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探析

合集下载

广告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广告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广告行业逐渐成为推动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广告行业的蓬勃发展中,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通过对一家广告公司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广告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二、案例简介某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品牌策划、广告设计、媒体投放等业务。

该公司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多个省市。

然而,在2019年,广告公司因涉嫌侵犯某知名品牌商标权而被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某知名品牌(以下简称“品牌”)是一家拥有多年历史的知名企业,其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

2018年,品牌发现广告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其广告作品中使用了与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品牌遂向广告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广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应,品牌遂将广告公司诉至法院。

2. 法律问题分析(1)商标侵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在本案中,广告公司未经品牌授权,在其广告作品中使用了与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

(2)不正当竞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在本案中,广告公司未经品牌授权,擅自使用其商标,损害了品牌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3. 应对策略(1)积极应诉广告公司在接到起诉状后,应立即组织法律团队进行应对。

首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其次,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广告公司未侵犯品牌商标权;最后,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陈述事实,争取法院支持。

(2)和解协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广告公司可以尝试与品牌进行和解协商。

浅析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

浅析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
等方 式 , 将 他人 已为公 众 熟知 的商标 进 行注册 : 二 是侵 犯 他人 合法 的在先 权利 进行 注册 的 。但 这两项 规定 长期 以来 未受重
甚至通 过商标 注册 获得商标 专用权 .再 以商标 侵权 起诉 使用
老字号 、 老招牌 的同业竞 争者 。 如杭 州张小 泉剪 刀厂所生 产 的 剪刀 即获得 了商标 局核准 注册 的张小泉 商标 专用权 ,其 后就 发生 了上海 张小泉剪 刀总店 和上海 张小 泉刀剪 制造 有 限公 司 侵 犯其 商标权 的争讼 。 所以, 从 保护 消费者 合法权 益和维 护公
法 制 视 g1 .2 0 1 3年第 1 2期
浅析商标注册中 的反不正 当竞争

【 摘

( 沈 阳师范大学 法学 院 , 辽宁 沈 阳 1 1 0 0 3 4)
要】 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 和经 营者法律 意识 的提 高 , 越 来越 多的经营者懂得 利用 商标 注册来获取 专有使 用权 。 以维护竞争
优势 。 目前 , 我 国的商标权授 予实行的是 注册 制 , 不要 求商标 申请人有 商标使 用行为 , 也不保护 商标 文字或图形的 实际使 用人 。
[ 关键词】 注册 商 标 ; 反 不正 当竞争 法 ; 商 标 法
【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2
【 文献标 识码 】 A
对此 。 即使 在不存 在应受 保护 的先使 用人 的情 况下 , 老 字 号 、老招牌作 为历 史遗 留下来 的一项具 有 巨大商 业价值 的无 形财产 。既不 能让 一个经 营者通 过抢先 注册 商标 的方式 获得 独 占使 用权 , 也不 能任 由任何人 加 以任意使 用而 不受 限制 , 更 不能 因正宗使 用人 失传 而导致无 人有权 使用 的后果 。反 不正 当竞争 一直都 是商 标立法 目的之 一 。只有商 标注册 中可 能或

关于“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探讨

关于“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探讨

“ 名牌 ” 对市场 上各 种假 冒、 冒知名 品牌 行 傍 是 仿 为 的一 种形 象 比喻 。 也就 是指 不法 经 营者为借 用他 人 商誉 获 利 , 取在 其生 产 ( 采 销售 ) 的产 品上 使用 与知 名 商业 标 识相 同或 近似 的商业 标 识 的方式 , 以造 成 市场 混 淆 、 起 消费 者 的误 认 误 购 。 牟取 利 益 的违 法 行 引 并 为 。 中国社会 科 学院 知识产 权 中心 主任郑成 思 教授 原
标 , 后 以企 业 的名 义 , 然 以授 权 、 托 等 形 式 , 托 境 委 委 内企 业 生 产 同类 产 品 , 产 品 或包 装 、 潢 上 突 出使 在 装
用 与 驰 名 著名 商 标 、知名 字 号 相 同或 近似 的企 业 名 称、 商标 , 误导 消 费 者 , 侵犯 企业 字 号 和 商 标在 先 权 。
意 思为 “ 附, 依 依靠 ” 名 牌 ” 是 指 “ ,“ 就 出名 的牌 子 ” 或 “ 名商 品 ” “ 名 牌 ” 是经 营者 通过 制造 与名 牌 商 知 ,傍 就 品( 或服 务 ) 的某种 联 系 , 以诱 使消 费者 做 出对 该经 营 者有 利 的购买 ( 接受 服务 ) 或 决定 。 行 为对 于被 “ ” 该 傍 的一方 可 能产 生 多 种结 果 , 积 极 的 结果 . 有 也有 消 极
二 、傍 名牌 ”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的 主 要 表 现 形 式 “ 不
著名 商标 ) 的计 算机域 名 , 并在 该 网站 销售 水 晶产 品 ,
使 消 费 者 误 以为 是 奥 地 利 施 华 洛 世 奇 有 限 公 司 的
产品。
傍名牌 不 正 当竞争 行为 的形 式 多样 , 法变 化 多 手 端 , 括起 来 , 概 主要有 以下 五种表 现形 式 :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使用”概念辨析以贴牌加工为线索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使用”概念辨析以贴牌加工为线索

二、应对策略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国际贴牌加工中,加工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商标权。在 签订合同前,应对商标问题进行详细约定,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加工企业应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发自有品牌,减少对他人商标的依赖。通过 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避免陷入商标纠纷。
三、总结
国际贴牌加工中的商标问题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加 工企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 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商标问题的发生, 促进国际贴牌加工业务的健康发展。
谢谢观看
3、未在商业中实际使用:商标虽然未在商业中实际使用,但只要经过商标局 审查合格并获得注册证书,即可以认为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方式。
4、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也可 以被视为一种商标使用方式。例如,企业在广告中夸大宣传或虚假描述自己的 商品或服务时,可能会涉及到对商标的误导性使用。
二、商标法“商标使用”的诠 释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商业用途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商品广告中使用:商标在商品广告中的使用是最为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 之一。企业通过广告宣传,让消费者了解商品的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 誉度。
2、商品包装和标志使用:商标应当在商品的包装和标志上体现出来,以便消 费者在购买时能够准确识别商品的品牌。这也是商标使用的基本方式之一。
贴牌加工是指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企业使用自己的生产设备和技术,生产 制造某种商品并贴上委托方的商标进行销售的一种生产方式。在贴牌加工中, 加工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商标法的规定,合法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电商典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电商典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然而,在电商快速发展的同时,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某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分析电商领域中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我国某知名电商平台(以下简称“A平台”)发现另一电商平台(以下简称“B平台”)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A平台的商标、图片等宣传材料,且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A平台认为B平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B平台是否构成对A平台商标权的侵犯?2. B平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3. 若B平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关于商标侵权问题法院认为,A平台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B平台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A平台的商标、图片等宣传材料,构成对A平台商标权的侵犯。

2. 关于不正当竞争问题法院认为,B平台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误导消费者,损害了A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3. 关于法律责任法院判决B平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A平台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五、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B平台未经A平台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侵犯了A平台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因此,B平台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B平台在商品描述、价格等方面与A平台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误导消费者,损害了A平台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商标是企业在市场上建立品牌形象、区别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标识。

然而,在商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当商标权益受到侵害时,侵权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制裁。

本文将探讨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和禁令问题。

一、商标侵权的赔偿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擅自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使消费者容易混淆,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方式和范围。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商标、销毁侵权产品或标识,并向其支付侵权所得之利润作为赔偿。

此外,权利人还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因商标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品牌声誉受损带来的市场影响和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将会综合考虑侵权程度、侵权方的恶意程度、侵权行为对权利人的损失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同时,为了起到威慑作用,法律还规定了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情况进行数额适当提高的懲罰性赔偿。

二、不正当竞争的赔偿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用不正当手段,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与商标侵权相比,不正当竞争更加广泛,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推销手段等。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害经营者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直接进行经济赔偿的情况。

例如,若企业在广告宣传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害经营者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广告费、营销费用、经营利润的赔偿。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不正当竞争所引起的纠纷可以进行相应的修复性赔偿。

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禁令为了有效保护商标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法律还规定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被禁止的情况。

当商标权利人发现他人正在侵犯自己的商标权益或从事不正当竞争,可以向法院申请禁令。

竞价排名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竞价排名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竞价排名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竞价排名广告在互联网广告市场上占据了重要地位。

竞价排名广告是一种通过竞价获得广告位的方式,广告主会根据关键词的竞价排名高低来获得展示效果。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法律责任问题。

本文将就竞价排名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研究。

一、不当竞价排名行为的法律责任竞价排名广告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广告主为了获取更多的流量和曝光率,常常采取一些不当竞价排名行为。

比如,虚假竞价、恶意点击、刷单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还影响了其他竞争对手的正常展示和推广。

在法律上,这些不当竞价排名行为可能涉及到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问题,广告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广告平台的审核责任竞价排名广告平台作为广告信息的发布和展示平台,承担着审核广告内容的责任。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告平台应当对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如果广告平台未能履行审核责任,导致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价排名广告引发的侵权问题竞价排名广告存在着一些侵权问题,主要集中在商标侵权和名誉权侵权两个方面。

1. 商标侵权问题在竞价排名广告中,一些广告主可能会恶意使用竞争对手的商标进行竞价排名,致使竞争对手的广告无法正常展示。

这种商标侵权行为会影响到竞争对手的商业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广告主应当注意避免使用他人商标进行竞价排名,否则将面临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2. 名誉权侵权问题竞价排名广告中存在一定的言论自由,广告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竞争对手进行负面评价。

然而,过度夸大、虚假宣传、诽谤他人等行为会涉及到名誉权的侵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广告主应当谨慎使用言论自由,避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排名广告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竞价排名广告中,广告主常常通过一些虚假宣传手段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诱导其购买产品或服务。

反不正当竞争经典案例

反不正当竞争经典案例

反不正当竞争经典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原则。

下面我将为你列举一些经典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例,以展示不同情境下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处理。

1. 商业诋毁,某公司发布广告,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或商誉,误导消费者。

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商业诋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赔偿损失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垄断行为,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排斥竞争对手的手段,例如恶意降价、限制供应等。

这种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制止垄断行为,并可能处以罚款。

3. 商业秘密侵犯,某员工离职后,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给原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商业秘密侵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赔偿损失并保护商业秘密。

4. 虚假宣传,某公司在广告中夸大产品功效或虚构消费者评价,误导消费者购买。

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停止虚假宣传并可能处以罚款。

5. 恶意比价,某电商平台通过人为操控价格,打压竞争对手的销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价格欺诈的规定。

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停止恶意比价,并可能处以罚款。

6. 盗用商标,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竞争对手的注册商标,混淆消费者判断,侵犯了商标权。

这种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7. 虚假比较广告,某公司在广告中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但使用了虚假数据或不公平的标准。

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虚假比较广告的规定,相关法律程序会要求停止虚假比较广告并可能处以罚款。

以上是一些经典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例,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情境下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处理。

当然,具体的案例和法律处理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例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 利用虚假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 虚假广告是指, 广告主在广告中采用欺骗的方法或者引 人误解的表述, 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不真实的宣传, 欺骗、 误导消费者, 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其他同业竞争者利益, 扰乱 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利用商标进行虚假广告就是竞争 者与商标所有人经营相同的商品或服务时, 对商标所标示的 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不实的宣传, 欺骗消费者, 损害竞争对手 的行为。 虚 假 广 告 的 主 要 表 现 形 式 有 : ( 1) 夸 大 事 实 欺 骗 消 费 者。这类广告为了打出自己的品牌, 提高商标信誉对自己生 产的产品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分、有效期限、产地等 进 行 虚 假 宣 传 , 欺 骗 消 费 者 。 ( 2) 语 意 模 糊 误 导 消 费 者 。 这类广告的内容是真实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 只是由于其 玩弄措词的技巧, 以明示或者暗示, 省略或含糊的词语, 使 消费者产生误解影响其购买行为。 3 . 在广告中攀附他人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 商标使用中的攀附行为是指, 将他人知名商标的名称使 用在自己的商品、企业字号、广告宣传上, 借助该知名商标 的信誉提高自己商品的知名度, 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 为。攀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 该行为的主体 是市场经营者, 该经营者与其同业者构成竞争关系。其次, 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实行了不正当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 使商 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 扰乱了市场秩 序。再次, 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获知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和 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最后, 行为人主观方面具有过错, 即 故意利用他人商标, 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 攀附行为在广告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经营者用知名商
为 中 国 人 量 身 定 做 。” 而 事 实 上 ×× 牛 仔 服 饰 并 非 如 此 。 ( 2) 贬低竞争对手的商标声誉。如称自己商标标识的产品是 “最优”、“第一”、“首创”, 称别人商标标识的产品“不符 合质量标准”、“质量低劣”, 宣传他人产品的缺陷以贬低竞 争对手。如“某名牌汽车的操纵杆存在严重质量问 题 , ×× 汽车操作性能优良, 安全可靠。”
2 . 商标使用于虚假广告中的法律规制 我国对于虚假广告只在各部门法中进行了一般的描述。 《广 告 法》 第3条 规 定 : “ 广 告 应 当 真 实 、 合 法 。” 第4条 规 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9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 他方法,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 有 效 期 限 、 产 地 等 做 引 人 误 解 的 虚 假 宣 传 。” 《消 费 者 权 益 保护法》 第19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 或 者 服 务 的 真 实 信 息 , 不 得 做 引 人 误 解 的 虚 假 宣 传 。” 可 见 我国法律对于虚假广告并没有一个系统明确的概念。 四、对我国在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予以规制 的建议 商标广告是现代广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作为现代 竞争的手段, 在广告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广告中利用商 标进行不正当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个突出表现。因 此, 加强广告立法, 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 是广告中反对不 正当竞争的一个重要内容。鉴于我国对于广告中使用商标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立法不足, 建议学习国外的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完善在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 规制: 首先, 对比较广告和虚假广告予以明确界定, 确立严格 的比较广告和虚假广告法律标准, 使执法、司法机关处理具 体问题时有法可依。其次, 我们要坚持比较广告合法的原 则。因为真实的表示广告的产品优于商标所有人的产品, 虽 然会给被使用于对比的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利, 但这种不利是 由于其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或服务本身存在着缺陷与不足, 从 而促使其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改进和提高, 同时维护了消费者 的利益。再次, 参考国外立法对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 攀附行为、诋毁行为等予以具体规制。最后, 健全广告中使 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维护正当的竞争行为。■
一、商标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其构成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下的定义是: 经营者 违反本法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的 行 为 。 《巴 黎 公 约》 在 第10条 第2款 指 出 : “ 凡 在 工 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性危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 为。” 所 以 , 商 标 使 用 中 的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可 以 定 义 为 , 在 工商业活动中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利用侵害商标权人 利益, 损害商标权人竞争优势等手段使自己获取利益, 扰乱 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商标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以下 要件构成: 1 . 行为的主体是与商标权人构成竞争的其他经 营者。2 . 行为的客观方面是实行了蒙骗消费者、损害商标 权人竞争优势的行为。3 . 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即 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经济秩序。 4 . 行为的主观方面以存在过错为原则。 二、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及其认定 1 . 利用比较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 比较广告又称为竞争性广告, 是指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 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及其商品或服务进行对比的 一种广告。 〔1〕 比较广告无论对比还是类比 , 都有可能提及 对方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从而形成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事 实 ( 特别是具体比较广告) 。 对于比较广告是否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我国法律并没 有明确予以规定。 〔2〕 但是以下行为我们可以确定是不正当 竞争行为, 因为其符合商标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 要 件 , 损 害 了 竞 争 对 手 的 利 益 , 扰 乱 了 竞 争 秩 序 。 ( 1) 虚 假地表示广告的产品优于商标所有人的产品, 或者有可能使 消费者对进行比较的产品产生混淆。如广告主在某广告中声 称“××牛仔服饰比比利牛仔, 更加适合东方人的体形, 专
【法学论丛】
Hale Waihona Puke 广告中商标使用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探析
□喻 军
( 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 湖南 湘潭 411201)
摘要: 广告是竞争的手段之一。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比较广告、虚假广告和攀附行
为中,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商标权人利益, 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应结合具体国情, 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参考文献: [ 1] 李振华.比较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探讨.经济师,
2003, ( 1) : 75. [ 2] 谭仲秋.论比较广告制度的完善.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2001, ( 9) : 147- 149. [ 3] 杨枫.试析中外比较广告的法律现状.贵州民族学院学报,
2003, ( 1) . [ 作者简介] 喻军 ( 1973-) , 男, 湖南宁乡人, 湖南科
三、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 1 . 对于比较广告中存在的商标不正当使用行为的法律 规制 对于比较广告各国有不同认识, 因而各国法律对其的规 制也各不相同, 在不同的语境中其内涵和外延差异也极大。 英国在18世纪就有过比较广告, 英国在法律上规定只要比较 是真实的, 且没有对竞争对手进行诽谤或者贬低, 就允许比 较广告的存在。在法国原则上禁止比较广告, 在法律上比较 广告被归入“诽谤”概念之列。在德国法律没有禁止比较广 告, 但在实际中很少使用。但总的来说, 世界各国对比较广 告无论是允许还是禁止, 都通过法律对比较广告进行了调整。 ( 1) 商 标 法 进 行 规 制 。 比 较 广 告 与 商 标 之 间 存 在 着 密 切的联系, 因为一方面商标本身是一种广告, 另一方面广告 离不开商标, 广告中经常要提到商标。一些商标在广告中的 不正当使用行为也正是商标侵权行为。同时由于有可能侵害 消费者的利益, 和造成对其他竞争者的损害, 扰乱市场经济 秩序, 又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美国规制比较广告的主要 是美国商标法即兰哈姆法。 ( 2) 竞 争 法 进 行 规 制 。 广 告 是 一 种 进 行 竞 争 的 手 段 , 不正当使用商标进行广告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 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有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比较广告所适 用的法律, 只依照竞争法处理比较广告的问题。如德国在 《反不正 当 竞 法》 中 规 定 , 不 允 许 对 竞 争 者 进 行 有 害 的 或 者 非真实的评价。 ( 3) 通 过 专 门 法 令 规 制 。 加 拿 大 制 定 的 《比 较 广 告 准 则》 对 于 欧 洲 议 会 和 委 员 会 在1997提 供 了 放 开 比 较 广 告 的 97/55/EC指令, 该指令对使用商标于比较广告中 进 行 了 如 下 规范: 比较广告不得在市场上产生广告主与竞争对手之间的 混淆, 也不得产生两个公司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区别性符 号及商品或服务之间的混淆; 比较广告不得诋毁或贬低竞争 对手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区别性符号及商品或服务; 比较 广告不得从竞争对手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区别性标志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 〔3〕 ( 4) 我 国 对 于 比 较 广 告 的 规 定 。 我 国 广 告 法 没 有 使 用 比较广告一词, 但从其法律条文中可以找到我国关于比较广 告 的 规 定 。 《广 告 法》 第3条 规 定 “ 广 告 应 当 真 实 、 合 法 ” 第7条规定 “ 广 告 不 得 使 用 国 家 级 、 最 高 级 、 最 佳 等 用 语 ”, 第12条 规 定 : “ 广 告 不 得 贬 低 其 他 经 营 者 的 商 品 或 服 务 。” 第14条规定: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
技大学法学院讲师, 法学硕士, 主要从事经济法、民商法的 教学与研究。
责任编辑: 郭 丁
完善在广告中商标使用的法律调整。
关键词: 比较广告; 虚假广告; 攀附; 不正当竞争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 6547 ( 2007) 03- 0075- 02
商品广告是由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 通过 一定媒介和形式, 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 所提供的服务的一种宣传方式和竞争方式。在广告中必定要 提及商标, 商标与商品广告密不可分。因此, 在广告中商标 也成为了一些不诚实的经营者用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