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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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docx 模板一: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医疗器械公司的效期商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公司的效期商品管理全过程。
2. 定义和缩写2.1 效期商品指医疗器械公司所销售的具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
2.2 效期指效期商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确定。
3.1 采购流程3.1.1 需求确认: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确定效期商品的采购需求。
3.1.2 供应商评估: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1.3 询价和比较:向供应商发出询价,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和产品质量。
3.1.4 采购协议签订: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协议。
3.1.5 订单执行:根据协议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进行跟进和管理。
3.2 入库管理3.2.1 货物验收:对收到的效期商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3.2.2 入库登记:对验收合格的效期商品进行入库登记,记录商品的基本信息和库存数量。
3.2.3 货物上架:将入库登记的效期商品按照规定的库位上架,确保库存的有序管理。
4.1 仓库布置4.1.1 仓库设计:根据效期商品的特点,合理设计仓库的布局和仓储设备。
4.1.2 区域划分:将仓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类别的效期商品。
4.2 保管措施4.2.1 温湿度控制:根据效期商品的特性,合理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避免对商品造成损害。
4.2.2 防火防潮: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的防火和防潮措施有效执行。
4.2.3 安全管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效期商品不受盗窃和损坏。
4.3 库存盘点4.3.1 定期盘点:按照规定的频率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3.2 盘点调整: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对库存数据进行调整,并记录盘点情况。
(9)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9)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范本1: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1. 简介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效期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有效使用,提高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3 术语定义1.3.1 医疗器械效期医疗器械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保持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的一段时间。
1.3.2 效期管理效期管理是指对医疗器械的效期进行管理和监控的过程。
2.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责任2.1 医疗机构的责任2.1.1 设立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
2.1.2 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1.3 制定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计划。
2.1.4 进行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并记录相关信息。
2.1.5 及时处理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
2.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责任2.2.1 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设定有效期,并在产品标签上明示有效期。
2.2.2 提供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方法。
2.2.3 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流程3.1 设定有效期3.1.1 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存储条件等因素,设定医疗器械的有效期。
3.1.2 在医疗器械产品标签上明示有效期。
3.2 评估和监控3.2.1 定期对医疗器械的效期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
3.2.2 记录医疗器械的效期评估和监控结果,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3.3 处理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3.3.1 及时发现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并进行标识和隔离。
3.3.2 对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货等措施。
4. 相关附件请参见附件1:“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记录表”。
...5. 法律名词与注释5.1 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定义,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缓解人体疾病、损伤、残疾的器械、设备、器具、用品或其他相关物品。
5.2 医疗器械效期医疗器械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保持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的一段时间。
016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用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医疗器械的效期管理,适用于负责医疗器械入库验收、保管、使用的所有人员。
三、内容
(一)医疗器械验收入库时,有效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少于6个月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经管理部门主任和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验收人员在接到配送公司的出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产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配送公司的出库清单效期不符时,拒绝收货;入库后,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近效期产品单独存放。
(三)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四)据HIS系统效期产品预警表或效期一览表,近效期的产品及时通知配送公司和使用科室进行相关处理。
(五)失效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库使用,并按相关流程处理。
(六)专科耗材由科室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效期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效期报废和更新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效期报废和更新制度一、引言医疗器械是医疗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医疗服务中必备的工具,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报废和更新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及时报废和更新不合格或过期器械,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二、医疗器械分类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
1. 一类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是指使用较低风险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等。
2. 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是指使用中等风险的医疗器械,如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等。
3. 三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是指使用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刀、人工心脏等。
三、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如下:1. 一类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2. 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五年,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3. 三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十年,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四、医疗器械效期报废的条件在以下情况下,医疗器械需要进行报废:1. 超过使用期限:医疗器械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不可再使用。
2. 过期:医疗器械过期,即使未使用也不可再使用。
3. 损坏严重: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 不合格:医疗器械在检测中未通过合格性评价,不可再使用。
5. 召回通知:相关监管部门发布医疗器械召回通知。
五、医疗器械更新的要求为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器械更新:1. 及时更新:医疗机构需及时更新过期、报废的医疗器械,确保使用器械的有效性。
2. 选择合适的器械:医疗机构在更新器械时,需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器械,确保满足医疗需求。
3. 严格验收:医疗机构在更新医疗器械时,需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更新的医疗器械符合预期要求。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
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
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一、质量否决制度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近效期医疗器械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医疗器械销售给购货单位。
二、依据
《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医疗器械效期的管理及监控。
四、规定内容:
4.1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2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规定购销医疗器械,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器械。
4.3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产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
4.4本公司规定将距有效期期限截止日期不足12个月的器械界定为近效期产品。
在计算机软件中设置效期催销程序,在电脑系统自动生成后,由养护员负责于每月6日前提交保存,并打印出“近效期催销表”上报质管、业务科;采购部要定期检查器械的销售情况,适时调整医疗器械的库存,防止效期产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业务部门接到“近效期催销表”后,应及时组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以避免因促销不利而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4.6在医疗器械销售过程中,应做好与顾客沟通联络工作和顾客需求信息的收集,尽可能将近效期产品销售给经营单位或使用单位。
4.7近效期产品库存量过大时,应注意分散销售,避免集中销售后对顾客造成过期失效的压力。
4.8近效期3个月以内的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建议采购员同供货单位联系作退货处理。
4.9过期失效的器械应及时作不合格处理,从合格库(区)分离出来,存放不合格品库(区),防止过期失效物品流入市场。
.。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管理,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的相关人员。
二、定义1.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指具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用耗材、检验设备、治疗设备等。
2. 产品效期:指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三、产品效期管理1. 产品效期的设定a.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制定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b. 考虑产品特性、包装完好度、贮存条件等因素,合理设定产品效期。
2. 产品效期的标识a. 在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包装上标识产品效期,并确保标识清晰可辨。
b. 标识中应包含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年、月,以及与之相配的贮存条件。
3. 产品失效处理a. 定期检查库存中即将到期和已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效期产品。
b. 对于即将到期的产品,确保及时使用或出库,避免浪费。
c. 对于已过有效期的产品,严禁继续使用,必要时需彻底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四、产品贮存条件1. 温度和湿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贮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产品标识的要求。
2. 光照:避免医疗器械效期产品暴露在阳光直射或强烈光线下,防止光引起的质量变化。
3. 防尘和防潮:确保医疗器械效期产品存放在干燥、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中,防止尘埃和湿气对产品造成影响。
4. 包装完好:对于已拆封的医疗器械效期产品,进行再次密封,确保包装完好,防止外界污染。
5. 分类存储:根据产品特性和贮存要求,合理分类存储医疗器械效期产品,防止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
五、培训和监督1. 培训:对从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知识、标识的理解和正确操作方法等。
2. 监督:建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整改过程。
六、附件1. 产品效期管理记录表2.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 产品销售与库存记录表4. 医疗器械注册证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注册证:指国家食药监局颁发的允许医疗器械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许可证书。
(9)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近效期医疗器械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医疗器械销售给购货单位。
二、依据
《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医疗器械效期的管理及监控。
四、规定内容:
4.1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2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规定购销医疗器械,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器械。
4.3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产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
4.4本公司规定将距有效期期限截止日期不足12个月的器械界定为近效期产品。
在计算机软件中设置效期催销程序,在电脑系统自动生成后,由养护员负责于每月6日前提交保存,并打印出“近效期催销表”上报质管、业务科;采购部要定期检查器械的销售情况,适时调整医疗器械的库存,防止效期产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业务部门接到“近效期催销表”后,应及时组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以避免因促销不利而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4.6在医疗器械销售过程中,应做好与顾客沟通联络工作和顾客需求信息的收集,
尽可能将近效期产品销售给经营单位或使用单位。
4.7近效期产品库存量过大时,应注意分散销售,避免集中销售后对顾客造成过期失效的压力。
4.8近效期3个月以内的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建议采购员同供货单位联系作退货处理。
4.9过期失效的器械应及时作不合格处理,从合格库(区)分离出来,存放不合格品库(区),防止过期失效物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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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使用者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效期产品管理制度的编写和制订。
1.3本制度适用于效期产品管理制度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效期的控制和处理。
3、内容:
3.1效期产品进货应根据业务情况进货。
3.2采购员在采购时应尽可能采购最新生产的批号产品或离产品失效
期长的产品,并有计划采购,防止库存超量。
3.3效期产品入库时,应集中、按批号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4按效期管理的医疗器械要定期检查,不同批次的产品要分开摆放,
防止产品由于贮存时间过长而失效,制定产品效期报表,建立医疗器械产品的效期预警机制。
3.5效期产品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安批号出
库的原则,定期检查储存和陈列医疗器械的批号(出厂编号)。
3.6已过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往市场,应作销毁处理或其他适当的处置。
3.7退回产品单独存放,并填写退货记录,退货记录要保存两年,退
回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销售。
3.8合格品要专区存放,标识清楚,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确认、
报废、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