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输电线路安全法律问题分析(2020新版)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是电力系统运行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
针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以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需要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存在以下保护问题:1. 过电流保护问题:输电线路往往承载大电流,如遭遇电力系统故障,可能会产生过电流现象,对设备造成损害,甚至引发重大事故。
2. 短路保护问题:输电线路存在短路故障的风险,短路故障会导致电流异常增大,可能造成设备碳化、融化等现象,严重时会引发火灾等事故。
3. 过电压保护问题:输电线路在电力系统故障或雷击等原因下,可能会出现过电压现象,超过设备的耐压能力,损坏设备。
4. 老化设备保护问题:输电线路电力设施年限较长,在长时间运行下容易发生老化,设备的保护功能可能会降低,需要进行及时更换和维修。
应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定期巡检和检修:定期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进行巡检和检修,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2. 安装过流保护装置:在输电线路上合理设置过流保护装置,及时对过电流进行限制和隔离,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5. 定期设备维护和更换:定期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换,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提高设施的保护功能。
6. 加强监控和调度:加强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监控和调度,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7. 提高设备抗灾能力:提高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抗灾能力,通过加固设备结构、采用抗灾材料等方式,提高设备的抗灾能力,防止自然灾害对设备的损坏。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保护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于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提高供电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故障,确保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本文将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1. 电力设施保护意义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一旦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发生故障,不仅会影响正常的供电,还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1)电力设施老化:随着电力设施的使用年限增长,设施老化的问题逐渐凸显。
老化的设施会存在更多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故障。
(2)外部环境影响: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处于室外环境中,容易受到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外部环境的因素也可能导致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发生故障。
(3)人为操作不当:人为操作不当可能引发设施故障,例如施工过程中的操作不当、安装维护过程中的疏忽等。
(4)设备缺陷:设备自身存在缺陷也是导致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故障的重要原因之一。
(1)多样化故障类型: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故障类型多种多样,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故障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2)设备分布范围广: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通常分布在较大范围内,保护工作面临着设备多、分布广的挑战。
(3)保护动作速度要求高:电力设施的保护动作时间要求较短,对保护装置的速度和准确性要求较高。
二、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应对策略1. 完善设备检修与保养制度为了解决电力设施老化问题,必须加强设备检修与保养工作。
建立设备检修与保养制度,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与保养,及时排除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2. 强化设施周边环境保护外部环境对电力设施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因此需要加强对设施周边环境的保护。
(电力安全)保护输电线路安全法律问题分析

保护输电线路安全法律问题分析摘要:去年以来,国外电网事故频繁,造成多次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了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不少省份也出现了限电、停电现象,虽然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存在部分人为因素,如破坏、盗窃输电线路设施,线下违章建房、种植林木等违法现象,严重地影响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本文从这些违法现象着手,从法律上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依法治理这些违法现象的对策,确保电网的安全和稳定。
去年,自8.16美加大停电事故之后,英国、新西兰、意大利、格鲁吉亚等国家相继出现大面积停电停电事故,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给人们的心理留下了恐怖的阴影,同时也暴露了电网建设薄弱、供电可靠性差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发、输、配电工程投资结构不合理,造成城乡电网薄弱,设备低效、陈旧,线损高,供电可靠性比发达国家低0.2%左右。
去年一年,我国不少省份也多次出现拉闸停电现象,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国家电网公司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电网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部署,其中赵希正总经理指出,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是保障整个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法律体系对保护输电线路的有关规定。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由于担负输送电力功能,因此受国家重点保护。
第七章专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做出规定。
如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第九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
2、法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成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们承担着将电能从发电站输送到用电者的重要任务。
因此在输电线路运行中,电力设施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1. 闪击问题: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如雷雨天气,输电线路易受到闪击的侵扰,造成电力设施的受损,甚至造成系统故障。
2. 过电压问题:由于系统过负荷或短路等原因,输电线路可能会出现过电压现象,这对系统的电力设施造成了威胁,可能会导致损坏或故障。
3. 短路问题:输电线路短路是一种严重的电力事故。
它可能会导致设备的烧毁,造成损失,即使是瞬间的故障,也有可能对设备及系统造成永久的损坏。
二、应对策略1. 闪击问题的防范(1)在设计输电线路时,应合理选择引雷保护措施,如高压侧安装避雷器、接地网、钢管防雷带等。
(2)在难以避免闪击的天气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增加绝缘材料、降低线路电压等。
(3)及时更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检测与维护。
(1)加强系统的运行管理,以便及时了解系统的负荷情况和设备的状态。
(2)加强输入输出电压的检测,快速处理过电压问题,减少对设备的影响。
(3)降低过电压发生的可能性,例如根据设备的使用环境,选择适当的防雷设备。
(1)加强对输电线路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电器设备的隐患。
(2)在设备的设计与运行时,增加短路保护措施,如方案选择的保护装置类别、保护形式等。
总之,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无力控制下的故障造成的损失可能是致命的。
因此,应在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阶段加强隐患和风险管理,保护输电线路的电力设施,确保输电线路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电力传输的可靠供应。
保护输电线路安全法律问题分析(doc 7)

保护输电线路安全法律问题分析(doc 7)一、我国法律体系对保护输电线路的有关规定。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由于担负输送电力功能,因此受国家重点保护。
第七章专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做出规定。
如第五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第九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
2、法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成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条例》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奖励和惩罚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规定,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
3、规章。
原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共同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等。
4、规范性文件。
有的省市没有制定地方规章,政府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例如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共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关于加强输电线路保护意见的通知》等。
二、当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因素及对策。
1、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占地问题。
在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农村土地补偿问题以及后来的维护临时占地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企业。
因此,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企业要面对并且解决日益增多的电力线路占地的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尚未分田到户时,有关补偿款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对于农民个人切身利益冲击较小,利益冲突尚不明显。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供电安全的重要环节。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需要分析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然灾害的影响。
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会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导致供电中断。
二是外部人为因素的干扰。
恶意破坏、盗窃电缆等行为使得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稳定运行受到威胁。
三是电力设施老化和故障。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长期运行和老化会导致设备故障的增多,进而影响供电可靠性。
针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一是加强预防措施。
针对自然灾害的影响,可以加强线路和设施的抗灾能力,选择符合抗震、抗风、抗洪等要求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对于外部人为因素的干扰,可以加强安全监控和巡检力度,增强对电缆、变电站等设施的防护,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
针对自然灾害和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提前做好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保障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是加强监测和维护工作。
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故障和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并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是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加强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设计和制造控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智能化、自动化等,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智能化水平,降低人为操作和管理的错误风险。
针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应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预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只有全面加强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安全。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保护,是全国各地电力企业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全面分析和应对。
本文将从电力设施保护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现状分析输电线路电力设施受到损坏,往往会影响电网的正常运行,甚至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如误动、误判、误放等。
一些电力设施保护系统跟不上电网容量的扩大和技术更新的进展,老旧设备的更新周期较长,不适应现代电力系统的复杂情况。
此外,在部分地区,设备损坏、雷击、外力破坏等原因都可能导致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出现问题。
原因分析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的发生,有以下几个原因:1.传统保护系统不适应现代电力系统的需求,如高压、大容量、复杂系统等。
与先进的电网技术相比,传统系统的检测手段、检修能力、反应速度都较慢,无法及时发现、定位故障。
2.老旧电力设施更新周期较长,许多设备配置老旧、技术过时,不适应现代电力系统的复杂情况。
这些设备在工作中容易出现误判、误动、误放等情况,给电网运行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3.外界环境的影响。
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如雷电、强风、雨雪等,这些情况容易导致设备的损坏和故障。
应对策略1.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技术研发,提升保护系统的可靠性、智能化水平,完善故障诊断和定位功能,提高反应速度和精确度,从根本上提高电力设施保护的水平。
2.及时更新老旧设备,采用先进的保护系统,提高设备的便携性和可维修性,提高操作员的科技水平和技术素质。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减少故障的发生。
3.建立完善的监控和应急处理体系,对于设备损坏、雷击等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4.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保护规程操作,防止误动、误放等情况的发生,确保电力设施保护的顺畅运行。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是指针对输电线路及其相关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损坏进行保护和维修的工作。
这些设施的故障和损坏可能会导致电力系统中断,产生供电不稳定或无法供电的情况,从而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严重影响。
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进行有效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分析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的原因。
电力设施的故障和损坏可能是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设备老化等多种原因引起的。
自然因素如雷击、大风、洪水等可能对输电线路造成损害,人为因素如挖掘施工、设备操作失误等也可能导致设施故障,设备老化则是由于长时间使用和维护不当引起的。
针对这些保护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是加强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二是加强设备的保护和防护措施,例如在设备周围设立防雷装置,设置防护网等,减少自然因素对设施的损害。
三是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安全意识,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设施故障。
四是在设备设计和选购时注重质量和可靠性,选择耐用和性能稳定的设备,减少设备老化导致的故障。
对于应对策略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巡检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巡检和维护频率和内容,确保设施及时得到检修和保养。
二是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做好事故处理和恢复工作。
三是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设施保护的精确性和效率。
总结而言,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和设备老化等多个因素。
通过加强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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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少省份也出现了限电、停电现象,虽然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存在部分人为因素,如破坏、盗窃输电线路设施,线下违章建房、种植林木等违法现象,严重地影响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本文从这些违法现象着手,从法律上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依法治理这些违法现象的对策,确保电网的安全和稳定。
关键词:输电线路安全法律分析去年,自8.16美加大停电事故之后,英国、新西兰、意大利、格鲁吉亚等国家相继出现大面积停电停电事故,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给人们的心理留下了恐怖的阴影,同时也暴露了电网建设薄弱、供电可靠性差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发、输、配电工程投资结构不合理,造成城乡电网薄弱,设备低效、陈旧,线损高,供电可靠性比发达国家低0.2%左右。
去年一年,我国不少省份也多次出现拉闸停电现象,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国家电网公司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电网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部署,其中赵希正总经理指出,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是保障整个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法律体系对保护输电线路的有关规定。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由于担负输送电力功能,因此受国家重点保护。
第七章专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做出规定。
如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第九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
2、法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成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条例》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奖励和惩罚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规定,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
3、规章。
原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共同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等。
4、规范性文件。
有的省市没有制定地方规章,政府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例如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共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关于加强输电线路保护意见的通知》等。
二、当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因素及对策。
1、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占地问题。
在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农村土地补偿问题以及后来的维护临时占地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企业。
因此,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企业要面对并且解决日益增多的电力线路占地的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尚未分田到户时,有关补偿款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对于农民个人切身利益冲击较小,利益冲突尚不明显。
然而在土地经家庭经营承包制改革、分田到户之后,线路占地与农民的利益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特别是对老旧化线路进行维护、改造、改铁塔、移位等工程时,村民往往趁机以必须予以补偿为理由,阻挠、拖延施工,给电力企业造成了阻碍。
由于《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电力线路建设时只予"一次性补偿",补偿后的线路维护、改造线路工作不再是补偿的范围,在电力建设企业给予当时村集体补偿后,则再无义务对分田到户后的村民予以二次补偿,这就造成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事实当中,电力企业对临时占地补偿往往自定标准,缺乏统一规范,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以利于实践中具体操作。
2、输电线路被盗窃、破坏等问题。
近年来,因盗窃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案件逐年增多,其中农网设施被盗突出,而且,电力设施盗窃现象已从个人作案发展到团伙作案,甚至形成了偷窃、窝赃、运输、销赃一条龙。
尤其是农网改造完成后,由于农网财产所有权的变更,乡村不愿意投入过多人力、物力参与电网管理,造成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日益严重。
对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村来说,电力设施被盗后由于短时间内无法筹集资金及时修复,不但人为增加了农民群众的负担,更给农村和农民造成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我国电力系统共发生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由此带来的电量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外力破坏更是电网不能承受之重。
近年来,各类工业园区大规模地开发建设,城区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于是因施工过程中的种种疏漏,造成外力破坏电网停电事故不断发生。
另外,交通肇事也成为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社会隐患。
对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电力部门一般也只能是解释劝阻,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只能束手无策。
对于已发生的电力设施破坏责任事故,处理起来尚且如此之难,而要仅凭法律法规去制止那些存在重大隐患的违章作业,更是难上加难!去年,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公安部联合发起一项名为“部分省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在15个省、区全面展开。
针对近年来电力设施屡遭盗窃破坏的严重情况,通过在部分省、自治区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犯罪等活动,加大了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力度、切实保护电网的安全运行。
当前,仍然有些单位或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9条已作出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因此,电力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的清查力度,堵塞销赃渠道。
3、输电线路下违章建筑。
一些单位和个人违背电力法律、法规,擅自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建房,随时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例如,静海供电有限公司辖区内输电线路下违章建筑400余处,给电力安全运行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去年8月28日,村民刘某在电邱35千伏316线下违章建小二楼,在吊车吊砖作业时,吊车臂碰断导线,造成杨成庄变电站全部停电,风景区站、大丰堆站瞬时停电,停电4小时,少供电量3600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
由于供电部门并不具备相关的执法职能,处理这样违章案件只能是反反复复地进行交涉,往往缺乏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多半只能是供电部门自己承担。
因此,政府部门必须给予大力的支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铲除这些安全隐患。
4、输电线路下种植树木。
树线矛盾也一直是困扰供电部门的头痛问题。
近年来,各乡镇政府鼓励农民发展林业种植创收,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种树逐年递增,由于树木造成接地跳闸停电,影响了正常的供电秩序。
当电力高压线和树木之间的距离超过规定的安全距离,高压线就会对树木放电。
如果雨天或空气湿度过大,在高压作用下,树木就会成为导电体,对树木周围的建筑、设备、人员和地下管线都会构成危害,并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例如静海供电有限公司辖区内梁头、王口地区线下种植杨树842株,沿庄镇陈子公路北侧种植速生杨992株、枣树345株;东子线584株;东子二线速生杨342株,枣树345株;其他地区线下种植速生杨1750株,严重影响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电力企业多次与政府林业部门、有关乡镇协商,种植单位才允诺将速生杨全部移植到别处,排除了树木给线路带来的隐患。
5、其他违法、违章现象。
如开山放炮、烧窑等;机动车辆肇事、高处抛坠物、建筑塔吊、堆放易燃物等;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和航空模型等;违章取土、违章采石;在输电线路附近售卖、飘放氢气球或飘挂彩带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物品,一旦酿成事故,将给电力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法律对策。
1、狠抓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间断地利用各种形式,尤其是新闻媒体,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
今年5月,静海供电有限公司与静海电视台联合拍摄的《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专题节目在电视台《生活风向标》栏目播出。
该节目以电力企业主管领导座谈的形式,利用现实生活中大量丰富的案例,讲述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于同危害电力设施运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保障全县经济的稳定正常发展和电网的安全运行,节目的播出,增强了群众的保护电力设施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加强与政府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严惩蓄意破坏的犯罪分子,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离不开政府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扶持。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处在过渡阶段,造成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给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带来不少难度。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依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不法行为。
电监会或者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暂时不能独立行使执法权力,可将执法权委托给省级电力企业行使,电监会或者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目前,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和理论的引导,在全国大部分省市没有开展、健全和完善,导致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现象愈演愈烈,成为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一大突出问题。
但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新《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改、出台,依法行政的理念必然会更加深入人心,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认识程度必然会逐渐地提高,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也必然会为公众所认同并纳入正常轨道,为电力行业依法治理和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发挥巨大的作用和效能。
3、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应由"自愿义务保护"转变为"有偿服务"。
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解决新形势下群众护线误工补偿,关系到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能否得到巩固或提高。
根据群众的工作劳动时间、工作范围、维护质量、企业安全效益综合评定,合理合法地解决,使群众护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从而使电力设施保护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法律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