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标准 2008年1月1日执行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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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说明:1、《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省条例》是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4、102号令是指《机动车登记规定》;5、《违法处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6、《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7、《事故处理》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8、《办法》是指《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行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代码,违法行为,依据,处罚标准300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法》第38条、第62条、89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2,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法》第38条第3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法》第61条、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4,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法》第36条、61条、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5,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法》第62条、89条《条例》第75条第1种、第2种行为、《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6,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法》第63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7,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法》第63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8,行人扒车的,《法》第63条第3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09,行人强行拦车的,《法》第63条第4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10,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法》第63条第5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13,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法》第65条、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14,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条例》第74条第1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15,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条例》第74条第2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16,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条例》第74条第1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17,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法》第62条、89条、《条例》第75条第3种行为、《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18,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条例》第76条、《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21,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法》第66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22,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法》第66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3,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法》第66条第3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3024,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条例》第77条第1项第1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5,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条例》第77条第2项第1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6,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条例》第77条第3项第1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7,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条例》第77条第4项第1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8,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条例》第77条第4项第2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29,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条例》第77条第4项第3种行为、《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3030,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条例》第77条第5项、《法》第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 4001,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法》第67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1款,102003,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法》第18条第1款、《省条例》第54条第8项,502004,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法》第35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1项,502005,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法》第36条、第57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06,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法》第37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07,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法》第38条第1种行为、《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08,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法》第38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09,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法》第57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10,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条例》第72条第3项、第73条第1项、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2项,502011,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法》第58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3项第2种行为,502012,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法》第58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3项第2种行为,50 2013,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条例》第71条、《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4,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法》第59条第1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5,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法》第59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6,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条例》第68条第1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7,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条例》第68条第2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8,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条例》第68条第3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19,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条例》第68条第4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0,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条例》第68条第5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1,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1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2,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2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3,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3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条例》第70条第1款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5项,502025,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条例》第70条第1款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6,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条例》第70条第1款第3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7,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条例》第70条第2款、《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8,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条例》第72条第4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29,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条例》第72条第4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0,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条例》第72条第5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31,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条例》第72条第5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32,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条例》第72条第5项第3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3,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条例》第72条第5项第4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4,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条例》第72条第5项第5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5,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的,《条例》第72条第6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6,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条例》第72条第6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7,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竟驶的,《条例》第72条第6项第3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38,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条例》第72条第7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39,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条例》第72条第7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40,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条例》第72条第8项、《法》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6项,502041,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条例》第72条第9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7项,50 2042,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条例》第72条第9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7项,50 2043,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条例》第72条第10项、《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44,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法》第64条第2款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45,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法》第60条、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46,畜力车并行的,《条例》第73条第2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47,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的,《条例》第73条第2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48,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条例》第73条第3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49,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条例》第73条第3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50,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的,《条例》第73条第4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51,随车幼畜未栓系的,《条例》第73条第4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 2052,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的,《条例》第73条第5项第1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53,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的,《条例》第73条第5项第2种行为、《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2055,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条例》第72条第2项、第73条、《法》89条、《省条例》第53条第2款,204003,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法》第67条第2种行为、89条、《省条例》第54条第4项,50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简易程序处罚)代码,违法行为,依据,记分分值,罚款标准(元)1013,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条例》第28条第1种行为、《法》第90条、95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第1种行为,,2001014,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条例》第28条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第2种行为,,2001015,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条例》第28条第4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第3种行为,,2001016,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条例》第28条第6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第4种行为,,200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法》第36条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项,,150 101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法》第37条、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2项,,150102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法》第45条第1款、第90条、《条例》第53条第2款第1种行为、《省条例》第58条第2项第2种行为,,200102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法》第45条第1款、第90条、《条例》第53条第2款第2种行为、《省条例》第58条第2项第3种行为,,200102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法》第45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53条第3款、《省条例》第56条第1项,,100102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45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项,,100 102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条例》第53条第2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2项,,1001026,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法》第46条、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1项,,501031,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法》第48条第3款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7项,,200 1036,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法》第50条、第90条、《条例》第55条第2项,,1001037,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法》第52条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8项,,2001038,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法》第54条第1款、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2项,,50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省条例》第58条第23项,,200104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条例》第13条第3款、《法》第90条、102号令第47条,,2001041,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条例》第35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9项,,2001042,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条例》第44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项第1种行为,,2001043,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条例》第44条第2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项第2种行为,,2001044,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条例》第49条第1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3项第1种行为,,2001045,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条例》第49条第1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3项第1种行为,,2001046,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条例》第49条第2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3项第1种行为,,2001047,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条例》第59条第2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3项,,50 104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条例》第62条第8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6项,,1501049,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条例》第62条第2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4项,,501050,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条例》第64条、《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5项,,501051,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条例》第65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3项第1种行为,,1001052,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条例》第65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3项第2种行为,,1001053,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条例》第65条第2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1项,,501054,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条例》第65条第2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1项,,501055,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法》第53条第2款第1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66条、《省条例》第58条第12项第2种行为,,2001056,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法》第53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66条、《省条例》第58条第12项第3种行为,,2001057,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条例》第67条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4项第1种行为,,1001058,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条例》第67条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4项第2种行为,,1001059,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条例》第62条第6项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0项第1种行为,,1501060,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条例》第62条第6项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0项第2种行为,,1501061,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法》第55条第1款第2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37条、《省条例》第57条第11项第1种行为,,1501062,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法》第55条第1款第3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37条、第57条第11项第1种行为,,1501063,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法》第55条第2款、第90条、《省条例》第37条、第58条第28项,,200 1064,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条例》第56条第1项第3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1项第2种行为,,1501065,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条例》第20条第2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100 1066,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条例》第20条第2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100 1067,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条例》第20条第2款第3种行为、《法》第90条,,100 1068,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条例》第20条第2款第4种行为、《条例》第104条第4项、《法》第90条,,1001069,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条例》第20条第2款第5种行为、《法》第90条,,100 1070,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条例》第22条第2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200107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法》第95条第1款第2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5项第2种行为,,1001072,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法》第21条第1种行为、第90条,,1001073,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法》第21条第2种行为、第90条,,1001074,不按规定倒车的,《法》第90条、《条例》第50条、《省条例》第56条第6项第2种行为,,100 1075,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法》第90条、《条例》第62条第1项《省条例》第55条第6项,,501076,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法》第36条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7项,,501077,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条例》第62条第4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4项第2种行为,,2001081,除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条例》第62条第7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0项,,2001082,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法》第19条第一款、《条例》第28条、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4项,,200108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102号令第47条,,200 1084,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102号令第47条,,200 108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102号令第47条,,2001086,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102号令第47条,,2001088,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102号令第49条,,200110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法》第90条、《条例》第47条、48条第5项、51条第3项、57条、58条、59条第1款、61条第5项、《省条例》第58条第12项第1种行为,1,2001103,不按规定会车的,《法》第90条、《条例》第48条、《省条例》第56条第6项第1种行为,1,100 1105,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法》第90条、《条例》第55条第3项第1种行为《省条例》第56条第7项第2种行为,1,1001106,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法》第90条、《条例》第55条第3项第2种行为《省条例》第56条第7项第1种行为,1,100110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法》第95条第1款第3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5项第3种行为,1,1001109,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法》第95条第1款第4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5项第4种行为,1,100 11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法》第95条第1款第5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5项第5种行为,1,1001111,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法》第48条第1款第1种、第90条、《条例》第54条第1款、《省条例》第57条第3项,1,1501112,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法》第48条第1款第2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62条第5项第1种行为、《省条例》第57条第4项,1,1501113,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法》第48条第2款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5项第1种行为,1,1501114,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法》第48条第2款第2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5项第2种行为,1,1501201,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法》第48条第1款第1种行为、第92条第2款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61条第1项,2,2001204,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法》第47条第1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5项第1种行为,2,200120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法》第47条第1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5项第2种行为,2,2001206,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法》第47条第2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6项,2,200120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法》第51条第3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36条、第58条第29项,2,2001208,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条例》第51条第1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1209,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条例》第51条第3项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1210,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条例》第51条第4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 1211,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条例》第51条第5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1212,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条例》第51条第6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1213,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条例》第61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4,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条例》第61条第1款第1项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5,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6,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条例》第61条第1款第3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7,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条例》第61条第1款第4项、《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8,使用汽车吊车牵引车辆的,《条例》第61条第2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19,使用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的,《条例》第61条第2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20,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条例》第61条第2款第3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21,牵引摩托车的,《条例》第61条第2款第4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22,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条例》第61条第3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9项,2,100122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条例》第62条第3项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0项第1种行为,2,1001224,驾驶时观看电视的,《条例》第62条第3项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0项第2种行为,2,1001225,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条例》第62条第3项第3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0项第3种行为,2,10012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法》第43条、《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8项,2,2001228,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条例》第53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8项,2,100 122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法》第38条、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3项第1种行为,2,200 1230,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法》第38条、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3项第2种行为,2,200 1231,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法》第38条、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8项第1种行为,2,50 1232,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法》第38条、第90条《省条例》第55条第8项第2种行为,2,50 123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条例》第22条第3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第1种行为,2,2001234,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条例》第22条第3款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第1种行为,2,2001235,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条例》第22条第3款第3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第1种行为,2,2001236,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条例》第22条第3款第4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第1种行为,2,2001237,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条例》第22条第3款第5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21项第1种行为,2,2001238,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法》第49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55条第1项、《省条例》第58条第10项,2,2001240,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法》第51条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34条、第58条第11项,2,200124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法》第49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55条第1项、《省条例》第58条第10项,2,200 1242,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法》第49条第2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54条第2款,2,100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法》第35条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4项第1种行为,3,200 130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省条例》第58条第7项,3,200130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法》第42条第1款、第90条、《条例》第45条、46条、《省条例》第57条第7项,3,1501304,从前车右侧超车的,《条例》第47条第4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3项第2种行为,3,200 1305,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法》第43条第1项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3项第2种行。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经营许可证:(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者在旅客运输途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站(场)经营者允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路、站点、班次行驶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

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终止道路客运经营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14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报告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及依据

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及依据

注:1、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3、维修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

4、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

粤交基〔2008〕548号

粤交基〔2008〕548号

粤交基〔2008〕5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服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主题词:交通公路概预算△ 规定通知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司,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 6月 10日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旅游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旅游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旅游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旅游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通知各区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各旅行社、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及其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珠海市旅游条例》,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旅包车客运市场经营行为,结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规范旅行社用车行为(一)旅游用车标准旅游用车标准应纳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各旅行社在开展旅游业务或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游客运输服务的用车标准等级及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旅游用车要求1、使用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

《珠海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租用合法营运资格车辆为游客提供旅游客运服务。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旅游包车合法营运资格车辆的具体要求为:经营者经省或市交通主管部门许可,驾驶员具备相应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且配发《道路运输证》,具有市际或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包车牌)。

属非本市籍旅游包车的,应持有本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备案证明(以下称:回程包车备案书)。

2、使用证件齐全的车辆。

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或签订租车合同时,应当检查车辆是否具备三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标志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属非本市籍旅游包车的车辆,还应提供回程包车起始地辖区交管所的回程包车备案书(上述证件式样参见附件)。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08.06.21•【字号】•【施行日期】200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珠海市交通局2008年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初步建成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办发[2008]9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2008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行政效能问责年”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局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机关管理创新,着力形成科学合理,目标、职责、监督、评估、问责一体化的机关效能责任体系,切实解决好我局当前存在的职责重叠交叉、办事效率不够高、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水平不够高等突出问题,实现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交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的目标,为突破交通瓶颈,建设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措施我局开展行政效能问责年活动从“坚持四个结合”入手,即坚持解放思想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有形建设与无形建设相结合、坚持岗位责任制考评与行政问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责权明晰、行政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机关运行机制,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大提高。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修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7.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9号•【施行日期】2008.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20日)修正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发布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根据以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9号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珠海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定

珠海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珠海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珠海市交通运输企业包括:道路运输经营类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客运类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水路运输类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类含危险货物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经营类别的法人单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三条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

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考核部门)受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具体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维护和管理各类考核平台(系统)。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客 一一一 500 元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一一一 200 元 货 一一一 500 元 运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100 元
辆营运证
九条
4
道路运输证不按规 定接受年审(省内)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九条第 (四)项
100 元至 300 元/车
300 元
500 元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 32 道路运输站(场)经

违法所得不足 1 万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六 万以上 5 万以下;违法所得

超过 1 万罚款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
第一次 2 万元 第二次 5 万元
道路运输站(场)经
33
300
元至
500

31
未按规定悬挂危险 货物运输标志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十三)项
300
元至
500

非经营性 2 万元
经营性
5 万元
第一次 第二次
2 万元 5 万元
第三次
10 万元
尚未造成危 害
2 万元
造成较小的 危害
5 万元
造成严重后 果
10 万元
3000 元
3000 元
附件一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综合性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
1 营许可擅自从事道 路运输经营
未经道路运输管理 2 机构考核合格驾驶
道路运输经营车辆
3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7.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20日)修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交通部发布根据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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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
2.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说明:代号表示的法律、法规、规章
C——《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为了方便记忆:A—取“安全”、C—取“出租”、D—取“道条”、H—取“货规”、K—取“客规”、S—取“省条例”、W—取“危险”、WX—取“维修”、X—取“许可法”、J—取“驾培”、L -取“路桥”拼音的第一个声母。

WX——《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K——《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S——《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J——《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H——《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X——《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L--《珠海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征W——《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D——《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管理条例》;
取“危险”、WX—取“维修”、
》;
站管理规定》;
行费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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