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制砂规范
贵州机制砂地方标准

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规程编制组二○○七年十二月前言根据贵州省建设厅文件黔建科标通[2006]467号“关于下达《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要求,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是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应用经验,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技术关键进行验证试验,并在应用基础上制订的.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及符号,3。
基本规定,4.原材料,5。
混凝土技术性能,6。
配合比设计,7。
施工,8.混凝土质量检验和验收;附录A:防止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发生碱骨料反应技术措施;附录B:机制砂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原则;附录C:原材料及混凝土试验方法.本规程由贵州省建设厅归口管理,由主编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函寄解释单位。
本规程主编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邮编:55000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任仁、梅世龙、冷发光、丁威、凌建明、康厚荣、费小申、余崇俊、陈才琳、彭运动、周平、汪金育、阮有力、田冠飞、孙会元、张仁瑜、韦庆东、吴大鸿、周永祥、石连富、严敏1 总则1.0。
1本标准的制定对贵州高速公路领域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及其应用水平、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工程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1.0.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规定强度等级大于C50的混凝土为高强混凝土,对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尚无具体规定。
事实上,当前贵州在实际工程中采用的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强度等级主要是C50,而C60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已经十分少见,至于大于C60强度等级的机制砂混凝土,当前尚未采用,而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尚不会大规模采用,因此本规程内容集中在当前和今后将大量采用并具有发展潜力的C50~C60强度等级范围的机制砂高强混凝土。
贵州省机制砂规范

≤3.0
-
表4.3.8 机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项目
含量限值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
(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对原状砂和洗除有机物的砂进行胶砂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0
10~0
37~15
60~37
75~52
85~63
100~85
表4.3.5 机制砂泥块含量和石粉含量的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50
C55、C50
胶凝材料用量≤470kg/m3时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1.0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MB<1.4
≤5.0
≤7.0
≤10.0
MB≥1.4
表4.4.3 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 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25
95~
100
90~
100
-
30~
70
-
0~
5
0
0
5~31.5
95~
100
90~
100
70~
90
-
15~
45
-
0~
5
0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等要求,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
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JG/T568)标准要求。
再生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等有关标准要求。
(三)机制砂石企业工厂应建立试验室,具备砂石骨料产品质量进出厂检测项目的检验条件,按照《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附录A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达到《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T/CAATBS003)中Ⅲ级及以上试验室要求。
建立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检测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体系和质量档案制度。
3.0-机制砂的有关问题

1、什么是机制砂?按《建筑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mm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
特细砂:按《建筑用砂》(GB/T14684)规定方法检验所得细度模数为0.71.5的天然河砂。
混合砂:由机制砂与天然砂混合而成的砂。
2、什么是机制砂混凝土?用机制砂作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目前国外每年生产机制砂不低于50亿吨,大型工程、民建房屋基本上都在使用机制砂配制混凝土。
3、什么样的机制砂是合格的?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经出厂检验的机制砂就是合格的。
一般需要检测的项目有: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石粉含量、表观密度、空隙率、压碎值、亚甲蓝MB值等。
4、哪些岩石可以用于机制砂石生产?机制砂石(碎石)的制砂原料通常用花岗岩、玄武岩、河卵石、鹅卵石、安山岩、流纹岩、辉绿岩、闪长岩、砂岩、石灰岩等。
其制成的机制砂按岩石种类区分,也存在有强度和用途的差异。
5、与天然河沙相比,机制砂的有何特点呢?1)与天然河沙相比,机制砂具有棱角尖锐分明、针片状多、粗糙的特点,从外观上就可区别两者;2)机制砂的坚固性比河沙稍差;3)机制砂石粉含量大;4)一般天然沙,一种细度模数,可以有多种级配,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可以人为的通过生产工艺来控制,按用户要求来组织生产,这是天然砂所不能做到的;5)机制砂有更好的粘合度,更抗压,使用寿命也更长;6)机制砂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与原料是一致的,没有天然砂那样复杂。
6、为什么山沙和海沙质量比河沙差?一般山沙风化较严重,含泥较多,含有机杂质和轻物质也较多;海沙中常含有贝壳等杂质,另外所含氯盐、硫酸盐、镁盐会引起钢筋的腐蚀,这些物质都影响混凝土性能,故质量较河沙差。
7、目前国内执行的主要机制砂标准有哪些?GB/T14684—2011《建筑用砂》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T241-2011《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50/5030-2004《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重庆)JT/T819-2011《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DBJ52-55-2008《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8、机制砂有哪些技术质量指标?机制砂的主要技术指标有: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空隙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亚甲蓝(MB)值、压碎值指标、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等16项技术指标。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下称《规范条件》)。
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目前,全省约有1786家砂石骨料企业和站点(其中有证砂石企业约1500家),从业人数在10万人左右,带动相关就业人员在30万人以上,砂石骨料产量达到8.9亿余吨,产值超过300亿元。
贵州省使用机制砂已有五十余年历史,在机制砂生产、应用以及标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机制砂一直作为地方材料(地材),没被当作产品或材料加以管理,尚存在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非法企业及非法开采多等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为鼓励砂石骨料行业技术进步、推进绿色生产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依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明确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行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规范条件》从“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附则”七个方面,对机制砂石骨料企业提出了要求,必将对机制砂石骨料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有哪些?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黔工信原材料〔2020〕71号,下称《规范条件》)。
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石灰是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健康医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要后处理及添加剂材料。
随着石灰相关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对石灰企业的规范性和产品的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制砂石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机制砂石行业发展需要,制定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现予印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等要求,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9•【字号】筑府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0〕6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严格执行《贵阳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砂石矿山和砂石资源(含建筑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石英砂岩等用于建筑材料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坚持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区域。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高新区、金阳新区和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办事处)。
(二)重点对象。
各类禁止开采区内的砂石矿山,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
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办事处)设计生产能力小于10万吨/年的砂石矿山。
三、责任主体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安监、水利、公安等部门是具体实施单位。
四、规范砂石采矿权的设置范围和审批行为(一)调整砂石采矿权审批权限1.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的砂石采矿权审批权限上收到贵阳市国土资源局。
2.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国土资源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批砂石采矿权。
《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

《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82205【发布文号】筑发[xx]5号【发布日期】xx-01-18【生效日期】xx-01-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年1月18日筑发〔xx〕5号)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和利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环境和风景观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乡镇企业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处罚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需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集体企业和个人,应向所在区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国营企业应向市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交验下列资料:(一)开采区地形图和矿山范围地质矿产资料;(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分配制度等);(三)砂、石、粘土取样化验全部结果。
经审查同意后,发给《采矿许可证》,并持证分别到规划、土地、安全、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开采。
第三条第三条凡使用爆破药品爆破开采者,必须持《开采许可证》,到所在区公安部门办理爆破器材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审批手续。
第四条第四条下列地区或地带严禁开采:(一)城市规划的小区;(二)风景区、公园、名山、城市绿化地和苗圃、林区等;(三)对军事设施、火药库、文物古迹、仓库、桥梁、水库、铁路、公路、堤坝,以及各种工程主要管线、输电设备、水利设施等安全有影响的地带;(四)面向公路干线的两侧山头和影响景观、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带。
第五条第五条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企业和个人应遵守以下事项:(一)必须按批准的开采范围和方案开采,不得乱开乱挖;(二)废土、废砂、废渣应按指定地点排弃,不准乱堆乱倒;(三)开采完毕,应按规定整理场地,并向原批准的矿管机关办理停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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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4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10
95~
100
80~
100
0~
15
0
-
-
-
-
5~16
95~
100
85~
100
30~
60
0~
10
0
-
-
-
10~20
-
95~
100
85~
100
-
0~
0
10~0
37~15
60~37
75~52
85~63
100~85
表4.3.5机制砂泥块含量和石粉含量的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50
C55、C50
胶凝材料用量≤470kg/m3时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1.0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MB<1.4
≤5.0
≤7.0
≤10.0
MB≥1.4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
表4.3.3高强混凝土用机制砂级配
方孔筛筛孔
边长尺寸(mm)
9.50
4.75
2.36
1.18
0.60
0.30
0.15
累计筛余(%)
Ⅰ区
0
10~0
35~5
65~35
85~71
95~80
100~90
Ⅱ区
0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混区
15
0
-
-
16~31.5
-
95~
100
85~
100
-
-
0~
10
0
表4.4.7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限值
施工方式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泵送
<5.0
非泵送
≤8.0
表4.4.3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25
95~
100
90~
100
-
30~
70
-
0~
5
0
0
5~31.5
95~
100
90~
100
70~
90
-
15~
45
-
0~
5
0
注:路面混凝土用粗骨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2.0
≤3.0
-
表4.3.8机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
含量限值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
(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对原状砂和洗除有机物的砂进行胶砂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