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战略投资者成国际倒爷 中国企业到底要什么
我国中小企业应抓住入世机遇到海外投资

我国中小企业应抓住入世机遇到海外投资
佚名
【期刊名称】《技术开发与贸易机会》
【年(卷),期】2001(000)023
【摘要】@@ 新华社北京专电(记者朱彬李鹏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卢进勇提出,随着入世,我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已不断增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已有20年了,这期间,利用了大量的外资.与此同时,我国企业也逐步走向国外市场,进行海外投资,创办了一些海外企业.到1998年底,我们已经在国外办了6000多家各个行业的企业,中方的协议投资金额达到60多亿美元,海外企业分布的国家和地区有160多个.就目前来讲,我们到海外去投资,经济上的必要性或者合理性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总页数】2页(P3-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抓住入世机遇,发展国产印报机 [J], 杨庆峰
2.新疆要抓住入世之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 [J], 孙亚萍
3.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浅机加入世贸组织对我省银行业经营的影响 [J], 陶以平;林永谦
4.中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中可能遇到的"坑" [J], 伍治坚
5.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忻州地区企业应如何面对 [J], 郭焕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国企业成为跨国企业的三条原则

著名国学专家段俊平:中国企业成为成功跨国企业的三条原则中国企业成为成功跨国企业的三条原则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行海外并购的越来越多,会有许多中国企业成为跨国企业,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中国公司对自身的企业文化没有全球化的视野,那么这个企业有可能因为文化的差异,导致企业在海外的经营并不顺畅,有时还可能面临失败的结局。
中国企业要想成为成功的跨国企业,必须注意以下三个原则。
跨文化管理原则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成为跨国企业时,必须对其自身的企业文化进行变革,以适应跨文化管理。
当企业走出国界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必定面临着不同区域、不同民族文化的融合,“跨文化管理”对跨国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
跨国经营的企业在谋求他国发展时,往往采取并购的方式,但实践证明,并购的成功率是极低的,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并购双方没有妥善地解决文化融合问题。
举两个典型的例子。
一个是失败的案例,我国的TCL公司并购法国的阿尔卡特公司。
这次并购从开始到解体总共只有8个月的时间,其失败原因主要是双方在并购前对文化的整合考虑不足,并购之后,TCL又将自己的文化强加到阿尔卡特员工身上,造成很多员工自行离职,使公司失去了这些有专长的员工。
另一个是成功的案例,我国的联想集团并购IBM PC。
刚开始这个并购并不为外界看好,被称为是“蛇吞象”的行动,并且在并购初期,确实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柳传志在后来的演讲中说:“当时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冲突就是文化冲突。
所谓文化冲突,具体讲是指从高层管理人到项目管理人,特别是高层之间如何互相配合工作,这是决定一个公司能不能好好发展的重要因素和最根本原因。
在金融危机出现时,联想就出现了大幅度亏损,表面原因是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直接冲击,但从根本上讲,是部门管理问题,是文化冲突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2009年,联想董事会下定决心进行了改组,形成了优秀的中西合并的领导班子。
此后半年,联想集团在团队、文化等方面实现了很好的融合,业务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道德传统、生活环境、物质与精神追求等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跨国并购的企业而言,文化融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公司文化层面的融合,另一个则是民族文化层面的融合。
国有企业的国际化战略与跨国经营

国有企业的国际化战略与跨国经营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国际化战略与跨国经营备受关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并通过跨国经营来拓展市场和实现利润最大化。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动机、实施方式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国有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动机国有企业国际化的动机主要包括资源需求、市场扩张和技术引进等方面。
首先,国有企业可能因为国内市场饱和或资源不足而寻求海外市场和资源。
其次,通过国际化战略,国有企业可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入来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国际化战略还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二、国有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方式国有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投资、收购合并、战略联盟等。
直接投资是指国有企业直接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收购合并是指国有企业通过购买或合并其他国外企业来进入国际市场。
战略联盟是指国有企业与国际企业进行合作,共享资源和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三、国有企业国际化战略面临的挑战国有企业在实施国际化战略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往往面临来自国际竞争对手的挑战。
其次,国有企业在海外市场上还需要适应不同的文化、法律和商业环境,这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国际化战略还面临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和市场波动等方面的挑战,这些都需要国有企业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国有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启示在国有企业推进国际化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启示值得关注。
首先,国有企业应加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其次,国有企业在国际化战略中应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共享资源和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各种挑战。
五、结语国有企业的国际化战略与跨国经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企业践行“走出去”资源战略的六种模式

条条大路通罗马——中国企业践行“走出去”资源战略的六种模式 2012年03月08日作者: 周立坚编辑:中国矿业报近年来,我国许多非传统矿业型企业纷纷涉足国外资源获取型投资,如中信、中铁工、中交建、中化、中农、中水、北方工业、五矿(传统外贸)、中钢等。
这类企业有很多共同点,一是资金雄厚,绝大部分是上市公司,在A股和H股或者其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有的公司旗下不止有1家上市公司;二是大部分是中央企业,没有地质勘探、开发矿业的历史经验;三是共同承担获取国际矿产资源的社会责任。
很多企业目前已成功地进入了海外矿业开发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追寻他们多年迂回曲折的投资历程,笔者总结了6种战略模式。
海外股市收购型海外股市收购型投资策略是国内企业运用最多的海外资源获取形式。
即非传统矿业型的企业,对海外资源型公司或参股或进行全盘收购。
有资料显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从2001年的70亿美元左右上升到2008年的500多亿美元。
据公开信息统计,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我国矿业企业境外并购案80多例,涉及金额约300亿美元。
2009年,中铝公司与力拓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力拓集团计划接受中国铝业195亿美元现金注资的交易。
但最后以失败而告终。
此模式的优点是:法律程序规范、交易程序透明、交易标的明确,成功后风险小,可快速形成利润增长点。
缺点是:交易成本高、谈判周期冗长、受当地法律和政府制约,不可预见因素多。
资源换项目型“资源换项目”投资形式主要在非洲国家和我国之间发生,我国政府为所在国提供优惠贷款,受贷款国用其资源偿付。
如安哥拉内战刚结束时,无法获得建设启动资金,中国商务部和安哥拉财政部签订框架协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安方提供20亿美元的商业贷款,主要用于铁路、公路、供电供水以及医院、农业灌溉等公共服务项目,安方用未来开采出来的石油偿付。
此模式的优点是:交易涉及所在国的政府,因此,各项工作保障性好、法律程序规范、交易标的明确,成功后风险小,利润包括承包工程和矿业开发两部分。
中国企业出海面对四大挑战

中国企业出海面对四大挑战作者:张倩烨来源:《海外星云》2015年第09期亚投行成立是中国企业走出家门的机遇,也是挑战。
中国企业需要融入国际语境;中国也应重视企业海外利益的保护与监管;“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也亟待转型。
随着多国宣布加入亚投行,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经济影响力与话语权将极大提高。
亚投行未来重点投入领域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可以预见未来在东南亚地区,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将呈迅速上升之势。
东南亚各国,以东盟十国来说,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均衡,且存在复杂的宗教、种族关系,部分国家政局不稳,中国企业在这一地区经营还面临传统的政治与社会风险。
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东南亚地区诸多国家对中国为该地区带来向好的经济前景充满期待。
但目前以国企为主的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仍需解决一系列问题。
海外宣传中切忌过分夸大投资的“战略性”首先是海外宣传中需要注意,切忌过分夸大中国海外投资的“战略性”。
东南亚许多国家拥有殖民地背景,“独立”是国家叙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壮大,中美两大国在这一地区的竞争加剧,区域内各国的不安加重。
中国国内有学者在著述中把与海外投资相关的“一带一路”称为“战略构想”,这在东南亚国家看来,是带有明显政治意图的,会加深“中国威胁论”的刻板印象。
事实上,中国与东盟多国的诸多外交官、学者都曾建议,在向外宣传“一带一路”时,中国首先要明确这一倡议的目标,让东南亚各国看到接受“一带一路”并响应倡议的必要性。
目前看来,中国国内学者针对这一倡议的讨论,无论是反复强调必要性,还是提出实施建议,抑或发出警示声音,更多是从中国角度出发。
与当地媒体、反对党、非政府组织接触第二,融入国际语境。
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理应拥有与经济地位相配位的国际影响力与发言权。
目前看来中国也已开始自觉寻求扩大发言权,无论是成立新的国际性银行,还是举办高端论坛发出中国声音,都在向现有秩序发出挑战。
国外资本来我国投资的法律问题

一、外国资本到我国投资的法律规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渠道不断拓宽,方式日趋多元化,引进外资的行业和地域不断拓展。
外国资本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动下降趋势难以遏止,恢复增长乏力情况下,外商投资中国与外资在华并购的热潮正在升温。
鼓励和引导外资的流入,首先是从中国政府对引进外资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开始的。
1979年7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奠定了中国引进外资的法律框架。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制定涉及合同、税收、外汇和其他与中国利用外资有关的基本法律。
1986年《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颁布及次年公布的执行细则,标志了中国对待外来直接投资的态度由消极接受和等待向积极引进的转变。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更是加速了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以加强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框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政府切实履行我国在入世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世贸组织诸多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协议必将对我国外资法律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1、我国允许进入的外国资本形式及其有关法律问题国际投资的资本形式,是指一国投资者在另一国用来投资的各种资产表现的各种形态的总称。
它主要是依照东道国的国内立法或双边国际投资协议或国际投资保护协定来确定。
综合看来,各国国际投资的资本形式,主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
其中有形资产是指货币或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无形资产指的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我国允许外国投资的资本形式主要有货币资本、实物资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等。
外国投资者用货币投资,在我国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1)投资者对出资的货币拥有所有权1988年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以及合营者以外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中国大企业的海外战略分析

企业国际化讨论特稿:中国大企业的海外战略“中国大企业〞是指在中国行业/市场位居前列的外乡企业,“海外战略〞主要是指它们在中国(含港,澳,台)以外的国家和地域从事出产类、研发类投资活动的战略。
我们主要采纳案例方法来阐发、比拟和研究,案例企业为15家,别离是:海尔集团、TCL集团、海信集团、华为技术、京东方、华立集团、中国华源集团、中石油集团、中海油集团、万向集团、金城集团、上海电气、首钢集团、中色建设集团、宝钢集团。
一、初次海外投资的状况与阐发初次海外投资是指企业在国内经营的根底上,第一次跨出国界,在其它国家和地域从事出产类、研发类投资活动。
这是企业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此之前,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在企业地址国的范围内进行,虽然有不同程度上的国际化经营活动(产物出口、引进外资、国际技术合作等),但是在此之后,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将在多个国家和地域、甚至全球范围内展开,企业处在一个战略转型的时期。
此次战略转型是从国内经营转向跨国经营,对企业的资源和能力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问题,是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重大挑战。
阐发初次海外投资时的企业状况,其主要目的是:揭示企业初次海外投资的根底和条件,说明海外投资活动对企业资源和能力的新要求,阐发国内经营与跨国经营的战略差别,为仍在国内经营的中国企业制定海外战略提供借鉴和参考。
初次海外投资时的企业状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描述:国内业务状况(行业/市场地位、主要产物市场占有率、国内跨地域经营活动等),在国内进行的国际化经营(引进技术、合资合作等),主要产物的出口状况等。
(一)初次海外投资的状况海尔集团。
1996年8月,由海尔控股(此中海尔投资绝大局部是以技术和设备形式投资)的海尔·莎保罗在印尼正式注册开张。
这是海尔在海外的第一家分厂。
在此时或之前,海尔集团产物范围涉及到电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等白色家电领域。
早在1991年,海尔电冰箱成为中国电冰箱史上的第一枚国产金牌,当时中国家电业独一著名商标,此后一直占据中国市场第一的位置。
中国企业面临海外投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专访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海外投资咨询中心副主任李志鹏

中国企业面临海外投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专访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海外投资咨询中心副主任李志鹏2013年11月18日15: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江玮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6不同年份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堆放在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的办公室。
作为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海外投资咨询中心副主任,李志鹏博士也参与了这一指南的编写。
商务部自2009年开始组织中国驻外使馆、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和商务部研究院共同编写这本指南,向“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介绍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环境。
作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研究者,李志鹏深刻地感受到在过去5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已经超越“引进来”的步伐。
他预计在“十二五”末期,“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数量将会持平。
这一切变化始于2000年,李志鹏和他的同事开始明显感受到业务呈井喷式的发展。
“从2000年开始,很多企业具备了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实力,在进行转型升级的企业也有走出去的愿望。
同时国内也鼓励企业‘走出去’,提供补贴和奖励。
”李志鹏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中国: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的名字是跨国经营研究部,主要为商务部和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以及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咨询。
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企业对海外的投资从涓涓细流呈大潮汹涌之势。
在2002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规模为27亿美元,这一数字在2011年升至600亿美元,10年增长21倍,跃居发展中国家之首。
商务部在今年9月宣布,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经高达878亿美元,首次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有1.6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近2.2万家,分布在全球179个国家(地区),覆盖率达76.8%。
这些数字在未来几年还将持续增长。
根据商务部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目标,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十二五”时期将实现年均17%的增长,在2015年达到1500亿美元,预计到“十二五”末,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累计将达到5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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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3一些战略投资者正变成"战略投机者",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战略投资者制度本身,关键是中国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抛售后的默契今年以来,前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推广给中国民众的一个词——"双赢",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一样,砸到了中国两家石油公司和他们亲密的"战略投资者"头上。
3月18日,荷兰皇家壳牌集团突然抛售了其所持有的约19亿股中国石化(0386.HK)股票。
在这笔买卖中,荷兰壳牌狂赚了58亿港元。
在壳牌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宣告其结束了作为中国石化战略投资者的身份。
就在此前不久,英国石油公司(BP)也连续抛售了中国石油类股票。
今年1月12日,BP通过高盛和中银国际以3.7港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中国石油(0857.HK)35亿股悉数抛售,套现130亿港元,获利80多亿港元。
在抛售中石油后,2月11日,BP通过摩根士丹利又以3.15港元的价格悉数抛售其所持有的18.3亿股中国石化,套现57.6亿港元,获利20多亿港元。
而当初中石油和中石化在香港上市的时候,BP也是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的。
2000年10月18日,中石化在全球上市时,引入了BP、埃克森美孚和壳牌作为战略投资者。
3家石油大亨斥资18.3亿美元,以每股1.59港元的价格购买了中石化H股41%的股份。
其中BP持股量占中石化总股本的2.1%,占H股流通量的10.7%;壳牌持股量占中石化总股本的2.27%.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国际两大石油巨头连续3次抛售中国石油类股票,引起了业内众多的猜测。
面对猜测,BP中国总裁德开瑞解释说,出售中石化股份的决定,与BP和中石化的合资业务完全无关,BP会保持承诺。
"英国石油对中石化的投资非常成功,我们相信,现在是出售股份的合适时机。
"德开瑞说。
BP中国政府与业务伙伴事务经理袁小林也公开对媒体表示,投资股票不是BP的核心业务,BP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是因为这项投资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BP起到了当初预计的作用,现在退出资本市场也是出于商业的考虑。
BP强调,当初作为战略投资者购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股票,完全是为了支持这两家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上市。
中石化方面对此也做出了默契的回应。
抛售发生后,中石化有关人士表示,BP减持中石化的股票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其他特殊原因。
中石化方面对当初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机也很坦率,他们承认,当初中石化在海外上市的时候,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为了成功发行和上市,中石化引入了数家大型的国际战略投资者以协助其发行和上市。
北京证券的一位分析师也认为,当初如果没有BP等国际巨头们的捧场,帮助中石油和中石化树立投资者信心,这两家国内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上市不会那么顺利,股价也不会这么快的上涨。
然而,有分析者认为,作为资本的逐利者,这些国际巨头们的战略目的都十分明确,那就是通过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进一步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筹码。
在2001年7月12日中国石化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上路演时,时任中石化总经理的李毅中承认,中国石化在境外募集资金时,向外国公司做出了很多承诺,要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入股做战略投资者,就要向他们开放一定的成品油市场,具体就是承诺在3年内与BP、壳牌等公司合资建设500座加油站。
"同时,我们引入了资金、引入了合资伙伴的先进技术和管理,也有利于提高我们自己的经营水平。
"李毅中对中石化的目的也很明确。
今天看来,双方的"默契"似乎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这场交易果真是一次传说中的"双赢"吗?何谓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称呼来源于国外的证券市场,是相对于上市公司发起人的称呼,指的是能与上市公司大股东长期"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的"战略投资者"制度起始于周小川任证监会主席的时代。
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其中对"战略投资者"有了明确界定。
《通知》明确规定,"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称为战略投资者。
"《通知》还强调,战略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应相对公开,大宗买卖要及时公告,规范操作。
证监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初衷很明确,一是为了改善股权结构,希望上市公司流通股中出现一些能够着眼于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紧密的、伙伴式的关系,由此改善股权结构,从而逐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强化股权约束机制,降低代理成本,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一制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优化投资者结构。
证监会推出"战略投资者"目标是要引进比较稳定的长期投资机构,并由此优化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投资者结构,同时对市场发挥"稳定器"的作用。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初衷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后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引进不但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反而滋生了投机者的"寻租"现象,"战略投资者"逐渐蜕变为"战略投机者".由于新股上市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巨大的价差,这实际上给了在一级市场上购买了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一个无风险的套利机会。
巨大的价差使得战略投资者在持股期满后不会再顾及所谓的战略投资者身份,抛售套利成为他们的当务之急,业务上的紧密联系成了一句空话。
长期持股原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更显得无比苍白。
"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时间最初一般在18至24个月,之后明显缩短到6至12个月,经过几个月的"战略投资"后,一俟持股期满,就迫不及待地将所持股份抛售,赚得巨额利润,"战略投机"的目的非常明显。
更有甚者,有些发行人凭借其对"战略投资者"的解释权,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带有明显的利己性色彩,有些发行人甚至把"持股期满后利益分成"作为选择战略投资者的前提条件。
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异化,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质疑。
有批评者认为,实践表明,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战略投资者摇身一变为战略投机者的例子俯拾皆是,用所谓发达市场的经验来套中国市场,显然欠缺说服力。
战略投资者制度其实质变成了对资本市场资源分配公正性的一种挑战。
更主要的是,从政策实践的结果来看,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国外投资者——来改善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由此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缺陷这一目的并没有达到。
世界上没有"活雷锋"资本的天然逐利性,使得中国国有企业在境外上市过程中引入的国外战略投资者们也天生为利益而来,所以对他们在"适当时机"的抛售,有观点认为倒也无可厚非——在投资行为面前,没有"活雷锋".具体到BP、壳牌抛售中国石油类股票,山东神光分析报告认为,从基本面上似乎并不能找到太多他们减持中国石油股的原因。
但从市场面来看,原因不言自明。
基于对中国石油石化行业的良好预期,自2003年4月巴菲特增持13%的中石油股份以来,在外资的持续推动下,中石化和中石油的股票年内最大增幅达到150%~200%,而其市盈率也由之前的10倍上升到15-20倍。
他进而分析认为,中国石油股的投资价值已经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挖掘,尤其是在其股价的阶段性高点凸显之后,境外公司获利变现的欲望就远大于所谓的战略投资了。
"称他们为战略投资者也好,称他们为战略投机者也罢,资本的逐利性使得这些跨国巨头与国内的投资者没有什么两样,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优先考虑的肯定是商业利益。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的一位分析家告诉《商务周刊》,在他所接触的国内大型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过程中,都会引进境外的大公司或投资机构作为自己的战略投资者。
身处的位置和话题的敏感性使他不愿意多谈,但他承认,对于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作为大盘股在海外上市,必须有一些大的公司和投资机构来帮助接盘,不然很难顺利发行和上市,即使能够上市,如果没有这些"巨鳄"们在股市上的连续推动和给投资者信心,其股价也难以一路走高。
对于这些境外的战略投资者,他认为,从他们自身的战略发展来看,不要指望用道德的标准来评判他们。
"他们之所以愿意成为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战略投资者,初衷是出于自己的商业考虑,中资概念股的巨大套利空间和进一步进入中国市场是他们最大的动机。
"他说,"一切溢美之辞只不过是为了最后的利益服务。
"就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多大程度上对中石化这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内部治理结构改善带来积极影响"这一问题,记者与中石化有关人士进行探讨时,他婉言认为,这种影响在短期内或许是难以显现的。
不管是否真能显现,我们确实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出钱当"活雷锋",一些学者也因此对那些一厢情愿硬把别人说成"活雷锋"的主流观点提出了强烈批评。
"国有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意义正在被无限夸大。
"中国管理科学院金融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郑良芳指责说,目前有些著名学者,主张国企改组借重跨国公司的国际资本,认为只有大型跨国公司才有能力进行较大数额投资,只有依靠跨国公司的进入才能显著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
"他们的理由是在世界范围内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流动愈来愈依靠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掌握着先进技术开发与跨国转让的主要份额。
随着他们一起来的会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会完善中国企业的股权治理结构等问题。
"郑良芳认为,这种把跨国公司的财务投资当做推动我国国企改革"救世主"的想法不是过于天真,就是别有用心。
对于当初中国一些国家垄断性大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做法,经济学家张维迎也明确持怀疑态度。
他认为,在中石化上市过程中,政府作为最大的股东,为了顺利地募集资金,对国外的公司做出诸多承诺,而这样的承诺对长期的市场体系的建立是有损害的,至少不会有积极作用。
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作为战略投资者,BP、壳牌等跨国公司入股,当然是有条件的。
"我们同意为他们分割蛋糕,这是一个很坏的做法。
"张维迎说,"我们本来搞开放,引进外国公司,为的是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而现在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什么?等于是说让他们狂赚了一把,又进入了我们自己的垄断系统,有步骤地瓜分中国市场,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却没有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