量,同时也要符合公务员职责和能力要求。
因此,必须充分调研和分析,确定符合实际需要的考核目标和指标。
在确定考核目标和指标时,必须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充分考虑公务员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避免目标和指标过于宏大而失去可操作性。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考核结果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引导公务员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二、实施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公务员考核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主要采用计分制,通过给予不同分值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定性考核主要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不同的考核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通过多种方式相结合,可以充分考核和反映出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服务质量。
同时,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也能够减少评价制度的不公平性,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问责机制公务员考核制度不能仅仅是一种准则或标准,还需要具有强制性的效力。
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规定相关的惩罚和奖励措施。
问责机制可以通过实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来达到目的。
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应该通过提升职务、调整薪资、发放奖金等方式进行奖励。
而对于表现不佳的公务员,则应该采取惩罚措施,如降职、减薪、停薪留职等方式来约束其行为和工作表现。
这样,公务员考核制度才能真正体现出对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公务员的工作意识起到积极的影响。
四、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公务员考核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监督和评估应该从考核目标、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监督制度应该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避免自我感觉良好和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几点思考

03
完善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
考核标准的制定与完善
总结词
明确、可操作
详细描述
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具体明确各项指标,避免笼统模糊。同时,要确保考核标准可操作性强,避免 出现难以衡量的项目。
考核方式的多样化与灵活性
总结词
综合、客观、定期与不定期结合
详细描述
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如定期考核、不定期 考核、自我考核、上级考核等,以便全面 客观地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同时,要 注重考核方式的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最合适的考核方式。
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几点思考
2023-10-31
目录
• 考核制度概述 • 考核制度现状分析 • 完善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 • 考核制度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考核制度概述
考核的定义与目的
考核的定义
公务员考核是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评价,以 确定其工作表现和潜力。
考核的目的
实施效果
创新后的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提高了公 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案例三:某部门公务员考核制度优化方案
01
02
03
背景介绍
优化内容
实施效果
某部门为了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 质和工作能力,对现有的考核制 度进行了优化。
该部门主要从考核标准、考核方 式、考核周期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
优化后的考核制度更加全面、科 学,有效提高了公务员的综合素 质和工作能力。
考核的标准
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要求,考核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 来说,考核标准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 效率、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核的重要性与意义
考核的重要性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公务员队伍素质和提高工作效率的 重要手段。通过考核,可以发现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点和不足,为改进工作和队伍 建设提供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薛全考核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实施以来,考核制度发挥的作用愈加明显,通过实施科学有交的考核,为公务员的使用、培训、晋升、奖惩等管理活动提供了依据,激发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操作过程的不规范,目前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需要加以改进。
一、目前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考核工作的实践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制度和具体操作两个方面。
(一)制度方面1、考核内容、标准不够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差。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指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但从《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内容与各等次的考核标准看,表述不够具体,难以准确把握。
表现在:一是不论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是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论是领导岗位,还是业务岗位,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没有体现分级公类管理的原则,没有建立规范、具体、可操作的适合不同层次级别、不同职位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框架体系;二是考核的标准大都是抽象的语言概述,没有考核标准,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考核内容与标准显得过于笼统,在实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
2、考核的激励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考核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其落脚点在于使考核结果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但从考核等次比例的分配与考核结果的使用看,其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一是优秀等次比例偏低。
《考核暂行规定》规定: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数量,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15%。
从人才激励与人才资源开发规律的角度讲,这一比例明显偏低。
由于优秀名额少,造成了考核中“称职随便定、不称职不能定、优秀不好定”的状况,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看起来似乎评出了优秀,但挫伤了大部分公务员的积极性,未能起到激励表彰多数、鞭策教育少数的目的。
二是有关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不够科学。
《考核暂行规定》规定,公务员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取以上等次,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这一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太长,已失去其激励作用;另外,与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中的同类人员相比,在相同考核年限内晋升工资的机会与数额,公务员明显偏低,从公平的角度讲此规定不够科学。
三是《暂行规定》对考核结果在公务员的晋升、培训、奖惩、使用中作用规定的较少,且激励功能偏弱。
(二)具体操方面1、重年终考核,轻平时考核。
从近年来我局年度考核的整体情况看,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大部分单位组织一次全体人员会议,通过投票的形式确定每个人的考核等次,出现了“以票定优”,“以票取人”的现象,挫伤了部分工作能力强、原则性、政策强的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出现了负面效应。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问题是只注重年终考核而忽视了平时考核。
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工作完成情况,没有记录。
在年终考核时而忽视了平时考核。
在岗人员平时表现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虽然每月都有考核情况,但没有详细的记录痕迹,平时表现在年终反映不出来,这样就造成年度考核应有的效力发挥不出来。
一是重“工作圈”的考核,轻“生活圈”和“社交圈”的考核。
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从考核文件的制定到组织考核,从单位领导到一般人员比较注重被考核对象“工作圈”的表现,重视考核其工作情况,而不注重被考核对象“生活圈”和“社会圈”的情况,致使对被考核对象社交情况和生活情况的考核失察。
造成对某些上班时兢兢业业、谦谦君子,下班后表现一般甚至违法乱纪的人考核不出来的现象,造成用人上的失察,影响党在人发群众的威信,败坏了部门形象。
二是定性的考核多,定量考核少。
在考核工作中,由于被考核对象所从事的岗位各不相同,考核的标准过于笼统,细化量化的程度不够,难以把握、评价,加之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年度目标分解得不够具体细化,难以进行定量考核,在具体考核中虽有标准但难于把握,准确度不高,使用权考核流于形式,背离了考核目的。
三是年度考核结果得不到充分运用。
从近年的考核情况看,年度考核制度呈现淡化趋势,考核工作走入了瓶颈,每年都参加考核,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考核不行,考核又起不到很好的结果,其中一个很大原因就是考核结果得不到合理充分的运用,年度考核仅仅成了工资晋升的一种依据,丧失了考核应有的功能。
四是以评代考走过场。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和科室怕麻烦、求简单,于是就自行其是,不按文件规定办事,随意更改、简化考核内容与考核程序。
有的单位和科室只是机械地开个会学学文件,测评一下,评出优秀了是;有的单位虽按程序进行,但个人述职只罗列工作,存在问题一带面过,缺乏总结分析。
科室考评碍于情面,只讲成绩优点,不说缺点问题。
民主评议凭个人感情和感觉投票,不从实际情况出发,与实事求是精神相悖。
最终每个人的考核等次,只是根据年度优秀指标,完全依据民主测评结果而定。
这样,势必造成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2、平时考核难开展。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
平时考核由于在《考核暂行规定》中只是作了一般性要求,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因而在考核中大都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未开展。
有的虽认为平时考核非常必要,但实际工作中比较难操作也不好开展。
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各自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应有的效力,考核中难以长期坚持下去。
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还缺乏明晰规定,在考核标准上,还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在考核方法上,还未制定出便于操作的规程等,因而平时考核容易流于形式。
三是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优秀等次难确定。
在优秀等次与不称职等次的确定上,通常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在优秀名额的分配上,一般的做法是,按照单位的实际在岗人数和优秀控制比例,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分配,这样部门工作优劣没有区别,助长了平均主义与“大锅饭”。
有的单位因人数少而沾光,因而也有失公平,因此这一办法缺乏应有的科学性。
二是优秀人员的确定,通常情况是单位主要领导年年有,一般同志轮流坐庄;再者老好人容易被推荐优秀等次,而工作突出、原则性强的往往难以定为优秀。
三是对那些工作表现差,应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只要不是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大都碍于情面,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对其姑息迁就,做个好人,勉强定为称职了事。
4、分级分类考核未实施。
目前,公务员考核一般按管理权限进行,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考核,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单位考核,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凡是领导干部,不论是什么级别、什么单位与职位都由上级机关负责考核;凡其他工作人员均由本单位负责考核,这样就出现了工作性质不同、职位不同、职责不同、职级不同的公务员,在同一个笼统的标准下进行考核的局面,考核标准缺乏针对性,公务员德、能、勤、绩等情况缺乏可比性,最终考核结果缺乏客观性、公正性。
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针对目前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公务员考核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
公务员考核是人才评定的范畴,因此必须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岗位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为实施分级分类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按照《考核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细化,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务员考核要素体系,并做到考核所涉及的通用要素在项目、内容上应当统一完整,同层次、同类型、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做到尺度相当、要求统一、水平一致。
而不同层次级别、不同类别职位的公务员应有不同的考核要求。
从总体上讲,考核内容要增加刚性,减少弹性,注重实效性,避免随意性,并与各方面实际紧密结合。
三是考核标准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公务员考核的各等次标准必须可操作性强,尽量避免使用程式化、概念中性化,力戒形式主义、模棱两可。
做到定性与定量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抽象与具体融合,使公务员考核各等次标准达到量化、具体化,不产生任何歧义,不留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与余地,杜绝单凭主观意愿或随大流给被考核者评定等次的现象。
2、增强考核制度的激励功能。
从目前考核制度奖优罚劣作用发挥不好的实际情况看,必须强化考核制度的正、负激励功能。
一是调整考核各等次的比例。
不论从科学角度讲,还是从现实情况看,表现优秀的人在不同的岗位中都是占多数的。
因此应当扩大优秀等次的比例,提高广大公务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变争当优秀是极个别人的事,成为全体公务员的自觉行动。
同时对不同层次级别公务员的优秀比例作出相应规定,改变目前优秀等次主要集中在主要领导人员身上的局面。
另外要进一步量化、细化、硬化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条件,使之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并发挥警示作用,增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
二是完善考核结果使用规定。
通过近几年的考核看,在考核结果的使用上应作相应改进。
首先级别工资可调整为考核连续两年优秀或连续三年称职晋升一级,以解决公务员级别工资晋升时间跨度长、激励作用弱化的问题。
其次要对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培训、奖励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另外要加大对不称职等次人员的惩戒力度,同时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在惩戒方面也应而具体的的规定。
三要严格兑现年度考核结果,动真的来实的,通过公务员考核工作,造成党政机关竞争上向的氛围,使每一个公务员受到震动,有压力、有紧迫感,负重前进,切实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3、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
注重平时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年度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
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就无从谈起。
搞好平时考核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健全制度规范。
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形成规范,以确保平时考核真正落到实处。
如建立月工作实绩考核登记制度、日考评登记制度、个人能力素质登记制度等,使平时考核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得以保证。
二是考核内容、标准要明晰具体。
平时考核内容可分为岗位共性目标考核和岗位业务目标考核两个方面。
其性目标主要考核德、勤、廉三方面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考勤与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个人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提高情况;岗位业务目标主要考核能、绩两个方面,方要包括个人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提高情况、各阶段工作成绩、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