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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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3)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3)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引言在当前社会中,校园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制定并实施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探索一套科学、系统、可行的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的稳定。

1. 安全设施建设1.1 建筑设计•所有校园建筑物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具有良好的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

•学校应在建筑设计中考虑到防火、防水、防盗等特殊安全需求。

•各校区应合理规划校园建筑布局,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方便学生和教职员工疏散。

1.2 视频监控系统•学校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学校的主要区域,例如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

•监控设备应具备高清晰度、夜视功能,能够对可疑行为进行识别和监控。

•学校应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1.3 电子门禁系统•学校应配备电子门禁系统,对校园内的各个入口进行控制和管理。

•电子门禁系统应实现刷卡、指纹或人脸识别等身份认证方式,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应设置临时通行证办理流程,方便来访人员的进出。

2. 安全管理措施2.1 安全教育•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讲座和演练活动。

•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火灾逃生、急救常识、防盗防骗等方面的知识。

•学校应培训教职员工成为合格的安全教育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安全巡查•学校应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巡查队伍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够判断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学校应建立安全巡查记录,及时跟进解决存在的问题。

2.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学校应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学校应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1. 学校围墙、大门、校舍、厕所、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用具、实验药品无安全隐患。

2. 教学区、生活区(宿舍区)、运动区等功能区划分合理,有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学、生活区域。

3. 重要部位物防、技防措施布点充足、功能完好。

(二)日常管理4. 安全管理领导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落实到位。

5. 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自身无安全隐患,持械上岗。

6. 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实用性物品配备到位。

7. 治安保卫人员值守巡查规范,对外来人员验证登记严格,值班记录保存完整。

8. 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到位。

9. 体育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到位。

1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

11. 学校及时、全面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12. 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全面,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有效13. 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主动、及时,处置积极、妥(三)安全教育14. 日常安全教育频度合理、载体有效、内容适当。

15. 师生员工基本掌握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等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16. 校内紧急疏散标志数量充足、布点合理。

17. 全体学生逃生演练定期开展。

(四)交通安全18. 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通行安全提示标志。

19. 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

20. 动态开展行走、骑车、乘车交通安全教育。

21. 校车和教职工班车使用符合规定、日常检查到位,驾驶人资格合格、日常管理严格,无行车事故。

校车跟车照管人员配备到位、履职规范。

(五)消防安全22. 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

23. 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全天候保持畅通。

24. 校内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25. 校内消防警示标语充足、醒目。

26. 动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公共卫生安全。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首先,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需要从校园周边环境入手。

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安全。

学校应该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安全。

安排专人巡逻,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控,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

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的管理,确保学生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其次,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需要加强对校园内部的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加强对校园内部的巡查,加强对校园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校园内部的安全。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另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需要加强对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包括安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加强对校园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最后,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需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安全情况,增强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信任。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家长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总之,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学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到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的落实,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平安校园建设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首先,校园周边环境要做到安全有序。

学校应该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学生在校门口的安全。

道路交通要有序,校园周边设施要完善,确保学生放学后能够安全回家。

其次,学校内部安全设施要健全。

学校应该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

再者,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学会自我保护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

最后,学校还应积极与家长、社会各界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安全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学校还应积极开展社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总之,平安校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效。

希望各学校能够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安全的校园里茁壮成长,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一、引言平安校园建设是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档旨在规范平安校园建设的标准,为学校提供指导,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二、校门安全校门作为学校的第一道防线,是安全管理的重要部件。

以下为校门安全标准的要求:1.安装监控设备:在校门前后安装高清摄像头,全天候监控校门出入口的情况。

2.人员管理:对出入校门的师生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进出校门的人员是合法的。

3.限制车辆通行:禁止非校内车辆进入校园,减少车辆对学生和师生的潜在威胁。

三、校园周界安全校园周界安全是保障学校安全的关键。

以下为校园周界安全标准的要求:1.安装围墙:校园的周界应安装足够高度的围墙,确保校园的边界明确。

2.定期巡逻:学校应组织保安人员定期巡逻校园周边,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建立报警系统:校园周界应建立报警系统,以便及时报警并迅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楼宇安全楼宇安全是学校内部的安全重点。

以下为楼宇安全标准的要求:1.安装监控设备:在楼宇的出入口、走廊和重要区域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楼内情况。

2.防火措施:楼宇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设立明显的消防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3.定期检查:学校应定期检查楼宇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修复和更新设备。

五、教室安全教室是学生和教职工学习和工作的场所,教室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为教室安全标准的要求:1.增设紧急出口:每个教室应设有至少两个紧急出口,并确保出口畅通无阻。

2.电气安全:教室内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或更换。

3.座椅摆放合理:教室内的座椅应合理摆放,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六、舍宿区安全舍宿区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地方,保障舍宿区安全对学生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以下为舍宿区安全标准的要求:1.安全巡查:加强舍宿区的安全巡查,督促学生遵守舍宿区安全管理规定。

2.安装报警设备:舍宿区应配备报警设备,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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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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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1.安全领导组织体系建设(30分)
1-1安全领导机构
10
1-1-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校(园)长负责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1-1-2建立专门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
2.领导班子没有或未定期研究安全工作的扣1-2分。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校(园)长未部署安全工作的扣2分。
3.未将安全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酌情扣1-2分,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总结、考核等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酌情扣1-2分。
1-2安全管理责任
10
1-2-1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未开展法治教育相关活动的扣2分。
3.未配备法治副校长或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发挥不够的酌情扣1-3分。
4.随机抽取10名教职员工和学生,查看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是否达到100%,如未达到100%,酌情扣1-2分。
3-3预防欺凌宣传教育
10
3-3-1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对被欺凌和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干预。加强德育教育和管理,围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对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规则意识和团结友爱意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

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

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精神,强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平安校园”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校为主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第三条总体目标:通过四年的努力,力争全省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建立起“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努力实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做到校园秩序良好,学校育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四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范围包括政府及社会力量独立设置、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全日制学校。

第二章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创建领导机构健全。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组织牵头,依托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构。

(二)学校内部管理规范。

制定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重要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三)安全防范体系完善。

构建保障安全需要的安全保卫机构和现代化技术防范体系。

平安校园标准

平安校园标准

平安校园标准【平安校园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学校规模的扩大,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成为了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我们制定了平安校园标准,旨在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标准目的该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学校校园的安全与稳定,预防和减少校园内的各类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学生、教职工和访客的人身安全。

三、标准内容1. 校园环境安全1.1 校园围墙和大门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校园的封闭性。

1.2 校园内的道路、楼梯、走廊等应保持畅通无阻,地面平整、无杂物,防止学生和教职工的意外伤害。

1.3 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1.4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校园的清洁和卫生。

2. 学生安全管理2.1 学校应制定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责任。

2.2 学校应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家长。

2.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2.4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教职工安全管理3.1 学校应建立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紧急联系方式等,以便在需要时及时联系。

3.2 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教职工身体健康。

4. 校园安全事件处理4.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处理流程。

4.2 学校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4.3 学校应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标准实施1. 学校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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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教职员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治安处罚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记录的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员工;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2-2-9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4.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的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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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体系建设(30分)
2-1安全管理制度
15
2-1-1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部人员排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预防拥挤踩踏制度;预防欺凌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财务室、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集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及电梯、中央空调等的安全管理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制度;校园周边治理会商制度;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小学低年级和幼儿交接接送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校车学校)。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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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1.安全领导组织体系建设(30分)
1-1安全领导机构
10
1-1-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校(园)长负责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1-1-2建立专门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
3-3-2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等11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3-3-3开展教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教育培训。
3-3-4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预防欺凌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1.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开展心理教育咨询和干预工作情况。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开展宣传及学生教育管理情况。
2.落实《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对教师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教育培训情况。
4.开展预防欺凌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信息、照片等相关档案材料。
方法:查看相关档案材料,询问、抽查受教育培训覆盖面。
1.无预防欺凌教育计划、总结的酌情扣0.5-1分。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干预的扣1.5分。未按要求开展德育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
1-3安全管理队伍
10
1-3-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至少1名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资质,并享受学校中层待遇。
1-3-2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的护校、消防、抢险救援、疏散、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专兼职队伍。
1-3-3配齐专职保安员:师生员工总人数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学生的至少配备4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学生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2-2-13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做到内容齐全,管理规范,记录完整。
2.安全管理档案齐全,记录完整。
方法:查看有关档案材料,实地检查、询问等。
2.安全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1-3分。
3.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30分)
3-1安全宣传教育
10
3-1-1积极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的若干意见》(京教基〔2006〕12号)、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京安监发〔2017〕15号)的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确保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
1-3-4中小学应按照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幼儿园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标准: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儿童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1.设立了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了具备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享受中层待遇。
2.安全队伍齐全,人员具备相应能力。
2.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档案材料。
3.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信息、照片等相关档案材料。
方法:查看相关档案材料,现场进行演练,询问、抽查受教育培训覆盖面等。
1.安全教育计划、总结,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0.5-2分。
2.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酌情扣1-4分。
2.未开展法治教育相关活动的扣2分。
3.未配备法治副校长或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发挥不够的酌情扣1-3分。
4.随机抽取10名教职员工和学生,查看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是否达到100%,如未达到100%,酌情扣1-2分。
3-3预防欺凌宣传教育
10
3-3-1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对被欺凌和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干预。加强德育教育和管理,围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对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规则意识和团结友爱意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3-1-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屏、墙报、微信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1-3有针对性的开展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疏散演练。
3-1-4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1.安全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教师设置材料等。
2.未落实《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0.5-1.5分,
3.未对教师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教育培训的扣2分。
4.随机抽取10名教职员工和学生,查看防治欺凌教育覆盖率是否达到100%,如未达到100%,酌情扣1-2分。
1-1-3将安全工作纳入总体规划。
1.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2.校(园)长召开办公会、专题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学习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的档案材料。
3.总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署、总结、考核的档案材料。
方法:查看相关文件、档案材料等。
1.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的酌情扣1-2分。
2.领导班子没有或未定期研究安全工作的扣1-2分。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校(园)长未部署安全工作的扣2分。
3.未将安全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酌情扣1-2分,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总结、考核等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酌情扣1-2分。
1-2安全管理责任
10
1-2-1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法治宣传教育年初计划、年末总结相关档案材料。
2.法治教育活动经费、教材、课时、教师“四落实”相关档案材料。
3.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信息、照片等相关档案材料。
方法:查看相关档案材料,询问、抽查受教育培训覆盖面等。
1.无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总结,经费、教材、课时、教师未落实的酌情扣0.5-3分。
2-2-2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承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管控疏导方案,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2-2-3小学、幼儿园落实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园)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照管。
2-2-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3-2-2落实《北京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学用结合,积极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法治教育。
3-2-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教育作用,法治副校长每月开展1次以上法治安全教育或实践活动,参与协助妥善处理在校师生相关案件。
3-2-4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2-2-10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2-2-11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治理保护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2-2-12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网络和信息安全。
缺一项安全管理制度扣1分,最多扣15分。
2-2日常安全管理
15
2-2-1日常教育教学活动: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学生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符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2-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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