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包装危险货物运输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危险货物分类、包装和容器要求、运输和处理要求。
首先,危险货物分类是基于货物的性质和潜在危险性进行的,将危险货物分为不同类别,如爆炸品、易燃液体、毒品、放射性物质等。
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其次,包装和容器要求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包装和容器应该具备的特性和标识。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引发意外事故。
最后,运输和处理要求规定了危险货物的运输和处理程序。
货物在装船前、装船、海运途中和卸船后都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包括正确标识、隔离存放和相应的文件记录。
IMDG Code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确保了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通过严格的分类和要求,IMDG Code确保了危险货物的正确处理和运输,减少了货物泄漏或引发意外事故的风险。
其次,IMDG Code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海运是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危险货物占据了海运中的一部分。
IMDG Code为海运业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要求,使得各国和各海运公司可以在相同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提高了运输的效率。
此外,IMDG Code还促进了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
各国政府和海运公司通过共同遵守IMDG Code,认可和接受彼此的运输标准,加强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并通过分享和交流最佳实践来提高运输安全性。
然而,IMDG Code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改进的空间。
首先,IMDGCode只是一份国际协议,各国政府对其执行力度和方式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可能没有完全实施IMDG Code或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性存在差异和风险。
其次,IMDG Code需要不断更新和修订,以适应新兴的危险货物和新的运输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的危险品的出现,IMDG Code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确保其在海运业中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IMDG Code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法规,确保了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第三章 危险货物包装和运输组件

通用包装的标记
第一节 包装
联合国标准包装示例
4C (木箱)包装代码 Y(Ⅱ) 包装等级代码 100 本包装最大允许毛重为100kg装液货时—相对密度 S 表示只适用于内装固体货物液压试验压力值kPa 09 表示2009年制造 NL (荷兰)按规定试验的批准国代号 VL823制造厂或主管机关规定的识别号
13
第一节 包装
通用包装的标记
CN 代表中国 110001 中的前两位11是商检局代号,后四位0001
是生产厂代号 PI01 是生产批号或生产月份
我国包装标记示例
14
第一节 包装
包装导则
在《IMDG Code》第四章中以各种包装导则的形式提出 了相应的危险货物类别及某些具体物质的包装要求。
某一种危险货物应该选用哪种包装,可在 《IMDG Code 》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的第8栏中查到包装导则编 号和第9栏特殊包装规定编码,然后根据对应的包装导 则选用合适的包装。
3
第一节 包装
包装的作用
抑制或钝化货物的危险性 防止货物变质或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减少货物在运输中所受的碰撞、震动、摩擦和挤压 防止性质相抵触的货物直接接触 便于运输过程中的装卸、搬运和保管
4
第一节 包装
包装的要求
一般要求 质量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强度 包装材质、形式、规格、方法和包件重量等应与拟装危 险货物相适应 包装应具有良好的封口:牢固、有效、气密 相互之间能发生危险反应,不应装在同一个外包装或大 宗包装内。 所使用的衬垫材料或吸收材料应是惰性材料,并与内装 货物的性质相适应。
IBC船检检验;柔性IBC商检检验。 (4)中型散装容器导则
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第10栏提供“IBC”代 码的为可以使用中型散装容器来运输。其代码 为IBC包装导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执行。
危险货物运输3类

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货物运输的分类及安全管理摘要:危险货物的运输是一项具有高风险因素的任务。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和财产,国际上对危险货物进行了严格的分类,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将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第三类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危险货物运输的分类危险货物根据其危险性质被分为不同类别。
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的规定,危险货物被分为9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又包含若干个子类。
危险货物的分类是基于其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
危险货物运输的第三类是液体和气体。
这一类别包括了诸如可燃液体、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等不同类型的物质。
液体和气体的运输具有一定的特点和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节: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的安全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的第三类涵盖了大量的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液体和气体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因此,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1. 包装和标识液体和气体的包装是确保其安全运输的重要环节之一。
对于第三类危险货物,适当的包装可以减少泄漏和损坏的风险。
包装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标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和标签,以确保容易识别和处理。
2. 运输工具和设备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对于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至关重要。
液体和气体通常需要特殊的容器和设备来确保其安全性。
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且经过认证和检验,以保证其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
3. 危险货物的管理危险货物的管理是确保其安全运输的关键。
运输单位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危险货物的管理和监督。
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规和规范,并能够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
4.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在运输过程中,意外事故可能发生,因此必须制定适当的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措施。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三部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三部分
(最新版)
目录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概述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责任和规定
三、危险货物托运人的责任和规定
四、危险货物运输的禁止和限制
五、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和责任
正文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概述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是为了保障危险货物在道路上的安全运输,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人口和财产造成危害而制定的一套规则。
该规则对危险货物的运输企业、托运人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责任和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严格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等。
三、危险货物托运人的责任和规定
危险货物托运人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必须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等。
四、危险货物运输的禁止和限制
危险货物运输的禁止和限制包括: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等。
危险品包装规定

(f)批准国所分配的用于国际交通中机动车辆使用的标记符 号,如CN(中国)。
(g)制造厂的名称或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识别标志。
标记示例
u n
1A2/Y150/S/83 /NL/VL825 表示盛装固体或具有内装的可拆卸桶顶的新钢桶, 适合包装类II、III,最大总重量150公斤,1983年制造, 批准国为荷兰
n
该标记的含义为:钢制金属中型散装容器,采用 重力方式卸货,造用于包装类II和III的物质, 1989年2月制造,批准国为荷兰,生产厂 是……(厂名),识别系列号为007,堆码试 验负荷为5500公斤,最大允许总重为1500公斤。
(四)可移动罐柜的标记
载运非气体危险货物
可移动罐柜的标记
在易于检查 的明显的地方以永久的方式贴有防腐蚀的 标牌,并标明如下内容: 生产国、批准国、批准编号 生产商的名称和标记 生产商的系列编号 所有人的注册编号 生产的年份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最近定期试验的日期和类型 最大允许总重 空载(皮)重
对于复合中型散装容器,应在代码的第二个位置上依 次标上两个拉丁文大写字母。第一个母表示中型散装 容器的内容器的材料,第二个字母表示中型散装容器 的外包装的材料。
2、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
中型散装容器标记表示该容器的设计类型己顺利 通过试验并已满足有关要求。 标记内容
中型散装容器应具有通用的基本标记,标记应清 晰、耐久,并应依次显示下列内容: (1)联合国包装符号 (2)表明中型散装容器类型的代码; (3)适用的包装类代号;
配备有减压、隔热、测量、通风、装卸等装置的, 可整体装卸的容器。
7、散货包装是指无任何中间包装形式下装入固体危 险货物的货物运输组件。
第三类危险品包装要求

第三类危险品包装要求
第三类危险品的包装要求如下:
1. 包装类别:危险品被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类、II类和III类。
其中,III类包装的危险品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2. 包装容器:包装容器必须坚固、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压力和冲击。
常用的包装容器有木箱、纸箱和塑料箱等。
3.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抗爆、抗压、抗冲击等性能,能够保证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常用的包装材料有木材、纸张、塑料、纤维等。
4. 标识和标记:危险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危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分类、操作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便于运输和装卸人员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和注意事项。
同时,危险品的包装上还必须标记危险品的标志和编号。
5. 重量限制:对于第三类危险品,每个包装件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100千克。
如果危险品的重量超过100千克,需要按照特殊规定进行包装和运输。
6. 防震措施:对于一些容易受到震动或撞击的第三类危险品,必须采取防震措施,如加装减震材料等,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7. 温度控制:某些危险品可能会因为温度过高或过低而发生化学反应或变质,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如加装冷却剂或保温材料等。
总之,第三类危险品的包装要求非常严格,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JT 617.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 附录A》

1.4
364
5kg
E0
P130
MP23 MP24
4 (E)
CV1 CV2 CV3
S1
0012
0014
武器弹药筒,无 弹头或轻武器弹 药筒,无弹头
CARTRIDGESFORW EAPONS, BLANKorCARTRID GES,SMALL ARMS,BLANKorCA RTRIDGE FORTOOLS,BLANK
1
1.3G
1 +6.1 +8
0
E0
P130 LP101
PP67 L1
MP23
1 (C5000D)
V2
CV1 CV2 CV3 CV28
S1
0019
0020
毒性弹药(毒气 弹) ,带起爆装 置、发射剂或推 进剂
AMMUNITION,TOX ICwith burster,expellingcharg eor propellingcharge
V2
CV1 CV2 CV3
S1
0039
0042
助爆管,不带雷 管
BOOSTERSwithoutde tonator
1
1.1D
1
0
E0
P132(a) P132(b)
MP21
1 (B1000C)
V2
CV1 CV2 CV3
S1
0042
0043
起爆装置,爆炸 性
BURSTERS,explosive
1
1.1D
1
1.2G
1 +8
0
E0
P130 LP101
PP67 L1
MP23
1 (B1000C)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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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类货物的积载
• 一般积载要求: • 1、应尽可能合理有效地保持干燥,该类物质遇潮 •
时对大多数金属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有的还与水 产生强烈反应。 2、无保护塑料包装应尽可能合理有效地保持阴凉, 多数塑料的强度在高温下会降低。 具有易燃液体特性的腐蚀品的补充积载措施: 1、客船上的积载应远离供旅客使用的甲板或处所。 2、应积载于机械通风的舱室,运输途中应尽合理 有效地保持阴凉,应远离一切热源。
离”一切热源。 2、对易于散发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蒸气 或粉尘,应采取预防措施将它装在通风良好的处所。 3、如有卷入火灾的危险,必要时加以抛弃。 4、客船积载应远离供旅客使用的任何甲板和相关 处所。 5、装有自反应物质,联合国编号2956、3241、 3242、3251和固体退敏爆炸品的包件应避开热辐 射,包括阳光的直射。
“远离”一切可能的热源。 • 3、应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液体从舱壁或其他热源受到热辐 射的影响。应配备通风设施使它能有效地将货物处所的易 燃蒸气排出。 • 4、应采取措施防止溢漏液体或蒸气渗入船舶其他部位。 • 5、客船应积载在大大远离供旅客使用的任何甲板和处所。
第4类的积载
• 1、应尽可能合理地保持阴凉,其积载一般应“远 • • • •
•
• •
溶液和混合物的积载
• 如果溶液或混合物中含有一种或一种以
上的非危险物质和一种本规则所标明的 危险物质,当着这类溶液或混合物根据 根据通用条目或未另列明条目进行运输 时,必须依照有关此类通用条目或未另 列明的条目所列出的积载类进行积载。
第2类货物的积载
第2类货物的一般积载预防措施: 1、容器应尽可能合理地保持阴凉,容器的积载应“远离”一 切热源。 2、容器应按下列方式积载:
•
•
与未冲洗的胶卷、胶片 及邮件有关的积载
• 未冲洗的摄影胶卷、胶片和邮件(含有
未冲洗的摄影胶卷、胶片),应与第7类 物质隔离。
海洋污染物的积载
• 海洋污染物必须合理装载和加固,将危害减
少到最小程度,使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不受损 害。 • 除非在露天甲板能提供等效的防护,应选择 舱内积载。 • 如果要求仅限舱面积载,应选择在有良好防 护的甲板或露天甲板遮蔽处所中积载。
积载类 第1类船舶
第2类船舶
积载类A 积载类B
积载类C 积载类D 积载类E
舱面或舱内 舱面或舱内
仅限舱面 仅限舱面 舱面或舱内
舱面或舱内 仅限舱面
仅限舱面 禁止装运 禁止装运
危险货物积载的一般规定
1.客船不得载运某些具有特殊危险的物质、
材料或物品,特别是事故可能迅速影响全船。 2.如货物在舱内发生溢漏,须采取措施,防 止溢漏物通过机器处所污水管路及泵系排放。 3.除非主管机关批准,桶必须直立积载。 4.遇水易于损坏的纤维板箱和其他包装须在 舱内积载。 5.要求经常查看的物质、特殊要求要接近查 看的物质、具有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产生 剧毒蒸气或对腐蚀船舶而不易察觉的物质应 当舱面积载。
鱼粉的积载要求
• 鱼粉,未稳定的(UN No.1374,PG III)和鱼粉,稳定 •
• 1、航行期间每天应3次测温并记录。 • 2、货物温度超过55℃并继续升高,应限制舱内通风。如果自热现象
持续,应施放CO2或惰性气体。 • 3、避开易变热的管路和舱壁。 • 4、UN 1374,建议使用双行积载。(P531)
(1)容器应进行隔垫以防止其直接接触钢质甲板。 (2)容器垂直积载时,应成组积载并用坚实的木材制成箱或框将容 器围蔽。 (3)舱面积载时,应保护容器不受到热辐射。 (4)舱内积载时,应积载于有机械通风装置的货舱内。
3、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的气体渗入到船舶的其他地方。 4、应保证渗漏的气体不会经过入口处或舱壁其他开口或通风 管进入生活处所、机械和其他工作处所。
的(UN No.2216) 松散包装:
• 集装:
• 1、货物装箱后,密封箱门和其他开口处防止空气进入。 • 2、每天凌晨读取舱内温度并记录。 • 3、如果舱内温度急剧升高,并继续增高,应考虑充水并注意船舶稳性
的危险。 • 4、避开易变热的管路和舱壁。
种子饼的积载要求
含植物油,用机械压榨的种子,含油量在10%以上或 所含的油及水分合计在20%以上的种子饼: •需要有穿堂风和表面通风;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施放二氧化
食品的积载
• 标有第6.1类标志、包装类I和II的有毒物质和物品
或标有第2.3类标志的物质和物品的积载应与食品隔 离,除非这些物质与食品是分别装在不同的封闭运 输组件内。 所有感染性物质的积载应与食品“用一整个舱室或 货舱隔离”。 放射性材料的积载应与食品“隔离”。 所有腐蚀性物质和物品以及标有第6.1类的包装类 III的有毒物质的积载应与食品“远离”。
•
危险货物积载的一般规定
• 适用第1类爆炸品(限量内的第1.4S类除外):
• *货船不超过12名旅客
积载类 积载类01 积载类02 货船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客船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封闭 式货物运输组件 禁止 禁止 禁止
易燃或有毒气体的积载
• 1、应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气体受热。应配
备机械通风装置,该装置应能有效地将 易燃蒸气从封闭货物处所中排出。 • 2、在载有旅客的船上,这些气体的积载 应远离供旅客使用的任何甲板和舱室。 如在滚装船积载,这些气体应注意通风 和隔热。
第3类货物的积载
• 1、应按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规定积载。 • 2、在运输中应尽可能合理地保持阴凉,其积载一般应
危险货物积载和隔离
• 危险货物隔离:一般系指不同货物在货物处所内以及
货物与所在环境间的相互位置关系,是重要的安全措 施。对于水运危险货物来说,包括不同危险货物在船 上所在位置之间的空间距离,以及危险货物与船上环 境如相关热源、机舱处所、生活与工作处所、燃油舱 等之间的空间距离,以防止不同危险货物之间以及危 险货物与所处环境之间发生物理或化学的变化与反应, 导致货物质量下降、加重危险货物危险性或产生新的 危险性,保证船舶、人员、货物及财产的安全与水域 环境清洁。同时,也包括不同危险货物在同一货物运 输组件内的相关位置关系。 隔离是将两个或多个不相容的物质或物品分开的过程, 这些货物当包装或积载在一起是一旦发生泄漏、溢出 或其他事故会产生不必要的危险。
•
隔离类
• 为了隔离,具有某些相似化学性质的危险货物被归 •
为同一类以满足特殊隔离要求: 酸;铵化合物;溴酸盐;氯酸盐;亚氯酸盐;氰化 物;重金属及其盐类;次亚氯酸盐;铅和铅化合物; 液体卤代氢;汞和汞化合物;亚硝酸盐;高氯酸盐; 高锰酸盐;金属粉末;过氧化物;叠氮化物;碱类 一些未另列明的N.O.S物质未列在隔离类中,托运 人应确定合适的隔离类。 非危险性物质具有列入隔离类中的物质相似的化学 性质,建议实施相关隔离类的隔离要求。
•
• •
• (1)应积载在紧急时可以开启的干净的货物处所内。袋装化肥或装在
货物运输组件中的化肥应积载于货物易于接近的位置,且船上的机械通 风可以排除分解产生的气体和烟雾,应能打开舱盖提供大量的通风和水。 • (2)无危险性的硝酸铵混合物同其他货物混装时应考虑相容性。
第5.2类货物的积载
• 1、有机过氧化物应按积载类D积载。 • 2、应“远离”生活居住处所或其通道积
危险货物积载的一般规定
1.在舱面积载时,须保持消防栓、测量管及其他类似设备和
通道不受影响,并远离。 2.保证走道和通向所有船舶安全作业必需设备的通道不受影 响。 3.需要防止压力增大、分解或聚合的物质,须将包件遮蔽, 使其不受热辐射,包括阳光。在舱内积载时须“远离”热 源。 4.要求隔热保护时,热源包括火花、火焰、蒸汽管道、加热 盘管、加热的燃油舱和液货舱顶壁或侧壁,以及机器处所 的舱壁。 5.不得在可移动罐柜上面积载其他货物运输组件,除非它们 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计的且在专用船舶上运输。
碳或惰性气体的设备;进行双排式积载;定时测量温度并记录, 如果货物温度超过55℃且继续升高,应限制向舱内通风,如自 热现场持续,应施放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
含植物油,经溶剂提取和经压榨的种子,含油量不超 过10%且当含水量在10%以上而所含的油及水分合 计不超过20%的种子饼。 •须有表面通风,帮助消除残存的溶剂蒸气;航程超过5天,无
通风设备时,应定期测量温度;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二氧化碳 或惰性气体施放设备。
第5.1类货物的积载
• 1、应将货物处所打扫干净,应清除积载不需要的一切可燃
•
物。 2、应使用非易燃的加固和防护材料,并且只能使用最少数 量的清洁、干燥的木质垫料。 3、应采取措施避免货物渗入到其它存有可燃物质的货舱等 处所。 4、曾装运氧化性物质的货舱,卸货后应检查有无污染物。 在用于装运其他货物尤其是食品之前,原已被污染的货舱应 做适当的清扫和检查。 5、硝酸铵和硝酸铵化肥的积载应:
危险货物的隔离
• 一般规定 • 包件的隔离 • 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 • 滚装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 • 具有化学危险的散货物质与包件危险货
物之间的隔离
隔离的一般规定
• 1、SOLAS公约第Ⅶ章A部分第6.1条要求,不相容的货物应当
• • • • • •
相互隔离。 2、适用于各类船舶所有载货处所和货物运输组件。 3、如果两种物质或物品在一起积载时,会因溢漏或其它事故而 发生危险,那么这两种物质或物品即被认为是不相容的。需采取 隔离措施。 4、某些特殊物质需要有特殊规定。 5、易燃材料不包括包装和垫舱材料。 6、按所涉及危险货物中最为严格的要求隔离。 7、同类物质可积载在一起而不必考虑副危险性的隔离要求,条 件是这些物质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和引起:燃烧或产生大量的 热;产生易燃、有毒或令人窒息的气体;生成腐蚀性物质,或生 成不稳定物质。 8、含水量不同而类别不同的同一物质无须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