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宿舍管理条例及处罚

宿舍管理条例及处罚为提高员工的住宿环境,同时,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希望大家积极主动做好做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区域:客厅地面、走廊、厨房、卫生间: (马桶、地面、洗漱台、垃圾)其它区域。
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抽查,并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
宿舍管理条例及处罚(十四条重要内容):1、严禁在宿舍随便乱扔烟头,违者50元/次。
2、出门插线板开关必须关闭,违者100元/次。
3、床铺被褥每天保持整洁、个人鞋子(摆放鞋架)物品摆放整齐。
4、宿舍做好保洁工作,不得随地乱丢杂物垃圾(垃圾丢到垃圾袋内),违者20/次。
5、烟灰烟头必须每天清倒,不得隔天。
6、23:00以后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打扰他人休息。
违者一次警告,二次搬离宿舍(除客服部外)。
7、宿舍公共设施请爱惜,使用如有损坏自费维修。
8、如使用蚊香,蚊香灰每天早晨必须清理干净(需要拖把拖干净)。
9、公司物品一律不准私自拿到宿舍,违者100元/次/例。
10、卫生间地面及马桶,每天必须冲洗干净。
11、卫生间洗漱台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违者警告一次,以后禁止再摆放。
12、外出时记得每天把卫生间垃圾带走,违者20/次。
13、自觉做到节电、节水,养成安全用电习惯。
14、打火机禁止放到阳台或者其他太阳直射的地方,以免爆炸失火,安全第一。
注意:1、离职人员,办理离职之前须先交300元水电费给宿舍长/主管,再找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所有人无例外)2、如果离职之前三天内已经交完所有水、电费则无需要再交,离职后三天之内务必搬离宿舍。
3、搬离宿舍时,任何人不得带走宿舍公共设施设备。
员工宿舍卫生奖惩制度[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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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卫生奖惩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员工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员工宿舍卫生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宿舍卫生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如下:(一)、惩罚1、室内有无异味,按严重情况罚款5-10元。
2、被子叠放整齐,且按要求摆放,床铺乱者罚款5-10元。
3、床单、被子及枕巾干净无油污,脏者罚款5元。
4、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死角,不合要求者罚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净,物见本色,无卫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罚款相关人员10元。
6、纸篓内垃圾不超过纸篓的2/3,否则罚款5元。
7、玻璃、窗台、窗帘保持干净,否则罚款5元。
8、橱柜表面无尘积,且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元。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确保所有电源的关闭,否则罚款10元。
10、禁止随意移动、拆卸、调换、多占床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20元罚款。
(二)奖励1、每次卫生检查将评出“卫生标兵”一名,连续三次获得卫生标兵将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及一定物质奖励。
2、连续六个月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该宿舍100元奖金或物质奖励。
3、管理部根据员工宿舍表现情况,每年评出优秀室长及优秀室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揭发同住成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证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1、惩罚款项每次都做认真登记并本人签字。
2、奖励物品的资金来源为惩罚资金。
3、检查卫生时检查小组配合工作。
4、物质奖励为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单、枕巾、奖金等生活用品。
第二篇: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宿舍卫生奖惩制度为提高宿舍卫生状况,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生自身素质,贵工职院学生会特制定此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一、基本检查制度1、由系生活卫生部定期将全系卫生成绩誊写出来,于每次宿管中心会议上把每周二和周四系各班宿舍检查的成绩交到宿管中心。
2、每月在学院系生活卫生部专栏张贴卫生检查简报,对本月卫生情况进行总结(附优秀宿舍及最具潜力宿舍照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维护宿舍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宿舍长负责制。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入职时间、岗位性质、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分配;2. 新员工优先安排;3. 宿舍分配应确保男女宿舍分开,并保持相对独立;4. 根据宿舍条件,合理分配员工。
第五条宿舍长职责:1. 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包括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2. 协调宿舍内员工关系,营造和谐氛围;3. 及时向上级反映宿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宿舍管理规定:1. 员工入住宿舍前,应签订《宿舍入住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 员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3. 保持宿舍卫生,每日进行清洁,每周进行大扫除;4. 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5.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三章宿舍纪律与处罚第七条宿舍纪律:1. 员工应按时作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2.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3.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4.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炉等;5. 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保持宿舍整洁。
第八条宿舍处罚条例:1. 对违反宿舍纪律的员工,宿舍长有权进行批评教育;2. 首次违反宿舍纪律,给予口头警告;3. 二次违反宿舍纪律,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4. 三次违反宿舍纪律,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5. 四次违反宿舍纪律,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守则处罚条例科技管理学校1.doc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处罚条例科技管理学校1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生活、休息有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除教育外,给予必要的处罚。
1、宿舍楼内严禁大声喊叫、打闹、带球进室,尤其午休时、熄灯后不得讲话、听收音机、敲墙、敲床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等。
初次警告,再犯取消住宿资格。
2、不准将盒饭带入寝室,不准从寝室向窗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茶水以及吐痰等,初次警告,再犯取消住宿资格。
3、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学生不得携带藏匿打火机、火柴,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4、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变相赌博行为,学生携带或藏有麻将、牌九等赌具一律作赌博处理,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5、宿舍内不准打扑克(双休日娱乐活动,最晚上不得超过23点),初次警告,再犯取消住宿资格。
6、学生严禁携带刀具等凶器,严禁传阅、传抄、拥有淫秽黄色书刊,携带及传播黄色淫秽的音像制品,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有关的书刊及音像制品一律没收,并应供出来源。
7、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灯头插座,严禁使用取暖器,热得快,煤油炉,蜡烛、电炉、炊具等电器,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没收并罚款100元。
8、未经值班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客进入宿舍,对劝说无效者初次警告,再犯取消住宿资格。
9、偷窃他人财物或学校集体财产者,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10、严禁各种形式的逃夜,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11、双休日、国定假确需住宿的学生应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外省市学生除外),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并登记后,才能住宿。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及罚款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维护公司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
第三条公司宿舍管理遵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四条员工申请入住宿舍,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五条入住宿舍时,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缴纳宿舍费用;2. 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3. 遵守宿舍用电、用水规定,节约资源;4. 不得私自改变宿舍结构,不得损坏宿舍设施;5.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退住宿舍,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退宿手续。
第七条退住宿舍时,员工应将宿舍清理干净,如有损坏,需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章卫生与安全第八条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九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十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或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以下条例进行处罚:1. 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宿舍,每次罚款人民币200元;2. 逾期未退宿舍,每天罚款人民币50元;3. 乱扔垃圾,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4. 非法改变宿舍结构,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5. 损坏宿舍设施,按实际价值赔偿;6. 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每次罚款人民币300元;7. 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8. 私自改变宿舍用电、用水规定,每次罚款人民币200元;9. 未经批准饲养宠物,每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6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1.私自带外来人员探访或住宿,未到行政人力部、保安处办理有关手续的,罚款50-2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2.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有意破坏宿舍清洁卫生的罚款20元/人次。
3.对空床位存放空饮料瓶或其它垃圾杂物,对当事人罚款5元/次,如该室无人主动承担责任、无人举报当事人者,将对该室每人予以10元/次罚款。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对涉案人按财物原价的2倍罚款。
损坏消防器材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将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严禁在各楼层及房间生火、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100-500元/次,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6.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电热炉具,一经查出,罚款50元/次,并没收器具。
7.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龙头关紧,严禁白天亮灯,晚上必须关灯睡觉,违者罚款20元/次。
8.严禁休息时间在宿舍内播放音乐及音视频,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经保安值班人制止而不听劝告者罚款50-200元/次。
9.安排的床位未经保安部及办公室同意而私自调换者,罚款20元/次,不按保安值班员安排入住,罚款10元/次。
10.在宿舍内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私自挪用公物,罚款50元/次。
11.在走廊乱挂衣服或向楼下泼水及在楼梯、走廊、宿舍门口等刷牙、洗脸、倒水等,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12.在本楼内赌博、吸毒及搞违法违规活动,一经发现没收赌具和赌资及其他作案工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当事人予以开除处分。
13.男女间的相互探访,在不影响其它人休息的情况下,闲谈不得超过晚上23:00分,违者作罚款20元/次。
14.行政人力部不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合格的宿舍,予以罚款20-500元额度处理。
对于不配合宿舍检查者,予以50元/次。
15.离职或辞退的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应在2日内离开宿舍,否则按100元/天缴纳住宿费。
16.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与处罚条例

宿舍管理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进一步搞好宿舍卫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条例,酒店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1、寝室各选一名宿舍长,负责安排寝室成员打扫室内外卫生,根据卫生轮值表监督本宿舍成员打扫公共区域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不服从宿舍长安排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
2、按分配的房间指定的床位入住,不得任意变动,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搬回原位。
3、室内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宿舍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卫生间垃圾满三分之二时需更换垃圾袋,大厅垃圾需每日处理倒掉,住宿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违者处以20元罚款。
4、个人物品及钱财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铁皮柜,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严防被盗,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被盗,应立即报告保安部及舍监以便调查。
经查实内部员工盗窃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法办。
5、员工宿舍员限于本酒店员工住宿,严禁外来人员留宿,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经发现,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以上,重犯即予辞退并罚款300元以上。
6、亲人探访需向宿舍人员介绍,并在《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来访时间、来访人关系,离开时间等,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卧室,活动区域仅限大厅,离开时需由本人一同送出。
访客时间为:08:00—20:00,且不得超过2小时。
违反者视情节严重处罚50元至200元。
举报者奖励50元(遇到没有酒店人员陪同的陌生人需询问是否是酒店人员亲属,如对答不正确不能让其离开,视情况报警处理)。
7、严禁男女生混居,违者立即开除。
8、严禁男女生相互探访卧室,违者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上。
9、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放高音量收录机、音响、电视机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20元以上。
10、宿舍区内严禁追逐打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晚上11: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关闭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罚款20元以上。
员工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员工宿舍管理处罚条例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宿舍管理,有效的执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处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条例;2.试用范围适用于居住公司宿舍全体人员;3.管理处罚内容3.1住宿人员应按宿舍管理员指定房间、床位入住,发现私自调换的,一次每人处罚 50 元;3.2住宿人员在宿舍内赌博、打架斗殴的现象,发现一次每人处罚 200 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是本公司员工作开除处理;3.3宿舍内严禁喂养宠物,发现一次处罚 100 元,并没收宠物,对严重影响宿舍卫生的加罚200 元;3.4严禁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一经发现作垃圾处理,自行车未停放到指定地点的一次处以 100 元罚款;3.5在宿舍内烧煮和烹饪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具,违者没收炊具或电器物品并处罚款 200 元;因使用电器具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3.6员工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处 100 元罚款并将外来人员清除宿舍,若因外来人员造成公司及公司其他员工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7私接电源的违者处 100 元罚款;3.8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支弹药、铁棍等物品带入员工宿舍,违者依法报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本公司员工作开除处理,同时承担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3.9室内用具摆放整齐、自觉保证室内卫生;室内脏乱严重的处以50 元罚款;3.10 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将寝室内的家具与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的处的50 元罚款;3.11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的处以 200 元罚款;3.12其它处罚按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4.处罚实施综合管理部宿舍管理人员将会对员工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以上违规、违法行为,综合管理部宿舍管理人员将对该人员开具处罚通知单,本厂员工的由宿舍管理员将责任人确认的处罚通知单交公司人事管理员,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外包队员工的,将处罚通知单下发至其所在外包队负责人,并在其当月工程款中扣除;5.说明本处罚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属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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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的环境整洁,保证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员工养成爱劳动、讲卫生的好习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干部宿舍楼和员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的办理第三条申请入住宿舍时,申请人须凭行政部开具的《联络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入住客房的当事人须缴纳住宿押金100元。
入住房间由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统一安排,无入住《联络单》的,宿管员将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1、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入住宿舍的,一次罚款200元;2、未按宿管员指定的房间或床位入住的,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住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客人或销售人员退还客房时,应到宿管室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领取的公司物品。
离职员工须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后,再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离职员工、客人或销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入住。
1、离职员工未办理退房手续或未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的,行政部将拒绝为其结算工资;2、离职员工未退还寝室钥匙(包括自配的钥匙)的,一律罚款20元;3、退宿人员未退还公司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4、应退宿的人员延长了入住时间,但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行政部批准的,延长一天扣款30元,依此类推;5、客人或销售人员未及时办理退客房手续或未交还客房钥匙的,罚款100元(用100元押金抵充),同时,宿管员应及时换锁;6、退宿人员既不退还公司物品,也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态度恶劣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第三章寝室的安排与调整第五条行政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部分员工宿舍,相关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宿管员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不服从宿管员调整宿舍安排的,一次罚款100元;2、未在宿管员规定时间内搬进新安排的寝室,影响宿舍调整进度的,一次罚款50元。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或非公司住宿员工。
夫妻宿舍房留宿的家人、亲友不得随意在办公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区域走动,儿童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房间,否则后果自负。
1、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100元处罚;2、擅自留宿公司非住宿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50元处罚;3、住宿夫妻家人、亲友(含儿童)随意在厂区走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其本人蒙受的一切损失与公司无关。
第四章值日表与宿舍长的设置第七条除夫妻房、值班室等特殊房间外,每间住人宿舍都必须张贴《卫生值日表》,其内容须及时更新,住宿员工按《卫生值日表》打扫寝室卫生,确保寝室整洁。
宿管室有《卫生值日表》备用。
1、寝室没有张贴《卫生值日表》,或者《卫生值日表》涂改、损坏严重的,其住宿员工每人罚款20元;2、《卫生值日表》内容未及时更新,影响宿舍人员卫生值日的,如离职人员名单未删除,则给予宿舍长10元罚款;如属于新进寝室人员没有及时在《卫生值日表》上登记自己姓名的,则给予其50元罚款;如某日没有编排值日人,导致当日无人值日的,则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元。
第八条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由同寝室人员自荐、推荐或行政部指定。
宿舍长离职或不住原寝室,原寝室人员应自荐、推荐一名新宿舍长,或者由行政部指定一名员工担任新宿舍长。
1、宿舍长未履行宿舍长职责,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一次罚款30元;2、无宿舍长的宿舍,住宿人员既不自荐、推荐,也不上报宿管员,从而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该寝室每人罚款50元。
第九条宿舍长有约束舍友言行、监督卫生值日、保持寝室整洁、保证物品安全、规范电器使用等职责和权利,住宿员工在宿舍管理上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宿舍长的领导。
1、经宿舍长提醒,仍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50元;2、不服从宿舍长指挥,拒绝整理寝室内务的,一次罚款100元;3、拒绝服从宿舍长的管理,言语过激,有辱骂、威胁内容的,一次罚款300元;4、与宿舍长因宿舍管理而打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并开除。
第五章宿舍卫生第十条宿舍卫生标准为地面无灰尘、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统一规范,无未及时清洗的衣服、鞋袜、床单、被褥、枕头等,室内保持通风无异味。
1、值日员工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00元;2、寝室地面打扫后仍有灰尘、杂物、卫生死角的,对值日人罚款50元;3、寝室地面只打扫,未用拖把拖地,导致地面不干净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30元;4、寝室地面因拖地的拖把未拧干而水渍太多、脚印重重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20元;5、寝室内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凌乱不堪的,对责任人予以50元罚款,整个寝室的物品摆放都杂乱无章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6、寝室打扫后,垃圾仍留在室内角落的,对当天值日人予以50元罚款,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7、宿舍门对面(门口至走廊中心线之间)及其两侧范围内留有垃圾的,则对该宿舍的当天值日人或责任人予以50元罚款,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8、脏的衣服、鞋袜、被褥、枕头、床单等个人物品未及时清洗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9、在寝室墙壁、门窗上乱写乱画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10、寝室内因脏鞋、臭袜、臭脚、不常开启门窗等原因而导致气味刺鼻难闻的,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第十一条禁止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弃物品、倒垃圾、泼水、吐痰等一切不文明行为,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脚踩墙壁。
1、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废弃物、倒垃圾、泼水、吐痰等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2、宿舍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3、脚踏墙壁、破坏墙面整洁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4、搞坏墙面,导致墙体受损的,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
宿舍内禁止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等。
1、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2、宿舍内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的,责任人须将宠物、家畜家禽立即带离厂区,还须承担50元罚款。
第六章宿舍文明第十三条宿舍内的电视机、影碟机、收音机、扩音机等电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宜。
宿舍区严禁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图案。
1、电器声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经他人劝阻仍我行我素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2、如屡教不改、多次出现声音大影响他人休息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并对音响设备予以没收,在设备主人离职后方可到宿管室领取;3、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主要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其余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4、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图案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
第十四条宿舍楼洗漱间、卫生间内严禁赤裸冲凉、洗澡。
员工应养成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的好习惯。
如厕时不得使用硬质纸张,亦不得乱丢厕纸,以免堵塞下水道。
1、在洗漱间、卫生间赤裸冲凉、洗澡的,一次罚款50元;2、洗漱、冲凉、洗衣服、刷鞋、洗拖把、冲厕时未及时关闭水龙头,严重浪费水资源的,一次罚款20元;3、如厕时使用报纸书刊等硬质纸张,或用过的纸张、卫生棉及包装袋等不入纸篓或垃圾桶的,一次罚款30元;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罚款50元。
第十五条除公司领导、行政人员、各部门主管外,其余男员工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工宿舍,任何女工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
同样,女工也不得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
每晚11时后,女工宿舍走廊东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1、男员工私自进入女工宿舍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并予以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猥亵女工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500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女员工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或者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并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500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每晚11点后,私自打开女工宿舍走廊东门的,一次罚款20元。
第七章宿舍安全第十六条住宿员工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禁止寝室无人时开照明灯、风扇、空调等,空调遥控器设置温度应不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
严禁使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特殊房间除外),如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烫发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水器、电热杯、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设备。
除夫妻间外,不得在宿舍内煮饭做菜。
1、寝室无人时未关照明灯、风扇等电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10元;2、寝室无人时未关空调,或者未关门窗而开启空调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3、寝室空调夏季制冷设置温度低于22℃或冬季取暖设置温度高于20℃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4、使用风扇吹干洗后的衣服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元;5、使用空调来烘干潮湿衣服或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6、使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的,对违禁电器予以当场没收,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7、私拉乱接电源插座(如绑在床架上)、电线、电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8、私自移动空调、电表、风扇,或者有偷电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50元;9、违规使用家用电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500元的罚款,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在非夫妻宿舍内煮饭做菜的,没收相关灶具,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严禁破坏宿舍设施和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恶意破坏的要加倍赔偿。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同寝室人员共同分担损失的费用和罚金。
1、人为损坏宿舍房门、门锁、窗户、床、桌椅、灯具、风扇、电视机、机顶盒、消防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等设施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2、破坏宿舍设施和设备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50元。
第十八条宿舍区不得私自动火,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刀剑、棍棒等管制用具,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开除责任人,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由责任人包赔,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