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2024年煤矿安全供电知识

2024年煤矿安全供电知识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是指在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相关知识。
以下是一些与煤矿安全供电相关的重要知识点:
1. 电气工程安全规范:煤矿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如GB 50257-____《煤矿用供配电装置及其工程技术规范》。
2. 供电系统布置和设计:煤矿的供电系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设计,确保电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电气装备的选型和安装:根据煤矿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电气设备,并确保其正确安装、可靠连接和良好的绝缘性能。
4.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火灾和爆炸防护:煤矿供电系统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爆设备、使用防爆材料等。
6. 地面和井下配电系统:煤矿供电系统主要分为地面和井下两部分,各部分都需要有独立的配电系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应急处理和故障排除:在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煤矿安全供电知识点,具体的安全需求和操作规程可能因煤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
井下供电安全操作知识

(1)失爆:隔爆型电气设备失去隔爆性或耐 爆性。
(2)常见失爆现象:(现场容易发现的) a、隔爆间隙超限。 b、隔爆盖子缺少紧固螺丝或没有拧紧。 c、无电缆接线嘴(或卡盘),缺少橡胶
密封圈和金属挡板。 d、外壳严重变形,有裂缝。 e、隔爆面有锈斑,有油漆。 f、密封圈不合格。 g、外壳上的机械闭锁装置失效。
《煤矿安全规程》452条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 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 方准入井。
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 查周期是每月一次。
(一)对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1、电气防爆、防护性能好、电网电压波动适应 能力强、过载能力强、保护功能强、可靠性高。
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中
性
容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
点
直 I=U/R=220V/1000Ω=220豪安»30豪安
接
接
地
触电电压∪»36伏
接点中 地 不性
触电时人体电流《30毫安
严 禁 使 用
可 以 使 用
四、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110kV:矿井地面变电所电源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电电压和高压电动机
1、防止设备自起动;
3、磁力起动器的 电磁铁低电压时 释放的功能;
护
2、防止电压过低时电气
设备出现过热 ;
过电压 保护
1、保护大气过电压 1、避雷器
引入井下;
2、熔断器
2、保护操作过电压; 3、压敏电阻
4、R-C吸收装置
风、电闭锁
风与瓦斯必须在规定
装置 、瓦斯、
电闭锁装置
风电、瓦斯
电闭锁
的限度以下方可向掘 进工作面送电
煤矿安全用电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对地面变电站电源进线及与进线有关的 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时,必须得到主 管部门调度的批准。对地面和井下高压 电气设备操作检修时,必须经矿生产调 度的许可方可进行。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3.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 度 高压倒闸操作和高压试验必须执行操作 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必须由两人执行, 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四、预防触电的措施
防止人身接触或接近带电体 ①将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到一定 的高度。如《煤矿安全规程》356条规定 了井下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在行 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 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 巷道内不小于1.9m。井底车场内、从井 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感知电流:通过人体引起人有任何感觉 的最小电流 成年男子平均感知电流约为1.1mA, 成年女子约为0.7mA。 感知电流一般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但 当电流增大时,感觉增强,反应加剧, 可能导致坠落等二次事故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摆脱电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 的最大电流。 成年男子和成年女子的摆脱电流分别约 为16mA和10.5mA; 摆脱电流是人体可以忍受但一般尚不致 造成不良后果的电流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发生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上的电压 等于线电压,这种触电是最危险的。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二)影响触电危险的因素 1.触电电流大小的影响 发生触电时流过人身的电流称为触电电流。 触电电流越大,对人体组织的破坏作用就 越大。 按照人体呈现的状态,可将预期通过人体 的电流分为三个级别:感知电流 摆脱电流 致命电流.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正确的安全用电知识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关于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方面的详细介绍。
1.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2)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检修和维护,减少电气设备的故障率。
(3) 维护用电设备的完整性: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消耗品,确保电气设备功能齐全。
2. 安全用电设备:(1) 使用防爆电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防止火花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使用防爆电器和配件,例如防爆灯、电缆、开关等。
(2) 防止电路短路:合理安装和维护电气设备,避免电路短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使用接地保护装置: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确保安全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测其工作状态。
(4) 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井下电气设备的电路中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切断电流以防止漏电导致的触电事故。
3. 安全用电操作:(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定期巡检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插头、开关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防止电线悬空:电线悬空会增加漏电和触电的风险。
应确保电线牢固地固定在电线槽或墙壁上,并及时修复断裂的电线。
(3) 谨慎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缆的完整性,确保接地正常,并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意外触电。
(4) 禁止乱拉乱拔电线:禁止随意拉拔电线,以免损坏电线绝缘层,引发漏电事故。
(5) 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只有通过电气操作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严禁无资质人员私自进行电气操作。
4. 紧急情况的应对:(1) 如发生漏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拨打紧急救援电话,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2) 在火灾或爆炸事故中,应迅速向矿工发出警报,并及时疏散人员。
(3)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 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1)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矿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而用电也是煤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因此,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用电知识规程。
本文将介绍左右的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2.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和验收规程,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 审查设备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保持井下电路的清晰可见;4. 定期对井下开关箱、电缆沟、电缆通道等场所进行清理,保持设备干燥、整洁。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1. 接线前必须对接线端子进行清洁,电气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气维修要求;2. 排除设备内部积水,保证井下设备木质件的防潮处理;3. 大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和调试;4. 井下每个设备设有过流、跳闸保护装置,严禁对这些保护装置的取缔和屏蔽。
三、井下电缆敷设和维护:1. 电缆敷设必须按照规定敷设半径进行安装,严禁折曲、张拉和重压电缆;2. 检查电缆的连接件,保证电缆连接处的接地可靠;3. 每台设备的电缆必须标示清楚,避免电缆接错,导致事故发生;4. 定期巡视维护,避免井下电缆老化、接触不良、磨损或挤压短路等问题。
四、井下电气作业:1. 在井下动作充电、充气和爆炸等作业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2.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3. 严禁离开巡检电气设备的路线,不得擅自开关电气设备;4. 井下作业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用电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归位。
五、电气事故预防:1. 建立高压电气作业许可制度,避免高压电气事故发生;2. 加强对井下特殊场所和高温、高湿环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定期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和更新落后的设备;4. 对电气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和检修;5. 明确电气设备的监管责任,处理好设备故障和隐患。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井下工作环境的特点下,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围绕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展开讨论,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重要性井下电气设备是矿井中保障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的重要设备之一。
井下电气设备涉及到井下采掘、通风、照明等关键设施的供电,直接影响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矿工的安全。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首先,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稳定、连续,防止因供电中断导致的事故;其次,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最后,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维护性,便于维修和保养。
3. 井下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井下安全供电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来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首先,采用了双回馈供电系统,即通过多条独立的馈线进行供电,一旦某条馈线故障,可以自动切换到其他馈线上,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其次,利用了隔爆开关、隔爆插头等防爆电气设备来防止火灾和爆炸风险。
另外,在安装电气设备时,还进行了严格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井下安全供电的管理措施井下安全供电还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供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其次,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此外,还需要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对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井下安全供电的挑战和改进井下安全供电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煤尘和湿度环境对电气设备的影响,供电系统的老化和磨损等。
为了改进井下安全供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强巡检频率和维修工作,定期更换老化的电气设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和防潮性能。
总的来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矿山安全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井下电工基础知识

每月至少要对漏电继电器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和修理,除了每天检查时的内容外,还要检查各处的线头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闭锁开关是否灵活,各处接头,触点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或烧毁的现象。
若此时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的绝缘水平较低小于规定的漏电闭锁动作电阻值或已存在漏电检测电路中将流过较大的直流电流从取样电位器w上取得一个较大的信号电压使后面的反相放大器输出零伏电压导致三极管bg截止漏电闭锁继电器bhj断电因而使bhj常开触点不能闭合接触器xlc的线圈控制电路不能接通磁力起动器不能合闸送电这就实现漏电闭锁
一、漏电的危害及原因
1.漏电的危害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以致矿井造成很大威胁,其危害主要有四个方面:
(1)人接触到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漏电回路中碰地碰壳的地方可能产生电火花,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漏电回路上各点存在电位差,若电雷管引线两端接触不同电位的两点,可能使雷管爆炸。
(5)橡套电缆受车辆或其它器械的挤压、碰砸等,造成相线和地线破皮或护套破坏,芯线裸露而发生漏电。
(6)铠装电缆受到机械损伤或过度弯曲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或遭水淋使绝缘损坏而发生漏电。
(7)电气设备内部遗留导电物体,造成某一相碰壳而发生漏电。
(8)设备接线错误,误将一相火线接地或接头毛刺太长而碰壳,造成漏电。
2.过负荷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第一节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
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
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
1、井下环境
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
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
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
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这类用户必须具备两个独立电源,以保证不间断供电。
B、二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会造成大量产品和原材料报废,产量显着下降,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用户,为二级负荷。
如井下采区变电所、选煤厂等。
这类用户要设专用供电线路。
C、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用户为三级负荷,如修配辅助车间、电车库以及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设备等。
这类用户可以不设专用供电线路,只采用一回路供电。
对煤矿企业用电负荷进行分级管理,便于合理的进行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限制用电时,限用的次序为先停三级,在停二级,以确保一级负荷用户的供电。
②入井电源电压
高压不得超过10KV;低压运动不得超过1140V;照明、手持设备不得超过127V,控制电压不得超过36V。
③供电线路电缆
均应采用矿用型电缆。
固定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移动设备采用橡套电缆。
电缆均应按规定悬挂和连接。
④电气设备
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矿用一般型(标志为“KY”)或矿用防爆型(包括隔爆型,标志EXD;增安型EXE;本质安全型EX
L;正压型EXP;充油型EXO;充砂型EXO;特殊型EXS)设备。
⑤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设有“三大保护”,即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电装置。
⑥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禁止其中性点直接接地。
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2、井下供电的要求
①可靠性
供电的可靠性是指不间断供电的可靠程度。
煤矿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直接影响生产,而且会使安全要害设备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矿井被淹、瓦斯积聚、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甚至可毁掉矿井。
为了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应采用两条独立的电源线路。
正常时,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
②安全性
煤矿井下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都可能因电气事故而酿成。
由于井下环境条件差,设备负荷变化大,容易造成漏电、短路及人身触电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电业规程》,确保供电的安全性。
③技术合理性
供电技术的合理性对降低煤炭生产成本、保证供电质量(电压稳定、频率整齐、波形正常等指标达到规定)、实现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故障和人身触电事故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井下供电必须作到技术合理。
④经济性
要求井下供电有好的经济性,就是使系统在运行中耗费少、效率高、成本低。
对于煤矿生产应力求供电系统简单,便于安装和操作,并要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使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
第二节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及采区电压等级简介
一、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概述
井下供电方式分深井供电和浅井供电两种。
通过井筒将高压(10KV、6KV、3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变电所,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深井式供电。
通过井筒或钻孔将低压(1140KV、660KV、380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配电室,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浅井式供电。
我集团公司除在建井初期临时短期采用井筒式浅井供电外,均采用深井式供电。
入井高压均采用6KV等级。
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的特点是“多点入井、分设系统、环行供电”。
此方法具有电量充足、电压稳定、供电灵活可靠的优点。
这种供电方式的形成是借助与我集团公司一个矿井可具有数对在不同地区开凿有与地面相贯通的风井而实现的。
构成的要点是,根据上、下山盘区开采进度和分设入井供电系统的需要,在进风运输大巷设立若干个中央变电所(习惯成为中央配电室,可命名第一,第二……中央配电室或以地区命名)引入入井高压电源,对设立在上、下山盘区内的若干个采区变电所(或称采区配电室)进行高压供电,在由采区变电所对所属各采、掘、开工作面等低压动力设备进行供电。
在各中央变电所之间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单缆联络,以构成并联环形供电(备用)。
二、高压供电系统
煤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入井电源配电设备,中央变电所及其高压变配电设备、采区变电所及其高压配电设备、高压移动变电站以及上述设备之间的高压供电电缆线路。
图9-1 绘出了我集团公司一矿北头咀井简化了的高压供电系统示例。
三、低压供电系统煤矿井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是指低压动力配电点及其变配电设备,各用电设备(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照明设备、信号设备以及它们之间的供电电缆线路。
见图9-2和图9-3。
四、采区供电电压等级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25条,对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作了具体规定。
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采用的等级有10000V,6000V,3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用的等级有1140V;660V;380V)超过1140V时须报煤炭部批准。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报经省煤管局批准,在井底车场、总进风巷,主要进风巷的照明系统的额定电压可采用220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