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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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最新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元—50元/㎡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2008〕8号
地税部门
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1999〕52号
国土部门
土地复垦费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按破坏土地面积
采矿砖瓦1.5-2.25万/公顷;废弃地1.2-1.5万/公顷;废弃工程0.9-1.2万/公顷;其他0.6-0.9万/公顷
鄂政发(1999)52号
鄂价费字(1990)130号
国土部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国土部门

一级土地整理的成本测算

一级土地整理的成本测算

(二) 拆迁补偿费 1 2 3 3.1 3.2 3.3 3.4 4 4.1 4.2 4.3 4.4 4.5 5 住房安置费 安置房建设用地费 农(居民)拆迁 搬家补助费 提前搬家奖励费 家电改移补助费 支援重点工程费 乡镇企业 拆迁补偿费 搬迁补助费 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迁补偿费 搬迁补助费 国有企事业 崇府发【2008】63号 川府函【2008】88号 成府发【2009】31号 川办发【2008】15号 川办函【2008】73号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 区位 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 拆迁 房屋重置成新价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 区位 价格×K1×K2×K3×建筑 面 积+地上物补偿价 或按实际协议价格执行 人 150 元/人/月 400 元/人/天 按1个月计算 按提前7天计算 安置房面积×人数×建筑 成本 安置房面积×人数/容积 率/666.7*土地成交价 人 亩 7.05 万元 0 万元
费用项目名称 拆迁补偿费 设备搬迁补助费 停产停业补助费 军产补助费 拆迁补偿费 搬迁补助费 市政、公共设施 市政设施补偿费 公共设施补偿费
计算依据
计费标准
金额(万元)
备注
结合实际情况或经验数据 根据相关定额或市场行情估 计算:估算指标单价×数 算 古树文物古建修护还建费 量 公共建筑补偿费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 其他用地 林地补偿 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木搬迁补偿费 其他费用及税金 拆迁服务费 拆除清运费 根据拆迁量协商 按实际或经验计算 万元 平方米 1.5% 0 包括统征办工作经费与奖 励费 拆迁材料费抵扣清运费 财综【2002】73号,崇州林 业局(总面积*60%) 最大为6000/亩(统征办提 供) 平方米 亩 0.0008 0.6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 序号 一 费用项目名称 征地拆迁费 计算依据 计算方法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金额(万元) 备注

(整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整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见下表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通用模板
二、总投资测算汇总表详见下表
总投资测算汇总表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单位: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注: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上表;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5万元/人•年;
3、不宜按上述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

四、土地一级开发计费的相关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文件目录。

湖北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湖北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万元/亩。
武汉耕地每亩2000元,非耕地每亩1500元;市州城区(含省直管市城区)耕地每亩1500元,非耕地500元;乡镇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300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82号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
土地登记费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 ,每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国土部门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按省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见下表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通用模板
二、总投资测算汇总表详见下表
总投资测算汇总表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单位: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注: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上表;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5万元/人•年;
3、不宜按上述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

四、土地一级开发计费的相关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文件目录。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

3. 建设期区域管理费用
→包括安保、环境保洁、临时绿化、美化等费用。
这部分费用在项目建设初期很难估算。不同的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区域的面积、基本状况、 区域周边的环境一定面积的临时绿化,整个区域的建设期 几年等,再据以测算相应费用。
1.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等的编制费及项目前期的各种工程咨询费
测算标准可参考1999年9月10日国家计委制定的计价格 [ 1999 ] 1283 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 定》及 各地区《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 充通知》中的有关计价标准。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制费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编制费 ◆项目前期的各种工程咨询费
4. 拆除工程费用
→拆除工程费用应按照工程实际需要估算拆除工程
量,并套用相关估算指标或概算定额,充分考虑 渣土运输、消纳等因素进行测算。
5. 古树保护及文物古建修护、还建费用
→ 根据古树保护方案和文物古建的修护、还建方案,
套用相关估算指标或概算定额,充分考虑修缮、 保护、还原等因素进行费用测算。
6. 其它
2. 拆迁补偿费用 →住宅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 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非住宅房屋: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区位价格×K1×K2×K3× 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
3. 房屋拆迁评估费 ——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
额的1~1.5• %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本部分费用是指在土地一级开发区域内,各二级

包括: 市政管理用房建设费用 机动车停车场(库)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费用 规划中其它须纳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公共配套 设施建设费用

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耕 1000 亩其他 2000 《省物价局、财政
亩以上 0.7%;耕 厅关于征用土地管
税发〔2008〕8 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房屋、土地交易市
湖北省契税征收管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 元—50 元/㎡ 适用税额标准鄂财 地税部门
补助费、青苗补偿
征地管理费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耕 100-500,其他 号),省物价局省财 国土部门
费、地上地下附着
下按 1.8-2.1%,最高 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190 号令)
买卖、赠与、交换 缴土地出让收益
四级超率累进税
土地增值税 项目,小于 50%部 地税部门
及其附着物(房地 本、税金等成本后 (国务院令 138
让、转让(出售、 场价格,交换为差
契税 契税税率为4% 理实施办法(修订) 地税部门
赠与和交换),房屋 额部分,划拨为补
1 为 50%,超过 2理部 200-1000 按 1.4%; 政厅关于降低部分
物和折迁补助费
门缴纳征地管理费 耕 100,其他 200 以 住房建设行政事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 转让取得收入减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率,增值额为扣除
权、地上的建筑物 土地出让、开发成 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分为 30%,50-100%
产)并取得收益 余额 号)
为 40%,100-200%
凡办理各类建设项 500-1000,其他 理收费的通知》(鄂
土地补偿费、安置
目而征用集体所有 1000-2000,按 1.1%; 价房地字[1995]44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汇总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汇总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汇总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指对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进行规划、建设和配套设施的投资费用。

土地一级开发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一阶段,其开发成本对于项目的盈利和风险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进行测算和汇总。

一、土地取得成本1.土地购置费用:土地购买价款+交易费用(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2.土地征用费用:在土地征用时需要向农民或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包括被征用土地的占有权价值、临时用地费和搬迁费等。

3.土地整理费用:包括土地平整、清理和绿化等费用。

二、土地规划和设计费用1.土地勘测费用:进行地质勘测、地形勘测和地下管线勘测等。

2.土地规划设计费用:进行土地规划、建筑设计和设备规划等。

3.监理费用:对土地规划和设计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道路交通费用:包括道路规划、修建和绿化等费用。

2.给排水设施费用:包括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费用。

3.电力通讯费用:包括供电设施和通讯网络的建设费用。

4.绿化环境费用:包括绿化带、公园和绿地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四、项目建设费用1.建筑物费用:包括房屋、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和公共设施等建筑物的建设费用。

2.室内装修费用:对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装潢和布置等费用。

3.设备购置费用:购买项目所需的设备、机械和工具等费用。

4.基础设施设备购置费用:购买给排水设备、电力设备和通讯设备等费用。

5.环保设备费用:购买项目所需的环保设备和污染治理设备等费用。

五、土地运营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安保、保洁、绿化和维修等物业管理费用。

2.项目宣传费用:进行项目宣传和营销活动的费用。

3.运营费用:对项目场地进行运营和管理的费用。

此外,还需考虑项目的融资成本、税费影响以及风险控制费用等。

在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测算中,需充分考虑地理、环境、市场和法律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预算和风险评估。

总结起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规划和设计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项目建设费用和土地运营费用等方面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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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汉阳洪山江岸江汉硚口青山武昌4级
黄石(黄石港西塞山)襄樊市(襄城区樊城区)6级
荆州(沙市荆州)宜昌(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7级
十堰(茅箭张湾)8级
鄂州鄂城区潜江市仙桃市武汉江夏区为9级
黄冈黄州区孝感孝南区武汉蔡甸黄石(铁山下陆)鄂州华容荆门东宝10级
武汉(汉南黄陂新洲)鄂州梁子湖天门市为11级
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3.718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武汉耕地每亩2000元,非耕地每亩1500元;市州城区(含省直管市城区)耕地每亩1500元,非耕地500元;乡镇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300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82号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
土地登记费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鄂价费字(1990)130号
国土部门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按省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契税税率为4%
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190号令)
地税部门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房地产)并取得收益
转让取得收入减去土地出让、开发成本、税金等成本后余额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为扣除项目,小于50%部分为30%,50-100%为40%,100-200%为50%,超过200%为60%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收费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5]4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住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47
国土部门
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修正系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等(抢栽、抢种、抢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1 0,林地一般为0.7,未利用地一般为0.3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2006.11.9)
国土部门
新菜地开发基金
占用蔬菜地的建设项目
菜地占地面积*1.5*征收标准
鄂价费字(1992)130号,武汉市0.7-1.5万元/亩,省辖市0.5-1万元,县级市县城关镇0.3-0.5万元。
【加强蔬菜产销通知:大城市,长期保留区,6万;严格控制征用、占用区,5万;控制征用、占用区,3万。中等城市,分别按每亩4万、3万、2万元的标准征收。县(市)郊区,1至2万。】未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14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1996年1月16日)
财政部门
水利建设基金
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向用地单位按亩征收一定数额的水利建设基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国土部门
土地闲置费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的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鄂价费字(1990)130号规定同类地年产值1-2倍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1996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
国土部门
土地交易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租赁)、转让;
按照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10以下(含10),2.5%;10以上至100(含100),2.0%;100以上至500(含500),1.2%;500以上至1000(含1000),1.0%;1000以上至5000(含5000),0.8%;5000以上,0.65%
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元—50元/㎡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2008〕8号
地税部门
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38号)
地税部门
征地管理费
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土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理部门缴纳征地管理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地下附着物和折迁补助费
耕1000亩其他2000亩以上0.7%;耕500-1000,其他1000-2000,按1.1%;耕100-500,其他200-1000按1.4%;耕100,其他200以下按1.8-2.1%,最高不超过2.8%
《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1999〕52号
国土部门
土地复垦费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按破坏土地面积
采矿砖瓦1.5-2.25万/公顷;废弃地1.2-1.5万/公顷;废弃工程0.9-1.2万/公顷;其他0.6-0.9万/公顷
鄂政发(199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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