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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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

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

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道路交通法规的宽松执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的不到位,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各地交管部门普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来惩戒违法行为,其中包括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

一、案卷样本概述: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对违法行为定义明晰,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均有规定。

根据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选择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

而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通常采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来快速处罚,以保证交通秩序的稳定。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是指当交通管理部门查证过程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符合简易程序处罚要求时所采取的一套行政处罚措施。

该案卷样本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及依据、当事人陈述及申辩的权利等多个部分。

案卷样本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进行编制,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处罚案卷的编制过程:行政处罚案卷的编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查证违法事实:交通管理部门通常通过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证人证言等多种方式来获取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这一步骤需要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仔细的查证,确保案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准备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确定违法事实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通常包括违法事实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权利的陈述及申辩等内容。

3. 通知当事人: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合法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有权进行申辩,并提出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意见。

4. 行政处罚执行:在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后,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申辩意见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按照决定书的规定履行处罚义务。

三、案卷样本的重要性:交通运输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样本对于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根据《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和《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提出以下要求:一、案件受理记录案件受理记录中处理意见由两名经办人填写,若案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填写为“本案尚需进一步核实,请领导阅示。

”;若案件需要立案的,填写为“本案需要立案调查,请领导阅示。

”案件受理记录中负责人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填写为“同意经办人意见,请核实后立案查处。

”二、立案报告立案报告中经办人签名为两个人。

负责人审批意见由分管局长填写,不能立案的填写为“不同意立案。

”;可以立案的填写为“同意立案。

本案自XXXX年XX月XX日起立案,由XXX和XXX两位同志承办。

”三、证据材料案件调查要在立案后进行,由分管局长批准的两位同志负责承办。

仅有现场检查笔录作为孤证,一般不能定案,应辅有询问笔录,违法现场的取证照片,相关的书(物)证,有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的录音资料等相关佐证1项以上,且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提供的取证照片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照片中要有拍照时间、违法当事人或陪同检查人;②能反映具体违法事实并与笔录所载内容相一致;③能反映违法事实来源于违法单位,可以拍摄多个照片相互映证,笔录中应记录拍摄照片的地点、张数等情况证据要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证据种类尽量齐全,不仅要有案件的定性材料,也要有定量材料。

取证文书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要求书写,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中监督员要书写证件号;被询问人要逐页签名,并签署意见;文书涂改处由被调查人按手印。

现场检查笔录不是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对检查中的违法事实要进行调查核实。

询问笔录中的被询问人如果仅代表个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询问笔录中的被询问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被询问人如果代表单位,要提供单位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询问笔录中与被调查对象关系填写为“XXX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XXX单位职工(员工)”或“XXX单位委托人”。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第七条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14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1、文书应当打印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3、文书规定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编注。

做到一案一号。

4、文书中注明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5、文书中要求填写执法证件号码的,必须要填全号。

6、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代签或机打。

7、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8、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对笔录审阅无误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无误”,并在该句话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空白的地方可以用斜线划去。

(如有续页,则每页都要签名);9、交通部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省厅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x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部或厅规范填写案由,案由前后保持一致。

10、文书中的执法地点: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

交通运输局执法文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归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使用的执法文书,必须有统一的编号,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色或碳素黑水,字迹清楚,文字精炼,语言通畅,叙述逻辑严密。

第三条对外使用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押印或盖章。

私自篡改文书、损毁文书、扣押文书、徇私舞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一般处罚案件结束后,卷宗由承办人整理一案一卷装订,报主管领导签批后7日内送法制科归档。

第五条行政处罚卷宗文书顺序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补办)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当事人陈述申辩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档案编制程序
1、道路运政执法案件处理卷宗
立案号:填写决定书的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许决字〔〕号当事人:填写申请单位(人)
案由:填写申请许可的事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执法机关:填写邵武市运输管理所
案件经办人:填写业务经办人
结案时间:填写做出许可决定的时间
2、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邵武市运输管理所
3、卷宗目录(表格)
内容有:序号文书名称份数页数(份数要加盖页码章)
4、提供的材料
摆放顺序是:
{1、申请书2、申请表3、保证书〔内容是:车单位(人)正文是: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单位(人)个人的要压手印,单位的加盖公章。

时间。

时间要和申请书时间相同〕4、所有提供的申请材料,有复印件的加盖核对章,并签上“与原件核对无异”,填写日期。

如果原件是申请人提供的有申请人签“本单位(人)保证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真实有效”,盖章或签名,填写日期。

}5、受理通知书
使用省交通厅的格式,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受字号
6、权利告知书
7、决定书
统一使用编号:闽南邵道运政客运班许决字〔〕号
送达事项的送达人要两名执法人员,备注填写核准证的号码
8、附件一:如有收费要复印件
9、附件二:有关许可发放的文书复印件(客运班线许可证明、线路牌等)
备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不要编入档案。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要求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1 、立案阶段: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并明确以下内容:(1) 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住址)等;(2) 案件明确。

属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注明“检查中发现”的字样,并写明发现的时间、地点;其他部门移送的,写明移送时间和有关情况;举报的,写明举报时间和方式;交办的,写明交办的时间和有关情况;(3) 有案情记载,记载简明扼要;(4) 有立案依据。

应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5) 有承办人的意见和签名,有承办部门、法制部门的意见和签名,有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名。

(6) 有立案时间。

包括申请立案和批准立案的时间。

2、调查取证阶段:(1) 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2) 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①有检查或调查(询问)的时间、所在的具体地点;②有当事人或被调查(询问)人基本情况;②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

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调查(询问)相关违法事实与情节等;③有检查人员或调查(询问)人员签名;⑤笔录有被检查人或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⑥调查(询问)笔录中如有涂改之处,应有被调查(询问)人捺手印' 盖章或签名作证。

(3)调取与保存证据(或查封' 扣押财物):注明被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有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事由和依据;③有取证(或查封' 扣押财物)的具体时间' 地点;④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等;⑤有物品保存的方式' 期限和地点;⑥需登记保存的,应有领导审批记载;⑦有取证(或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并有物品所有人' 参加人' 见证人签章;⑧有记载物品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的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59.卷内无目录的、卷内目录制作不规范、目录与资料不对应、资料排序不规范或者未编写页码的,扣0.5-2分;
60.卷内缺少案件材料、有与案件无关的材料的,扣0.5-1分;
61.卷内资料破损未修补、小页纸未用A4纸托底粘贴或者对当事人提供的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的证明材料未经复印入卷的,扣0.5-1分。
23.撤销、变更处罚决定缺少必要程序的,扣1-2分;
24.缺少相对人身份证明材料的,扣3分;相对人委托代理人处理案件缺少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的,扣2-4分;
立案审批
4分
25.立案案件缺少案件来源材料的,扣1分;
26.未按照规定及时立案的,扣1分;
27.案件基本情况描述不清楚或者不符合实际的,扣1分;
文书制作
(20分)
文书制作基本情况
20分
10.对外使用的文书中执法机关未填写单位全称的,扣0.5-1分;
11.文书有修改的,未经加盖印章、签字等方式确认的,扣0.5-1分;
12.文书使用推测性、含义不清词句的,扣0.5-1分;
13.需要内部审核、审批的文书未经审核、审批的,扣1-3分;审批、审核意见表述不明确、有歧义的,扣0.5-1分;
50.行政处罚决定不合理或者自由裁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2.5分;
51.未告知当事人执行的相关信息或者告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扣0.5-1分;
送达
2分
52.被送达文书名称、文号未填写或者填写不完整的,扣0.5-2分;
纠正违法行为
4分
53.未依法责令当事人纠正或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的,扣3分;
54.告知当事人的改正方式、改正内容不明确的,扣0.5-1分;
附件7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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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1、文书应当打印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3、文书规定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编注。

做到一案一号。

4、文书中注明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5、文书中要求填写执法证件号码的,必须要填全号。

6、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代签或机打。

7、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8、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对笔录审阅无误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无误”,并在该句话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空白的地方可以用斜线划去。

(如有续页,则每页都要签名);9、交通部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省厅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x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部或厅规范填写案由,案由前后保持一致。

10、文书中的执法地点: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11、文书中的执法时间:包括起始时间,具体到分。

12、文书中的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和当事人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要详细;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要准确。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联系地址与身份证要一致;如不一致为了减少执法成本,当事人可以到居住街道居委会开暂住证明。

13、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

(如:执法地点: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

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喻遵平、王晓军,执法证号3423110074、3423110073.王晓军于2010年7月5日9时45分现场摄像(或拍照),光盘号20100705,车号:皖C01258。

喻遵平于2010年7月7日11时截图。

当事人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后签字。

)二、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一)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1、主要内容:(1)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行为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及主要相关内容,要求准确、全面、客观、真实地描述执法现场的情况,不能作主观推想和猜测。

(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

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

)后面不加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案。

(2)“上述笔录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过)情况属实无误”,只能选一项。

(3)“当事人(见证人)”只能选一项。

(二)立案审批表1、简要案情:简要地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

并指明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

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

认为王军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5、调查机构意见:提出要求立案的请示,签章和日期。

(如:要求立案,请法制部门审查)6、法制机构意见:审核,提出审查意见,签章和日期。

(如:建议立案调查,请领导批示。

)7、单位负责人意见:审批,决定是否给予批准立案。

(三)询问笔录1、询问笔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能相互矛盾(特别是时间、地点等具体情节);2、询问记录内容: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记录。

询问时要围绕需调查的行为事实进行,重点是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和结果等方面;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

3、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情况。

(四)勘验检查笔录1、天气情况:当时的天气情况,应写明“雨、雪、雾、阴、晴”中具体的一种天气情况。

2、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地填写勘验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勘验结论,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对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勘验结束后,应将勘验结果表明。

(五)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第一联随案件材料一起移交行政案件受理中心1、当事人应当签署“上述物品经核对无误”的意见并手签姓名和签收日期,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2、作出退还决定的应在“备注”栏:当事人签“上述物品完好,现已退还”签名及接收时间和两名执法人员签名。

(六)、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第一联随案件材料一起移交行政案件受理中心1、车辆有异常情况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2、在七日内持本凭证到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行政案件受理中心接受处理。

(七)调查报告1、案件调查情况:应当注明违法行为发现时间、发现途径、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地点、违法行为内容等违法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开展调查取证的全部过程。

(从轻、从重在调查情节中体现)2、处理机构意见:应当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八)责令改正通知书1、违法事实表述要简明、清晰,一般要注明违法时间、违法地点。

2、责令改正事项及依据(如:皖M80283滁州市驾驶员王某某无故拒载乘客,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你在营运中不得无故拒载客车)3、可以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可将改正结果注于责令改正通知书下方;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写出明确的责令整改期限;4、责令改正的内容应当尽量明确。

(九)、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1、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写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罚款处罚的应当写明罚款金额。

(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2、理由和依据: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的原文,具体到条、款、项、目。

(如: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3、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当事人可以向其提出陈述、申辩的执法单位的名称应具体到部门。

(如: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法制科)(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执1、“送达单位”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如: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送达地点”应明确具体街道、门牌号、表述准确、规范;(如:滁州市琅琊西路88号行政案件受理中心)送达回证空白部分应作划线处理,包括备注栏;“收件人”不是当事人时,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身份和与当事人的关系3、送达文书:填写送达文书的名称。

(如: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十)、当事人陈述申辩书1、调查复核情况:填写经复核违法事实。

(如:经复核,王军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承办人意见:应当由执法人员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给予王军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妥否,请批示。

)需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应当填写“建议报案件会审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3、单位负责人意见:由负责人明确写明“同意承办人意见”或者写明同意作出处理决定的全部内容。

(十一)、交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1、出席人签名:应由全体出席人本人签名,体现集体负责制。

2、讨论情况:首先“案件简介”应当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法律依据、当事人意见等;其次“讨论记录”栏中要明确每个人的意见;集体讨论记录要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要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理决定一致。

(十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1、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的叙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法律依据:写明当事人所违反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条款和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到条、款、项、目。

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3、缴纳罚款银行: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如:农行皖东支行)。

(十三)、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1、填写解除强制措施的原因和具体时间。

根据强制措施解除的情形。

(如: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十四)、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结案报告1、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种类、数额,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2、执行情况: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于2010年7月8日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5、“处理机构结案意见”由处理部门写明具体意见并由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填写日期;(建议结案)6、“法制工作部门审查意见”由运输管理机构的法制部门写明具体审查意见并由法制部门的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同意处理结果意见)7、“行政执法机关审批意见”由负责人填写意见和签名。

(同意结案)三、卷宗管理规范一、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二、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三、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1)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

(2)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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