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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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1. 研究背景司法鉴定是指利用科学技术方法,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安全、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国家机密等诉讼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进行鉴定评估的活动。

司法鉴定机构是在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机关。

司法鉴定机构的存在旨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质量,有效维护法律权益的实现。

在司法实务中,司法鉴定机构的作用不可替代。

然而,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调研和分析。

本文将围绕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机构职责、优缺点以及未来发展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

2. 现状概述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有六千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其中包括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站等。

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对于提高司法公正、解决纠纷有着显著的作用。

目前,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2.1 分布不均当前,司法鉴定机构在分布上存在不均的问题。

一些地方司法鉴定机构相对较少,甚至存在一些盲区。

这种地域分布不均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司法鉴定服务的平衡性。

2.2 基础设施较弱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在设施、设备上面临困难,尤其在农村地区,往往缺乏现代化的鉴定设备。

这种基础设施的问题,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效能也产生了影响。

2.3 人才缺失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团队建设上,由于工资问题、制度设置等问题,导致人才流失或是难以留住骨干人员。

这种人才缺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质量。

3. 机构职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职责是对法律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专门鉴定。

相应的行为主体,包括鉴定机构、司法技术人员。

司法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以及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鉴定机构专门鉴定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取得鉴定机构资质,同时,针对公司性质的不同,需要获得不同类型的资质。

同时,鉴定机构需要派出鉴定人员,参与相应的技术鉴定和评估。

•司法技术人员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需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素质水平。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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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范围司法鉴定是法院审判活动中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情况对于法院的正常运转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调研的范围主要包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下属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文献研究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调研问卷的方式,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和相关问题。

三、调研结果1. 司法鉴定机构设置根据调研结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下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大多数是独立的机构,独立鉴定院设置在法院以外的地方,并直接对上级法院负责。

在一些较大的地方,会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的司法工作。

2. 人员配置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配置一般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经验的鉴定人员组成。

在大多数司法鉴定机构中,鉴定人员是按照专业类别划分的,例如物证鉴定、文书鉴定、心理鉴定等。

人员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是保障司法鉴定工作质量的关键。

在一些较大的司法鉴定机构中,还配备了行政人员、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3. 技术装备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装备也在逐步升级。

根据调研结果,一些大型的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引进了先进的鉴定设备和实验室设施,包括电子显微镜、DNA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

这些设备的引入不仅提高了鉴定工作的效率,也提升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工作效率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调研结果,大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

一方面,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量较大,导致鉴定完成的时间相对较长。

另一方面,一些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根据以上调研结果,可以发现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以下问题:1. 人员配置不足。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各位调研组成员:大家好!今天我来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对当前司法鉴定机构现状的调研报告。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们的调研方法。

我们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研。

通过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我们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工作流程、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

同时,我们还进行了一些实地走访和座谈会,与一些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发现当前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首先,司法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相对分散、缺乏统一规划。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多为地方性机构,缺少统一的组织管理,导致工作协调性不强,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其次,司法鉴定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司法鉴定机构中的鉴定人员数量不足,而一些鉴定专业人员的素质也存在差异。

这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再次,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设备和鉴定方法相对滞后。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在技术装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这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最后,司法鉴定机构的公信力不足。

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在公众中缺乏知名度和信任度,这与其工作公正性和专业性的提升有一定的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建议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统一管理。

应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体制和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性。

其次,建议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

应该增加鉴定人员的数量,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鉴定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再次,建议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装备和鉴定方法的更新。

应该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鉴定方法,提高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最后,建议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宣传和公信力建设。

应该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增强其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司法鉴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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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调研报告司法鉴定调研报告一、引言司法鉴定是指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对涉及案件事实或专门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一种科学活动。

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法院查明事实、准确认定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力。

本调研旨在探讨司法鉴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司法鉴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访谈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调研现场的实地访谈,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调研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司法鉴定的现状目前,我国司法鉴定工作已经逐渐完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日益紧密,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了提高,鉴定结果得到了法官的重视和采纳。

四、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尽管司法鉴定工作取得了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首先,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和设备的不足,鉴定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其次,司法鉴定的资源配置不均衡,一些地区的鉴定机构条件较差,导致鉴定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再者,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如鉴定意见书的模糊性等,这也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困扰。

五、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人员素质,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司法鉴定的监管与评估,加强对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能力。

其次,加强鉴定标准的统一,提高鉴定报告的规范性,减少鉴定结果的争议。

最后,加强司法鉴定与科技创新的结合,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六、结论司法鉴定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力。

然而,司法鉴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通过加强鉴定机构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管与评估、统一鉴定标准和加强科技创新,可以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水平和质量,为司法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司法鉴定机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由国家授权负责对某些具体问题进行科学、专业、公正的鉴定服务。

司法鉴定机构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等领域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境。

本文将对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进行调研,探究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办法。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调研据统计,在我国,截至2019年底,共设立了1788个司法鉴定机构,省级、地市级鉴定机构数量较为充足。

其中涉及鉴定范围广泛,包括司法精神病鉴定、法医学鉴定、文物鉴定等。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鉴定技术、管理与服务、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

但是,法律职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技术瓶颈较为明显,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例如在DNA鉴定、毒品鉴定、网络犯罪鉴定等方面,需要单独开放鉴定机构、更新鉴定设备,以适应警察打击犯罪的需要。

2、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机构缺乏公正的法律意识和独立的专业意识,导致出现了不少的鉴定公正性问题。

3、人才素质不高,有一部分人员水平虽然符合标准,但缺乏实践经验,局限了鉴定机构的发展。

二、提升司法鉴定机构工作能力的方法1、建立健全鉴定质量管理体制。

鉴定机构要建立鉴定质量检查和认证制度,设定行业标准,并建立专门的鉴定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2、加强专业培训。

要全面加强鉴定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系统化培训和驻工地学习的方式,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增强其独立鉴定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

3、加强技术进步。

鉴定机构应当不断加强鉴定技术、设备的更新和升级,促进先进技术的引进,推进司法鉴定与其他领域的交叉学科研究,以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精度。

4、提高服务质量。

司法鉴定机构应将法律和专业责任放在首位,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同时加强对被鉴定人的帮助和服务,使司法鉴定在切实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为司法审判提供更加稳定和科学的支持。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查报告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查报告
力。
建立完善的司法鉴定人才评价机 制,加强对鉴定人才的选拔和培
养。
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待遇和地位 ,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司法
鉴定工作。
05 结论
本次调查的主要发现
司法鉴定工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对于解决法律纠纷和案件审理起到了重要 作用。
司法鉴定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鉴定程序不够规范、鉴定标准不统一等 。
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
对于一些复杂案件的鉴定,没有科学的评估体系来衡量和评估鉴定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鉴定质量不高
技术水平有限
由于鉴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有限,或者使用的设备和方法比较落后,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或不可靠。
责任心不强
一些鉴定人员缺乏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对待鉴定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鉴定结果失真或存在重大瑕疵。
受到国外技术和经验的影响。
近代发展
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司 法鉴定工作逐渐与国际接轨,形成 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鉴定制度。
现代发展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司 法鉴定工作在技术和手段上得到了 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和特点
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目前,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包 括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程序等方面。
鉴定效率低下
鉴定周期过长
一些案件的鉴定周期过长,影响了案件 的审理和解决速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 要的损失。
VS
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不同鉴定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导致重复鉴定、资源浪费等问题。
04 改进司法鉴定工 作的建议
加强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
制定明确的司法鉴定 程序和流程,确保鉴 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 学化。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一、引言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鉴定作为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司法鉴定工作的状况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解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本次调研主要围绕司法鉴定的实施流程、技术水平、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

二、调研内容和方法1.调研内容(1)司法鉴定实施流程:包括鉴定申请、鉴定程序、鉴定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情况。

(2)司法鉴定的技术水平:主要从鉴定方法、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解和评价。

(3)司法鉴定人员构成:包括鉴定人员的专业背景、资质条件、队伍建设等方面。

2.调研方法(1)文献调研:通过学术文献、政府文件等资料进行调研。

(2)实地走访: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三、调研结果1.司法鉴定实施流程调研结果显示,司法鉴定实施流程相对繁琐,需要经过鉴定申请、鉴定程序和鉴定报告等环节。

在鉴定申请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在鉴定程序环节,鉴定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鉴定人员和鉴定方法,并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在鉴定报告环节,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鉴定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和相关法院。

整个流程需要时间和精力投入较多,可能存在一定的延误和耗时。

2.司法鉴定的技术水平调研结果显示,司法鉴定的技术水平整体较高,鉴定方法和设备设施较为先进。

鉴定机构不断引进和更新鉴定技术、设备,并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个别地区的鉴定机构技术装备有待提高,部分鉴定人员的实践经验较为欠缺等。

加强技术研发、培训和交流,提高整体的技术水平是必要的。

3.司法鉴定人员构成调研结果显示,司法鉴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较高,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资质条件。

鉴定人员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和高学历人员的比例较高。

鉴定机构也加强了对鉴定人员的培养和选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然而,仍然存在鉴定人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和人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对司法鉴定中心的调研报告

对司法鉴定中心的调研报告

对司法鉴定中心的调研报告司法鉴定中心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及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司法鉴定工作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了解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司法鉴定中心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调研方法与数据来源本次调研采用了定性研究的方式,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

三、司法鉴定中心的组织结构司法鉴定中心是司法鉴定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司法行政部门。

根据调研结果,司法鉴定中心通常包括行政人员、鉴定人员和技术人员三个部门。

行政人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运营,鉴定人员负责实施鉴定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四、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流程根据调研结果,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案件受理、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司法鉴定人员鉴定及出具报告、报告审核与签发等几个环节。

其中,案件受理是整个工作流程的起点,司法鉴定人员鉴定及出具报告是核心环节,报告审核与签发是最后一个环节。

五、司法鉴定中心存在的问题经调研发现,司法鉴定中心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员在鉴定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偏见。

其次,一些中心的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现代鉴定技术的需求。

再者,工作效率不高,导致鉴定结果出具时间长。

此外,一些鉴定结果缺乏公信力,容易受到质疑。

六、改进建议为了解决司法鉴定中心存在的问题,本调研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鉴定人员的培养与管理,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严禁主观性和偏见。

二是加大对中心设备的投入,提升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确保其能够满足现代鉴定技术的需求。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鉴定结果出具时间,增加中心的工作吞吐量。

四是加强鉴定结果的可靠性与公信力,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鉴定,并加强对报告的审核与监督。

七、结论通过对司法鉴定中心的调研,我们了解到司法鉴定中心在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但同时也看到了其在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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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规范管理科学指导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新发展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

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司法鉴定管理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决心以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

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安全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咨询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阻力。

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

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决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然存在。

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决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

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根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

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

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衔接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二)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

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布局上缺少系统考虑。

在我市现有的19家机构中三大类机构只有4家办理业务占到了70%。

三大类外机构15家其中司法会计类就有6家业务量只占10%而且只有少数几个机构业务相对多一点大约有60%的机构没有业务。

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也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一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受理司法鉴定事项组织无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重委托机关、轻管理机关对委托单位的要求是相当关注的而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管理有消极抵触情绪对部署的工作要求并不热心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长远考虑。

许多鉴定机构的成立动机不正确有些所是拼凑挪借司法鉴定人员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目的只为了增加原有行业资质的含金量或是与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业务范围的攀比对于真正开展规范的司法鉴定业务并没有认真考虑。

(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

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使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

各诉讼参与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

审判机关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执业情况如接受委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情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处罚。

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具体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

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

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

根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

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范畴。

《决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需要研究解决。

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

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一)主观原因是认识上不统一。

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决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导致各相关部门对《决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认识上的混乱。

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决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如果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论没有停止。

在不同认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

应当看到从20_______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

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

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

而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积极争取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需要。

从管理制度上看在《决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

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继续教育、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

从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具备相关执业知识和经历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认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决定》的核心内容。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离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善解决。

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决定》的规定和精神。

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

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委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

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

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进。

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需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

在局部探索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的情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

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然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

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出发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举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

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殊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

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统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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