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引言:在教育领域中,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是评估其工作负担和考核其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探讨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额外工作量的考虑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计算是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核心。
在确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教学任务:包括承担课程的教学、听课指导和教研活动等。
2. 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应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进行合理的考虑。
3. 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对教师的教学负担有直接影响,应纳入计算范围。
4. 学科特殊性: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差异,应考虑学科特殊性进行适量调整。
二、额外工作量的考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承担一些额外的工作,这些额外工作量也应纳入考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额外工作量及其计算方法:1. 学生评价工作量:教师需要进行学生评价工作,包括批改试卷、写评语等。
可按照课程学时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对于承担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应按照指导学生人数和毕业论文的量进行计算。
3. 学生实践工作量:教师参与学生实践活动,如实习指导、实验指导等,应按照活动的时长和难度进行计算。
三、教师工作量计算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际计算教师工作量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下面给出一些解决办法:1. 教学任务间权重不平衡:不同教学任务对教师工作负载的影响不同,可通过设定任务的权重来解决。
2. 学生人数的波动:学生人数的波动可能导致教师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可以参考历史数据进行合理估算。
3. 教师跨学科教学:对于同时承担多个学科的教师,应按照各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并合理调整。
总结: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是评估教师工作负担和绩效的重要依据。
通过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考虑额外工作量,以及解决常见问题,可以合理公正地计算出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是确保教师工作负荷合理、公平分配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的概念、计算标准、评价方案等多个角度展开回答,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总结。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它既包括教课时间,还包括备课、批改作业、参加教研活动等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
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1. 学时计算:根据各种类型教学活动所占学时比例来计算教师工作量。
例如,一节课的教学活动在教师工作量中通常计为2学时;参加一次学科组会议计为0.5学时等。
2. 学生人数计算: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有一定的关系。
一般来说,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呈正比例关系,但也要考虑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三、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平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教师在相同教学条件下获得相近的工作量。
2. 奖励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适当考虑教师的工作成果,给予奖励和鼓励。
3. 可操作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确保方案能够被顺利实施。
四、教师工作量计算的具体指标1. 指导学生工作时间:包括指导学生作业、实验、课题研究等时间。
2. 实验、实训课时间:包括实验室工作时间、实训课的备课和操作时间等。
3. 系部会议时间:包括参与系部会议和各类教研活动的时间。
4. 教学考试成绩统计时间:包括批改试卷、录入成绩等时间。
5. 教材编写时间:包括编写教材、教辅材料的时间。
五、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的优势与问题1. 优势: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工作负荷,有助于教师之间的相互比较与激励。
2. 问题:教师工作量的评价往往过于注重数量指标,而忽视了教学质量和工作成果。
六、如何改进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1. 引入多维度评价:除了数量指标,还应考虑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2. 引入客观指标:尽量减少主观评价的干扰,增加客观指标的权重,确保教师工作量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教师工作量及积分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及积分计算办法一、按科按班定岗每级每周工作量(课时)二、跨课头:每基础学科与统考的技能学科(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跨一个课头记2个课时;基础学科与非统考技能学科(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校本等)、统考的技能学科与技能学科每跨一个课头记1.5个课时,统考的技能学科与非统考技能学科每跨一个课头记1个课时。
三、教育工作:校长若尽职尽责,工作效率高,效果好,可按人均工作量上浮40%记入工作量,若工作不力,效果差,按人均工作量下浮10%记入工作量;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所分管工作能尽职尽责,务实高效,可按人均工作量上浮30%记入工作量,若工作不力,失误多,按人均工作量下浮10%计入工作量;年级组长记3个课时,教导员记5个课时,团支书记3个课时,非教学工作人员,若能出色及时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好分管职责,可按平均工作量的A级(1.0)、B级(0.9)、C级(0.8)和D 级(0.7)计算,A、B、C、D四个等级由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四、毕业班:毕业班教师每周加记2个课时。
五、管理员:各室管理员如能按学校要求认真搞好各室管理及卫生,按以下标准记工作量:理化仪器室体育室每周加记1.5个课时;其它管理员加记1个课时;领操员每周计2个课时;不履行管理员职责,酌情少计或不计工作量。
六、教研组长、室长及备课组长按学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记工作量,其标准是:教研组组长每周加记2个课时,室长、备课组长每周加记1个课时;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学校酌情少计或不计工作量。
七、其它兼职教育工作按如下工作量加记:档案员加记1课时,安全员加记1课时,工会组长加记1课时,楼层负责人加记1课时,计生专干、疫情报告员、夜间值班教师、突击队员加记0.5课时。
八、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另加3课时计算。
九、其它工作,学校根据工作完成实际情况,酌情加记工作量。
十、教师工作量积分每人每月记基本分15分,按人均工作量,时数每超一课时加记0.4分,每少一节记–0.4分,依此类推。
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小学校工作量的计算方案一、专任教师(一)备课工作量:任教主学科按0.5时/节(同一主学科不同年级只计一主学科,其余按兼任计算),兼任学科按0.2时/节计算。
(二)上课工作量:①严格按课表,1时/节;②担任双班语文、数学、英语,除按1时/节计算外,数学另加:实际数学(数选)课时×20%,语文另加:实际语文(语选)课时×30%,英语另加:实际英语课时×10%。
(三)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1. 过程性监测学科(中心校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中心校信息技术:0.2时/节2. 统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按班级人数计(1)50人以上:0.6时/节;(2)40-49人:0.5时/节;(3)30-39人:0.4时/节;(4)20-29人:0.3时/节;(5)20人以下:0.2时/节。
3. 除统考学科、中心校信息技术、中心校过程性监测学科外,其余学科不计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区上不会对分校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科学过程性监测)(四)其它1. 晨会:0.5时/节;2. 课外体育锻炼:1时/次;(如与社团活动冲突,则不计)3. 社团活动不纳入计算。
(另有考核)二、行政(含分校负责人):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最高不超过8节)三、工勤人员:不计备课、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量。
1. 完全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2. 每周上1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85%计算;3. 每周上2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0%计算;4. 每周上3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95%计算;5. 每周上4节课: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计算;6. 每周上4节课以上: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实际所上课时-4计算。
四、特殊人员:教师因特殊病不能担任统考学科教学任务,得到学校认可并同意到校工作的特殊人员,每周至少担任4节及以上教学任务,按教师的平均总工作量的75%计算。
工作量计算方法

附表:教师岗位职责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工作内容及分值计算授课全日制学生教学,20分/学分。
授课工作量教学助理教学助理,10分/学分。
青年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0分/人。
学业指导担任课程学习导师、教学实习指导教师1分/生;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竞赛指导教师、2分/人(竞赛项目如以小组或队参赛,则4分/组或4分/队);指导硕士研究生5分/人;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3分/项;吸收学生参加科研项目1分/人;专业见习指导教师,毕业实习指导教师2分/天;入学教育讲座、学习指导讲座, 4分/场;指导教师所指导论文(设计)收入优秀论文集者奖10分/篇。
人才培养学生工作担任总辅导员工作, 50分/年;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工作,25分/年;职业资格证鉴定测评5分/项;学生征文比赛评审4分/项;学生入党培养人1分/生。
教学工作教研教改项目、成果教研教改项目的分值按照其所对应的科研项目分值计算;教学成果按科研成果计算。
教学交流讲公开课,5分/堂;观摩听课、同行听课1分/节;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5分/年;参加国家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20分/次,参会10分/次;参加省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10分/次,参会5分/次;参加校级讲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0、20、10分;参加校级课件比赛、板书等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10、8、6分。
委员会工作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工作(出席全年2/3场会议),40分/年;参与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团、学位委员会工作(出席本年2/3场会议),20分/年。
教研室管理承担教研室管理工作(所负责教研室活动正常),20分/年。
行政管理担任学校、学院、系(支部)及研究机构的管理工作,50分/年。
教学管理管理事务教学研究项目评审,1分/项,担任教学研究项目答辩专家,4分/天;参加学校教学专项检查组,4分/天;监考工作,期末考试1分/场,四、六级考试2分/场,假期补考2分/场,其它考试1分/场;参加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20分/年,参加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4分/天,参加学生毕业论文答辩4分/天,担任学生毕业论文评阅专家1分/篇;参加学校、学院教学档案整理工作(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其它教学管理事务(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的总和。
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量,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业余辅导、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实践教学指导、学生学科小组活动指导、对外兼课、教学研究等工作量。
教师非教学工作量是指除教学活动外的其他工作量,包括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量;科研、进修、;制作教学挂图、切片、教具等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教务处及系(部)临时安排的其它活动工作量等。
一、教师工作量定额教师全年工作量定额以学院教学日历规定的教学周数计算,每周以10学时为定额标准学时,全年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周数乘以10(学时)计算。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堂讲授等工作量):1.单门课工作量:以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同一门课程而进度不同,仍然按单门课计算。
2.多门课工作量:三门课以实际授课学时数乘以1.2系数计算。
3.合班课工作量:60人以上以授课时数乘以1.3系数计算。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1.课堂实验实习工作量:根据学期授课计划(包括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分组等情况)。
(1) 凡配备有实验员的实验室,实习课以任课教师为主,实验员协同完成,主讲教师工作量与理论授课计算相同。
(2) 未配备实验员的实验室,若主讲教师确实不能完成者,经教务处同意,由所在系(部)派一名教师协助,协助的工作量以每节课0.5学时计算工作量。
2.指导教学、生产实习工作量:(包括制订计划,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等,指导教师必须每天跟班指导6小时以上)。
(1) 校内指导教学实训及毕业实习工作量:每班指导教师原则上派2人,每人每周计12.5学时,超过2人者按2人工作量计算,(特殊情况提前上报教务处,同意后按特殊情况对待)。
同时兼课的教师,其工作量除上课工作量外,指导实习工作量乘以0.7系数计算。
(2) 校外指导教学实习及毕业实习工作量(武威及其以远,包括实习组织、学生管理、实习指导、实习考核、实习鉴定):实习点学生数10~45人派指导教师1人,指导教师工作量每周计16学时,指导45人以上者,工作量每周按18学时计算。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准备、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或报告成果)、课后辅导等,其计算方法按实际讲授学时×折算系数,实际讲授学时=实际上课周数×周学时。
1、单班(或合班)班级人数未超过50人,折算系数为1.0。
2、合堂班级人数超过50人,100人以内(含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1;班级人数超过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05。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主要指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含大作业)、毕业设计、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等环节。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和毕业设计工作量:包括设计准备、制订指导书、任务书、课堂辅导、批改设计成果、答辩等。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一般以整班集中进行,按实际进行的天数,每标准班50人,每天按3.5标准课时工作量(班级包干)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2)毕业设计工作量:每标准班每周(每周5.5天)按20学时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对设计分组(10-20人)进行,多人指导,每组每人每天工作量按3标准课时,以教学时间内实际指导的天数计算;2、实习指导工作量实习指导工作量包括实习准备、辅导、批改实习报告等,以整班集中进行,时间超过半周(每周按5.5天计),实习按班级包干工作量计算;校内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0学时计算;校外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4学时计算;实习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均增加0.015;对校内多班指导的实习指导工作量由系部提出意见,报教务与科研处审核。
3、实验(实训)工作量(1)实验室的常规管理,指对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建设等。
每学期管理基本工作量按实验准备工作量大小、实验过程指导程度、设备维修维护状况及实验室建设完善程度等综合考虑,进行测评确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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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
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
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
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
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
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
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
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
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
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
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
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
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
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
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
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
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
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
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
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
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
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
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
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
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
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
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
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
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
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员的工作量定额一、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要保证机房和投影教室的计算机安全、正常运行,满足教学需要;同时负责各办公室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
二、在学校作息时间内,计算机房管理员要坚守岗位与带机教师一道保证学生的正常上机。
三、计算机房管理员每周带机三次(6小时)。
第二条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计算一、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一律折算成课时数计算(简称课时)。
二、计算机房管理员在完成上述工作量定额后,从事的其它能胜任教学工作,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
第三条计算机房管理员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计算机房管理员在晚自习管理机房,每晚补助5元。
二、计算机房管理员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参照教师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