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的化学分析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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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HC钢种作业指导书

SPHC钢种作业指导书

1.钢种说明1.1产品用途:主要用于普通级酸洗钢板的生产。

1.2规格范围:厚度:0.8~4.0mm宽度:900~1600mm1.3热轧及冷轧以SPHC挂牌。

2.质量要求2.1熔炼成分(质量分数%)2.2机械性能2.3厚度及宽度允许偏差2.3.3根据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厚度、宽度等允许偏差范围的,在供方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按相应要求执行。

2.4 表面质量2.4.1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不得有分层。

2.4.2由于在连续生产过程中,钢带表面的局部缺陷不易发现和去除,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3.工艺制程(流程)标准制程:铁水→混铁炉→BOF→RH→LF4.炼钢工艺控制4.1 转炉控制4.1.1参考装入量控制:总装入量315t±1.5t,目标出钢量290t;4.1.2 转炉终点控制:出钢温度:1640℃~1660℃,C:0.04%~0.060%,[O]≤600ppm;4.1.3 出钢时间控制:出钢时间≥6min;4.1.4 脱氧合金化:出钢过程不进行脱氧合金化。

4.2 精炼控制4.2.1 RH精炼控制4.2.1.1真空控制:最高真空度≤2mbar(真空阀后压力),真空处理时间8-15min,纯脱气时间≥3min。

4.2.1.2 吹氧控制:进站温度≥1580℃,不吹氧,进站温度≤1570℃进行吹氧升温,1570-1580℃根据真空室温降情况可选择吹氧升温;4.2.1.3合金化:RH真空处理,除补铝外,不进行合金化操作;4.2.1.4温度控制:钢水进站温度≥1580℃,出站温度≥1550℃。

4.2.2 LF精炼控制4.2.2.1精炼时间控制:精炼时间>40min;4.2.2.2温度控制:LF精炼出站按照1575-1590℃控制,根据连铸浇注断面以及钢包状况可适当进行调整。

4.2.2.3 精炼过程气体控制:LF精炼过程微正压控制,过程增N≤10ppm;4.2.2.4 出站碳成分控制标准:C:0.010%~0.025%;4.2.2.5软吹及钙处理①软吹:一次软吹≥8min,二次软吹≥8min,软吹标准:渣面微动,钢水裸露直径≤500mm。

取样作业指导书

取样作业指导书

篇一:取样作业指导书样业指导取作书目的1.1 熟悉取样操作步骤和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1.2 熟悉油品的特性及其危害性。

1.3 识别操作中的潜在危险,确定预防措施,提高操作安全性。

2 责任与培训2.1 由质检员实施取样操作。

2.2 由值班主任实施现场管理。

2.3 任何与作业指导书不符的偏差必须得到控制和纠正,并及时向值班主任报告。

2.4 分管数质量副每年组织一次质检员培训。

3 潜在危险及预防措施3.1 取样作业存在以下潜在风险:3.1.13.1.23.1.33.1.4 油轮、罐车、油罐发生火灾、爆炸。

人员中毒。

人员滑跌、坠落。

油样不具代表性,违反国家法规及公司制度。

3.2 预防措施3.2.1 作业时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

油轮取样时穿救生衣,禁止带火种、手机进入作业区。

3.2.23.2.33.2.43.2.53.2.63.2.73.2.83.2.9 夜间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照明。

取样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雷电、暴雨天气不得进行取样作业。

严禁敲击油船或船舱、罐车、油罐,以免产生火花。

谨慎取放样品瓶等器具,避免碰裂、划伤。

进码头时应触摸静电接地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上、下罐车、油罐时一手扶防护栏,一手拿器具,以防坠落。

上、下油轮时,取样器具由质检员、码头人员传递,禁止携带器具上、下。

运送油样过程中应防止日晒、洒漏。

4 操作步骤4.1 准备工作4.1.1 上岗前穿着防静电服、防滑鞋,戴好安全帽、防护手套,关闭手机、脱下手表或戒指等金属物,上油轮时穿救生衣。

4.1.24.1.3 备齐取样器、样品瓶等相关工具。

取样器须采用导静电绳。

4.2 油轮取样4.2.14.2.2 质检员接收《油品入库检验通知单》。

上油轮 4.2.2.1 等船岸悬梯连接紧固、防护网装设能正常行走才可登船质检员通过悬梯上船。

4.2.2.2 质检员、码头人员传递取样工具。

4.2.3 开启舱盖4.2.3.1 提示船方打开舱盖,人应站在上风位置,避免吸入过多油气。

钢材理化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材理化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材理化试验作业指导书1、总则理化试验是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首要环节,它对产品的内在质量起着关键作用,目的是监控产品从原材料投入到生产各个环节的内在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同时规范理化作业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钢杆、铁塔、变电构架及类似钢结构等原材料投放前的物理实验和化学成分分析,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相关的辅助原材料的实验和检验方法。

3、定义3.1金属拉伸试验有关定义3.1.1屈服点(ó s):呈现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力不增加(保持恒定)仍能伸长的应力,如力度发现下降,应区分为上、下屈服点。

3.1.2上屈服点:(ó su):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应力。

3.1.3下屈服点(ó sl):当不计初始瞬时效应屈服中的最小应力。

3.1.4抗拉强度(ó b):试样拉断过程中最大力所应的应力。

3.1.5伸长率(ó 5):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0)之比值。

3.1.6原始标距(LO):施力前的试样标距。

3.1.7断后标距(L1):试样断裂后的标距。

3.1.8应力:试验期间任一时刻的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O)之比值。

3.2五元素化验有关定义3.2.1工作曲线:也称检验线,它是通过制备一系列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或若干不同含量的标准溶液,在同一条件下显色并测定其吸光度,然后吸光度所对应的浓度作图得到。

3.2.2吸光度A:即不同波长的光通过一定浓度的有色溶液时,被吸收的程度。

4、作业任务4.1用1000KN万能才来哦试验机测试金属材料试样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冷弯性能,测试螺栓、螺帽的机械强度。

4.2用HCA-3B微机数显自动分析仪测定钢材中的Mn.P、Si的含量;用HV-4D高速红外碳硫分析仪测定钢材中的C、S含量。

5、作业准备和条件5.1作业准备5.1.1从事理化试验的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5.1.2用于理化分析的试验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钢材(元素测定)化学分析方法作业指导书

钢材(元素测定)化学分析方法作业指导书

钢材化学分析方法1.总则1.1.本细作适用于生铁、碳素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钢材的化学元素含量的测定。

1.2.本细则依据国标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编写。

1.3.钢样的制备1.3.1.化学分析用试样样屑采用钻头钻取(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对于小断面钢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6mm,对大断面钢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1.3.2.制取样屑时,不得用水、油或其它润滑剂,并去除钢材表面的氧化层和脏物。

钻取样屑应尽可能成细颗粒状,钻取深度达钢材厚度的2/3处。

1.3.3.钻取的样屑应混合均匀,用试样袋装好,试样袋编写上试样编号、材质规格、分析项目。

2.碳硫元素联合测定方法2.1.适用范围本方法采用GB/T 223.69-2008《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和GB/T223.68-1997《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两个标准编写。

测定范围:C:0.02~1.50%(减少称量可扩大至0.02—6.00%)S:0.003%—0.100%。

适用于生铁、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的碳硫含量的联合测定。

2.2.仪器与试剂2.2.1.仪器:TP-CS2C型碳硫高速分析仪;电炉:0~1600℃/±10℃氧气瓶和氧气减压阀等。

2.2.2.各种溶液的配制:1、各种溶液的配制:(1)水准瓶溶液:1000mL蒸馏水中加入10ml浓硫酸。

(2)储气瓶溶液:1000ml蒸馏水中加入300~400g氢氧化钾。

(3)滴定瓶碘溶液(A溶液):用天平称取2g碘,置于烧杯中,加少量蒸镏水,称碘化钾20g分批加入,使碘全部溶解。

淀粉吸收液(B溶液):用天平称取2g可溶性淀粉,加入100mL煮沸的蒸镏水中,继续煮沸2—3分钟后冷却取下.将A、B两种溶液混合,用蒸镏水稀释至5000ml,摇匀。

2.3.试验程序:2.3.1.检查仪器各连接部位是否连接正确。

接通电源。

铁、碳钢及低合金钢试样,升温至1250℃左右,不锈钢、高合金钢、高温合金及精密合金升温至1300~1350℃。

化学分析方法(容量法)

化学分析方法(容量法)

□□□□□□□□工程公司企业标准金属化学分析方法(容量法)□□□□□□□□工程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Q/YS1.658—2006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工作程序 (2)5.1 检测流程图 (2)5.2 接收《检验委托单》 (2)5.3 技术交底 (3)5.4 确认被检项目(部件) (3)5.5 检测准备 (3)5.6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 (5)5.7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量 (7)5.8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11)5.9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16)5.10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19)5.11 记录 (22)5.12 检验结果评判 (23)5.13 不合格品处理 (23)5.14 检验报告 (23)5.15 质量控制 (23)5.16 安全环境控制 (25)6 记录 (26)附录A (规范性附录)金属化学分析(容量法)流程图 (27)附录B (资料性附录)记录表样 (29)表B.金属026 化学分析(容量法)检验记录 (30)表B.金属027 化学分析(碳硫)检验记录 (31)Q/YS1.658—2006前言本标准中附录表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中附录表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金属检测中心提出。

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归口部门: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会审人: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校对人:本标准于××××年×月首次发布。

更改记录页说明:本表由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更改审批通知单”及时填写。

Q/YS1.658—2006金属化学分析方法(容量法)1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金属材料中碳量的气体容量法,铬量的氧化容量法,硫、锰、钒量的滴定法测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一、引言来料检验是指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或成品进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可靠性。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来料检验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检验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所有来料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原材料、零部件或成品:1. 金属材料:如钢材、铝材等;2. 塑料材料:如ABS、PC等;3. 电子元器件:如电阻、电容等;4. 化学品:如溶剂、涂料等;5. 其他特殊材料:如橡胶、陶瓷等。

三、检验流程1. 来料接收1.1 检查来料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包括数量、型号、规格等;1.2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损;1.3 登记来料信息,包括供应商、批次号、生产日期等。

2. 外观检验2.1 根据产品的要求和标准,对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光洁度等;2.2 使用适当的测量工具,如卡尺、显微镜等,对尺寸进行测量;2.3 检查是否存在表面缺陷、划痕、气泡等问题。

3. 功能检验3.1 根据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3.2 使用专业设备,如测试仪器、仪表等,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检测;3.3 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功能指标和性能要求。

四、检验标准1. 外观检验标准: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标准,确定外观检验的指标和要求,如颜色一致性、表面光洁度等。

2. 尺寸检验标准:根据产品的图纸和规格要求,确定尺寸检验的指标和公差范围。

3. 功能检验标准:根据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测试方法,确定功能检验的指标和性能要求。

五、检验记录与报告1. 检验记录:对每一批次的来料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来料信息、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等。

2. 检验报告:根据客户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生成检验报告,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六、不合格品处理1. 不合格品判定: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的产品,进行不合格品判定,并标记不合格品。

2. 不合格品处理:根据公司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如退货、返修、报废等。

生化实验室作业指导书

生化实验室作业指导书

生化实验室作业指导书
1. 实验目的,指导书会明确列出每个实验的目的,即该实验的重点是什么,学生需要通过实验达到什么样的学习目标。

2. 实验原理,指导书会详细介绍实验涉及的生化原理和相关背景知识,以便学生能够理解实验的理论基础。

3. 实验步骤,具体的操作步骤是指导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会详细描述每个实验的步骤和操作方法,以及所需的实验器材和试剂。

4.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生化实验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指导书会列出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包括化学品的使用、实验器材的操作注意事项等。

5. 数据记录与分析,指导书通常会要求学生记录实验过程中的数据,以及进行数据分析和实验结果的总结与讨论。

6. 实验报告要求,最后,指导书通常会明确要求学生完成实验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步骤、结果分析等
内容。

生化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的编写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实
验条件,以及实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指导书的内容应该清晰明了,能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实验并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同时,指导书
也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实验报告撰
写能力。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生化实验室作业指导
书的内容和要求。

30MnSi作业指导书

30MnSi作业指导书

转炉、LF、连铸30MnSi作业指导书编号ZG-LG-14-06-001编制炼钢厂工艺管理员审核杨志凯批准冯俊生实施日期30MnSi转炉冶炼操作要点(初稿)一、工艺流程:混铁炉-转炉-精炼炉二、成品成分(参考,具体执行技术中心下发标准)C(%) Si(%) Mn(%) P(%) S(%) 企业标准0.28~0.33 0.70~1.10 0.90~1.30 ≤0.030 ≤0.035 内控标准0.29-0.33 0.75-0.95 0.95-1.25 ≤0.025 ≤0.025 目标值0.31 0.85 1.10 0.020 0.020三、原料要求1、铁水:入炉铁水温度≥1280℃,S≤0.040%,P≤0.100%,Si:0.30%~0.60%;2、废钢:清洁、干燥、无油污、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密闭容器等,块度要求入炉顺利,废钢单重不得大于0.5吨;3、石灰:CaO≥80%;MgO:4-6%;生过烧率≤10%;活性度≥350ml;4、铁合金:要求必须烘烤(采用我厂现阶用段合金);5、增碳剂采用低氮含量(C固≥95%,N≤300PPm)增碳剂。

6、预熔型精炼剂:品名理化指标预熔型精炼剂CaO% SiO2% AL2O3% S% 粒度mm 水分% 45-55% ≤7% 35-45% ≤0.15 5-30 ≤0.5%四、工艺要求1、氧枪、烟罩、炉口漏水不得冶炼此钢种;2、新炉前30炉、大补炉、停炉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冶炼此钢种;3、新钢包前3炉不得冶炼此钢种,保证红包出钢,且钢包底吹装置必须保证透气性良好,钢包内清洁干净,无残钢、残渣;4、出钢口必须保证规则,不得散流,刺钢、出钢时间必须≥2.5min;5、杜绝出钢下渣,挡渣设施必须好用;6、顶渣料加入系统必须保证渣料能够正常加入;7、出钢量必须保证钢包净空高度达400mm以上。

五、工艺要点1、装入制度:二车间:48±1.0t;(废钢加入量不得大于5t,且渣废钢、潮湿废钢杜绝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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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作业的内容与要求,规定了成品化学成分允差偏差值。

2术语
2、1 成品分析
成品分析就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上采取试样,然后对其进行的化学分析。

成品分析主要用于验证化学成分,又称验证分析。

2、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就是指熔炼分析的值虽在标准范围内,但由于钢中元素偏析,成品分析的值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成分范围。

对超出范围规定一个允许的数值,就就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3 取样总则
3、1 用于钢的化学成分成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

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一炉罐号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全部分析要求。

3、2 化学分析用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

样屑应粉碎并混与均匀。

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它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与脏物。

成品钢材还应除去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她外来物质。

3、3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对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小于6mm;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4 成品分析取样
4、1 成品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应按下列方法之一采取或按供需双方协议。

4.1.1大断面钢材
4、1、1、1 大断面的钢材,样屑应从钢材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直于轴中心线钻取,此时钻孔深度应达钢材轴心线。

4、、1、1、2 大断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应从壁厚内外表面的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上刨取。

4.1.2小断面钢材
小断面钢材不适用4、1、1、1与4、1、1、2的规定取样时,可按下列规定取样。

4、1、2、1 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横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4、1、2、2 当4、1、2、1的规定不可能时,如钢带、钢丝,应从弯折迭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取,或从不同根钢带、钢丝上截取。

4、1、2、3 钢管可围绕其外表面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薄壁钢管可压扁迭合后在横断面上刨取。

4、1、3钢板
4、1、3、1纵轧钢板
钢板宽度小于1m时,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钢板宽度大于或等于1m 时,沿钢板宽度自边缘至中心剪切一条宽50 mm的试料。

将试料两端对齐,折迭1~2次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边刨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4、1、3、2横轧钢板
自钢板端部与中央之间,沿板边剪切一条宽50mm,长500mm的试料,将两端对齐,折迭1~2次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边刨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4、1、3、3 厚钢板不能折叠时,按4、1、3、1或4、1、3、2条所述相应折迭的位置钻取或刨取,然后将等量样屑混合均匀。

4、2 成品分析试样取样重量
五元素分析时不少于5克,八元素分析时不少于8克。

5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5、1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值按表1、表2、表3的规定。

表1适用于普通碳素钢与低合金钢,表2适用于优质碳素钢与合金钢(不包括低合金钢、不锈钢),表3适用于不锈钢。

5、2 产品标准在规定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时,应写明本标准号及5、1条所述表号。

一种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只能使用一个表,不能两个表同时混用。

5、3 成品分析所得的值,不能超过规定化学成分范围的上限加上偏差,或不能超过规定化学成分范围的下限减下偏差,同一熔炼号的成品分析,同一元素只允许有单向偏差,不能同时出现上偏差与下偏差。

5、4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除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表1 普通碳素钢与低合金钢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0、03适用于普通碳素结构钢;0、02适用于低合金钢。

表2 优质碳素钢与合金钢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0、8与10号钢的碳含量允许上偏差为0、02,此时不允许有下偏差。

表3 不锈钢与耐热钢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表3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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