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jiàoshī)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沪商院人(2005)第28号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yījù),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一、教师(jiàoshī)工作量的概念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
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yībān)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jiāo xué)工作量的统计范围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
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
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
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
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
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
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内涵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是指直接用于从事教学的工作量,主要由备课、实践准备、实践指导、授课、批改作业、批改实践报告、课外辅导等组成。
3、非教学工作量包含:教学法研究(观摩教学、教研活动等)、编写教材、教学资料、实验室建设、参加校内外教学与科研学术活动等。
二、教师工作量定额1、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每学期平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可按照本院的薪酬方案计发岗位工资。
原则上每周教学工作量最高为16节,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周课时可超过16节。
专职教师超额定工作量计发课时津贴。
2、教学任务未满额定教学工作量者,按照其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本院的薪酬方案计算岗位工资。
3、因公众节假日及学院统一活动导致的停课,不计减教师工作量。
4、对在任专职教师,男满55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每学期补贴10课时。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每完成一节授课按以下办法计算:(1)已开课:每节按1.0课时系数计算;(2)新开课:每节按1.3课时系数计算;同层次、同教学内容但不同班级只计算一个班为新课。
(3)单班级上课:以45人为标准班,系数为l;45人以上,每多1人加O.02,30人(不含30人)以下,每少1人减0.01,最多减0.1。
(4)合班课:以45名学生为基数,系数为l,每增加10名学生,每节课系数增加0.2。
人数系数最多为:两个班为1.6;三个班为2.2;四个班为2.8。
(5)业余时间上课:指晚上、双休日等时间,系数加O.15。
(6)教学层次系数:中专/技校1.O;高职/大专1.3;本科1.4。
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劳好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做出定量指标与定量标准。
一、学科标准系数(A ):根据各学科的难易程度,把学科的完整教学过程看成备、教、改、考、辅、评、析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分别赋予学科标准系数:(表一) 科目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物理 初中化学 初中思品 初中历史 初中地理 A 1 1111 111科目 初中生物 体育 音乐 微机 美术 劳技 社实 法制 A 1 0.9 0.8 0.8 0.8 0.8 0.8 0.8 科目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科学 小学 思品 班团 安全 学前 科目A1111111二、班容量标准系数(B ):由于班容量不同,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以45人为标准,各班参照得出班容量标准系数(表二):三、周课时(C ):C =∑A ×B ×实际任课节数四、学校分管工作和兼职工作周标准课时数(D ):根据各职能工作的特点,分别赋予相当的周标准课时数(表三): (注:周标准课时=岗位系数×人均周标准课时)类别 校长 副校长 教务主任 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 教科主任 岗位系数 1 0.8 0.6 0.6 0.6 1 0.6 岗位数 1 1 2 1 1 1 1 周标准课时1512999159班容量 标准人数 40-45人 以年报数为准,每超1人,增加0.01。
每少1人,减去0.01。
系数B1.0类别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政教员实验员远教多媒体岗位系数0.4 0.2 0.2 0.2 0.3 0.5 0.5 岗位数 1 1 1 1 1 3 1 周标准课时 6 3 3 3 4.5 7.5 7.5类别班主任学前—3 班主任4—9教研组长图书园艺管理员寝室管理员门卫水电岗位系数0.5 0.55 0.2 1 1 1 1 岗位数 4 14 5 1 2 2 1 周标准课时7.5 8.25 3 15 15 15 15类别公物管理总务员后勤出纳锅炉工微机室办公电脑维护学宣校园消毒员岗位系数0.3 0.3 1 1 0.1 0.2 0.1 岗位数 1 1 1 1 1 1 1 周标准课时 4.5 4.5 15 15 1.5 3 1.5 类别食堂管理岗位系数0.4岗位数 1周标准课时 6五、周工作课时总量(E):E=C+D六、人均周标准课时:人均周标准课时=全校在编教师周工作课时总量÷全校在编教师总人数七、本方案自2010年5月1日开始使用。
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我区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参照《萍乡市教育局2008年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及本省外县区的做法,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对我区中小学领导深入教学、教师工作量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1.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2-16节,其它课程教师为16-20节。
2. 城市小学校长(书记)每周2—4节,副校长(副书记)6—8节,或担任一个班的语、数教学任务,中层干部8—10节;农村小学校长(书记)不少于6节,副校长(副书记)及中层干部为不少于10节。
3. 以上标准为学科教师幅度工作量,对学校安排的其他兼职或年龄、身体等原因需要适当照顾的教师,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能使其他教师突破周课时工作量的上限。
二、初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1.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2-14节,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4-16节,其他教师为16-18节。
2. 城市学校校长(书记)每周2—4节,副校长(副书记)6—8节或担任一个班的语、数、英教学任务,中层干部8—10节;农村学校校长(书记)每周不少于6节,副校长(副书记)及中层干部每周不少于10节。
3. 以上标准为学科教师幅度工作量,对学校安排的其他兼职或年龄、身体等原因需要适当照顾的教师,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能使其他教师突破周课时工作量的上限。
请各中心校、中学、区直学校、街道学校将修改意见于8月15日之前交区教育局办公室。
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科学衡量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业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现就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等事项明确如下:一、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周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
在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教职工“生师比”或“班师比”范围内,学校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及与学科相关的辅导等工作量计入教师周课时数。
二、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周活动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15分钟或30分钟计算。
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晨间谈话、区域游戏、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及与幼儿相关的活动等工作量计入教师周课时数。
三、专任教师周课时标准。
1.小学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2—14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及其他学科16—18节。
2.初中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体育12—14节,其他学科14—16节。
3.普通高中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2—14节,其他学科14—16节。
4.职业学校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语文、数学、英语及主干专业课周课时12节及以上,其他课程14节及以上,实训课一周计算周课时1课时。
5.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每周为20-25个活动。
四、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数标准。
1.规模在18个班级及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可以不兼课,但每学期至少上两次学科展示课或开设两次学科专题讲座。
规模在18个班级以下的中小学校长原则上要担任学科教学,周课时数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2.中小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必须担任学科教学。
副校长和中层正职周课时数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周课时数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三分之二。
3.规模在15个班级及以上的幼儿园,园长可以不兼半日活动,但每学期至少上1次展示课或开设1次专题讲座;副园长每周必须2个半日活动(含2节课)。
教师课时数标准

教师周课时量标准1、小学教师周课时量:1数学任教两个班,任教多个班或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并兼任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7节;2音乐、美术、微机、科学或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8节;3体育周课时不少于16节;4担任班主任并任教语文、数学或英语,周课时不少于16节;其他学科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7节;5校长、党支部书记周课时不少于4节一校两址、镇中心小学或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减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副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0节,中层干部周课时不少于1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退下来的县属学校校长、乡镇中心校或农村中学校长周课时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少于10节;6村小或教学点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8节;村小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2节;7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20%;8班额在65人以上的班主任或主科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10%;9对因病、待产及处于的教师,可酌情减少课时量;2、中学教师周课时量1高中①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1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0节;政治、历史、地理周课时不少于10节,音乐、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4节;②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0节;2初中①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3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2节;政治、历史任教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地理、生物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音乐任教8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②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2节;③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周课时不少于2节一校两址或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减半,副校长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干部周课时不少于6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④对跨年级、跨学科教学的,可在上述规定课时减少1-2节;⑤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20%;⑥对因病、怀孕待产及处于哺乳期的教师,可酌情减少课时量;⑦专职教辅人员每校不超过3-4人;实验室教师为专职教师;三、工作要求1、教师课时工作量是指学校根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求,通过给教师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2、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教师和实施方案,健全奖惩措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周课时量不足的教师,按不足课时的比例扣减;超课时工作量或承担其它工作量的教师,可按超课时加发绩效工资;通过考核,把教师的工作量与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酬、优质优酬的原则;3、教师课时工作量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对达不到上述规定课时工作量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且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教师周课时量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和编委办负责不定期督查;4、实行教师课时量公示制;对不上课的校长建议任免单位给予免职,对无特别原因不上课的教师予以调离或停发其工资;5、学校行政工作人员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以任免文件为准;。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

代家坝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参考方案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量化管理,科学合理地分配教师工作,根据宁强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教体发[2018]30号)特制定《代家坝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参考方案》
一、满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周标准工作量为全校工作量÷教师人数
二、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课程工作量
1、统考科目系数
2、非统考科目系数
3、早读、午自习按每节0.5课时计算。
(二)职务工作量
1、校长每周按15课时计算,副校长每周按10课时计算,主任每周按8课
时计算。
2、处室干事每周按2课时计算。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按每周3课时计算。
4、教研组长按每周2课时计算。
5、工会按每周按6课时计算,党小组每周按6课时计算。
(三)其它
1、各功能部室管理每周按1课时计算。
2、班务工作每周按2课时计算。
三、学校安排的值班(含值周),以及相关临时指令性工作按要求执行,不计算工作量。
四、具体标准
备注:
1、达标工作量为保底基数,所有教师不超标准工作量(20)不计分外。
不达保底基数,承担其它临时性工作不计分外。
2、因身体健康原因可适当降低工作量,但需递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诊断证明,由校委会商议决定具体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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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劳好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做出定量指标与定量标准。
一、学科标准系数(A ):
根据各学科的难易程度,把学科的完整教学过程看成备、教、改、考、辅、
二、班容量标准系数(B ):
由于班容量不同,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以45人为标准,各班参照得出班容量标准系数(表二):
三、周课时
(C ):
C =∑A ×B ×实际任课节数
四、学校分管工作和兼职工作周标准课时数(D ):
根据各职能工作的特点,分别赋予相当的周标准课时数(表三):
五、周工作课时总量(E):
E=C+D
六、人均周标准课时:
人均周标准课时=全校在编教师周工作课时总量÷全校在编教师总人数七、本方案自2010年5月1日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