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政府预算简答和名词解释(修正版)

名词解释政府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配置公共资源的有效机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集中性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是政府调节、控制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经济杠杆。
预算年度也称为财政年度,是指编制和执行预算所应依据的法定时限,也就是预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限。
主要可分为历年制和跨年制两种。
标准预算周期是将预算管理中相互关联的各环节从时间序列上划分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三个标准阶段,每一阶段都具有一定的时间跨度,从预算编制开始到决算完成形成一个标准周期。
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
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政府决算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规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上下级之间收支范围划分和预算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事权划分、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
其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及管理职权的划分和相互间的制衡关系。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财政间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拨付来调节各预算主体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据以完成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库即国家金库,是保存和管理一国财政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反映该国预算执行情况的组织机构,负责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业务。
简答题一、简述现代政府预算的原则。
▪(一)政府预算管理的范围应是全面的(全面性);▪(二)政府预算的政策和程序应是统一的(统一性);▪(三)政府预算应在年度基础上准备(年度性);▪(四)政府预算管理应是未来导向的(未来导向性);▪(五)政府预算管理应遵循法定程序(法律性);▪(六)政府预算管理应是透明的,公开的(公开性);▪(七)政府预算管理应是绩效导向的(绩效性);▪(八)政府预算管理应平衡稳健的原则。
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提要近年来,我国为了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府预算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受到重视,传统的预算平衡被打破,国债发行规模一再扩大,预算政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由于预算政策的关键在于政府预算的选择,因此对政府预算收支原则进行分析研究非常必要。
关键词:政府预算;预算赤字;平衡原则;乘数效应;长期平衡;整体平衡;动态平衡近年来,我国为了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府预算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受到重视,传统的预算平衡被打破,国债发行规模一再扩大,预算政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由于预算政策的关键在于政府预算的选择,因此对政府预算收支原则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非常必要。
一、平衡原则是处理政府收支关系的支配性原则平衡原则在政府理财中占据支配地位。
平衡原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的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即经常性收入——税收与政府支出间保持平衡。
国库预备金的存在并不违反收支平衡原则,国库预备金是在预算年度内为应急而列入预算的费用项目。
平衡原则在财政收支决策中具有支配性,主要决定于以下两点:1、非均衡原则存在固有的缺陷,赤字原则、结余原则是与平衡原则相对立的非均衡原则。
从赤字预算分析,赤字原则表现为政府支出大于政府经常性收入,意味着公债的发行。
公债又依赖于政府的信用,但如果债务规模过度,政府预算的弹性就会因为债务成本的增加而减少。
长期赤字预算会导致债务规模失去控制,使政府陷入“债务危机”,在缺乏充裕的社会储蓄资金和丰富的社会商品的条件下还可能使经济出现“滞胀”局面。
再从结余原则分析,结余原则对私营经济具有支配性,私营企业以获得利润、积蓄资本为目的,收入对于支出的结余是其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但政府预算不应受结余原则的支配,收入不应超过支出过多形成结余,原因在于:一是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除准备非常时期的特殊需要外,没有必要积蓄结余,即使因某些原因需要临时经费,其财源也可由税收、公债及其他适当手段从国民经济中筹措;二是如果政府筹措的收入超过经费支出,年年把结余积蓄下去,就会形成财政拖累,从而不适当地抑制国民经济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条单位预决算是国家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程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编报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第四条单位部门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按《沛县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03]4号)和《沛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03]5号)执行。
第五条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有突发性、政策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第六条单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请求,编制综合反映本单位财政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财政决算。
第七条单位在编制决算前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会计制度划定及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实资产。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在年终前所有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划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时间请求,认真、及时编制决算,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
决算报表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具名并盖章,保证财政决算报表实在、完整。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做好决算的审核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要求。
政 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方案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方案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原则(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专款专用,重点突出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的使用范围安排支出,重点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
(三)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统筹考虑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关系,合理安排资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法公开预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编制范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三、收入预算编制(一)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相关产业发展趋势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合理预测。
(二)加强收入征管强化税务部门和相关执收单位的征管职责,确保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政府性基金。
(三)科学确定收入规模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合理确定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既要避免高估收入,也要防止低估收入。
四、支出预算编制(一)明确支出方向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根据政府性基金的使用规定和重点项目需求,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导向。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对拟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筛选,建立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和急需项目。
五、预算编制程序(一)部署工作财政部门下达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的通知,明确编制要求、时间安排和相关责任。
(二)部门申报各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并报送财政部门。
政府预算练习题及答案

四、名词解释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2. 政府采购是政府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实体以法定方式向社会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一种经济行为. 3。
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是对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按一定的标准和层次进行的分类。
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是对预算收支结构进行划分。
4。
BOT方式由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用于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的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这项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
5。
政府预算法是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是组织和管理政府预算的法律依据。
狭义的预算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有关预算管理的法律文件,广义的预算法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制定和颁布的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条例.6.债务依存度是指在当年政府预算中,公债收入占预算支出的比重,它反映财政支出对公债的依赖程度。
7.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一国财政体系中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及管理职权的划分和相互间的制衡关系.8.公债负担率是指政府债务存量规模与国民经济活动规模的关系,反映政府举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
9.年终结算是指各级财政在年终清理的基础上,结清上下级财政总预算之间的财政调拨收支和往来款项。
10。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不需要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11.政府预算管理是国家依据法规对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进行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活动。
(2分)整个组织和协调过程中都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以保证预算任务和宏观调控的正确实现.12.定额法是指利用各项预算定额和有关经济指标来测算计划年度预算收支的一种方法.16。
《预算法》逐条解读

《预算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解读:这一条是《预算法》的总则,明确了制定该法的目的和依据。
它强调了预算制度的重要性,要求政府收支行为必须规范,预算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预算的公开透明性,以确保公众对预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解读:这一条规定了国家的预算级次和各级预算的设立。
它明确了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预算,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解读:这一条规定了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的原则。
它强调了收支平衡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必须考虑到收入和支出的平衡。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略有结余的原则,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依法编制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解读:这一条规定了各级政府编制预算草案的程序和要求。
它强调了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的审查批准权,以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解读:这一条规定了预算的组成。
它明确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种预算类型,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解读:这一条规定了一般公共预算的定义和用途。
它强调了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指出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
政府预算的概念及原则

政府预算的概念及原则
政府预算是一种中央政府分配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控工具,是政府支出
和收入的计划性安排。
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和法定决算制度是政府财政
活动的重要代表,它们重要标志着政府财政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
来进行管理、调整和运行,为政府财政活动提供了依法约束力强的依据。
关于政府预算,有以下原则:
一是计划性原则。
政府预算必须以政府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
发展计划为基础,坚持政策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调整政府
收入和支出,保证公共财政按照统一的发展规划使用。
二是经济原则。
政府预算必须遵循政府在财政支出中主动保持紧缩,
用尽可能少的财政资金满足公众服务的要求的原则,并尽快并保持财
政收支平衡,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充足性。
三是规范性原则。
政府预算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财政管理
政策和财政制度,贯彻“以财政预算为基础,结合实际,及时处理”
的经济政策,确保政府收支按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结算。
四是公平原则。
政府预算必须遵循支出的合理性,保持财政收支的均衡,合理利用财政资源,把财政收入作为服务全体人民的资金,合理
安排政府财政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被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各行政区域。
政府预算概念和原则,是政府财政活动以及财政收支安排的重要依据,既反映了政府预算的宏观调控功能,又表示了政府财政活动的可控性
和规范性。
政府预算的实施和执行,不仅对政府的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有助于推动全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财政管理中的预算编制原则

财政管理中的预算编制原则第一章:引言预算编制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国家财政稳健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预算编制原则是指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遵循的一些基本规律和原则。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结合实际案例,对财政管理中的预算编制原则进行详细阐述。
第二章:社会公正原则社会公正原则是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保证国家财政资源的公正分配。
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尊重和考虑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收支平衡原则收支平衡原则是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按照总收支平衡原则,保证各项预算收支平衡。
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合理规划财政收入。
如果缺乏可行的收入来源,通常只能通过减少支出的方式来实现收支平衡。
例如,对于财政赤字过大的国家,政府可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少财政支出。
第四章:效率优先原则效率优先原则是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优先考虑公共资源的最优利用,确保预算收入与财政支出的高效配合,实现财政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政府应尽其所能,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并优先支持获得高效成果的项目。
例如,政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那些能够提高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项目,例如教育、科技等领域。
第五章:合规性原则合规性原则是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的规定,严格遵循预算编制程序,将财政管理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制定预算。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预算执行符合财政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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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提要近年来,我国为了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府预算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受到重视,传统的预算平衡被打破,国债发行规模一再扩大,预算政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由于预算政策的关键在于政府预算的选择,因此对政府预算收支原则进行分析研究非常必要。
关键词:政府预算;预算赤字;平衡原则;乘数效应;长期平衡;整体平衡;动态平衡
近年来,我国为了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府预算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受到重视,传统的预算平衡被打破,国债发行规模一再扩大,预算政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由于预算政策的关键在于政府预算的选择,因此对政府预算收支原则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非常必要。
一、平衡原则是处理政府收支关系的支配性原则
平衡原则在政府理财中占据支配地位。
平衡原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的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即经常性收入——税收与政府支出间保持平衡。
国库预备金的存在并不违反收支平衡原则,国库预备金是在预算年度内为应急而列入预算的费用项目。
平衡原则在财政收支决策中具有支配性,主要决定于以下两点:
1、非均衡原则存在固有的缺陷,赤字原则、结余原则是与平衡原则相对立的非均衡原则。
从赤字预算分析,赤字原则表现为政府支出大于政府经常性收入,意味着公债的发行。
公债又依赖于政府的信用,但如果债务规模过度,政府预算的弹性就会因为债务成本的增加而减少。
长期赤字预算会导致债务规模失去控制,使政府陷入“债务危机”,在缺乏充裕的社会储蓄资金和丰富的社会商品的条件下还可能使经济出现“滞胀”局面。
再从结余原则分析,结余原则对私营经济具有支配性,私营企业以获得利润、积蓄资本为目的,收入对于支出的结余是其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但政府预算不应受结余原则的支配,收入不应超过支出过多形成结余,原因在于:一是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除准备非常时期的特殊需要外,没有必要积蓄结余,即使因某些原因需要临时经费,其财源也可由税收、公债及其他适当手段从国民经济中筹措;二是如果政府筹措的收入超过经费支出,年年把结余积蓄下去,就会形成财政拖累,从而不适当地抑制国民经济发展。
2、平衡原则本身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
平衡原则是经济平稳发展过程中的理想原则,可起到预防、而不是治理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功效。
平衡原则并非中性,但可以利用平衡原则调节经济。
较大的平衡预算规模能导致较高的国民收
入,具有扩张性;而低水平的平衡预算具有紧缩性,将导致较低的国民收入。
由此可知,政府公共预算也并不完全是中性的,如同整个政府收支平衡的预算一样,也是一种潜在的政府调节工具,不仅可能对分配产生影响,还会对国民收入和就业产生影响。
要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关键是要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财政平衡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平衡原则调节经济存在的局限性
1、平衡原则调节经济存在内在逆反性,容易导致预算规模过大或过小。
预算收支具有不同的乘数效应,平衡原则调节经济的实质主要是利用预算购买性支出乘数大于税收的乘数而形成的净效应来调节经济,或利用政府转移性支出的乘数效应等于税收乘数效应,低收入阶层边际消费倾向大于高收入阶层,通过国民收入分配的调整进而调节消费,以消费函数的乘数效应调控经济,形成均衡预算定理。
平衡原则虽然可以对经济产生扩张或紧缩效果,但平衡原则规模的变动必须通过等量的经常性收入和政府支出同向变动,但这一要求与经济波动存在矛盾性,或称为经济逆反性,表现为:通货膨胀期间,需要实行缩减预算规模来减少社会总需求,为此,就需要大幅度削减税收,并同时削减预算支出,但减税本身具有扩张性,需要大规模减低预算支出才能抑制减税,因为等量削减的政府预算支出所带来的紧缩效应和等量削减税收所产生的乘数扩张效应相互抵消后形成的净缩减效应需要较大的均衡预算收支规模才能形成,而大规模减少预算支出在现实中几乎行不通。
同理,在通货紧缩期间需要扩大预算来实现对社会总需求的扩张,这就需要增加税收,对增加的税收还需要等量地增加购买支出,而购买支出具有极大的扩张性,增税幅度就得相当大才能抵消增加购买支出带来的扩张性,但政治和公众舆论使得大幅度增税难以成为现实,而且增税过大会侵蚀资本、增税过大则可能阻碍私人投资。
因此,平衡原则调节经济需要的过大的预算规模往往使均衡预算失去应有的调控实效。
此外,利用均衡预算干预经济需要很多条件才能见效,而现实中很难满足这些全部的条件。
2、强制性平衡原则对经济动向进行调控具有非经济性。
强制平衡最典型的是年度平衡预算,它将预算平衡强制地限制在一个预算年度的时间内。
年度平衡原则的优点是可以加重政府平衡预算的责任,有利于控制政府支出,避免奢侈浪费。
但其缺陷在于年度平衡预算在经济波动期对经济动向的调节具有非经济性,会强化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幅度。
通常,在经济衰退期间,税收将减少,政府采购支出虽然会下降,但转移支出却会上升,为了保证预算平衡,就不得不提高税率或者压缩支出,这就会进一步抑制消费与投资,加剧失业,减少国民收入,使经济雪上加霜。
相反,在经济过热时期,预算收入上升,支出相对下降,为了平衡就需要降低税收,却会更进一步地刺激投资、扩大就业而导致又一次结余;如果税收与支出一同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螺旋式上升的通货膨胀,使得平衡原则成为消除通货膨胀缺口最不理想的预算政策。
如果因为追求平衡,容易使短期内单项决策与中长期计划产生矛盾,并使得长期发展计划无法启动。
三、政府预算平衡应该选择的方式
笔者认为,应该从预算收支本身的角度来考察政府预算,建立政府预算的平衡观。
政府预算平衡原则应包括平衡期间、平衡范围和平衡状态三个方面:
1、在平衡期间上树立长期平衡理念。
在某一特定年份里的预算收支平衡并不一定意味着整体的预算均衡,年度预算平衡具有内在缺陷。
与年度预算平衡相对的平衡原则是多年周期平衡,多年预算平衡需要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出预计,具有计划性和渐进性特点,减少因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所导致的判断与决策的错误。
因为在内容上将年度预算归入多年预算中,便于在预算年度之间进行比较,使年度预算的编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为改进政府收支不可控制性提供了便利。
长期平衡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周期平衡,周期平衡依据的是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但周期平衡的期间确定存在困难,它不是定期出现的,过去周期的长度和振幅只能作为粗略的参考,因此预算周期的长度也难以预定。
此外,实行长期的预算平衡。
2、在平衡范围上树立整体平衡理念。
只强调预算本身的平衡是片面的,政府预算收支要立足于实现整体性平衡。
预算的整体平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各级政府之间预算和部门、机构预算的整体平衡。
政府预算实际上是由部门、机构预算综合汇总而成的,政府预算平衡与部门、机构常常出现的预算非均衡性存在着矛盾。
预算平衡问题通常指政府预算执行结果,有时从整体预算的安排上看是平衡的,但却会因为部门、机构的预算盈余和赤字而出现不平衡,这就必须采取一定的融资渠道加以改变,否则,可能会因为部门、机构之间存在的盈余和赤字致使政府预算的平衡难以确定。
二是预算安排应该考虑经济状况进行整体的平衡。
预算平衡是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预算影响着社会总供求关系及其结构的平衡;另一方面如果国民经济发展失衡,政府预算平衡的难度会加大,甚至根本就缺乏预算平衡的客观性。
为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年度平衡原则应改为多年预算平衡原则,长期预算平衡则成为必要。
3、在平衡状态上树立动态平衡理念。
在预算安排上,要考虑预算收支的“长久性”,要把静态平衡与动态平衡结合起来。
因为政府预算收支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滞,经济性支出最终形成的生产力一般成为以后年度的财源,当年政府预算支出的发生可能使当年预算亏空,会增加当年预算平衡的压力,但这一支出却可能有助于以后年度预算收入的增长,会为将来的预算平衡打下坚实的基础。
预算收支是一个流量,年终决算是一个存量,而且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及其结构的调整很难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为了保持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特定年度的财政预算可以平衡也可不平衡,预算收支平衡的适当时间长度应当表现为更长的时间段。
可见,政府安排预算收支不能机械、绝对地实行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在实行长期、动态和整体平衡原则的基础上协调动态与静态、整体和局部的平衡关系。
在平衡
范围的选择上,既要实现政府预算和部门机构预算的整体平衡,又应将预算及平衡置于社会、政府和经济的大局之中,实现政府预算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整体平衡。
但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只是相对的。
往往在收支总量上看是平衡的,但在结构上又是不平衡的;在宏观上是平衡的,在微观上是不平衡的;从国民经济的稳定上看是平衡的,但从配置、公平的角度看又是不平衡的。
预算收支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是预算平衡规律在实践中的反映,关键是必须从国情和经济状态出发,在整体上把握好“度”,通过预算平衡更好地为经济改革与发展服务。
当然,坚持平衡预算原则并非完全否决非均衡预算,在我国近年需求疲软、经济发展缓慢的特殊时期,政府预算就要从总体或长期上坚持动态、相对的平衡,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出现非均衡预算。
总之,政府预算的政策效果是以预算原则为中心、以企业制度的创新、市场体系健全的机制为基础,以财政和货币两大宏观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的相互协调为前提,并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结果。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