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期末论文
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0篇)

知识产权的论文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0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摘要]传统知识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人们用智慧和生活实践中所创造出来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
但是传统知识因为相传年代甚久,并且很多记载不明确,甚至追溯不到其源头,故不能确定其权利的主体。
便很难取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所以本论文以探讨我国的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研究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战略,为保护我国传统知识的利益以及民族的利益做贡献。
[关键词]传统知识;知识产权;民间技艺;恶意抢注一、传统知识概述1.传统知识的概念界定关于“传统知识”一词,虽然各国际组织和学者已经给出过相关的定义,可仍旧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同。
但是有不少国际公约和国际机构,在狭义上使用传统知识这一概念,(1)即把传统知识界定为传统部族在千百年来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知识,技术诀窍和经验的总和。
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则是最早提出“传统知识,创新与实践”等这样一术语的。
当然,传统知识由于立足点不同,还存在多个角度、多个层面的界定。
目前各种界定都存在着将传统知识载体化的倾向。
以至于一提到传统知识,许多人感受到的是具有传统文化特征的产品或者是那些已经退出现实生活的古老知识,这种认识给确定传统知识的保护范围带来困难,无法满足为传统知识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总之,(2)基于传统之上的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表演、发明、科学发现、设计、商标、和名称、符号,未透露的信息和所有其他一些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以传统为基础的由智力活动产生的一切创新和创造,都属于传统知识的范畴。
2.传统知识的特征(1)传统知识具有群体性:众所周知,传统知识是一群与自然紧密相连的人即传统部族世世代代创造的有着自己的经验的知识体系,是其实践与智慧的结晶。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在当今全球化的信息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知识产权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劳动创造出的结果,可以是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维护知识创造者的权益,促进创新和社会进步。
它不仅仅关乎个人创作者,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的激励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给予创作者一定的经济利益和法律保护,能够激发他们进行更多的创新和研发活动。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也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社会进步。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个体创作者的尊重,更是对整个创新环境的保护和推动。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还对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例如,盗版现象的泛滥,不仅侵犯了作品的版权,还损害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导致了版权行业的不健康竞争。
此外,技术窃密、商业间谍等现象也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重大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应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同时,也需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
其次,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建立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此外,教育和宣传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知识产权的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培养社会舆论的良好风尚,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全民参与。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毕业论文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与发展

知识产权毕业论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与发展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和知识创造提供了保护。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推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与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1. 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建立中国政府积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这些法律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并为知识产权权益人提供了维权渠道。
2. 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一系列执法部门和机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执法力度的加强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更有效的手段。
3. 加强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边、多边协议。
国际合作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广阔的合作平台和机会。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1. 假冒产品和盗版问题中国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假冒产品和盗版问题,侵害了知识产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创新和正常经济秩序,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2.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亟待提高在一些地区和企业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缺乏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知和尊重。
这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技术创新的速度与保护的不平衡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新知识产权形式不断涌现,如软件著作权、基因工程等。
但是,对一些新技术和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比较薄弱,亟待完善。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策略1. 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产品和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2.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应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特别是对新技术和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加以强化,为创新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措施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过程中产生的心智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
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的社会中,知识和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对个人和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措施。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1. 促进创新和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激励人们投入创新活动。
当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时,创新者可以为他们的创造成果获得经济回报,这鼓励了更多的人投资于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2. 保护创造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了创造者享有其劳动成果的合法权益。
这鼓励了个人和企业创新的意愿,提高了他们进行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知识产权是经济增长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
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使得知识和技术能够被有效地转化为商业价值,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增加了经济效益。
4. 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转移和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
创新者通过许可和转让技术,实现技术发展和共享优势,促进了技术转移和经验共享。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1. 法律框架的建立与完善国家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来保护知识产权。
这包括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明确侵权行为的界定,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
2. 执法力度的加强国家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提升违法者的风险意识。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之间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入国际组织和签署国际协议,共同制定保护标准和规则,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发展。
4. 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加大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知识产权毕业论文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毕业论文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研究摘要:本论文旨在研究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并探讨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首先,文章介绍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定义及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其次,通过分析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探讨了其在不同国家的应用情况。
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保护一、引言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其保护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国纷纷建立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
本文旨在研究这一制度,并探讨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制止侵权行为:通过建立行政机关的监管和司法机关的审判,迅速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降低知识产权侵权率。
2. 鼓励创新: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能够为创新提供足够的保护,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3. 维护市场秩序:有了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能够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发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国际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研究1. 美国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美国是世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其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侵权行为的迅速处理,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此外,美国还注重知识产权的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2. 欧洲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欧洲各国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上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欧盟通过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提供侵权行为的举证和证据保全服务,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创新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可以激励创新,还可以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交流。
然而,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本论文将重点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挑战和应对措施。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的智力创造所产生的财产权益。
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不同形式的权益。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创新,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获取经济回报。
知识产权还可以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交流,因为只有在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人们才会愿意分享和交流自己的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技术的快速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新的技术和方法被不断提出。
这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一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方法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环境。
另一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增加了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
盗版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因为新技术使得信息的复制和传播变得更加便利和快捷。
全球化的趋势全球化的趋势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由于现代技术和交通的发展,知识和信息可以很容易地流动到各个国家。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跨越国界,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和制度。
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差异,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对措施法律和法规的完善为了应对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这需要各国加强合作,通过国际协议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同时,各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技术手段的应用技术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数字水印和加密技术可以有效防止盗版行为。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也可以用来监测和预防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本文简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1)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
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本文内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1)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
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
二.常识产权的特色一是常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力人才干享有,他人不经权力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力。
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发明性劳动获得的效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效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这种智力效果又不只是思维,而是思维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维的载体不同。
权力主体独占智力效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一切权,所以曩昔将之归入产业权。
二是常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发明,归于“智力效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范畴从事全部智力活动而发明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力。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效果,这种智力效果归于一种无形产业或无体产业,可是它与那种归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产业(如电气)、与那种归于权力的无形产业(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常识产权获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常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产业权(其利益首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常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常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令获得的权力只能在该国境内有用,受该国法令维护;常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令对常识产权分别规则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力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的论文

知识产权的论⽂论⽂常⽤来指进⾏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学术研究的⼀种⼿段,⼜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学术交流的⼀种⼯具。
论⽂⼀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参考⽂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论⽂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的,但它与⼀般议论⽂不同,它必须是有⾃⼰的理论系统的,应对⼤量的事实、材料进⾏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知识产权的论⽂1 知识产权⼈才培养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点,⾼校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
为了使我国⾼校培养出的新闻学学⽣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必须加强各种能⼒的培养,新闻学知识产权课程应当以提⾼学⽣创新意识和能⼒为根本教学⽬标,合理安排,建⽴以理论为⽀点,以提⾼新闻学学⽣的知识产权应⽤能⼒。
[关键词] 新闻学专业学⽣知识产权教育 ⼀、加强对新闻学⼤学⽣普及知识产权的紧迫性 1.是素质教育的需要。
在经济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络技术发展迅速,知识经济开始进⼊百姓⽣活,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显重要。
对在校⼤学⽣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让学⽣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会运⽤法律武器,保护⾃⼰的知识产权,懂得尊重他⼈的智慧成果,这是新时期⼤学⽣应有的素质。
新闻学专业学⽣是未来中国传媒的主要⼒量,知识产权素质应为其综合素质的⼀个重要⽅⾯。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可以训练学⽣保护、运⽤创新成果的能⼒。
2.是时代的需要。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资⾦、⾃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作为⼀种包含财产权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形的知识、是创造性的智⼒成果。
知识产权素质就是运⽤、创造、保护、经营知识成果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
传媒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特征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创新的成果知识只有实现产权化才能充分发挥作⽤。
⼤学⽣毕业⾛向社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
3.是传媒产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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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摘要】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医药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是由于中医药本身的特殊性,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在立法时要有针对性的侧罗,在中医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过程中要注重完善专利申请制度和地理标志制度。
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我国民族药业的长足发展和医疗水平的实质性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学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保健的认知日益加深,中药市场迅猛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医药技术出色的发达国家也加入了中药市场的竞争。
中药在我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越来越多的跨国医药集团已将中药作为开发新药的重要来源,并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以及他们娴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技巧,以我们民族传承的医药信息为基础,获取大量知识产权。
在此背景下,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在商标领域,我国商标法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中医药品提供充分的保护,于此同时还对药品使用注册商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法赋予了中医药企业商标续展的权利,比如一些老字号的中药企业,不仅可以对字号加以续展,还可以对药品的名称进行注册并通过续展的方式,永久地获得该药品名称的独立使用权,从而获得持续性的经济效益。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中医药企业可以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这样既扩大了自己名牌药品的保护范围又有效地防止了他人假冒、毁誉名牌药品。
在专利法领域,只对中药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
最早,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得授予专利,但是其制备方法发明和医疗器械发明可以申请专利,在1992 年专利法修订时,删除了关于“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物质”的规定。
因此,在中医药领域,无论是诊疗方法还是中医药物或者药品发明,均在专利保护之列。
另外,对于从自然界提取并具有应用价值的天然物质也可以得到产品专利保护。
在商业秘密领域,只要中医药符合以下四个商业秘密的保护条件就可以获得相关的保护,即药品必须符合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这种保护方式不需要申报也不需要注册登记,只要在纠纷发生时,权利人能够证明这个技术方案或配方并未公开、有经济效益、实用且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即可。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在人们普遍的观念中保密的方法就等于是秘方,但法律上这并不成立。
秘方必须是经过长期临床验证有效的,能够带来较大经济利益且还处于保密状态的才能界定为秘方。
我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对于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提供了相关的保护,解决了中药品种的低水平重复,保护了中药研制单位及企业开发中药新品种和改进中药质量标准的积极性。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重要品种,指的是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的中药人工制成品,受保护的中药品种被分为一、二级。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和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是七年。
该条例规定,被批准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之内只能由获得《中药品种保护书》的企业进行生产。
二、目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在目前来说,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难以满足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要求。
(一)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首先表现在统计数据上,近十年来,我国中医药的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申请比例过小,这就从侧面反映出医院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说明目前医院和科研单位没有充分运用专利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造成中药产业知识产权意识保护不强的原因,我认为是人们对知识产权知识认识的不足导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重视。
知识产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功能性质,它同时也决定着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学术与贸易的自由度。
知识产权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学术领域或者说生产技术领域产权的权利归属,在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更具竞争力。
有学者曾经指出,知识产权的竞争更像是一种圈地运动,如果别人已经将土地全部占有,那我们又将置身于何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领域的知识产权已经被他人瓜分,那么我们又何来生存之地。
因此,知识产权决定着我们科研、学术与贸易的自由度。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申请中的难点这是由中医药学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药的“三性”难以判断。
I 在专利申请阶段,实质审查首先要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对于中药自身功效的描述往往较为模糊,加之中医药方面的术语以及诊疗方案有着诸多歧义,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献又略显晦涩,因此在与已有技术比较时,不太容易判断新颖性。
对于创造性的判断更是难上加难,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的“创造性”是必须与现有技术比较“有实质性特点与显著进步”的才能做出有创造性的判断。
这一定义本身就比较模糊,如果专利审查人员对中医药学不能深入理解,那么就很难对有关专利的“创造性”做出判断。
实用性的判断也同样比较困难。
因为中医药诊疗讲究的是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诊断和治疗的方法各异,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不同的人即使是同一种疾病,由于个人体质,时间、地点等条件的不同,可能治疗的方法完全不一样。
综上所述,由于中医药学自身的特点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条款不相适应,成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难点。
(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在市场的实践中,即便中医药企业顺利地获得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在保护时也存在着诸多难点。
在现实中,常见的例子就是治疗某种疾病的复方授权专利,由于外部条件所限,发明人不能说明复方中具体有效的成份,实际上鉴于中医药学的特点也是很难搞清楚其中的有效成份的,所以,发明人只能申请复方发明专利。
但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当发明人申请专利之后某一大型跨国药业公司凭借自身高科技的优势,直接依据此复方专利,在有效成份的研究方面有所进步,也就是对此复方专利进行“二次开发”,这是允许的。
II 而又由于后者与前者的方法、产品完全不同,因此后者也可以申请获得专利。
若后者的疗效更为准确更好,而且专利技术含量高也更有利于推广应用,那么这一新的专利将拥有更广阔的前景。
其次,中医药物与剂量的微小差异都有可能导致治疗功效和临床适应症的变化。
如果专利权人告某产品侵权,侵权方很容易以等同原则进行抗辩,如果要证明非等同,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专利权人就必须出具具有专家证明的临床试验或者实验室出具的科学数据,这绝非易事。
因此,在中医药专利保护的工作中,权利人很难把技术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中医药本身的技术特点很难保证不出现误差,也不可能进行临床的反复实验,所以,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存在困难。
另外,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对76种保护药材名录做了明确规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地方保护主义依旧存在。
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而言,我国履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这项工作涉及到中医药管理部门的20 多个,部门与部门之间既有互相配合也存在着矛盾,这样就造成了“多人管反而无人管”的局面。
三、促进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就目前来看,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在中医药界人才的流失已经非常严重,中医药的配方、技术工艺、学术经验和知识产权被国外迅速申请,不少常用的中药也变得非常昂贵了,可见加强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一)立法时要有针对性首先,对于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要以保护中国传统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不被外国侵占和不正当利用、保护中国中医药市场不被外国中医药企业和产品占领为原则,其次再兼顾中医药技术的国际开发、交流和打入、占领国际市场。
其次,要“量身定做”。
所谓“量身定做”就是充分考虑到中医药的特殊性确定连身定做的策略。
在遵循国际知识产权通行法律和我国知识产权现有法律的基本理念、原则和基础性制度的前提下,对中药这一特殊的保护对象,依据其自身的特性和特点“量身定做”一些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出解释和目的性解释、对相关法律制度直接进行立法修改、整理相关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文件。
(二)完善专利保护的法律制度专利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最有效的形式,在对药品的保护上作用却非常有限。
一种药品在上市之前要经历严格而漫长的研发和审批过程,而专利权则是从专利申请之日开始。
也就是说,药品在批准上市之后很有可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或者即将期满,导师药品的实际专利期远远短于其他的产品。
一些国家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是通过药品专利期延长的形式来弥补创新药为获得上市批准而造成的实际专利期的损失。
虽然这一做法并未建立统一的国际标准,但这些国家针对其指定的某些条款都有共同点:(1)药品的专利期延长不能自动获得,必须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特定申请;(2 )专利期延长最多不能超过5 年;(3)每个药品的每项专利自能获得一次专利期延长;(4 )已批准药品的衍生物,可以获得专利期延长,但其代谢物不能获得专利期延长。
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专利期延长的手段,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专利延长条款,以此来保护中医药。
(三)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每个中医药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配方和制备工艺,所以一定要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避免商业秘密外泄。
要结合每个企业自己的实际,建立健全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规划自己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范畴,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在学术论文或者相关文件中不经意流失,并且要妥善处理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
此外,完善泄密应急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泄密事件发生之后,应该尽快评估泄密对商业秘密的损害状况,再决定是否采取民事或者刑事方面的法律措施,评估采取措施的效果,收集证据证明泄密所造成的损害。
(四)完善运用商标制度和地理标志制度保护传统中医药道地药材是中药的精华之一,这些中药来自特定的产区,生产历史悠久,栽培加工技术精细,质量稳定,疗效确切,因此,对道地药材的保护应该受到重视。
现有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手段,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在《商标法》的注册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权保护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两条途径。
虽然已经有了相关规定,但还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在现行的法规中,地理标志之间和地名商标就存在着冲突。
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现有的许多知识产权手段,比如人工培育或者野生变家种的中药材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可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
道地药材还可申请中药加工、栽培、用途等方法发明专利,也可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禁止仿冒和虚假表示来保护,所以有效的回避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交叉应该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