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负责人职责1. 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2. 负责人应当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条件1. 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2.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检验1. 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 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存放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食品保存要求。
2. 食品运输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销售与标签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持久、易于辨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2.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3. 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消费者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条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并对其进行查验、检验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和运输方式。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预包装食品的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确保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与加工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 原料采购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禁用物质。
3. 生产线、设备、工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4.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四、包装与标识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2. 预包装食品应标明以下内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注意事项等。
3. 食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碰撞,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六、销售与售后服务1. 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遵守销售政策,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2. 建立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时间、数量、客户信息等。
3. 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八、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3.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生产环节管理1.生产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工艺,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卫生。
2.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贮存、投料等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相关信息,保证原料合格。
3.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
4.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保证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经营环节管理1.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预包装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特性进行分类贮存,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4.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包装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于追溯。
四、使用环节管理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预包装食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使用的预包装食品进行留样,留存时间不少于保质期。
3.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发现预包装食品安全问题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3.从业人员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自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贸公司要依法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保障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
第三条商贸公司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商贸公司要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商贸公司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所供应的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条商贸公司要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管,保证预包装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预包装食品的追溯制度,并定期组织回溯演练,确保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商贸公司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食品供货合同,并明确约定食品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和交付时间。
第九条商贸公司要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供应商拥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审核,确保供应商的生产环境、设备和操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商贸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进货检验制度,对进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商贸公司要建立标准化的食品仓库,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商贸公司要对储存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型食品的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储存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食品库存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销售和报废等情况,并定期进行盘点核查。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食品销售员的档案,对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招聘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食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运输距离、运输时间等,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生产与加工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食品安全方针,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制造、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包括采购原料、生产、储存、销售、检验检测等环节。
第三章目标和基本原则1.目标确保所有预包装食品安全卫生合格,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基本原则(1)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
(2)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3)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4)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5)持续改善,不断提高。
第四章质量管理职责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职责:(1)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
(2)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3)指定质量管理人员。
(4)审批质量体系文件。
(5)监控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代表职责:(1)推广和执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2)在各个环节上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3)协调管理工作。
3.生产车间主任质量管理职责:(1)落实公司质量控制计划。
(2)监督生产过程中质量鉴定和纠正不良现象。
(3)执行质量文档和监控文件。
(4)记录工作品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员工职责:(1)负责产品的生产、储存及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保护公司财产,维护生产秩序。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生产与操作规范1.生产要求(1)确保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质量符合标准,不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保证加工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清洁。
(3)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
(4)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检测和检验手段。
2.包装要求(1)确保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包装过程中要有完整的过程记录。
(3)严格控制包装材料的消毒处理。
(4)包装完成后要进行包装品质量检测。
3.储存要求(1)负责存储的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
(2)严格控制储存环境,保证温度适宜且无灰尘、异味等影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人员。
四、原料采购与验收1. 原料采购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验收人员应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包装等,对不合格的原料予以拒收。
五、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六、产品质量检验1. 企业应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工作。
2. 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微生物、理化指标等。
3. 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销售。
七、产品追溯与召回1. 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原料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信息。
2. 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
八、员工培训与健康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员工应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监督检查1. 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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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负责人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全
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药房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
的质量方针。
3、各岗位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
药房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
位职责,确保药房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员每季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对药房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
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预包装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预包装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预
包装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
时会同质量管理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比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5、购进预包装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
保存至超过预包装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严禁采购以下预包装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预包装食品。
(2无
检验合格证明的预包装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预包装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上柜预包装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
的内容相符后,方准上柜。
2、保管员应根据预包装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预包装食品。
需冷藏的预包装食品储存
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预包装食品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
守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预包装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的应拒收。
4、应保持货架预包装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霉、防
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预包装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预包装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预包装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
立即在该预包装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
管员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
正确介绍预包装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预包装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预包装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预包装食品,
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预包装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
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
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预包装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预包装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药房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预包装食品的保健功能、
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于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
上报总经理。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员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
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
房负责人。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
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药房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药房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销售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
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必须取得食品卫生类芜湖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
格证明:体检项目必须包括:痢疾、伤寒、活动性结核、肝炎、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
健康证或体检表有效期均为一年。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预包装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后才可重新上岗。
4、发现药房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
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
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预包装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