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急救管理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科室管理,提高急诊服务水平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承担接诊急危重症患者、急诊医疗救治、预防传染病扩散等职责,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第三条急诊科室主要任务包括:接诊评估、初步医疗救治、病情观察、输液治疗、监测检查、抢救处置等,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快速、准确、有序。
第四条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急救经验和高超的临床技能,熟悉急危重症处理流程,能够有效指挥协调急诊工作。
第五条急诊科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协作,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急诊科室管理第六条急诊科室设立急诊医师、急诊护士、护工、检验人员、辅助医学人员等工作人员,应按需配置,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急诊科室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协作能力,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病历、医嘱、检验结果等,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九条急诊科室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确保急救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条急诊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熟练掌握医疗废物分类、存放、消毒、处理等流程,确保环境无污染。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应设立接待窗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
第十二条患者就诊时,急诊医师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明确症状、体征,做出快速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急诊医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急诊患者,不得擅自开具处方或诊断,要遵循医疗纪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四条急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急危重症患者,做好抢救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做好医患沟通,耐心倾听患者诉求,准确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增强患者信任感。
第四章医疗质量和安全第十六条急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隐私,保守医疗秘密,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门、急诊管理制度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例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救治。
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受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门、急诊抢救制度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住院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三、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一面延误抢救时机。
四、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五、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六、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急诊抢救和会诊制度》

《急诊抢救和会诊制度》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及护士长领导下进行。
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精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告医务科(白天)或总值班(夜间),接受医务科的组织、调配及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
根据病情及时给于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
并为进一步抢救做准备。
4、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及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
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平稳,应由护士护送至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继续治疗。
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急诊icu监护治疗。
7、急诊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几使用方法。
8、抢救车必须符合要求。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急诊会诊制度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10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XX科会诊”字样,并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诊会诊单,并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安排入院。
急诊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 (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特殊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者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者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和推委抢救。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6、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急诊科全面实行 5 分钟应诊制。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以免失去抢救时机。
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向会诊医师面陈病情。
2、会诊前应将急诊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急诊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
被邀去会诊的医师应在 15 分钟之内到达随叫随到。
3、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意见写在急诊病历上,危重疑难病员应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晰。
4、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急诊科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委,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5、如病情需要多个科室会诊的由急诊科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召集有关科室会诊,并应按病情明确由某科负主要责任。
6、危重病人的治疗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急诊。
1、各病区经治医师下班前须将当日危重病人在交班本和病历上进行书面交班并签名,特危重病人还应床头或者当面交班。
2、交班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普通情况及需特殊处理或者注意的相关事项。
接班医师在接班时接受各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并在交班本上签名。
急诊救护工作制度范本

急诊救护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急诊救护工作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有效地救治和护理。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急诊救护工作,包括急诊科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设施、抢救流程等方面。
1.3 急诊救护工作应遵循及时、迅速、准确、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二、急诊科设置与人员配备2.1 急诊科应设立在医院便于患者及时就诊的区域,具备良好的交通和通讯条件。
2.2 急诊科应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应急能力的医护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护理人员、医生、技师等岗位。
2.3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抢救意识和水平。
三、设备与设施3.1 急诊科应配备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设施,包括急救车、抢救床、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急救药品和器械等。
3.2 抢救设备和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维护和消毒。
3.3 急诊科应设有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专用储存柜,并严格执行药品和器械的管理制度。
四、急诊救护流程4.1 患者到达急诊科后,首诊医师和护士应立即进行接诊,询问病史、查体,并根据患者病情作出初步判断。
4.2 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抢救程序,进行紧急救治。
4.3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做好护理记录。
4.4 急诊科应与相关科室紧密合作,确保患者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转科治疗。
五、抢救工作规范5.1 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
5.2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5.3 抢救物品应保持齐全、完好,班班交接,帐物相符。
无菌物品应注明消毒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5.4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5.5 抢救结束后,应做好抢救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变化、抢救措施、药物使用等。
六、护理工作规范6.1 急诊科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生。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为了保证抢救病员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1.抢救室是专门为抢救病员设置的地方,不能占用于其他情况。
我们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抢救室每天必须有固定值班护士。
3.护士每天交接班时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
所有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并且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
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5.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的抢救。
6.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
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7.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
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
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
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
8.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9.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急诊抢救为了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及时救治,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1.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抢救。
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
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
3.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
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1)抢救流程 24h开通急救绿色通道:①急危重症: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②创伤外科: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③一般急症: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
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
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
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
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和安排。
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1.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科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处理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急诊科室工作原则是急诊先诊疗、迅速救治,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急诊科室管理第五条急诊科室应当设立院内急救中心,配备急诊医生、护士等急救人员。
并进行专业的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
第六条急诊科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急诊科室应当保持清洁、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严格遵守医疗院感防控规定。
第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医疗责任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急诊科室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急诊科室接诊的患者应当尽快分诊并进行初步诊断,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及时治疗。
第十三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标准化的诊疗流程,并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医疗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当做好医疗记录和病历的书写,并严格遵守医疗记录的保存规定。
第十六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急诊科室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组织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急诊科室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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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
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转诊上级医院。
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重危患者如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转诊上级医院,在转诊前,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急诊室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急诊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室。
三、职责
1.设施配置不完善的,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申请。
2.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3.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4.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院里申请报废、更新。
四、工作程序
1.病区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配置病区所需设施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