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析疑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析疑龙文懋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关键词: 知识产权/客体/智力成果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
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是"无形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以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为目的的。
但笔者认为,这种看法就专利权、著作权而言是切合的,但若认为商标权的权利客体也是智力成果则不尽妥当。
因为商标是商誉的象征,而商誉是产品的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系列智力和体力活动的综合,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智力成果。
(注:商标权的权利客体到底是什么颇为费人索解,有人认为就是商标标识,商标标识设计中蕴涵着智力创造,构成商标权的客体;有人认为商标标识只是形式客体,实质客体则是商誉。
现今人们比较倾向于后一种看法。
笔者认为,商标是商誉的象征,但又不仅仅是商誉的象征,它还包括特殊的进货渠道、良好的客户关系、人们的心理认知等各种对商家有利的条件,总体地看,它会带来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该优势地位通常与人们的认可程度相关联。
)只有在对"智力成果"作宽泛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将商标纳入智力成果的范围,但如此解释的话,岂不是人类创造的所有成果都可以纳入知识产权法的范围?和通说观点不同的是,本文认为知识产权是抽象的权利,它没有具体的客体。
一、财产的分类: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民法中财产的传统分类,是依据权利客体将财产区分为有形(体)财产与无形(体)财产,前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物品、土地、房屋等等,后者则包括股票、债券、知识产权等。
有形(体)财产的权利客体是具体有形之物,而无形(体)财产的权利客体是无形之"物",比如知识成果,票据等等。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目录1. 知识产权法概述 (2)1.1 知识产权的定义 (3)1.2 知识产权的种类 (3)1.3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4)2. 著作权法 (6)2.1 著作权的定义 (7)2.2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8)2.3 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10)2.4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 (11)3. 专利法 (11)3.1 专利的定义 (12)3.2 专利的类型和申请程序 (13)3.3 专利的审查和授权 (14)3.4 专利的保护和维护 (15)4. 商标法 (17)4.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 (18)4.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19)4.3 商标的侵权和纠纷处理 (20)5.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 (21)5.1 反不正当竞争法 (22)5.2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4)5.3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5)6.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26)6.1 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27)6.2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29)6.3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30)1.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一门保护创新者权益、鼓励技术创新的法律科目。
它主要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旨在为创作者和发明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排他性权利,以换取他们将创新成果公之于众,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在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下,创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这些权利使得创作者能够控制其作品的使用方式,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为了鼓励技术的公开与交流,知识产权法规定了专利制度。
专利权人拥有对其发明的独家使用权,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权利。
但专利权的行使并非无限制的,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程序、权利期限等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利制度的合理运行。
商标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The world is like a mirror: Frown at itand it frowns at you; smile, and it smiles too.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1、文字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1)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
(2)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3)曲艺作品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0种,其中主要的是相声,快板,数来宝评书,弹词,大鼓坠子、琴书等。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所规定的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
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
(4)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
广义上讲,是凭借人体有组织、有规律,有组织的运动来表达感情的艺术形式。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3、专有性 、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 特点。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占有,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得到严格的保 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 产品;(主要是指仿制、假冒或剽窃)。 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 存。
知识产权法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第一,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第一,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在存在的物理上的“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在存在的物理上的 “物”。 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 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 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第二,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 第二,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 、专有性 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 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 、 收益和处分,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利益, 收益和处分,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利益,不危及社会公众和国家的利 不违反公认的社会公序良俗, 益 ,不违反公认的社会公序良俗, 其为这些行为的权利是绝对的和 排他的。 排他的。 但是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 但是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 除了要考虑和遵循与物权人行使物权的相同约束条件之外, 除了要考虑和遵循与物权人行使物权的相同约束条件之外,法律还 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 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世界知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 识产权组织公约》 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对知识产权范围的界定最有代表性: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指对特定客体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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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1、知识产权的客体⽐较多,主要包括:(1)作品;(2)发明、实⽤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条⼆、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侵犯知识产权⾏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般包括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侵犯知识产权⾏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侵害。
3、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与⾏政机关关系密切。
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中⾏为⼈的⾏政责任不可忽视。
根据我国现⾏法律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政责任主要有三种,即停⽌侵权、没收和罚款。
4、侵犯知识产权的⾏为,危害巨⼤、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专利罪,未经著作权⼈许可,复制发⾏其⽂字作品、⾳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犯罪。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指对特定客体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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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2 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的概念 (一)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 著作权 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 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二)著作权的内容 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所享有的以人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
身权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让和 不可剥夺的专属权,非作品创作人不得享有.
作者有权在作品上署本人姓名,笔名或不署名并禁止非创作人在作品 上署名.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修改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经作者同意不得修改其作品.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所谓歪曲,是指作品的思想,观点,形象被歪曲. ——所谓篡改,即以作伪的手段改动作品的思想内容或精神实质,从而 破坏作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校教育和科学研究使用作品,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使用作 品,以及图书,档案,博物馆保存或收藏作品和使用陈 列在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等,这些有利于提高民族文化 素质的合理使用,历来受法律保护. 同时,对"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汉族文字作品 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作品改成盲 文出版作为合理使用加以规定,具有中国特色.
优惠期: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 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四,权利的限制 权利的限制
权利的限制,是指对作者著作财产权的限制. 主要有保护期限制,地域限制和权能限制三种 方式. 权能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行 使,以保护作品使用人的权益.
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和艺术方面的创造活动中,对其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益。
它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造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首先,专利权是一种独立的技术创新产权。
它是对于发明技术的独占权,使得专利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该技术的独家权益,能够有效地防止他人对其技术的非法使用、复制和销售。
专利权的保护鼓励了科学家和创新者们积极投入研究开发工作,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其次,著作权保护的是原创文学、艺术作品等知识创作成果。
著作权授予作者对作品的独占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改编权等。
著作权的保护鼓励了创作活动的进行,激发了文学艺术的创新和传承,推动了文化产业的繁荣。
商标权是企业和个人对于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是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象征,是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标志。
商标权的保护能够防止他人使用相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最后,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包括商业信息、技术流程、客户数据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们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可以保护企业的利益,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具有如下特点:首先,知识产权是不可见的、非物质的财产权。
它不同于实物资产,可以被无限次复制和传播,不会因为分享而减少。
其次,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创造者的智力和劳动,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
再次,知识产权具有时限性。
专利权、著作权等都是有限期限的,一旦期限到了,相关的知识产权就会进入公有领域,可以供任何人使用。
最后,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规范。
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创新、创造和商业活动相关的产权,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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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各种创造性的作品和发明。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创新和创造,保护创作者和发明家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首先是著作权,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
这些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独创性,才能享受著作权保护。
其次是专利权,它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在技术领域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现有产品或方法进行改进或创新,具有实用性和创造性;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新设计。
再次是商标权,它是保护商标的权利。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等。
商标权的保护对象是商标的独立性、显著性和可辨识性。
还有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如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
地理标志是指用于标识特定地理区域产品的名称、标志或其他表示,具有特定的地理环境或人类活动所赋予的特征和质量;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了保
密措施。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各种创造性的作品和发明。
保护这些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创新、鼓励创造是非常重要的,也为创作者和发明家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