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水污染框架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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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水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极为关注的重要议题。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对于各国在解决水环境问题上的启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探讨各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水环境治理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美国作为发达国家,拥有先进的水环境治理技术和丰富的水资源管理经验。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测网络。

美国环保署负责统筹全国的水环境管理工作,各州和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水环境管理部门。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美国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回收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与此美国还重视公众参与和社会合作,鼓励民间组织和市民参与水环境治理,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治理格局。

(二)欧盟国家欧盟国家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水环境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统一的水环境管理体系和标准。

欧盟通过《水框架指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各成员国对水体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具体的水资源管理计划和措施,保护和恢复水体生态系统,防止水污染和生态破坏。

欧盟还注重跨国合作和区域合作,推动各成员国之间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合作,共同应对水环境问题。

(三)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但也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国情的解决路径。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采取了创新的举措,如印度推行雨水收集和地下水补给项目,埃及利用尼罗河水资源进行农业灌溉,巴西发展了生物柴油和乙醇燃料等。

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启示与思考(一)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各国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建立了科学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制定了水资源利用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和欧盟国家的经验,建立全面、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推动水资源的综合治理和保护。

国外水污染框架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水污染框架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水污染法律制度对中国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启示科目: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姓名:王钼婕学号:21时间:2015年12月1、国外水污染法律制度及做法1.1美国水污染法律制度及举措明确的目标:美国政府在制定《清洁水法》的过程中,明确的指出了美国水污染防治的明确目标是:恢复和保持国家水体化学的、物理的和生物方面的完整性。

而我国水污染防治目标仅仅定位到饮用水的健康性,明显比美国的标准降低了很多档次,这很不利于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未开发水源或景观用水或农村河道的保护,只关注饮用水并不能很好的落实中国的水污染防治问题。

具化和细化的条款:美国出台的《清洁水法》以及《海岸带管理法重新授权及修正案》等一系列的水管理条款,规定了有毒污染物、废弃物渗滤液、区域性流域管理规划、水污染防治研究技术、水资源优秀示范区、非点源控制计划等各个方面条款,对可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2 英国水污染法律制度及举措2013年,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依据《欧盟水框架指令》对其境内水体质量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质量处于“良好”以上的水体仅占总体的27%。

针对境内水体污染物来源的分布状况,英国政府从农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两个方面入手,解决水体污染问题,主要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强化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水体保护意识。

首先在英格兰地区启动了“水域周边敏感地区农地管理项目”,对农业生产造成水体污染的途径和危害向农民普及知识。

二是使用强制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污染危害。

依据欧盟有关指令,严格限制硝酸盐和磷化合物化肥使用的数量和时间,并对违反规定的农户处以重罚。

三是提供指导和资金促使农户改变生产模式。

英国政府设立了总额为21亿英镑的“环境监管项目”,及农户签订协议,确立其在水体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这一系列激励措施,当前英格兰地区70%的农地在农业生产中采取了控制或避免水体污染的耕种模式。

1.3 荷兰荷兰的法律特点一个是确立了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另一个是针对地表水开征污染税。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经验及启示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经验及启示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经验及启示【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的概念、意义、主要内容、方法与技术,以及案例分析和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的深入研究和总结,可以为我国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在技术手段和方法上更为成熟,结合实际案例对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成果进行展示,使得我国在水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可以借鉴其经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本文也提出了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对我国的一些启示,为我国未来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概念与意义,主要内容,方法与技术,案例分析,对我国的启示,结论1. 引言1.1 引言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水资源环境的审计则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国外在水资源环境审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将结合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的概念、内容、方法、案例分析等方面,探讨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可以为我国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改善提供参考,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2. 正文2.1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的概念与意义1. 概念:水资源环境审计是指通过系统性地对水资源及其环境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科学评估水环境质量、水资源利用状况、环境风险等,从而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建议的一种手段。

2. 意义:国外进行水资源环境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水资源环境、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

审计可以发现水资源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各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国外水资源环境审计还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水资源环境问题的认知度,促进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水资源环境的良好氛围,实现水资源环境审计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水环境治理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关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都在不断探索和实践水环境治理的方法和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经验。

本文将通过比较国际上的水环境治理案例,探讨其启示对我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德国的水环境治理经验德国作为水环境治理领域的先行者和领头羊,其水环境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德国注重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建立了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并采取了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政策,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德国实施了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对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在水生态保护方面,德国建立了水生态保护区,保护和恢复了许多湿地和河流生态系统,促进了水生态的健康发展。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水资源的紧缺和水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制约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我国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和水生态破坏。

在水资源紧缺方面,我国的水资源总量虽然丰富,但地域分布不均,且受气候和地形等因素的限制,地区性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国的水污染问题主要表现为化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的排放,导致了许多地区的水质恶化。

在水生态保护方面,我国的湿地和河流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水生态环境恶化。

五、启示与对策水环境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国际比较和借鉴,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水环境治理对策,促进我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只有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才能找到更好的水环境治理方法,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健康发展。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随着人口增长和工业化的发展,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和推行水环境治理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存和健康。

本文将对国际上的水环境治理现状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探讨对我国水环境治理的启示和建议。

美国是全球水环境治理的领先者之一。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分别负责制定和执行水环境治理政策。

多年来,美国政府秉持“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依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强化污染源治理,并通过公众参与、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等方式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

美国重视环境监测,建立了完善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同时,美国倡导可持续发展,推行绿色化、循环经济等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欧洲国家水环境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欧洲联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和水政策法规,包括水框架指令、城市污水处理指令、水资源管理指令等,强调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治理过程中注重多方参与和协作,涉及政府、企业、学术界和公众等多方利益。

欧洲国家还开展了一系列水环境治理实践,包括治理污染源、改善水生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等。

此外,欧洲国家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资源节约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例如开发可以循环利用的水资源、推广节水技术等。

日本是亚洲区域水环境治理的代表。

日本高度重视水环境,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多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政策,包括制定行动计划、设定治理标准、加强环境监测、推广节水技术、加强污染源治理等。

同时,日本注重社会参与,建立了一系列的环保组织,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

此外,日本也在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多项实践,例如开发可以循环利用的水资源、研发减少废水产生的技术等。

这些国家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我国的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污染源治理不力、环境监管不严格、生态保护不到位等。

因此,我国应该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创新技术应用、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的工作,以实现水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水环境治理是全球范围内的共同挑战,各国在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其他国家之间的借鉴和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进行探讨,并总结出一些启示。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国家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发达国家通常拥有更完善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技术,具备更高水平的环境管理能力。

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和经验相对较少,面临的水环境问题也更加严峻。

国际间存在着一些共同的水环境治理挑战。

水污染是全球范围内的普遍问题,各国都面临着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排放等挑战。

针对这些挑战,各国可以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在国际比较中,一些国家的水环境治理经验值得借鉴。

荷兰以其水土保持和防灾工程而闻名,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施有效地提高了水环境质量。

加拿大在湖泊和河流保护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积极开展监测和管理工作,成功地保护了水源地。

日本在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其饮用水的水质得到了长期的保持和改善。

从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

投入充足的资金和资源是确保水环境治理成功的关键。

这包括在设施建设、监测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投资。

科学技术和创新对于水环境治理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和创新,才能提高治理效果和水质标准。

政府的领导和参与也是水环境治理成功的关键因素。

政府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和监管,以确保水环境治理的全面推进。

除了以上的启示,国际间还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水环境治理挑战。

国际组织和机构可以发挥桥梁和协调的作用,促进各国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国际间的技术转fer也是非常重要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技术支持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水环境治理能力。

水环境治理是全球范围内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通过比较国际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为水环境治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各国应加强合作和交流,共同制定解决方案,以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水环境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水环境治理是全球性的环境挑战,各国都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和挑战。

通过国际比较,可以从其他国家的经验中获得启示和借鉴,以更好地改善国内的水环境问题。

对于水污染治理,国际上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建立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管制度。

欧洲联盟和美国都采取了类似的措施,通过立法和法规,对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废水排放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这种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水排放,保护水环境的健康。

国外还广泛采用了水资源的经济调节和价格调节机制。

通过对水资源进行收费和市场化交易,可以有效地激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色列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他们通过采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通过水资源交易市场,实现了水资源的市场化。

国际上还在推动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注重了公民参与和社会共治的角色。

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

政府还会与非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团体合作,建立起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

国际比较给我们的启示有很多。

我们需要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投入。

资金的投入是水环境治理的基础,只有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才能够实现水环境的改善。

政府需要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经济投入,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一起参与。

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才能实现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们可以从国外的经验中学习,借鉴其法律制度的优秀做法,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我们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水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各国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和挑战。

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并学习他们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只有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够共同应对水环境治理的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水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水污染的治理_西方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

水污染的治理_西方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

水污染的治理:西方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水污染的治理:西方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引言水污染是全球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威胁。

西方国家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中国也在近年来加大了水污染治理的力度,并试图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进行改革。

本文将探讨西方国家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中国在这一领域的体系改革,以期为中国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西方国家的水污染治理经验1. 制定严格的水污染法律法规西方国家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首先是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的《水质改进法案》和欧盟的《水框架指令》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规定了排放标准和环境评估等程序,为水污染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建立水资源管理体系西方国家还建立了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分配。

在管理体系中,包括了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对水质的动态监测和污染源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推广先进的治污技术西方国家在水污染治理中积极推广先进的治污技术,包括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和化学处理等。

例如,美国推广了生物膜反应器和激活污泥法等技术,有效降低了水体中有机物和氮磷等污染物的含量。

4.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西方国家非常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促使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水污染治理的行动中。

二、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1. 制定法律法规并加大处罚力度中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规划》等。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在治理力度上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挑战,因为经济发展快、工业规模庞大、排放量较大。

中国还加大了对水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罚款、停产甚至刑事处罚等,以便形成对污染者的震慑作用。

2. 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为加强水污染治理,中国推行了河长制和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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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水污染法律制度对中国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启示
科目: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
姓名:***
学号:*************
时间:2015年12月
1、国外水污染法律制度及做法
1.1美国水污染法律制度及举措
明确的目标:美国政府在制定《清洁水法》的过程中,明确的指出了美国水污染防治的明确目标是:恢复和保持国家水体化学的、物理的和生物方面的完整性。

而我国水污染防治目标仅仅定位到饮用水的健康性,明显比美国的标准降低了很多档次,这很不利于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未开发水源或景观用水或农村河道的保护,只关注饮用水并不能很好的落实中国的水污染防治问题。

具化和细化的条款:美国出台的《清洁水法》以及《海岸带管理法重新授权与修正案》等一系列的水管理条款,规定了有毒污染物、废弃物渗滤液、区域性流域管理规划、水污染防治研究技术、水资源优秀示范区、非点源控制计划等各个方面条款,对可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2 英国水污染法律制度及举措
2013年,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依据《欧盟水框架指令》对其境内水体质量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质量处于“良好”以上的水体仅占总体的27%。

针对境内水体污染物来源的分布状况,英国政府从农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两个方面入手,解决水体污染问题,主要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强化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水体保护意识。

首先在英格兰地区启动了“水域周边敏感地区农地管理项目”,对农业生产造成水体污染的途径和危害向农民普及知识。

二是使用强制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污染危害。

依据欧盟有关指令,严格限制硝酸盐和磷化合物化肥使用的数量和时间,并对违反规定的农户处以重罚。

三是提供指导和资金促使农户改变生产模式。

英国政府设立了总额为21亿英镑的“环境监管项目”,与农户签订协议,确立其在水体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这一系列激励措施,当前英格兰地区70%的农地在农业生产中采取了控制或避免水体污染的耕种模式。

1.3 荷兰
荷兰的法律特点一个是确立了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另一个是针对地表水开征污染税。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和美国的制度相似,而地表水污染其法律宗旨是保护地面水资源的清洁,防止污染。

税在当时是一个新税种,荷兰通过《地表水污染防治法》将地表水污染税上
升到法律层面,开征此税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将环境污染等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物质手段刺激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企业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物排放,同时也为已经污染的地表水资源处理提供了资金。

地表水污染税的征收对象是以任何形式向地表水和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个人,即包括直接污染者,也包括间接污染者。

1.4 欧盟
欧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指令对地下水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通过各方面进行管理控制,对于一些环境十分薄弱的区域通过针对性法案来实行污染控制,针对环境良好的地区则是更好的发展农业生产中的环境保护。

欧盟在对水体系的保护和治理过程中,十分重视综合治理和全局把握,实行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一体化管理。

同美国一样,《欧盟水框架指令》也认为流域管理的方法是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的有效方式,在流域范围内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将地下水管理归属于就近的流域或者恰当的流域,以便与欧盟层面达到统一的水质目标和要求。

1.5 日本
日本对农村水环境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排放渠道的规定,比如限制农药的使用,对农药的生产和应用进行全面的管理,以及家禽养殖场污水的管理,尽可能从源
头控制农药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并且在处罚措施上,日本对违反规定的采取比较严厉的处罚方式,通常是经济处罚与刑法并用。

日本对农村的农业生产采取财政支持的方法,国家承担农业生产部分建设费用、地方政府也承担一部分农业生产的建设费用,促使农户自觉的彩玉有益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

2、美国水污染法律制度对中国农村水污染防治制度的启示
2.1 美国:
美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有两方面可以供农村的水污染治理管理学习借鉴,一方面是将分散的权利趋于集中,一方面是排污许可证制度,但是不是完全照搬,也有需要因地制宜的部分。

美国的做法是将水污染防治的标准超越各州立法,形成统一的排放限值,各州接受联邦政府的管辖,并根据排放排放基准制定符合各州情况的排放标准,各州从法律的制定者变成联邦立法的实施者,明确了联邦与各州的主从关系。

该制度运用到中国就需要有所改变。

中国地物广博,从南到北,村落的气候、地形等导致不同村落的水源状况、条件都各有不同,加之一些民族自治区等问题,由国家完全控制,形成统一的管理制度以完成全国的水污染治理可行性不高。

此政策运用到中国可以实行从“分散到集中再分散”的政策,结合水质评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水污染防治体系。

区县政府通过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管辖区内的水资源(包括:地下水、污水处理厂、饮用水状况、景观用水等)污染状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水体现状、水体指定用途(结合本区域水体核心用途以及下游水体用途,确定管辖区域内的水体的具体用途,制定明确的定量或定性指标,维持水体指定用途),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重标准)、水体开发范围和程度评估等项目,并制定区域水质管理规划,根据中央政府指定的排污许可规定,符合条件的村落可得到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需要年检,对符合本年度水质标准并结合反退化政策(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就是某一水体在某一日得到改进就必须保持,并纳入指定用途中,由区域政府或村落相关部门指定有效政策以保持当前水质),特殊地区如休闲区、原始地区(未开发水体)、野生动物保护区等制定相应的国家基准,对于符合要求的村落延长许可证使用时间一年。

对于进行第三方评估并上交评估报告备案的村落进行补贴以鼓励和支持其对本区域水资源质量的改善行动,可由强制性行为逐渐转变为自愿性行为,建立水质示范村等。

“分散到集中到分散”的政策,是指各村落接受区县管辖、区县接受市级管辖、市级接受国家管辖的层级关系,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排放基准和管理措施,再由国家将实施权利下放的市级、区县以及村落的环保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和具体情况制定区域水污染管理防治政策、排污标准、水质标准,发放排污许可证等,在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具体政策得实施。

增加奖惩制度如:对水质不达标或水质退化的区域减少其农业补贴或增加农业产品税收用以改善水质;对水质改善明显和连续达标的区域进行财政奖励等。

这就形成了“由下至上,从上而下”的很好的反馈和循环制度,一方面由下至上的使国家和市区县了解农村地区的水质状况和改善状况,通过整体的规划,保证了全国的水质量基准达标,另一方面通过从上而下的权利下方,给农村的水污染治理很好的弹性,不局限于方法和制度,根据水质评估报告,有针对性的对水质进行改善和治理。

2.2 英国
英国针对农村水环境改善主要是从农业生产方面进行整治,由于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国农村水体污染很大的问题是,农村村落位置分散,不能很好的建立管网系统,对于小型的村落在某种程度上也没有必要建立管网输送污水集中处理,农村的饮用水主要采用地下水,生活污水可以排入沟渠等。

如果由国家或区县
政府牵头,采用资源式的模式,与农户签订协议,确立农户其在水体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然后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帮助农民改变生产模式,带动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采取控制和避免水体污染的耕种模式。

2.3荷兰
荷兰统一征收税款的模式在我国可行性不高,因为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贫富差距比较大,有些村庄条件比较优越,产业发展迅速经济水平较高,但有些村庄还处于原始的农业生产阶段,可以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由年产值决定实行不同的税率针对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也可实行由乡镇企业代表、政府环保部门指派代表和农村居民代表成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协调各方不同利益,建立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度,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监管制度。

2.4 欧盟
《欧盟水框架指令》也就是WFD是一部先进的水资源综合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

它不仅从法律的严密性还是水环境治理的科学性和操作性都是优秀的。

WFD 的重要特色是它的综合性, 或者说“一体化”的思维方法。

我国的水环境治理实行的是各管个,往往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

如果采用水量-水质-水生态系统的一体化管理的方法,不是强调科学的数字效果,而是强调治理的效果,最终要的是公众的满意度。

可由区县政府排查自己所管辖的农村需要治理的水域,不按村庄分区,按流域或者地块划分,由统一的部门比如环保局或者住建部等进行多学科、多项目综合治理。

2.5日本
日本为解决农村水污染问题,制定了如《农业、农村以及食品的新政策》、《农业、农村、食品基本法》、《家禽排泄物管理办法》等法律,而且在其他法律中也对农业产业和产品如农药、养殖场等水排放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而我国并没有类似的法律,我国的水污染法律主要还是集中在城市建成去以及大流域的治理问题。

农业生产有其自己特殊性,如果可以出台一部针对农业生产生活,也就是针对农村农业生产污水排放的规定或者法律的话,加上政府加大重视以及区县村等对农业生产进行一些奖励补助,加大管理和奖惩,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污水的排放和治理,农民也会自愿加入到环保的行动中来。

3总结
1、参加全球性和区域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国际活动,加强不同国家或者地区之间的沟通
和理解,多学习其他国家对水环境治理的宝贵经验。

2、加强对农村水环境管理的重视,出台有关农业生产污水排放的法律法规,细化现有法律。

3、注重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参与,听取农民的意见,真正将治理水污染的法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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