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规定
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的需求,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运行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涉及到电力系统的组织架构、运行流程、设备检修和维护等方面。
本文将从电力系统的管理架构、调度运行、设备维护、负荷控制等多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电力系统管理架构电力系统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管理程序,以确保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电力系统管理架构主要包括电力公司、电力部门和调度中心等。
电力公司负责电力生产和供应,各级电力部门负责监督和监管电力公司的运营,调度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系统的运行。
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权责对等。
二、调度运行规定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是保障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调度运行规定包括负荷调度、电力交易、电网运行监测等。
负荷调度主要包括日前和实时负荷预测、负荷分配和负荷平衡控制等,确保电力供应与需求的平衡。
电力交易规定包括电力市场的建设、电力交易的形式和程序等,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电网运行监测规定包括实时监测、故障处理和应急措施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电网故障,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设备检修和维护规定电力系统的设备检修和维护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设备检修和维护规定包括设备巡检、设备保养和设备故障处理等。
设备巡检规定包括定期巡检和特殊情况下的突发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设备保养规定包括设备清洁、设备润滑和设备绝缘等,保障设备的正常操作和安全性。
设备故障处理规定包括设备故障诊断、设备维修和备用设备切换等,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减少对系统的影响。
四、负荷控制规定负荷控制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负荷控制规定包括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荷调节和负荷优化等。
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包括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和优化用电结构等,减少系统的负荷需求。
供电系统图管理规定

供电系统图管理规定
1.各配电场所、移动变电站、开关站、泵站、风机开关、胶带输送机机头应张挂供电系统图,供电图必须有制图、审查、机电运输科主任、机电经理签字,并按统一标准绘制;供电系统图每月1-5日集中进行审批、更换;日常变动应及时修改,并保证清晰,变动较大或改系统后三天内更换,供电图不按要求更换或更换不及时,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考核50元,签字不全对技术负责人考核20元,并限期整改。
2.井下各单位机电班长每月25日前将各自工作地点、场所的供电系统图报机电运输科,图中应注明设备型号、编号、开关整定值、电缆规格、编号、长度和小型电器编号、型号及负荷功率。
不按时报机电运输科的,对每拖一天对责任人考核20元;报送的供电图每处错误对责任人考核10元,负荷变动后24小时内应及时通知机电运输科进行修改,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自备电厂管理制度

自备电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自备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能源损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自备电厂的管理要求和作业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自备电厂的管理工作,包含发电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运行监控、事故应急等方面。
第二章自备电厂建设管理第三条自备电厂建设1.自备电厂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依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自备电厂的重要设备应具备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应供应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第四条设备安装与调试1.自备电厂设备安装应依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2.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必需的调试工作,并进行各项性能测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设备调试期间,应有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相关数据,及时排出问题。
4.调试完成后,应依照规定流程进行验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三章自备电厂运维管理第五条运行监控1.自备电厂应建立有效的运行监控系统,对设备运行状态和效率进行实时监测。
2.监控系统应具备报警和故障诊断功能,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运行监控人员应熟识设备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六条日常维护及计划检修1.自备电厂设备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日常维护包含设备清洁、润滑油添加、紧固件检查等工作。
3.计划检修应依照设备不同部位和使用情况订立认真的检修计划,并进行必需的停机检修。
4.检修期间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监控,并及时记录检修过程和结果。
第七条供应商管理1.自备电厂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评估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采购设备和配件时,应选择具有肯定信誉和实力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3.供应商应供应合格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及时处理设备质量问题。
第四章自备电厂安全管理第八条设备安全保护1.自备电厂设备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含防火、防爆、防雷击等。
化工厂自备电厂管理制度

化工厂自备电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备电厂管理,提高自备电厂运行效率,保障工厂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自备电厂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备电厂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和运营,确保生产设备和工厂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自备电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自备电厂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资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达到排放标准。
第六条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系统和档案资料,确保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七条自备电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工厂和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八条自备电厂应对发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自备电厂应统一制定设备检查维护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条自备电厂应建立设备台账和维修记录,及时更新设备信息,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十一条自备电厂应定期组织设备保养和维修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层级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自备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第十四条自备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自备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设备和场地的安全。
第十六条自备电厂应加强火灾防范和控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四章环保管理第十七条自备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排放达标。
第十八条自备电厂应定期对废气、废水等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第十九条自备电厂应建立环境管理档案,定期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自备电厂应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自备电厂应建立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处理设备和物资。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二十二条自备电厂应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107.03运行规程系统图技术标准

附运行规程系统图技术标准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QB前言本标准按GB/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结构的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本标准的起草部门:运行部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及解释部门:运行部本标准起草人:王彦忠邬小刚赵小刚本标准审核人:范永本标准审定人:徐进本标准批准人:熊长亮运行规程系统图技术标准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集控主机、辅机运行规程(汽轮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热网运行规程、升压站运行规程)、热机、电气一次系统图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集控主机、辅机运行规程、热机系统图和电气一次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国电集团公司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技术管理标准3职责3.1运行部负责集控主机、辅机运行规程、热机、电气一次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3.2运行部负责集控主机、辅机运行规程、热机、电气一次系统图的编制修订工作。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运行集控主机、辅机规程、热机、电气一次系统图的统一印刷、存档、借阅和发放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规程系统图的编制:4.1.1 新建机组启动调试前,应完成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工作。
4.1.2 设备系统改造后调试前,应完成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工作。
4.1.3集控主机、辅机运行规程系统图应包括机、电、炉热力和电气系统涉及的所有设备和系统。
4.1.3运行规程、系统图应包括:引用标准和设备规范,设备的操作程序,以及正常和极限的运行参数设备异常情况的判断和事故处理,分散控制系统的主要逻辑关系及机电炉等各专业的保护联锁定值,设备运行中的检查和维护,设备定期倒换和试验规定。
4.1.3运行系统图必须真实反映现场设备系统实际,以便指导运行人员正确操作和故障分析。
4.1.3运行规程、系统图颁布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实行统一标准的CAD绘制。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用电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供配电设备的巡检、维护、故障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用电质量稳定。
第四条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应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条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为主,维护为重点,故障及时处理,确保供配电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六条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规定从事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行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第八条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合法、规范、安全操作。
第二章巡检管理第九条巡检是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设备线路、电缆、开关箱等各项检查工作。
第十条巡检工作应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巡检工作应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电气接触、设备温度等关键指标,及时发现问题。
第十二条巡检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巡检人员应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进行巡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四条维护是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各项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维护工作应重点关注设备的摩擦件、联接件、电缆接头等易损部位,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性能不受影响。
第十八条维护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正确的维护方法和技巧,确保维护工作质量。
第四章故障处理第十九条故障处理是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故障排除、设备修复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故障处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设备故障。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规定

XX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SYRD-GL-0506-2015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2015-07-XX发布 2015-07-XX实施 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流程与风险分析 (1)6 管理内容与方法 (1)7 检查与考核 (2)附录I生产计划管理流程图 (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XX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管理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适应XX集团管理和发展需要。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修改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复核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于2015年7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
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4 职责4.1 总工程师职责4.1.1 负责总体协调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4.1.2 负责相关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审批。
4.2 生产技术部职责4.2.1 负责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4.2.2 负责相关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审核。
运行规程、系统图编制和修订管理制度

发电运行分厂规程系统图编制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健全、完善运行规程和系统图,使之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1.2发电分厂负责编制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规程、系统图送审,应备有详实的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
1.3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及设计说明书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制造厂设备说明书及设计说明书需从工程部资料室通过正常途径领取并签字确认。
1.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系统图需经本部门组织讨论、审核后,报请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编制要求2.1新机组试运前应完成运行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时审批和印发。
2.2发电分厂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的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运行规程。
2.3建厂初期每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3.规程和系统图要求3.1规程内容应按照集团公司600MW机组典型运行规程样本进行编写,不得擅自更改顺序,可以适当增加必要的内容。
3.2系统图要求系统图内容应详细,符合现场实际。
各系统应与现场设备走向一致。
方便运行人员查找系统。
热机专业应画出各热工测点位置,电气专业应画出CT 配置。
同时应标出设备KKS码。
4.组织机构4.1为了便于统筹安排,规范管理,设置发电分厂规程编制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刘立华副组长:李之洲专业协调负责人:李东全汽机专业:负责人:杨宇成员:陈万杰锅炉专业:负责人:杨宇成员:常金刚刘振喜电气专业:负责人:尤振权成员:李东全吴风雷化学专业:负责人:吴大伟成员:孙钢张代彪4.2职责分工4.2.1组长:总体负责整个规程编制过程。
负责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
副组长:协助组长管理编制全过程。
并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专业协调负责人:按集控规程的要求对各专业协调部分组织编写;对各专业的编制进度、样式、正确性负责;协助分场负责编规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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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SYRD-GL-0506-2015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2015-07-XX发布 2015-07-XX实施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1)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7 检查与考核 (2)
附录I生产计划管理流程图 (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管理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适应XX集团管理和发展需要。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修改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复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5年7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公司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
2 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4 职责
4.1 总工程师职责
4.1.1 负责总体协调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4.1.2 负责相关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审批。
4.2 生产技术部职责
4.2.1 负责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4.2.2 负责相关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审核。
4.3 各生产车间、部室职责
4.3.1负责相关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写、修订。
5流程与风险分析
5.1管理流程图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流程图见附录I。
5.2控制点
5.2.1 规程的编写:规程的编写必须符合生产实际情况,对生产运行有确实的指导意义。
5.2.2 规程的审核:规程的审核必须符合流程、严格把关。
5.2.3 规程的修改: 规程中有错误或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正。
5.3 风险分析
5.3.1 规程的编写不符合生产实际情况,对运行操作造成影响。
5.3.2 规程的审核不严谨,造成错误较多。
5.3.3 规程的修改不及时,对运行操作造成影响。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审核、批准
6.1.1 对新投产机组,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各车间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相关专业运行规程、各专业系统图初稿。
6.1.2 由发电部部长组织对完成的运行规程及系统图初稿进行审核。
6.1.3 审核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6.1.4 批准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本。
6.2 运行规程、系统图的修改
6.2.1 机组投产运行后,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各车间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修改工作。
6.2.2 修改后的规程、系统图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下发执行。
6.2.3 正式执行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每3~5年修订一次。
6.2.4 运行人员在执行运行规程、系统图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专业主管。
主管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符合实际,应在三天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6.2.5 对新增设备、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设备部相关专业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生产技术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如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生产技术部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运行规程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设备部组织设备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主管人员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6.2.6 对一般的设备异动,设备部相关专业应在完工前将设备异动发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在完工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6.2.7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或相关专业主管发送企业管理部。
6.3 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发放、存档。
6.3.1 运行规程、系统图由企业管理部部长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6.3.2 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主管及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准后领取。
6.3.3 运行规程、系统图对外提供时按“对外提供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7 检查与考核
7.1 检查方法:规程及系统图下发后,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检查规程执行情况。
7.2 考核部门:生产技术部。
7.3 考核时间:每月月底。
附录I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流程图
开始 是否修改 是 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组织各车间编制运行规程系统图初稿 结束
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组织对编制的运行规程系统图进行审核 生产技术部部主管负责对审核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进行报总工程师批准 企管部负责对批准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进行印刷、发放、存档 各需用部门填写领用申请单领取 否 各车间主管进行修改 报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 报总工程师批准 发送企管部。