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评价方案是确保教师工作负荷合理、公平分配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的概念、计算标准、评价方案等多个角度展开回答,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总结。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它既包括教课时间,还包括备课、批改作业、参加教研活动等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
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1. 学时计算:根据各种类型教学活动所占学时比例来计算教师工作量。
例如,一节课的教学活动在教师工作量中通常计为2学时;参加一次学科组会议计为0.5学时等。
2. 学生人数计算: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有一定的关系。
一般来说,教师工作量与学生人数呈正比例关系,但也要考虑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三、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平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教师在相同教学条件下获得相近的工作量。
2. 奖励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适当考虑教师的工作成果,给予奖励和鼓励。
3. 可操作性原则: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确保方案能够被顺利实施。
四、教师工作量计算的具体指标1. 指导学生工作时间:包括指导学生作业、实验、课题研究等时间。
2. 实验、实训课时间:包括实验室工作时间、实训课的备课和操作时间等。
3. 系部会议时间:包括参与系部会议和各类教研活动的时间。
4. 教学考试成绩统计时间:包括批改试卷、录入成绩等时间。
5. 教材编写时间:包括编写教材、教辅材料的时间。
五、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的优势与问题1. 优势: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工作负荷,有助于教师之间的相互比较与激励。
2. 问题:教师工作量的评价往往过于注重数量指标,而忽视了教学质量和工作成果。
六、如何改进教师工作量评价方案1. 引入多维度评价:除了数量指标,还应考虑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2. 引入客观指标:尽量减少主观评价的干扰,增加客观指标的权重,确保教师工作量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标准是指对于教师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量化和标准化的一种规定。
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有助于合理调配教师的工作时间和任务,并提供一个公正、客观的依据,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以下是一些关于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参考内容:1. 教师课堂教学时间:- 小学教师:每周不少于20节课,每节课40分钟。
- 初中教师:每周不少于18节课,每节课45分钟。
- 高中教师:每周不少于16节课,每节课50分钟。
2. 教师备课时间:- 按照每节课的教学时间的1/4分配备课时间。
- 教师备课时间应该包括教学准备、教案编写、教学资源整理等内容。
3. 教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 包括学生作业改查、答疑辅导、课堂纪律管理等。
- 按照每天不少于2小时进行计算。
4. 教师班级管理:- 包括班级会议、家长会、班级评比等。
- 每周至少2小时。
5. 学科和研究工作:- 包括参与学科研究、撰写教研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 每周至少3小时。
6. 学生考试命题和批阅:- 按照每次考试的数量和难易程度进行考虑。
- 每周至少2小时。
7. 教师个人成长和业务学习:- 包括参加培训、自学、阅读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专业书籍、参加学术研讨会等。
- 每个月至少10小时。
8. 其他工作:- 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学校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等。
- 每周至少4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参考内容,具体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时还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而且,不同地区、学校、学段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通过合理的制定教师工作量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工作量计算方法

附表:教师岗位职责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工作内容及分值计算授课全日制学生教学,20分/学分。
授课工作量教学助理教学助理,10分/学分。
青年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10分/人。
学业指导担任课程学习导师、教学实习指导教师1分/生;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竞赛指导教师、2分/人(竞赛项目如以小组或队参赛,则4分/组或4分/队);指导硕士研究生5分/人;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3分/项;吸收学生参加科研项目1分/人;专业见习指导教师,毕业实习指导教师2分/天;入学教育讲座、学习指导讲座, 4分/场;指导教师所指导论文(设计)收入优秀论文集者奖10分/篇。
人才培养学生工作担任总辅导员工作, 50分/年;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工作,25分/年;职业资格证鉴定测评5分/项;学生征文比赛评审4分/项;学生入党培养人1分/生。
教学工作教研教改项目、成果教研教改项目的分值按照其所对应的科研项目分值计算;教学成果按科研成果计算。
教学交流讲公开课,5分/堂;观摩听课、同行听课1分/节;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5分/年;参加国家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20分/次,参会10分/次;参加省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10分/次,参会5分/次;参加校级讲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0、20、10分;参加校级课件比赛、板书等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10、8、6分。
委员会工作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工作(出席全年2/3场会议),40分/年;参与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团、学位委员会工作(出席本年2/3场会议),20分/年。
教研室管理承担教研室管理工作(所负责教研室活动正常),20分/年。
行政管理担任学校、学院、系(支部)及研究机构的管理工作,50分/年。
教学管理管理事务教学研究项目评审,1分/项,担任教学研究项目答辩专家,4分/天;参加学校教学专项检查组,4分/天;监考工作,期末考试1分/场,四、六级考试2分/场,假期补考2分/场,其它考试1分/场;参加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20分/年,参加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4分/天,参加学生毕业论文答辩4分/天,担任学生毕业论文评阅专家1分/篇;参加学校、学院教学档案整理工作(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其它教学管理事务(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jiàoshī)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沪商院人(2005)第28号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yījù),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一、教师(jiàoshī)工作量的概念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
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yībān)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jiāo xué)工作量的统计范围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
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
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
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
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
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
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办法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和分配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的意义、计算方式、分配原则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意义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分配是一项关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利益分配的重要工作。
合理的计算和分配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也能够实现教师工作量的公正分配,避免过度或不足,提高教师的满意度。
二、计算方式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定量计算和定性计算。
定量计算是按照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量和时间来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通常根据教师授课的课时数、所带班级的班额和教学工作量指标等指标进行计算。
定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是以教师所带班级人数和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可以客观地反映出教师的工作量。
定性计算则是根据教师的专业职称、学历、教学经验、科研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工作量的分配。
三、分配原则教师工作量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平公正。
1. 匹配原则:即将教师的教学特长与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相匹配,确保教学质量。
2. 权益原则:以教师的工作量为核心,尊重教师的劳动权益,保障其合理工作量。
3. 公平原则: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研究成果进行量化评估,确保教师工作量的公平分配。
四、计算指标教师工作量计算的指标主要包括课时指标、班额指标、学科特殊指标等。
课时指标是根据教师每周所授课时数来确定的,一般根据教学任务的难易程度和课程性质进行测算。
班额指标是根据所带班级的人数来确定的,较大的班级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
学科特殊指标是针对一些特殊学科的教师,例如体育、音乐等,因其特殊的教学性质需要额外的工作量。
五、分配方式教师工作量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按课时分配和按比例分配两种。
按课时分配是根据教师授课的课时数来确定的,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教师的工作量。
这种方式常用于对教师的授课任务进行分配。
按比例分配是根据教师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来确定的,相对而言较为主观。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内涵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是指直接用于从事教学的工作量,主要由备课、实践准备、实践指导、授课、批改作业、批改实践报告、课外辅导等组成。
3、非教学工作量包含:教学法研究(观摩教学、教研活动等)、编写教材、教学资料、实验室建设、参加校内外教学与科研学术活动等。
二、教师工作量定额1、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每学期平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可按照本院的薪酬方案计发岗位工资。
原则上每周教学工作量最高为16节,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周课时可超过16节。
专职教师超额定工作量计发课时津贴。
2、教学任务未满额定教学工作量者,按照其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本院的薪酬方案计算岗位工资。
3、因公众节假日及学院统一活动导致的停课,不计减教师工作量。
4、对在任专职教师,男满55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每学期补贴10课时。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每完成一节授课按以下办法计算:(1)已开课:每节按1.0课时系数计算;(2)新开课:每节按1.3课时系数计算;同层次、同教学内容但不同班级只计算一个班为新课。
(3)单班级上课:以45人为标准班,系数为l;45人以上,每多1人加O.02,30人(不含30人)以下,每少1人减0.01,最多减0.1。
(4)合班课:以45名学生为基数,系数为l,每增加10名学生,每节课系数增加0.2。
人数系数最多为:两个班为1.6;三个班为2.2;四个班为2.8。
(5)业余时间上课:指晚上、双休日等时间,系数加O.15。
(6)教学层次系数:中专/技校1.O;高职/大专1.3;本科1.4。
教师工作量统计方法

教师工作量统计方法现代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变革,对教师的工作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能够合理评估和统计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科学的统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工作量统计方法。
一、课时统计课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基本单位,因此准确统计课时是评估教师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目前广泛采用的课时统计方法主要是根据教师每周的教学课时数和每周的课时安排来统计。
在统计中对不同类型的课时以及参与课外活动的课时进行区分,以确保统计的准确性。
二、备课时间统计备课是教师教学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耗时较长的一项工作。
统计备课时间可以通过教师填写备课表或者提交备课材料来实现。
同时,应该根据教师所教科目的难易程度、所使用的教材和教辅材料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备课时间的计算方法。
三、学生作业批改统计学生作业批改是教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教师的时间和精力要求较高。
在统计学生作业批改的工作量时,可以根据每次批改作业的时间以及每周批改作业的次数来计算。
同时,还应考虑学生的作业量、作业难度以及不同学科作业批改的差异等因素。
四、课外活动参与统计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参与课外活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学生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统计教师参与课外活动的工作量,可以根据教师每次参与活动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计算,并区分不同类型的课外活动。
五、研究和教研工作统计教师的研究和教研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教师绩效的重要指标。
统计教师的研究和教研工作可以考虑教师参与研究项目的时间、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情况等。
六、学科竞赛指导统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统计教师的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时,可以考虑教师指导学生参赛的时间、参赛项目的数量和难度等因素。
七、学生考试监考统计教师担任学生考试监考工作是学校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统计学生考试监考工作量时,可以根据每次监考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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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东院教发〔2011〕1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
一一年三月二T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
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
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
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
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
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
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
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一)授课教学工作虽包括备课、讲课、过程教学管理、答疑辅导、测验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
1. 一般课程工作虽=执行学时x Ki x K2 X K 3 (标准学时)式中:执行学时是指不包括实验学时在内的该课程实际授课学时,不能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
K i --课程类型系数,取值如下: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课、公共外语教研部课基础教研部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外国语公共类课)K i = 1.00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外国语(非公共类)课K i = 1.20体育课、公共选修课K 1 = 0.80K2 --授课班额系数,取值如下:0 V 人数< 40 K2 =1.0040 V 人数< 60 K2 =1.1060 V 人数< 80 K2 =1.1580 V 人数< 100 K2 =1.20100 V 人数< 120 K 2 =1.25人数> 120 K 2 = 1.30 K3 --重复班系数,取值如下:第一个班K 3 = 1.00第二个班K 3 = 0.85第三个班及其后班(公共外语课)K 3 = 0.80第三个班及其后班(非公共外语课)K 3 = 0.75重复班课(指在一个学期,由同一位教师任教且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大纲和教案大体相同的多个教学班(含分组)称为重复班课)。
体育课不乘重复班课系数。
双语教学课(指采用外语原版教材,用外语授课(不含外语类课程)内容达到50%±,且经学部审查和教务处批准)教学工作虽,按非双语教学课标准的120%+算标准学时。
2. 承担新生第一学期课程的按120咐算标准学时课酬。
计算超工作虽时仍按原标准学时计算。
教学计划不满14周的新生第一学期课程按实际执行周工作虽的标准学时计算。
3. 习题课和辅导助课习题课工作虽=习题课执行学时X 0.7 (标准学时)辅导助课必须随堂听课(不少于课程学时的80 % ,课后辅导答疑(不少于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工作虽按所助课课程学时的30 %+算标准学时。
辅导助课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工作虽酌减。
4. 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工作虽1)批改作业工作虽=批改份数x K (标准学时)K为作业系数:一般作业K= 0.020 ;大作业(艺术类作业、设计性作业、人文类作业K= 0.05 )按每授4课时批改一次作业(以实际批阅次数为准,但是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一般作业每份3页(A幅面)以上。
2)批改实验报告工作虽=批改份数X 0.020 (标准学时)3)批改实习总结报告工作虽=批改份数X 0.035 (标准学时)批改工作不认真,应批改而只有阅无批改者,工作虽折半。
5. 课程考核工作H1)命题工作虽=套数X 1.00 (标准学时)2)阅卷工作虽=份数x 0.06 (标准学时)3)口试按相应笔试工作虽标准的110%+算工作虽。
6. 非正常补考单独命题考试工作H非正常补考单独命题出卷每份试卷计二个标准学时,批阅试卷每份计0.06标准学时。
(二)指导实践教学工作虽1. 课内实验(实训)课工作虽属于一般课程教学安排的课内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实验(实训)准备、讲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考核,以及与之相关工作。
原则上,实验(实训)课按一个教学自然班进行授课,工作虽计算如下:工作虽=执行学时X人数/ 35 x K 3 (标准学时)按教学自然班进行的实验(实训)课,上式中K3 = 1.00。
少于35人的按35人计算。
凡需要分组进行的实验(实训)课,必须经学部审查和教务处审批。
分组后,第二及其后班(组)K3 = 0.85。
2. 微机上机指导、写生指导、艺术课指导工作虽工作虽=执行学时X人数/ 40 X K 3 (标准学时)K3按一般课程取值3. 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虽指导课程设计包括选题、面授指导和成绩评定等教学内容,每位教师最多指导20人。
要求教师每周至少面授指导5次,每次不少于3学时。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包括选题、面授指导、批改设计(论文)和评定成绩。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10人,不超过12人, 确有需要超出的,超出部分(上限12人)工作虽减半。
要求指导教师平均每周至少面授指导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计算办法如下:指导课程设计工作虽=0.8 x执行周数x指导人数(标准学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虽=0.5 x执行周数x指导人数(标准学时)4.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H评阅1篇毕业论文计1个标准学时,评阅1篇毕业设计计1.2 个标准学时,每位教师评阅不超过10篇。
5. 指导实习工作虽包括制定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场所、面授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评定成绩和学生管理等内容。
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每个班安排一位指导教师,在外地指导实习的教师享受相应出差补助。
指导实习的教师应兼做实习带队等学生管理工作,不再单独安排专门实习带队教师。
要求指导实习的教师每周到现场指导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3学时。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二个班(不超过90人)c 指导一个班(不超过40人)学生一周,计12个标准学时,计算公式如下:工作虽=12 X K X执行周数(标准学时)式中K人数系数,取值如下:0V人数w C 40K = 1.0040V人数W c 60K=1.1060<人数W c 80K=1.1580<人数w c 120K=1.20(三)减免工作虽1. 专任中青年教师兼任教研室教学管理工作实行兼职标准学时减免:教研室教学秘书每学期减免40个标准学时,教研室主任助理和教研室副主任每学期减免45个标准学时,教研部主任助理每学期减免68个标准学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减免工作H酌减。
2. 兼职实验员(须经学部根据实验室建设需要提出申请、实验中心、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认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期每人可平均减免20个标准学时。
由学院根据实验室数虽及实验任务,核定人数,将标准学时数统一拨给学部,由学部分配给个人。
学部可根据每个人的工作情况适当调整,每人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制。
按学院规定的标准,已经配足实验技术人员的单位,不再享受此项减免。
3. 试用期或见习期满担任助教工作期间,教学工作虽计算如下:工作虽=60 - ( K - 1 ) X 15 (标准学时)K为助教年限,本科最高值为4,硕士研究生为2。
这部分减免工作虽不计入超工作虽部分。
在职和定向研究生在修读期间不享受此项减免。
4. 在职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修读学位期间内每学期减免102个标准学时工作虽。
这部分补贴工作H不计入超工作H部分。
(四)超工作虽计酬办法1 .教师完成周8标准学时基础教学工作虽后,超出部分分段计酬:完成8 V周标准学时< 12工作H部分,按岗位学时标准计酬;完成12〈周标准学时< 18工作虽部分,按超学时工资标准计酬;超出周18标准学时工作虽部分不计酬。
2. 从专任中青年教师岗位聘任的学部教学副主任或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学部主任助理,可承担最多不超过每周6个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虽,其中:4个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虽,执行中青年教师超学时工资标准,其余教学工作虽不计报酬。
四、教学工作虽说明1. 专任中青年教师一学期担任主讲课程(讲师及以上)或辅导课程(助教)的门数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工作虽不饱满的和每门课程课时数偏少且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部主管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讲第三门课。
学院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开出充分体现基础理论够用,专业应用能力为重思想的新型课程。
2. 在保证教学质虽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专任中青年教师讲课,尽可能安排专任中青年教师跨学部跨专业讲课,充分发挥学院自有教师资源,促进专任中青年教师加速成长提高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3. 体育教研部群体活动工作虽(含运动队训练、裁判、军训、指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育达标测试、运动会准备等),不计入有酬教学工作虽。
每学期由学院按在校生每生 1.5元的经费拨给体育教研部,由体育教研部根据任务统一分配。
4. 教师工作虽计算,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执行,不准随意增减学时,教研室和学部领导要严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发现弄虚作假者,要扣回虚假课酬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5. 本《办法》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和新出现情况的工作虽计算问题,教务处将会同人事处特殊处理。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届时原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帅工资发放办法(试行)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黑东院人发[2010]112号)规定,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报酬按三部分分别统计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如下:一、专任中青年教师工资结构基础学时工资+岗位学时工资+超学时工资+校龄工资+学院津贴二、基础学时工资专任中青年教师额定教学工作虽为周12标准学时(每学期204标准学时),其中,周8标准学时为基础学时工作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