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衣员工违纪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者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者在企业中执行劳动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作业纪律第四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准时上班、下班。
第五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离职。
第七条劳动者不得无故拒绝工作调配。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劳动者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私人事务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和协作同事之间的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者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消极怠工或敷衍塞责。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务,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六条劳动者应当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故意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者对于违反本办法引起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目的在于规范劳动者在企业中的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通过明确劳动者在作业和工作中的纪律要求,确保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和准确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作业纪律部分包含了劳动者在上下班时间、工作任务完成、离岗离职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
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织造各车间的有序运营,提高工效,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生产任务,达到客户满意,进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织造各车间(提花、平机、剑杆电子车间)所有员工。
三职责各车间主任负责____实施、执行,企业稽核小组负责监督。
四内容(一)工作制度1.提花车间工作时间:三班运转制运行时间为:早:7:30—16:0016:00—24:9924:00—08:00(每周倒一次,即同纱厂运行时间相同),每班提前____分钟进行交接班。
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2.平机、剑杆电子车间工作时间:长白班即(07:00-18:30)3.午餐就餐时间:公司所有车间就餐时间均为____分钟,其中实行分段就餐即(织造三车间、准备车间、纱厂就餐时间为:11:30—12:00;成品、漂染、印花、就餐时间为:12:00—12:30;行管、后勤、保卫、其它杂务人员等12:10就餐);各车间及其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如发现不守时或提前就餐者,一经发现,罚____元/次。
职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职工违纪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依据企业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界定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内部秩序,危害工作环境和职工权益的行为,均属于违纪行为。
第二条违纪行为的种类职工的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舞弊行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取得私利,包含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2.渎职行为:职工玩忽职守,不履行或滥用职权,致使企业受到损失;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职工违反企业关于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纪律等规定;4.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职工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危害他人生命资产安全;5.违反职业道品性为:职工损害企业声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道德废弛行为;6.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一条惩罚原则对职工的违纪行为,企业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公平公正原则:处理违纪行为时,企业将严格依法依规、公正合理处理,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干涉处理结果;2.教育与惩戒结合原则:除了进行必需的惩罚外,企业将重视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3.轻重适度原则:处理违纪行为时,将依据违纪情节的轻重适度进行处理,避开过轻或过重的惩罚;4.稳定与变通相结合原则:依据不同的情况,企业将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敏捷运用惩罚措施。
第二条惩罚程序1.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应立刻向直接上级进行报告,并供应有关证据料子;2.直接上级对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审核实,如确有违纪事实,应及时与职工进行谈话,并告知其违纪的事实和证据;3.依据职工的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直接上级可以做出如下处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措施;4.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应立刻组织特地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企业高层审批;5.企业高层审批后,依据调查结果,可以做出撤销职务、降职、拘留、开除等处理措施。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员工劳动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过程,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秩序和安全,并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是企业或组织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 工作时间:规定员工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2. 出勤规定:要求员工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请假或旷工,确保员工正常出勤。
3. 工作纪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擅自离岗、扰乱工作秩序或故意拖延工作进度。
4. 纪律考核:对员工的工作纪律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5. 安全生产: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6. 保密规定:要求员工对涉及企业利益和机密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7. 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8. 假期休假:规定员工的年假、病假、婚假等休假制度和申请程序。
9. 劳动竞赛:组织劳动竞赛活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10. 纪律教育:开展劳动纪律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根据企业或组织实际情况而定,可根据需要增加或修改。
劳动纪律与惩戒制度

劳动纪律与惩戒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企业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企业管理,特订立本劳动纪律与惩戒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劳动行为,执行对象为全体员工。
第二条劳动纪律1.按时到岗: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遵守工作布置:员工应依照工作计划和调配的任务完成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时间和次序。
3.维护工作秩序:员工应维护工作环境乾净和工作秩序,禁止私自乱放、乱倒物品,不得违规占用公共区域。
4.保守企业机密:员工应严守企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
5.遵守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意违反公司规定的政策与规程。
第三条惩戒制度1.警告处分:对于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首轻者将受到口头警告的处理。
如有再犯,将予以书面警告,并记录个人档案。
2.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受到记过处分,个人档案将被记录,工资晋升或嘉奖将受到限制。
3.降级处分:对于重点违反劳动纪律、犯罪行为、严重失职或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将依照情节轻重予以降级处分,降低岗位职级,并记录个人档案。
4.解聘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点损失,或经过教育、监督无法改正的员工,将被解聘,并记录个人档案。
第四条惩罚程序1.报告与调查:任何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必需的调审核实。
2.审查与决议:依据调查结果,由企业管理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依据情节轻重决议是否予以相应的惩戒措施。
3.通知与执行:经审查决议后,将书面通知涉事员工,明确惩罚种类、依据和执行时间,执行人员应负责及时执行。
第五条申诉与复核1.员工有权对惩罚决议提出书面申诉,提出申诉后,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2.复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并解释复核的理由和决议。
复核结果为最终决议。
第六条免责条款1.员工在遵守劳动纪律的同时,企业也应供应相应的工作环境、待遇和培训,以保证员工的权益。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第三条企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纪律,勤奋工作,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第七条员工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的批准,且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必须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条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也需事后向上级主管说明理由。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如果有事需离岗,必须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喧哗、打闹、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打游戏、看电影、聊天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发表危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同事。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时刻注意安全,遵守企业安全制度,严禁乱拿乱扔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
第十五条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得因忽视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部门内的劳动纪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
第三条劳动纪律的内容部门劳动纪律包括工作时间纪律、工作岗位纪律、劳动纪律、考勤纪律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时间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1.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1小时。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五条出勤1.每天工作开始前,应准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
迟到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2.无正当理由旷工的,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六条加班1.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加班。
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
2.加班补贴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工作岗位纪律第七条岗位职责1.各员工应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不得逾越职权范围。
2.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解决。
第八条管理权限1.部门内设备、文件等的使用权限,由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2.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借用、调整或更改部门内设备,不得随意查看、泄露、篡改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作纪律1.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如无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工作,违章操作等行为。
2.严禁私自接受或索要任何形式的礼品、红包等好处。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十条考勤制度1.本部门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每天上下班需要刷卡,迟到早退记录在档。
2.请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1.迟到早退按照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累计达到3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请假经批准,不扣除工资,未经批准的请假,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纪律监督和奖惩第十二条纪律监督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纪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豪虹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厂有厂规。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豪虹有哪些规矩,也就是《豪虹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员工违纪管理办法》一、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为整顿工作秩序,振奋员工精神,强化员工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1、员工每天上班应提前5到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到达公司视为迟到(以考勤机记录时间为准)。
员工非因不可抗距(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等)的原因(因为堵车那不是理由,你可以提前赶车),不得迟到。
2、员工因病、因事及其它原因请假,应按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的,应通过电话得到直接主管的批准,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未获批假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员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亦视为旷工。
旷工至少按半天计算。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规定,不得旷工。
3、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
需离岗或外出办事的,应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获得[离岗证](适用工人)或[出门证](适用职员)后方可离岗。
员工未办理正式手续,不得离岗、串岗、换岗。
4、员工应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
上班时间下列行为被严格禁止:●嬉戏、打闹、聊天、大声喧哗、勾肩搭背;●消极怠工、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MP3、MP4等电子娱乐设施,听音乐;●用电话或手机聊天。
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含手机);●发与工作无关的短信。
利用电脑、手机等设施玩电子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利用网络看新闻、炒股票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干私活。
干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早退。
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请假时间至少以一小时计算。
未经批准提前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下班忘考勤或因公外出无法考勤的,事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
6、劳动纪律检查1)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各部门及员工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包括班长、车间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劳动纪律检查、监督。
3)保安员负责外出员工离岗证、出门证的检查。
4)公司建立部门值班制度,每周由一位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值班,检查各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5)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检查夜班等特殊岗位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三、违纪处理1、除旷工外,第一次有以上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理。
由检查人(或通知行政人事部专职人员)发违纪处罚通知单,交违纪人签字确认,经违纪人所在部门经理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次有以上违纪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承认错误的态度,给予20-100元的罚款。
2、员工每旷工半天,给予50元的罚款,依此类推。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除按上述标准给予罚款外,给予开除处理。
3、部门(班组长、)负责人管理不力,被其它检查人查实一月内有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整个生产部按5人次计)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50-100元罚款(视严重性),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后执行。
4、保安员看到外出员工不进行证件检查或检查到违纪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给予20-50元处罚,由综合管理部执行(对外来保安员,在服务费用中扣除,并通知其公司)。
5、对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处理。
6、对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在“公告栏”上予以曝光,以警示全体员工。
7、对拒绝在违纪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的,只要事实清楚,不影响处罚措施的实施。
四、其它方面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一)初次违纪、偶有违纪者从轻,经常违纪、屡教不改者从重。
二)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或未履行完经济处罚前,在公司范围调动时,不因调动影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执行,调出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做好员工违纪处理执行的管理衔接。
三)对劳动合同期限剩余时间少于应处分期限的员工,合同到期未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实际处分期至劳动合同到期时为止;合同期满后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未执行完的处分期在新合同期内继续执行。
五、处罚方式1、员工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2、员工违纪处罚方式分为: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警告、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上述处罚方式之外可对违纪员工并处: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
3、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的,扣罚标准为每次20元以上直至当月全部奖金或绩效工资(包括季度、年度奖中与当月度有关的奖金部分)。
4、受警告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6个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处罚,当年可扣罚时间不足的,顺延至下年度继续执行。
5、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3个月-1年的留用察看期,留用察看期间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无年度奖金。
6、因违纪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的,应根据新岗位重新核定薪酬标准,且不得调整到薪酬标准高于员工原标准的岗位。
7、违纪员工的经济赔偿可以由员工用现金缴付,也可以从员工本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缴。
但对非离职员工扣款,应保障员工月度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不当所得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以现金缴付或退还原物。
六、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给予批评教育:(1) 在工作区域追逐打闹、喧哗吵闹、污言秽语、无理取闹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的。
(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制度,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事故的。
(3)轻微违反公司网络管理规定被指出或批评不改的,如利用公司网络下载或观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占用公司的网络带宽资源,影响公司网络负荷等。
(4)破坏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及违反工作区域卫生、文明规定的。
(5)浪费公司财物但价值不超过100元的。
(6)其它与上述情形类似或情节相当的轻微违纪行为。
七、员工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可并处调整岗位、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1)三十天内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超过5次但未达8次的。
(2)旷工达到1天但不足3天的。
(3)消极怠工经指出不改的。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证券、古玩、邮市、娱乐等活动的。
(5)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影响较小的。
(6)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的。
(7)通过虚假证明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达到2天但不足3天的。
(8)无理取闹或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在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打架斗殴,以及由此致人轻微伤害的。
(9)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但尚未构成泄密的。
(10)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尚未造成事故的。
(11)在生产厂区吸烟的;在生产厂区以外禁烟工作区吸烟,经批评不改的。
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1)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严重后果的。
(2)重要值守岗位人员,在职守时间睡觉或离开岗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的。
(3)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造成人员较大伤害,或导致公司财物损失、返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内的。
(4)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管理风险的。
侵占公司财务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1)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和损失,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
(2)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不正当手段使公司资产流失等,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
(3)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报酬、假公济私,情节轻微的。
(4)藏掖、侵占本人经手或管理的公司物件或工具,情节轻微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6)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
八、严重违纪处理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违纪,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可并处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其中,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协助公司挽回损失,或有其它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1)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
(2)三十天内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中间溜号达到8次及以上的。
(3)上班时间从事赌博活动。
(4)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被指出为消极怠工行为却拒不改正,连续怠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怠工5天及以上的。
(5)待岗或歇岗协议期满后,超过15天未到指定部门或地点报到的。
(6)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并由此造成事故的。
7.2 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1)向公司提供个人虚假身份、虚假学历、虚假培训经历、虚假工作经历(经验)、虚假健康证明,以及向公司提供其它虚假证明或证据获取不当得利的;隐瞒与从事岗位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和病史,以及隐瞒违法犯罪事实的。
(2)伪造他人签字、盗用印信、擅自使用公司名义等谋取私利(或企图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
(3)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骗取费用报销或帮助他人骗取费用报销的。
(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严重的。
(5)隐瞒他人犯罪行为或做伪证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6)帮助公司其他员工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7)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
(8)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3天及以上假期或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的。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1)恶意中伤、威胁、恐吓、胁迫公司员工及其家人,经劝诫、批评后不改或严重影响员工及其家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2)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经劝诫、批评不改的。
(3)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
(4)对公司员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致人严重受伤的。
(5)在工作中对公司来宾和客户粗暴无礼、辱骂、殴打的。
(6)组织、煽动公司员工消极怠工的,或组织、煽动公司员工闹事、打架斗殴,以及采取偏执极端行为胁迫公司员工的。
(7)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聚众闹事或采取偏执极端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公司声誉的。
(8)蓄意毁坏公司财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设施、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交通及运输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