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康复协会的章程

合集下载

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

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

中国康复医学会编辑中国康复医学会于1983 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组织,1987 年中国康复医学会加入中国科协,2001 年加入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医学学会。

目录1 本会宗旨2 主要任务3 机构设置4 历任会长5 学会章程1 本会宗旨编辑团结和动员全国康复医学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康复医疗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专业人材的成长和提高,为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2 主要任务编辑(一)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康复医学知识,举办科技展览,推广先进康复技术和方法; (二)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三) 举办康复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四) 编辑出版康复医学书刊及相关音像制品;(五)接受政府职能委托,开展决策咨询,提出政策建议; (六) 组织和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康复设备标准及产品质量认证,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的职称考核和资格认定; (七) 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国际学术组织和专业人士的友好往来; (八) 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材和科研成果; (九) 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反映康复医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3 机构设置编辑(一)常设机构:1、办公室。

2、编辑部。

(二)分支机构:1、专家委员会。

2、康复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3、康复医学工程专业委员会。

4、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

5、疗养康复专业委员会6、风湿病专业委员会。

7、颈椎病专业委员会。

8、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

9、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

10、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

11、运动疗法专业委员会。

12 、脊柱脊髓损伤专业委员会。

13 、精神卫生康复专业委员会。

14 、创伤康复专业委员会。

15、康复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16、康复体育保健专业委员会。

联合国癌友康复协会章程

联合国癌友康复协会章程

联合国癌友康复协会章程Cancer Rehabilitation Society of Friends of 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联合国癌友康复协会,简称:联合国癌友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从事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尤其是癌症防治和康复的组织、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世界性、联合性、服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抗癌、防癌、康复”为己任,团结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癌症防治、康复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世界各国卫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从事癌症预防、治疗、康复;第七条宣传公益理念,表彰先进公益人物,表彰抗癌明星,癌友康复先进单位;第八条支持环境保护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第九条开展相关民意调查,反映社会情况,研究社会政策;第十条组织及开展国际公益文化交流活动;第十一条联合各国各类公益组织实行规范化服务,倡导行业自律;第十二条承办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会实行会员制。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诚信守法;(二)承认本会的章程;(三)自愿提出申请;(四)从事和支持公益事业的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热心公益事业热心癌症防治和康复的海外华人华侨与国际友人;(五)个人会员须年满十八周岁(肿瘤患者除外)。

第十五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本会资格审查;(三)办理入会手续及缴纳会费;(四)颁发证书;第十六条对本会有重大贡献或在公益事业领域有重要研究成果的中国公民,本会可直接授予荣誉会员。

第十七条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获得本会和其他会员的帮助;(三)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四)了解本会工作的内容;(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抗癌协会 团体标准

抗癌协会 团体标准

抗癌协会团体标准是由中国抗癌协会制定的一系列关于癌症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癌症诊疗水平,促进癌症研究和发展,保障患者权益,推动抗癌事业的发展。

抗癌协会团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癌症预防与健康促进:包括癌症风险评估、早期筛查、生活方式干预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2. 癌症诊断与治疗:包括癌症的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实验室检查、手术治疗、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3. 癌症康复与护理:包括癌症患者的康复训练、心理支持、营养指导、疼痛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4. 癌症研究与发展:包括癌症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药物研发、新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5. 抗癌机构与人员管理:包括抗癌机构的设置与管理、医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6. 抗癌信息与服务:包括抗癌知识普及、患者教育、康复服务、心理援助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抗癌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癌症诊疗水平,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我国抗癌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这些标准也为国际抗癌合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参考依据。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抗癌协会,英文名称:CHINESE ANTI CANCER ASSOCIATION,缩写:CAC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全国各学科的肿瘤科技工作者、热心于抗癌事业的各界人士、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肿瘤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团体味员,是发展我国肿瘤防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团结和动员全国各学科的肿瘤科技工作者和抗癌社会力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材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的方针,促进肿瘤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抗癌知识和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肿瘤科技人材的成长,促进肿瘤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肿瘤防治事业服务,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服务,为肿瘤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 号A 座。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肿瘤学术和技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加强学科间和团体间的联系与协作,促进肿瘤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二) 开展防癌宣传,普及肿瘤科学知识,提高泛博群众的抗癌知识水平;(三)开展肿瘤学科继续教育,更新肿瘤科学知识和技术,提高泛博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肿瘤专业水平;(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肿瘤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著作、图书资料和音像制品等;(五)推广肿瘤科学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肿瘤防治研究方面的建议,反映肿瘤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肿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七)开展肿瘤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专业医师资格认证、抗癌药物和医疗器械的验证、评审等任务;(八)开展民间国际肿瘤科学技术交流,加强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友好交往和合作,参加相关的国际抗癌组织;(九)发现、推荐、表彰优秀肿瘤科技人材,评定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经政府部门批准,主办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十)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癌症协会工作制度

癌症协会工作制度

癌症协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癌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癌症患者和家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以关爱生命、关注健康、服务社会为宗旨,致力于癌症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三条协会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团结协作、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协会工作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热心癌症防治事业的人士、专家、学者、患者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专业事务的咨询和指导。

专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八条协会设立地方分支机构,地方分支机构负责当地癌症防治工作的开展。

地方分支机构设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确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政策;(三)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四)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协会的终止和清算事宜;(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协会工作计划;(二)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的工作;(三)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四)负责协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五)组织举办各类癌症防治活动;(六)开展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七)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专业委员会职责:(一)为协会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二)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三)协助协会制定癌症防治相关政策;(四)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地方分支机构职责:(一)负责当地癌症防治工作的开展;(二)组织举办各类癌症防治活动;(三)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协会工作流程分为策划、执行、监督、反馈四个阶段。

第十四条策划阶段:(一)根据协会章程和理事会决议,制定工作计划;(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人、时间表和预算;(三)提交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经理事会审批后实施。

抗癌协会协议书

抗癌协会协议书

抗癌协会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协会”):[抗癌协会全称]乙方(以下简称“成员”):[成员姓名]鉴于甲方为致力于癌症防治、研究与教育的非营利性组织,乙方为愿意加入并支持协会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目的与宗旨本协会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支持抗癌活动,提高公众对癌症防治的认识,促进癌症研究,提供教育和支持服务,以期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

第二条会员资格1. 乙方成为协会会员,需向甲方提交入会申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2.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研讨会、培训等。

2. 会员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教育和咨询服务。

3.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积极宣传协会的宗旨和活动,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2.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协会的运作和发展。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会费1. 会员应按照协会规定的标准和时间缴纳会费。

2. 会费的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会员。

第六条活动组织1. 协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抗癌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研讨会、公益活动等。

2.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条信息共享1. 协会将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邮件、社交媒体等,向会员提供抗癌相关的最新信息和研究成果。

2. 会员应积极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促进协会内部的信息交流。

第八条违约责任1. 如会员违反本协议规定,协会有权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2. 如协会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会员有权要求协会改正,或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

中国抗癌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国抗癌协会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经主管机关登记核准的独立的法人组织。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人员第五条中国抗癌协会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具体设置依据工作需要于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中国抗癌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其主要领导人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宜等。

第八条理事会是中国抗癌协会会议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聘任秘书长、审议和批准工作规划、财务预算等。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常年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协调协会工作、制定会议议程、决定会议时间与地点等。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中国抗癌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具体工作的执行。

第十三条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相关部门,具体设置与机构的职责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会费与经费第十四条中国抗癌协会的会费由会员自愿缴纳,具体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中国抗癌协会的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中国抗癌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组织及其成员的自律性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出现。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中国抗癌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有中国抗癌协会负责解释。

以上是中国抗癌协会的章程,旨在加强中国抗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推动癌症防治事业的发展,维护癌症患者的权益,提倡科学抗癌理念。

广东省生命之光康复协会简介

广东省生命之光康复协会简介

广东省”生命之光”癌症康复协会简介广东省“生命之光”抗癌康复协会,是原广东省“生命之光”俱乐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群体性抗癌自救组织,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册会员人数由初期的100多人发展到2000多人。

属下15个活动站。

成立了“红百合艺术团”。

通过组织医学咨询.专家讲座、康复经验交流、气功健身辅导和文体娱乐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会员的生存率和康复质量都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目前会员康复5年以上的“抗癌勇士”已占会员总数的80%以上。

“生命之光”康复协会,是以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广泛联系和接纳癌症患者,以实践成果印证“群体抗癌是医院治疗的继续和补充”精神,使患者振作精神,增强信心,减轻痛苦,提高生存质量.
十八年来,由各大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报道的有关”生命之光”康复协会的文章和音像节目,以及会员投稿各大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共有150多篇。

协会编印的会刊《生命之光》简报已出版100多期,《生命之光文集》第一、二集、《中外名人抗癌录》、《抗癌奇闻趣事》等读物和生命之光网站深受会员喜爱,在全国也有一定影响。

“生命之光”康复协会,现为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会团体会员单位,属于公益型社团组织,在全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兄弟单位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她的生存和发展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扶持。

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生命之光大家庭一定能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广东省“生命之光”康复协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癌症康复协会的章

xx癌症康复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团体的全称为“xx癌症康复协会”(又名“xx癌症康复俱乐部”)。

第二条性质:协会是由本市癌症患者和热心癌症康复事业的医务工作者及社会人士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宗旨: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遵循“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治会、以德治会。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呼吁和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癌症康复事业,团结和鼓励癌症患者与疾病作顽强斗争,共同探索癌症康复道路,为战胜癌症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xx。

由xx登记管理。

协会作为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为癌症患者的康复服务。

其主要工作有:
(一)宣传“癌症≠死亡”,鼓励患者树立信心,与疾病作顽强斗争;
(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反映癌症患者的实际困难和正当诉求,呼吁和争取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癌症康复事业;
(三)开展康复咨询服务,指导癌症患者进行心理、医疗、药物、饮食等科学的康复治疗,积极探索癌症康复道路;
(四)收集典型病例,总结和交流癌症康复经验,医患结合开展防癌抗癌研究;
(五)组织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能锻炼,提高患者的抗病能力;
(六)组织患者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患者的精神生活;
(七)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组织癌症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八)加强与兄弟省、市癌症康复组织的联系,开展经验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凡居住或工作在本市的癌症患者和热心于癌症康复事业的健康人士以及相关单位、团体,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自愿申请,经相关知识培训,履行相关手续,发给会员证后,即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开展康复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三)自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名誉;
(四)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退会时应提出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内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部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权益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经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
第九条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