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督导制度
心理辅导的专业督导

录音分析要点
录音分析的功能
了解受导者的咨询技巧 帮助受导者了解咨询过程与咨询内容的关系 了解咨询过程中一件事任何被说出来 帮助受导者区别会谈性和治疗性的音调
录音内容的选择
最具有生产性的部分 最重要的方面 受导者内心挣扎最厉害的部分 将有问题的部分做标记 询问咨询过程中混淆不清的部分 指出具有特殊治疗效果的人际动力部分
实例:督导如何指出受导者的潜意识抗拒
情境:督导双方正在讨论受导者在治疗过程中,如何处理当事人 希望不被提起名字的事。 D:你做了些什么呢? S:我就不叫他的名字了。 D:你不只是不叫他的名字,你还防卫自己不去分析他的转移反应, 当他告诉你“我希望你不要叫我的名字”,这意味着“我希望你不要 成为我生活中的重要人物,只要像一个冷冷的分析机构就好,我 不想跟你有什么联系”。而你和他一样害怕亲密关系,你对他的回 应是:“好吧,你要抛弃我,我就让你孤独”。 S:我没有追问上回我们提到的重要问题,就是他的关系问题形成的 部分。 D:喔,关系问题对每个人都是主要的问题,我想你是卡在防卫自己 讨厌这个男孩上了,他害怕他的虐待狂、犯罪、同性恋等等。而 你说“好,这都是关系问题”,你总是保护自己不去看清这个男孩 的病态,这回你可真是防卫他对你的转移反应,你也接受他的防 卫。现在,注意,接受他的防卫本身没什么错,但你必须思考一 下为什么你会接受他的防卫,为什么你会这么害怕他的病态。
1、咨询督导的缘起
1925年—1930年 精神分析学派首先采用临床 督导方式来训练治疗师 督导理论沿革主要是两大流派
以心理治疗为基础的督导
其督导理论建立在现有的咨询理论基础上,包括精神分析 当事人中心理论、行为主义理论、认知治疗理论、系统取向 理论等
概念模式督导
它是结合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等逐渐形成 的模式
学校心理辅导督导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3.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三、督导机构及职责1. 督导机构:成立学校心理辅导督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校医等组成。
2. 督导小组职责:(1)负责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2)对心理辅导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3)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心理辅导工作质量;(4)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心理辅导工作情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督导内容1. 心理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2. 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3. 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环境布置及使用情况;4. 心理辅导课程、活动开展情况;5. 学生心理辅导需求及辅导效果;6. 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及效果;7.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及普及情况。
五、督导方法1. 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心理辅导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 个案分析:对心理辅导教师辅导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提高心理辅导水平;3. 调查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教师及家长对心理辅导工作的满意度;4. 专题研讨:针对心理辅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六、督导结果运用1. 对心理辅导工作成效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心理辅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3. 对心理辅导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4. 根据督导结果,调整心理辅导工作计划,优化资源配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心理辅导督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咨询督导制度内容

心理咨询督导制度内容
心理咨询督导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咨询质量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1. 督导目的:明确心理咨询师的发展目标,促进其专业成长和个人成熟。
2. 内容与形式:督导可分为小组督导和个体督导。
小组督导通过讨论和交流促进心理咨询师之间的学习和分享。
个体督导则是一对一的指导和回顾咨询师的工作。
3. 督导频率:根据不同机构和个人需求,通常为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4. 督导师资格:督导师通常是经验丰富、资格认证的心理咨询师或临床心理学家。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咨询技能和教导能力。
5. 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案分析、技术指导、伦理规范、咨询过程的评估和完善等。
6. 督导记录:督导师和心理咨询师应保留督导记录,记录咨询师的成长和反思过程,以及督导师的建议和意见。
7. 督导评估:根据督导的目标和效果,进行定期的督导评估,以便调整和改进督导流程。
8. 保密与隐私:所有参与督导的个案和信息都应保密,确保咨
询师和咨询者的隐私和权益。
通过心理咨询督导制度,心理咨询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咨询技能和专业素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也可以提供他人的反馈和支持,促进心理咨询领域的发展。
大学心理咨询师督导守则

大学心理咨询师督导守则
为了更好地维护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心理枯竭,制订如下督导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和提高咨询技巧。
2、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加强专业技术上的沟通
3、请同行对自己进行督导。
4、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每年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以提高专业技能。
5、定期进行专业学习和行业之间学术交流,确保专业系统培训与自学相结合。
6、平时注重团结协作,排除职业困扰,相互促进个人心理素质不断提高。
7、平时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社会活动,及时排解不良情绪。
8、鉴于咨询工作的高风险性,每年支付一定经费,确保组织咨询人员有计划地外出进行身心调适。
学校心理督导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辅导水平,保障师生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教师、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以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理论为指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2. 实用性:结合学校实际,确保制度可操作、易执行;3. 全面性:覆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4. 持续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督导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2. 审批心理健康教育项目;3.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4. 监督检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档案。
第六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室,负责具体实施心理督导工作。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室职责:1. 负责制定心理督导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心理督导活动;3. 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4. 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质量评估;5. 收集、整理心理督导相关资料。
第三章督导内容第八条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情况;2. 心理辅导活动开展情况;3.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专业能力;4. 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5. 家校合作情况。
第九条督导方式包括:1. 查阅资料:查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备课、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材料、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等;2. 观察评估:观察心理辅导活动开展情况,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专业能力;3. 个案访谈: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进行访谈,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4. 专项调研:针对特定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督导流程第十条督导流程如下:1. 督导室制定心理督导工作计划,报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审批;2. 督导室组织实施心理督导活动,收集相关资料;3. 督导室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质量评估,提出改进建议;4. 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督导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整改要求;5. 督导室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检查督导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检查督导规章制度为保障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一、积极探索推进督导评估工作,以学校经常性自评为基础。
学校教育督导小组应根据相关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对教研组、教师、学生的评价体系,将日常工作有机地纳入到督导评估中,并制定固定的评估制度。
对于日常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二、积极引导特色发展,推进自我完善。
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应做到耐心细致的引导,使学校评出成绩、评出干劲、评出方向,使督导评估工作成为再研究、再认识、再调整的过程。
同时,督导评估工作也应作为激发师生活力、挖掘潜力、改进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通过督导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工作,找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自我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节,以形成良好的动态发展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小组由学校副校长任组长,聘任专职、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参与,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积极试行。
学校内部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在以往的学校工作中还没有涉足过,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大胆探索,积极试行,在学校建立起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督导工作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提档升质,特色发展。
评估内容重点侧重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队伍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
为了保证督导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如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问卷调查或测试、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等。
《心理咨询督导培训管理制度》(分条结构)2023广东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咨询、社工机构
心理咨询督导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满足机构发展需要和员工成长需求,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高机构人才使用效率,将机构打造成实务型、学习型、研究型的社会企业。
第二条将机构的培训、督导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成长相结合,促进机构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篇培训学习制度第一章培训学习体系第三条培训对象为机构全体员工。
第四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团队凝聚力培训等。
第五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交流活动、工作坊、讲座、团队拓展、线上自学、咨询研讨等。
第一节新员工入职培训第六条为了让新员工了解机构基本状况,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
第七条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机构文化:机构背景、创建过程、机构现状、组织架构、机构目标、宗旨、使命、核心价值观等;(二)岗位职责职位说明,礼仪规范等;(三)机构管理制度:考勤制度、人事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二节专业能力培训第八条为员工工作提供指引,促进工作知识水平的提升,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岗位能力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等。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每年专业伦理培训不少于12小时;专业理论、实操技能类培训不少于48小时;需参与机构督导工作安排。
第三节团队凝聚力培训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团建活动及团建培训,提升团队凝聚力,加强员工组织归属感和认同感。
第二章参加培训条件第十二条凡机构为员工个人支付培训费用(含产生的食宿交通补贴)达到xxx元(含xxx元),或者因培训连续脱产超过3天者须签订《在职员工培训协议书》,承诺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由机构总经理审批执行,机构副总经理应对培训过程进行监察。
第十四条参与培训员工需在培训后上交培训总结及心得,参与外训的员工还需在机构内进行至少一次的转训。
第十五条人事行政部需将培训成效评估整理上报并作出相应改进。
第十六条员工在试用期需接受入职培训不少于2小时,机构应安排专人为新员工进行有关机构制度及项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心理中心案例督导制度范本
心理中心案例督导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本中心制定案例督导制度,通过定期组织案例督导活动,促进心理咨询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全体心理咨询师。
三、督导组织1. 督导活动由心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每季度至少一次。
2. 督导小组由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资深心理咨询师、心理督导师组成。
3. 心理督导师由具有丰富心理咨询经验、受聘于本中心的专业心理督导师担任。
四、督导流程1. 心理咨询师在完成个案咨询后,将咨询案例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给督导小组。
2. 督导小组成员在收到案例材料后,提前进行阅读和分析,准备督导发言。
3. 督导活动开始时,心理咨询师对所提交的案例进行简要介绍,包括来访者基本信息、咨询背景、咨询目标、咨询过程、咨询效果等。
4. 督导小组成员针对案例中的关键问题、咨询技术、咨询效果等方面进行提问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心理督导师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专业角度对心理咨询师的咨询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6. 心理咨询师根据督导意见,对咨询案例进行反思和总结,修改完善咨询方案,提高后续咨询效果。
7. 督导活动结束后,心理咨询师将督导记录和修改后的咨询方案归档保存。
五、督导要求1. 心理咨询师应认真对待案例督导,积极参与,主动分享经验和困惑。
2. 督导小组成员应尊重心理咨询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心理督导师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给予心理咨询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4. 心理咨询师应根据督导意见,及时调整咨询方案,提高咨询质量。
六、督导评价1. 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对督导效果进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2. 心理中心将对心理咨询师的咨询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心理咨询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督导小组将对督导活动进行评价,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以提高督导效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心理督导室值班制度范本
心理督导室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心理督导室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心理服务质量,规范值班人员的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心理督导室的值班人员,包括值班时间、职责、要求等方面内容。
二、值班时间1. 心理督导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开放,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值班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三、值班职责1. 接待来访者:值班人员需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问题,给予恰当的引导和建议,并根据需要进行心理测评或转介。
2. 电话咨询:值班人员需接听心理热线电话,为来电者提供心理支持,解答疑问,并做好电话咨询记录。
3. 资料整理与归档:值班人员需做好心理咨询案例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 参与心理督导:值班人员需参加心理督导会议,分享心理咨询经验,提高自身心理辅导能力。
5. 维护室内环境:值班人员需保持心理督导室的环境整洁,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四、值班要求1. 遵守职业道德: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2. 专业知识:值班人员需具备扎实的心理咨询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技术。
3. 持续学习:值班人员需不断学习新的心理学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来访者。
4. 团队协作:值班人员需与其他心理咨询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探讨心理咨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心理督导室所有。
心理咨询师督导制度
一、心理督导的意义:
1.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督导制度是心理咨询工作的需要,也是由心理咨询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特殊性决定的。
2.心理督导可以在促进咨询师的个人成长、帮助咨询师在本人出现心理问题时恢复心理健康、有效帮助咨询师提高咨询技能、帮助咨询师及时调整咨询策略等方面给予帮助。
3.为了更好地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心理督导活动是极为重要的
二、心理督导规定
1.聘请院外心理督导师,定期进行个案督导和心理咨询师的个人成长督导。
2.科室内部每两周举行一次心理督导活动(以自愿为前提),形访者的任何信息,需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4.当咨询师在咨询中遇到各种难题、或职业瓶颈、或咨询师自身出现各种状况,可以约请外聘心理督导专家,督导可以是单次的,也可以是约定连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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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督导制度是心理咨询工作的需要,也是由心理咨询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特殊性决定的。
2.心理督导可以在促进咨询师的个人成长、帮助咨询师在本人出现心理问题时恢复心理健康、有效帮助咨询师提高咨询技能、帮助咨询师及时调整咨询策略等方面给予帮助。
3.为了更好地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做好心理咨询工பைடு நூலகம்,开展心理督导活动是极为重要的
5.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每3个月至少须提交一份个案督导报告,并接受督导。
二、心理督导规定
1.聘请院外心理督导师,定期进行个案督导和心理咨询师的个人成长督导。
2.科室内部每两周举行一次心理督导活动(以自愿为前提),形式主要为同辈督导。
3.督导过程中关于来访者的任何信息,需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4.当咨询师在咨询中遇到各种难题、或职业瓶颈、或咨询师自身出现各种状况,可以约请外聘心理督导专家,督导可以是单次的,也可以是约定连续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