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考核及薪资计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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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考核及薪资计算方案总则:业务员工资=年薪+奖励-扣罚+补贴一.年薪用计提的方式进行计算,计提出的金额包含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按政策相关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和补贴以外的所有费用:
1.1 根据上年度业务员的个人掌握的客户资源、销售业绩和业务
能力等,分为A.B.C 三类。
A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目标值为500 万元。
年薪=Sa1*1.5%+Sa2*1.6%+Sa3*1.8%+Sa4*2.0%+Sa5*2.2%
Sal: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下部分(Sai w300万元)
Sa2:年度回款资金300 万元至500 万元部分
Sa3:年度回款资金500 万元至800 万元部分
Sa4:年度回款资金800 万元至1000 万元部分
Sa5:年度回款资金1000 万元以上部分
B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目标值为400万元
年薪=Sa1*1.5%+Sa2*1.6%+Sa3*1.8%+Sa4*2.0%+Sa5*2.2% Sb1: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下部分(Sb1< 300万元)
Sb2: 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Sa3: 年度回款资金500 万元至700 万元部分
Sa4: 年度回款资金700 万元至900 万元部分
Sa5: 年度回款资金900 万元以上部分
C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目标值为150万元,不超过150 万元部分不计提成。保底月薪1800 元
年薪=1800*12+Sc1*1.6%+Sc2*1.8%
Sc1:年度回款资金150万元至300万元
Sc2:年度回款资金300万元以上部分
1.2 年薪的基本发放:
A 类业务员:一季度每月预发3000 元
B 类业务员:一季度每月预发2500 元
C 类业务员:每月发放1800 元,超150 万元计提部分以年终
奖的形式,来年年初一次性发放。
补充说明:每季度根据上季度业务员实际业绩进行调整下季度的预发工资额度。
1.3、计提超额部分的奖励发放:
A 、
B 类业务员超额计提部分的奖励发放:
1.3.1 、在4 月5 日前根据前一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
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第1 季度的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2、在7 月5 日前根据前2 个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
付部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第1 、2 季度的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3、在10 月10 日前根据第1--3 季度的计提总额-全部已
支付部分的剩余额情况支付前3 个季度的应得计提剩余总额的不超30%;
1.3.4、剩余总额(全年的计提总额—全部已支付部分+额
外奖励+特别奖励-特别扣罚)以年终奖的形式,在来年年初一次
性发放。
二、额外奖励:
为鼓励销售LED 产品,销售产品的回款资金额外奖励按0.2%另计计提(从销售的总费用中支出)。C 类业务员年度回款资金在150 万元以内不计算本奖励。额外奖励年终总结算,归并于年终奖发放。
三、奖励
业务员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奖励如下:
3.1、A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 元,超过8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2000 元,超过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 元。
3.2、B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400 万元,一次性奖励5000 元,超过7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 元,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 元。
3.3、C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超过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5000 元,超过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0 元,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000 元。
四、扣罚:业务员目标值未完成,扣罚如下:
4.1、A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不足目标的90%(450 万元),扣罚5000 元;
4.2、B 类业务员本年度回款资金不足目标的90%(360 万
元),扣罚5000 元;
4.3、业务员必须按照所签订合同的付款时限,追收客户的款项,客户未按期付款时,从第四个月开始进行扣罚(超过3 个月,不足4 个月的):扣罚额度为超期应收款项的0.2%,如果还延期,每拖延一个月加扣0.1% 的扣罚(处
罚部分不予退回)
五、补贴:
5.1、A 类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50 元/月报销,B 类
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20 元/月报销,C 类业务员的手机话费统一按100 元/月报销。
5.2、鼓励业务员私车公用,有私家车的 A 类业务员每月
补贴500元,B类业务员每月补助400元,C类业务员每月补助300 元。在市内洽谈业务,原则上不再申请部门用车。
5.3、市内洽谈业务,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5.4、跨省业务按照相关出差标准补贴;
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