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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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特种车辆是指在日常道路使用中与普通车辆有所不同的车辆,包括军车、工程车、警车、抢险救援车等。

由于特种车辆的用途和性质不同于私人汽车,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各国普遍实行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特种车辆管理制度为话题,探讨其相关内容和措施。

一、特种车辆管理的背景和意义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特种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安全。

首先,特种车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不受限制和监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犯罪以及社会不安。

其次,特种车辆常常需要紧急行驶、特殊任务等,因此对其使用进行限制和补充规定,可以提高应急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最后,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少私运军车、警车等行为,防止滥用特权以及维护公共秩序。

二、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特种车辆的鉴别标志为了方便辨识特种车辆,特种车辆需要安装相应的鉴别标志。

通常情况下,特种车辆的正面、后面、两侧和车顶均应标明特种车辆类型的鉴别标志,以便其他道路用户识别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 特种车辆的行驶限制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需要超速、闯红灯或者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但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定。

一般情况下,特种车辆的行驶限制应符合道路交通法规的要求,并在必要时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特殊行驶许可。

3. 特种车辆的标准装备为确保特种车辆的功能和安全性,特种车辆需要具备标准的装备和设备。

不同类型的特种车辆可能需要配备不同的装备,例如消防车需要配备灭火器材、救生设备等;警车需要配备警灯、警笛等。

特种车辆的标准装备是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应急响应的基础。

4. 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特种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特种车辆的使用者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车辆的使用者也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三、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特种车辆管理制度是通过立法、行政手段等多种方式实施的。

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

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厂内行车时速____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

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

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

(火警电话:119)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

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

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

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立足安全出发,确保特种车辆使用安全车辆安全是特种车辆管理的首要任务,为了确保特种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特种车辆所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

2.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经过专业培训,通过相关考试。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在驾驶特种车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速度和路线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3. 特种车辆必须按期进行年检,检查车辆各项参数是否正常,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维修和更换配件的工作。

4. 特种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清除车辆表面的污垢和杂物,以确保特种车辆的外观整洁与车身结构的完好。

5. 特种车辆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避免超速行驶、违法变道和闯红灯等危险动作,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二、规范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行为,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是特种车辆使用的重要环节,为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如高速公路不得超速、禁止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等,确保行车安全。

2.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素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技能以适应不同路况和特种车辆的性能特点。

3.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应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不擅闯红灯、不使用手机等,保证自身安全以及道路运输的整体安全。

三、加强特种车辆装载物品管理,防止运输事故发生特种车辆装载物品的安全是特种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为了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特种车辆装载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固定,避免物品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晃动或滑落,影响行车安全。

2. 特种车辆装载物品的重量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超载造成车辆损坏和行车事故的发生。

3. 特种车辆装载危险品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力量,城管特种车辆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为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加强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使用的特种车辆。

三、定义1、城管特种车辆: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使用的专门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车辆、拖车、越野车等。

2、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指负责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四、城管特种车辆管理1、城管特种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修整,确保车辆在使用中状态良好。

2、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核对,做好相关记录。

3、城管特种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车辆,确保车辆不受损坏。

4、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车辆使用技术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城管特种车辆保养1、城管特种车辆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在最佳状态下使用。

2、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做好车辆保养记录,以备查阅。

3、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车辆保养计划,保证车辆得到及时的保养。

六、城管特种车辆维修1、城管特种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2、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维修时间,尽快恢复车辆正常使用。

七、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责任1、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的保养、维修等工作负责,保证车辆在最佳状态下使用。

2、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

3、城管特种车辆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违规处理1、对违反城管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国家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国家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国家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国家特种车辆的安全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国家特种车辆是指在特定的工作任务中使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第二条国家特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改装,确保安全和有效的运行。

2. 应经过相应部门的检验和审批,并获得合格证书。

3. 车辆上应悬挂明确的标志和标识,以便于其他车辆和行人识别和避让。

4. 应装备相应的特种装备和设施,以保障特定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国家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驾驶证类别应与所驾驶的车辆类型相符合。

2. 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书。

3. 驾驶人员应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和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驾驶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国家特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特种车辆应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2. 特种车辆在紧急任务中,应保持警示灯、喇叭等特种装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和效果。

3. 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 特种车辆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改特种车辆,不得擅自使用和驾驶特种车辆。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驾照、扣留车辆等。

第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特种车辆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加强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已投入使用的国家特种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配备,确保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特种车辆作为国家公务用车的一类,其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安全和保障意义。

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升特种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特种车辆的运行安全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特种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工程施工、消防、警务等特定行业的车辆。

为确保特种车辆的运行安全,保障特别行业的正常运转,特订立本规定。

二、车辆的基本要求1、发动机及车辆其他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操作性能和牢靠性能。

3、特种车辆在装备特别系统时,应按规定选配配置,整车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电气系统应符合相关规定,绝缘性能好。

车辆的轮胎应当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轮胎完好无损。

5、在特种车辆运行期间,必需保证车辆的显现问题的场合,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修理。

三、特种车辆的使用要求1、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拥有相应的证书;2、驾驶员要谙习日常维护和修理学问、车辆操作要领以及应急处理方法;3、驾驶员必需依照车辆的设计用途使用车辆,不能私自更改车辆用途;4、严格依照车辆的负载情况,不能超载和超员。

5、特种车辆的保养及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依照车辆的技术标准与相关规定,规定维护工作的周期和内容,确保车辆在最佳的运行状态下使用。

6、特种车辆的装载物品应符合国家运输安全规定,在装载过程中,应注意平衡性,确保坚固稳定。

运行过程中应依据路况等实际情况快捷调整。

7、特种车辆在运行期间应依照要求佩戴标识装置,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8、各种特种车辆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和管理,遵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特种车辆运行安全管理1、加强特种车辆的日常维保和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在最佳的技术情形下运营。

2、设定专门的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订立健全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措施。

3、对特种车辆要建立档案,妥当保管车辆购置文件、维护和修理记录等,定期进行检查与审查。

4、特种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需经过认真的外观检查和机械设备的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解决。

5、定期对特种车辆进行大修、检修和更换紧急零部件,并配备备用车辆,确保车辆运行在最佳的情形下。

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特种车辆的管理,提高特种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公司特种车辆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辆、维修车辆、消防车辆等,在本管理制度中统称为特种车辆。

第三条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服务社会。

第四条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特种车辆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特种车辆的统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特种车辆的购置与报废第六条公司特种车辆的购置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特种车辆的购置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科学选型,确保车辆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特种车辆购置经费来源应当合法合规,确保公司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第九条特种车辆购置后,应当对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建立档案资料,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特种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再维修时,应当经公司批准报废,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废旧车辆。

第十一条特种车辆报废时,应当对车辆进行清理和拆解,确保车辆的报废程序合规。

第三章特种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第十二条公司特种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由专门负责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保养应当依据车辆使用手册和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维护应当及时解决车辆故障和问题,保证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必须合理规划和安排,确保车辆的运营效率和寿命。

第十六条特种车辆保养和维护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和环保,并正确使用和管理润滑油和燃料。

第十七条特种车辆的保养和维护费用应当列入公司财务预算,确保经费的合理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特种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特种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和相关法规,严禁未经许可或擅自使用特种车辆。

特种用车管理制度

特种用车管理制度

特种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种用车的管理,提高特种用车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企业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特种用车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警用车辆、消防车辆、押运车辆、应急救援车辆、环卫车辆等。

三、特种用车的分类特种用车根据用途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 警用车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行执法任务,包括巡逻车、警车、特警车等。

2. 消防车辆:主要用于扑救火灾灭火,包括救援车、水罐车、泡沫车等。

3. 押运车辆:主要用于运送贵重物品,包括运钞车、运金车等。

4. 应急救援车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任务,包括救护车、救援车、灾害救援车等。

5. 环卫车辆: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清洁车、垃圾车、洒水车等。

四、特种用车的管理职责1. 公安机关负责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购置、配置、维护、保养和使用等。

2. 消防部门负责消防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装备、维护、演练和出动等。

3. 金融机构负责押运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安全、通道的保障、运营的监督等。

4. 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配置、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

5.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环卫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巡查、保洁、维修等。

五、特种用车的使用规定1. 特种用车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特种用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 特种用车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4. 特种用车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 特种用车的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业维修单位负责,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特种用车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执行维保计划。

3. 特种用车的维护保养费用应由使用单位承担,不得私自挪用或擅自节省。

七、特种用车的安全管理1. 特种用车的安全管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

2. 特种用车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安全装备、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作业的安全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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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规范其使用程序、时间和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适用范围
1、定义
1.1用车部门:指晋丰公司的七部一室一科及高平分公司;
1.2派车部门:指建丰公司;
1.3特种车辆:指派车部门在册的吊车、叉车、板车、装载机及外协的特种机械车辆;
1.4一车一单:指《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和《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改、大修、维修工程、装卸和运输货物中特种车辆的使用。

第三条职责
1、由纪检监审部负责组织计划财务部和生产技术部,在每年元月中旬之前依据周边市场调查价格,定出当年特种车辆小时单价和台班单价后下发派车部门。

派车部门对单价可进行下调,但不可擅自上浮。

2、生产技术部为特种车辆使用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所有直接外协特种车辆的调配工作。

3、用车部门负责施工票证办理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和效率监管工作;各用车部门设专人建立《特种车辆使用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的留存。

4、计划财务部负责特种车辆费用报销转账工作。

第四条用车程序
1、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到派车部门,派车部门接到申请单后方可出车。

2、高平分公司由机动科代理特种车辆使用业务;分公司各单位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机动科对口技术员核实,机动科负责人或分管经理签字审批后盖机动科大修、维修章或部门章(委托项目)送到派车部门。

3、需外协的特种车辆,通过牵头部门后由用车部门与外协单位协商解决。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用车部门可直接外协:
(1)派车部门没有所需特种车辆;
(2)派车部门特种车辆正在修理或正在作业;
(3)由于市场波动,年初核定的台班价格高于周边市场价格;
(4)上次派车服务差或作业效率低;
4、特殊情况用车,用车部门负责人可直接通知派车部门。

16:00之前通知的当天补单,16:00之后通知的第二天补单,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用车部门周六、周日、节假日可除外。

5、用车部门协调办理外协特种车辆的进出厂手续。

第五条计时确认
1、在晋丰公司(高平)资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车辆,以到达施工现场时间至施工结束为基准进行作业用时计取。

2、特种车辆使用以0.5小时为计量单位,用时≤0.5小时,按0.5小时计取;用时>0.5小时≤1小时,按1小时计取。

3、特种车辆连续使用4小时为0.5个台班,连续使用8小时为一个台班,以0.5台班为计量单位,不足0.5台班的时间按小时计取。

4、用车部门用车人对特种车辆到达现场开始至作业结束时
间和用车部门负责人对特种车辆最终用时,统一在《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5、外协特种车辆用时根据协商结果由用车部门进行确认。

第六条监督管理
1、用车部门对《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不符合填写要求或涂改的,有权否决此次用时;一式二份的《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填写内容不相符或涂改的,必须追究责任方,属用车部门的扣罚责任人100-500元,属派车部门的否决此次用时。

2、用车部门对特种车辆使用效率进行监督,对无故拖延时间的,有权否决此次用时;填写特种车辆使用时间与实际用车时间不符的,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用车人100-500元处罚。

3、由纪检监审部进行用车程序监管工作,凡不符合用车程序的,有权否决此次用时。

第七条结算
1、特种车辆费用结算时,由派车部门在每月15-20日开具上月特种车辆使用发票,并附‘一车一单’送用车部门,用车部门核实后填写费用报销单,于当月25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生产技术部委托高平分公司的项目,由分公司核实发票和‘一车一单’后送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报销。

3、外协单位特种车辆结算时,开具发票送用车部门,用车部门核实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到生产技术部签字盖章确认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4、计划财务部按月根据发票和‘一车一单’进行结算,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外协车辆发票可直接报销。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附件一:特种车辆使用台账
附件二: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三:高平分公司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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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特种车辆使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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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求派车单编号与序号相对应;台账内容与《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内容统一;
3、此台帐可作为报账时核对依据。

附件二:
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2、此单为‘一单一车’中途更换或增加特种车辆使用时,需重新填写;
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2、此单为‘一单一车’中途更换或新增特种车辆使用时,需重新填写;
附件三:
高平分公司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2、此单为‘一单一车’中途更换或增加特种车辆使用时,需重新填写;
高平分公司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
2、此单为‘一单一车’中途更换或增加特种车辆使用时,需重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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